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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救国”的迷思
发布时间: 2013/5/4日    【字体:
作者:临风看世界
关键词:  宗教 国家  
 
 
临风看世界
 
    用宗教的精神力量来挽救文化,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这类的想法我们听得很多了,而且似乎每个宗教都有自己“救世”(救国)的雄心。
 
    例如,推广儒教不遗余力的蒋庆,几年前写了篇《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的重头文章。在文中,他说:
 
    在中国“三代”以来的历史中,除儒教降为儒家的少数时代外,儒教一直是中国的国教。国教的特征是“政教合一”,国家担负着实现宗教信仰与道德教化的职责,是实现儒教超越神圣价值的工具或载体。儒教作为国教的根本标志是将儒教经典所体现的圣人义理之学上升为“王官学”,即上升为国家主导意识形态,这就是今天所说的“宪法性原则”,此原则是中国一切政治礼法制度的价值基础。
 
    蒋庆希望将儒教变成“国教”,实行“政教合一”,成为主导意识形态的“王官学”。如此,儒教就成为救国的精神支柱:“儒教兴则华族兴中国兴,儒教衰则华族衰中国衰”。现代文明中以政统教已经很不合理,蒋庆进一步要求政教合一,真是匪夷所思。
 
    宗教竟然成为定于一尊的“意识形态”,可以强制于文化与政治之上?这显然是不了解“宗教”的性质,也不了解宗教与文化、制度间的关系,才有的说法。岂不知按照定义,宗教信仰是勉强不来的,何况是“独尊儒术”?
 
    以此类推,如果有基督徒认为,只要全民归信基督教,中国的问题就都解决了。这个想法虽然用心可佳,但同样是过分天真。倡导“宗教救国”,无论是哪个宗教,都不靠谱。不要说“救国”这个词很空洞,在《改变文化,这现实吗?》一文中,我们解释过,宗教与文化的互动关系是复杂的,想要影响文化,谈何容易?何况是去影响政治呢?从历史看来,当宗教代表的是“反文化”(而非“主流文化”)的时候,它的力量反而最大。
 
    文化是否蓬勃,宗教是否能够影响人心,这是控制不来的,需要自发自动的热情。人心有如“市场”,人们可以用脚投票(作选择),用消费选择投票,用精神向往投票。现代的网络工具使得这个“市场”更为自由化、民主化。人们用点击作选择,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就如他们说的,妖精(Genie)已经从瓶子里放出来啦,再也回不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宗教信仰如果不是出世的,那它对社会议题(治国)还是会有看法的,因为宗教信仰的背后有它的“元叙事”(meta-narrative),它包含着世界观和价值观。
 
    如果从哲学观点看来,儒家是非常重视实用的。孟子见梁惠王,要推销“亦有仁义而已矣”的理念,打倒“功利主义”。有趣的是,他的论理却是建立在“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的“功利”思想上。孟子与梁惠王竟然在“功利”上找到交集!这种实用主义的治国理念,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国人的价值取向。其实不论儒教是否国教,儒家的世界观一直在主导着国人的思维。那就是:实用第一。真理不过是为实用(或是权力)服务罢了。唯一有讲究的是:“为谁的实用”服务?这里,儒家是“民为贵,社稷(国家)次之,君为轻”的。这个次序固然好,但并不实际,常常会受到“实用者”的利用,自称代表“民”。
 
    那么,基督教呢?基督教的信仰又如何塑造信徒对社会的看法?它的影响是正面的(改善社会),还是负面的(破坏原有秩序)?它“实用”(能救国)吗?
 
                                   基督教信仰对社会的影响
 
    基督教常为人所诟病的,就是“向谁效忠”的问题。我们常听到一个论调:“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人们以为,基督徒既然是向上帝忠心,那么,他一定轻国家,肯定不爱国。试问,这个推论是否合理?
 
    我记得亚里斯多德有句豪语:“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他对真理的执着使得他对老师更有价值。我想,一个(有如颜渊)只会应声唱和的亚里斯多德,他秉赋再高、再好学,对柏拉图的哲学肯定不会有什么贡献。如果有人的抱负是“吾爱吾国,吾更爱真理。”我认为,这个人才是国家的宝贝!因为他凡事为国家着想,为他人着想,而不是为自己的私利(或是特殊利益集团)着想。他可以看得深、看得远,可以领先风气,帮助国家进步。只要看看红十字会的情形,就知道,我们今天缺乏的,就是这种人。
 
    又如一对恋人山盟海誓,他们效忠的对象如果是上帝,而不是自己的感觉,请问,这种誓言是否更可靠呢?想想看,感觉是会改变的,而上帝的原则是不会改变的。对吧?
 
    谈到基督教信仰给社会带来的影响,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从历史视角所作的探讨。不过,解读历史是柄两刃的剑,有时很难分辨到底是谁影响谁。比如说,伊斯兰的信仰是否助长了恐怖主义,还是政治极端分子利用了伊斯兰?我发现,真象常常并不符合我们的直觉,因为我们往往是先选边,再做推论,而不是先论理,再做判断。
 
    那么基督教的影响呢?为了看得更真切,关键在:基督教的上帝是怎样一位上帝?本文回到基督教信仰的根源,试图了解上帝对社会伦理的教训。真正了解《新约圣经》的人都能同意,基督教的上帝所关怀的是人类共同的善、共同的福祉,从来就不是神权统治。
 
    提姆·凯勒牧师在2010年10月出版的《慷慨的正义:上帝的恩典如何使我们公正》(Generous Justice, How God’s Grace Makes Us Just)一书里,根据《圣经》的观点,对信仰与今世的责任,特别是正义与慷慨间的关系,有很精辟的分析,是本文立论的根据。(注:英文的justice可以翻译成:公正、公义、正义、司法。)
 
                         旧约(犹太)历史所反映的社会伦理观
 
    一般人总认为,《旧约圣经》讲的是上帝的公义(与惩罚相连),《新约圣经》讲的是上帝的慈爱(与饶恕相连)。《旧约》让我们想到十诫,《新约》让我们想到耶稣的救赎。这种分野并非毫无根据:“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翰福音》1:17)
 
    不过,如果我们仅仅这样去了解圣经,就是以偏概全了。
 
    在我们的观念中,“正义”与“慈善”是两个截然不同,甚至相反的观念。正义用在法律上,慈善用在私人的善行上。凯勒这本书解剖希伯来文“正义”的原文,及其在经文中的使用。我才发现,这两个观念在《旧约》里面,以及在耶稣基督的传教中,是不可分割的,竟然是一体的两面。
 
    首先,让我们看:“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凯勒牧师解释说,这段话是上帝劝告以色列人应当如何生活的一个总结。它的意思是:“要与上帝同行,那么我们就必须用发自怜悯的爱心去行公义。”(To walk with God, then we must do justice, out of merciful love.)爱心、怜悯与公义在这里结合在一起了。
 
    解读圣经必须了解它所使用的语言,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符号用语。《旧约》有个常见的字mishpat,这个字的意思是“公平的法则”。在《旧约》里,它不仅是“处罚坏人”,也表示“给予他人当得的权利”。所以,mishpat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把对方应得的给他,不论是处罚、保护,还是照顾。下面几段经文都使用了mishpat。
 
    “因为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他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命记》10:17-18)
 
   “你当为哑巴〔或作不能自辩的〕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箴言》31:8)
 
   《旧约》里有四类弱势族群,他们的福祉经常被提出来,需要被mishpat。这四类人是:孤儿、寡妇、移民(寄居者)和穷人。虽然今天很少人去关注,可是先知书里,上帝对犹太人这类警告很多。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不可亏负寄居的和孤儿寡妇,不可以强暴待他们,在这地方也不可流无辜人的血。”(《耶利米书》22:3)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以赛亚书》1:17)
 
   “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么?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飘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么?” (《以赛亚书》58:6-7)
 
    这段话分量很重。似乎在上帝的眼中,公义与照顾穷人不只是个选项,而是个不能妥协的命令。
 
    另外,《旧约》还有一个关键字tzadeqah。这个字是“公正的”、“公义的” 行为与关系。在《旧约》里面,它经常用在“人在日常生活上,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交,总是以公平合理和慷慨的行为待人。”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衣服给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以西结书》18:5,7-9)
 
    这是说:如果你不主动地与穷人慷慨地分享你的资源,那么,你就象个强盗!
 
                               摩西法典对慷慨和正义的宣告
 
    上帝这种社会伦理观,在摩西法典里更有明文的规定。让我们举几个例子:
 
    不可贪腐就是一条。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申命记》16:19)
 
    农夫收割庄稼时,不可以忘记穷人。这样的规矩在人类历史中没有第二个。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23:22)
 
    犹太人耕作周期的第7年是安息年。在安息年期间,土地需要休养,所有农业活动—耕作、栽种、修剪和收获—都为律法书所禁止。所有生长的果实被视作无主的,任何人都可拾取。并且,当安息年结束时,个人的债务被视作无效,受到豁免。甚至,同为犹太人的奴隶可以得到自由。上帝为穷人设想,让他们不至于永不得翻身(《申命记》15:1-18)。这是怎样一个祥和的世界啊!《旧约》里倡导的不是离世独立,而是友爱互助。
 
    在7个7年结束以后,第50年则为禧年。已经卖掉的土地这时可以收回,而卖身为奴者这时也可以重获自由。没有人需要世世代代做奴隶,为生活穷困而卖掉的土地可以收回耕种!
 
    直到今天,犹太人还遵守着安息年,只是不再庆祝禧年,因为已经无法计算了。(关于旧约时代犹太人的奴隶问题,我们另外讨论。当时的“奴隶”更像是“契约雇工”。)
 
    《新约圣经》呢?
 
    在《新约圣经》里,公义与怜悯结合的例子就更多了。
 
    施洗约翰在监狱里,当他的门徒来询问耶稣,是否他就是犹太人所等待的弥赛亚?耶稣对他们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马太福音》11:4-5)
 
    很明显,耶稣不但宣告了福音,他怜悯、照顾那些无告的人。这是他使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传道期间充满这样的例子,耶稣没有越过《旧约》的原则,而是扩充了、落实了。他知道,施洗约翰能够捕捉住他的信息。
 
    反倒是我们常常越过耶稣的信息,挑选符合我们想法的去接受。自以为敬虔的法利赛人以为把律法守住了,耶稣对他们最大的指控就是,他们的宗教信仰反而拦阻了他人认识上帝:
 
   “这法利赛人看见耶稣饭前不洗手,便诧异。主对他说,如今你们法利赛人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无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么。只要把里面的施舍给人,凡物于你们就都洁净了。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上帝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我们很少看到耶稣用这样严厉的语气批评人,可见其意义重大了。什么是“把里面的施舍给人”,就是掏心,把自己认为可贵的拿给人。因为耶稣知道,法利赛人心里的宝藏不是上帝,而是他们自己的虔诚和名声。这是何等尖锐的批评啊!
 
    然而,或许让人最意料不到的却是耶稣下面这段讲话。
 
   “耶稣又对请他的人说,你摆设午饭或晚饭,不要请你的朋友、弟兄、亲属、和富足的邻舍,恐怕他们也请你,你就得了报答。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路加福音》14:12-13)
 
    凯勒牧师在书中提到诗歌《奇异恩典》的作者,18世纪的约翰·牛顿。牛顿读到这段经文非常震撼,他说:“人们很可能不认为耶稣会讲出这段话。在耶稣所有的教训中,这一段可能是最被人忽略的。我不认为去款待朋友有什么不对。但是,如果这段话是要求我们要把照顾穷人看作是我们的首要责任,我没有认识到。”
 
    礼尚往来,在耶稣的时代也是一样。人们娱乐、款宴、社交向来都是与自己的朋友、同好(同教会),或是与自己业务上有关系的人来往。双方的社会地位、经济情况大致相符。如果按照耶稣的标准,那简直是“自废武功”。耶稣告诉主人说,要更多把财富、产业与穷人分享。这不就是税吏撒该的领会吗?
 
    那个“山羊”与“绵羊”的比喻(《马太福音》25:31-46)或许更为尖锐,常常让我们哑口无言。如果仔细去读,你会发现耶稣这段话不是对未信的人说的,而是针对已经相信的人说的。这段教训与前面《以赛亚书》58章的话,好像正是前后呼应。在深层上,新旧约圣经竟然是惊人地一致。
 
    我们看见,在使徒时代的教会里,照顾孤儿、寡妇是基督徒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整本圣经所揭示的生活原则和社会伦理。我们就不去引用了。一颗真正对上帝开放的心灵不可能对弱势族群的需要无动于衷!
 
    对今天的意义?
 
    虽然许多摩西的法条不再适用于今天,不过,从它所显示顾惜弱势族群的原则,我们依稀可以体会到上帝的心意。在西方历史上,基督教机构热心兴办学校、医院、孤儿院和各种救济活动,这不是偶然的。今天的佛教也在向基督教学习,这是好的。
 
    看到那些高举宗派主义的人,我深以为,越是认识基督教上帝的人,就越能够体会他的伟大和慈悲。也就越不敢自以为是,自以为义,反倒会觉得自以为亏欠,觉得做得不够,愿意更多反馈社会。
 
    这样的教训其实与儒家有近似之处。在《梁惠王下》里,孟子所列“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不也就是鳏、寡、孤、独吗?《礼运大同篇》里面“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不就是这样的理想?可惜,儒家缺少能量、动机与精神上的归属,因此理论多于实际。
 
    从圣经来看,一个社会是否公正,就看它如何对待弱势族群。你会发现,世界上的宗教大都重视与有权、有势的阶层站在一起,基督教是唯一从教义上鼓励与没有权势的人站在一起的宗教。这样的国民岂不正是国家之福吗?
 
    以凯勒牧师在纽约的教会为例,他们非常关心穷人,对纽约市的救贫不遗余力,口碑载道,成为纽约市救贫活动重要的一环。不过,他也在书中分别清楚教会的使命与基督徒个人的责任。教会的使命不是照顾穷人,而是传扬天国的福音。但是,教会要鼓励信徒活出mishpat与tzadeqah的实际,正如耶稣当年所做的。
 
    因为与今天美国的政治气候关系密切,容我叉出一段。
 
    上帝是左派还是右派?
 
    听起来古怪,这却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上帝常常被利用作为争取选票的工具。
 
    从圣经对财富和财产的观点,我们看出,基督教既没有站在中央集权的经济体制这边,强制财富重新分配,也没有站在放任的市场经济这边,容让富人无限聚敛财富。圣经对经济制度并没有主张,不过要求人人按照公义、公正、慷慨、怜悯的原则处理钱财。
 
    一个重要的因素使得我们不能把圣经的教训归类为左派或是右派:如何看待贫穷的成因和解决贫穷之道。一般来说,左派(自由派)看重公平、个人自由,他们的理论认为,贫穷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大环境,例如:社会歧视、经济剥削、教育机会差、找不到工作。所以,救贫是政府的责任。相对地,右派(保守派)看重个人道德、操守、勤奋。他们的理论认为,贫穷的肇因是家庭解体、自我控制缺乏、品格丧失。简单说就是咎由自取。所以,救贫是私人机构(NGO)和个人的责任。两种政治理念截然相反。
 
    然而,圣经对贫穷的肇因却看得比较细致、平衡,并非简单地归罪于人的堕落,或是环境使然,无法归为左派,或是右派。凯勒牧师列举了下面三点因素。
 
    第一类因素是“压迫”。例如,富人在法律制度下占优势(《利未记》19:15),穷人借款利息高(《出埃及记》22:25-27),工价被压低(《耶利米书》22:13,《雅各书》5:1-6),教育条件差,等等。圣经多次责备富人因着私心压榨穷人。整部摩西律法都在防止贫富不均现象的两极化。
 
    第二类因素是“自然灾害”。任何水灾、风灾、火灾、地震、旱灾(《创世纪》47章)之后,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穷人。我想,今天我们还要加上“人为灾害”。每次经济衰退以后,贫富间的距离就更加大了。这不见得是穷人道德上的失败,而是他们资源有限、眼光有限、选择有限。
 
    第三类因素是“个人道德上的失败”。例如:懒惰、沉溺于不良习惯、世界欠我,等等。圣经里,特别是《箴言书》,这方面的例子很多。
 
    可见,贫穷的因素包括环境的、家庭的、个人的因素。它们错综复杂,而且交互作用,成为结构性问题。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左派,或是右派的意识形态来作解释。在处理贫穷和社会福利的问题上,也应当是政府、社区、NGO、私人共同的努力,要有正义、也要有恩典。基督徒常常积极参加救贫,就是这个道理。他们不但站在正义的原则上,更要在社会里回应上帝恩典的原则。
 
    更重要地,凯勒牧师指出,从耶稣的登山宝训里面我们可以看见,左派的道德关怀和右派的道德关怀在耶稣眼中不是割裂的,而是整合的,他们合起来刻画了上帝的性情,所以也应当从上帝的教会里彰显出来。
 
   
    凯勒牧师的书出来以后,《今日基督教》杂志社访问他。其中有个问题是:“你期望读者学习到哪些有关上帝恩典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他回答说:“因果关系:上帝的恩典使得你公正。福音的信息告诉我们,我们虽然不是因着好行为得救,我们是因着恩典和信心得救 -这个信心会改变你的生命,使得你会有好行为。根据圣经的教导,如果你真被上帝的恩典所改变,你就会去关心穷人。”
 
    他对那些喜欢画地为牢的人说:“我呼吁基督徒不要太过肯定,以为自己知道如何把圣经的真理翻译为今天的公众政策。有些基督徒说,在世上推行正义最好的方法就是作民主党人,又有人说是共和党人。我尝试打破这些顽固的框架,让基督徒参与这些政党的时候,不要带着‘胜利者’的姿态(译注:以为我就代表真理)。”
 
    如果基督徒能够抱着服务他人的态度面对社会、国家、民众,我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救国”,但他会是个好公民,也会是位有爱心、肯守法的邻居。在这样一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时代,你还能期望什么呢?
 
    在定罪他人之前,我想基督徒最该做的是问问自己:我意识到上帝的心意吗?我做了多少?
 
                         (本文转载自:作者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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