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社会
 
中国教会在转变社会中所面临的挑战
发布时间: 2013/12/25日    【字体:
作者:张士江
关键词:  中国 教会 社会  
 
 
                                       前言
 
    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一日,教宗为中国天主教建立圣统制,划分全国为一百三十七个教区;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国国民党政府从南京撤退,除宗座公使和苏联大使之外,各国外交使团一同撤离。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教会与中国共产党进入了面对面的交往时期。
 
    一九五一年九月五日,宗座驻华公使黎培理总主教被驱逐,一九五二年梵蒂冈与台湾建交。一九五四年十月七日,庇护十二世发表通谕,谴责中国政府。在一九五零年代,外国传教士陆续被驱逐出中国。
 
    一九五七年,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成立,一九七七年,中国对外开放,中国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一九八零年,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在北京成立。期间一九六零至一九七零年代,中国天主教会的历史基本空缺。  从一九五零年代的“反帝爱国运动”到一九八零年代的改革开放,直到今天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的政教关系,中梵之间、中国政府和中国地方教会之间,经历了从敌视到对话,从误解到了解,从冲突到尝试适应,并学习彼此接纳的这样一个艰难、复杂、漫长的历史过程。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中梵之间的外交关系始终没有解冻。
 
    目前,中国教会正处身于一个快速转变的社会环境之中。中国社会的转变,出现的新问题,既为中国天主教会带来了发展机遇和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严重地挑战着中国教会及其发展。中国教会如何回应中国社会,与社会大众同行。这既是任务,也是新课题。
 
                      当代中国社会和教会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中国一如既往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国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积极筹办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并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事务,融入国际大家庭,承担国际责任义务。中国不但获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而且也树立了新的国际形象。在这样的形势氛围之下,中国的宗教政策不断得到落实,政府和教会双方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在中梵之间、在中国政府和地方教会之间,一九五零年代的敌视态度和对峙气氛今天已经大大缓和。这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政教双方不断转变的结果。当然由于中梵没有外交关系,双方无法直接交流沟通,导致彼此之间的一些误会,甚至冲突仍有发生。即使这样,中国的政教关系前景仍然乐观。下面的几个事件说明了政教双方的微妙变化。
 
    一九九九年中梵谈判启动,中央政府制订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方针。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北京祝圣五位主教,引起罗马教廷抗议;同年十月一日罗马册封一百二十位中国圣人,引起中国政府强烈抗议。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在罗马举行的一个纪念利玛窦抵达北京四百周年的研讨会上,教宗为教会在中国过去的过错请求宽恕和原谅。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时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的潘岳发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与时俱进”的文章,对宗教做了客观正面分析,受到宗教界和学术界好评。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日,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指出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特点”,强调要“发挥宗教中的积极作用”,认为“要了解当今世界,必须了解宗教”。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面对中外记者和来访的布什总统,江泽民主席在电视镜头前公开表示,自己对宗教问题非常感兴趣,还会阅读过《圣经》等宗教经典。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常委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个文件”引起各方关注。二零零四年九月,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宗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正式实施。新条例从法律上将宗教团体视为民间组织(NGO),中国社会团体的一员,属于伙伴关系。当然,《条例》指明,公民自由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新条例被海外视为中国社会迈向成熟、健康发展的一个标志。当然,最近几年,中国一些教区及堂区也出现了尝试修和,圣事共融的积极现象。
 
    从北京方面不难发现,“一六祝圣”之后,中国大规模的集体祝圣主教事件明显减少了,政府在处理主教人选的问题上更加小心谨慎,避免一窝蜂而上的做法。同时,逐渐重视顾及教会传统。从罗马方面“十一封圣”之后,宗座更加小心处理与北京之间脆弱的关系,尽量避免误解冲突,努力考虑中国教会的实际情况,历史伤痕,社会国情。虽然,中梵关系正常化未能够在二零零零年前后完成,但是为误解和隔离了半个世纪的中国和梵蒂冈来说,推迟一点时间来加深彼此的认识、了解,最终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机制,比起匆匆忙忙的建交而留下一大堆问题,更为务实重要。
 
                           中梵关系的三大挑战
 
    半个多世纪以来,因为“中梵关系”一直没有正常化,所以中国教会无法避免地一直处于“中梵关系”的两难夹缝之中。显然,中国教会没办法专心致志,全力以赴地发展教会,却在各种争论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事实上,从主教任命、教区划分和爱国会问题上,不难发现“中梵关系”始终决定性地影响着中国教会及其发展。
 
                            主教的选拔和任命
 
    由于中梵双方没有外交关系,没有协商机制,发生在中梵之间的事件就相当敏感,足以强烈地冲击中国教会和中国社会,尤其是选拔和任命主教问题。
 
    一九八一年,邓以明主教在海外被任命为广州的总主教,一九九一年五月,龚品梅主教早在一九七九年被任命为枢机的秘密被公开,就是两个突出的例子。一般来说,按照《天主教法典》及教会传统,在海外由教宗任命某国某一教区的主教很普遍,但对于没有外交关系,误解极深的中梵双方,问题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这类主教任命在中国常被定性为政治问题,被视为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我们不妨暂时撇开任命本身,放下中梵双方,单为中国天主教会考虑一下。一方是宗座及其任命,另一方是政府及其反对任命。一方公开任命,一方批驳抵制,这对当时的中国神长教友意味了什么?既要做一名虔诚的神长教友,还要做一个好公民,如何表态?在中梵冲突中,透过任命和反任命,中国神长教友处于艰难夹缝之中,不同的态度导致内部纷争,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中梵关系没有正常化的半个世纪中,已经有很多中国公开团体的主教或主教人选通过各种途径向宗座申报,大多数主教都获得了教宗的秘密承认或任命。由于申报和任命都为秘密进行,中梵之间也就没有出现新冲突,中国天主教会也没有处于这些危机之中,虽然,秘密上报和任命为中梵双方、为中国地方教会来说,并不是好办法,也不是解决之道,只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无奈之中的权宜之计。但中梵和中国地方教会三方都心知肚明,都在避免刺激任何一方。看来,彻底解决中国主教人选的选拔和任命问题,也只有等待中梵建交,协商一个三方都可以接受的途径了。
 
                          教区的重新划分和确认
 
    中国现在有两种教区划分,一是一九四六年宗座在建立中国圣统制时,教宗为中国提升的一百三十七个教区。另外一种是一九九八年,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而将全国划分的一百一十五个新教区。难题就出在两种教区划分出现相互交叉的情况,导致一些教区归属产生混乱。
 
    如果今天宗座没有取消一九四六年的划分,那么教会法律上,这些教区还存在,而且,合乎教会的《法典》。
 
    困难的现实是,一些新教区在政府那里合法,得到当地社会的认可,但按教会法律不合法。因为中梵没有外交关系,双方一直没有机会和途径协商教区划分问题,当然无共识可言。宗座只有保持原来的教区划分,而中国政府则坚持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各地教区,但可怜的是处于两难中的中国神长教友了,导致一些神长教友的教区身份不明确。  如果宗座想改变现状,无论单方面公开宣布保持一九四六年的教区划分,还是宣布废除一九四六年的教区划分,而承认中国的新教区,都有“干涉中国内政”的嫌疑,容易产生误解。
 
    即使宗座认识到教区划分在今天必须调整,但苦于没有外交途径,如何进行协商?政府虽然可以用行政办法,按照国家行政区域调整教区,但无法与教会法律保持和谐,就无法解决广大神长教友的心灵平安问题,也就无法解决教区问题。  中梵不解决教区划分问题,也就难于解决这些教区内“地上地下团体”同时存在的混乱事实,也难以解决一些教区的主教继任问题,地方教会无稳定可言。这是中梵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为此,这成为今天双方无法回避,应积极面对的现实挑战。
 
                        中梵关系正常化是关键
 
    无论如何,中梵关系正常化不但为中国天主教会十分重要,而且为政教双方都非常重要。
 
    首先,为中国天主教自身,中梵关系正常化才是解决中国天主教“地上地下”两个团体纷争的关键因素。目前,中国天主教会在修和方面已出现的积极改变,就有赖于中梵关系的解冻。这是一个强烈的修和信号,一旦谈判成功,中国天主教地上地下纷争将划上句号。显然一切都将回到合法程序和法律途径上来。
 
    其次,中梵关系正常化势必考虑讨论选拔和任命主教问题,迫使双方将这个拖了半个世纪的问题妥善解决。第三,中国的教区划分合法化。第四,妥善解决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与教区及其主教的关系。第五,多年来,某些国家和海外的人权组织一直以中国地下团体为例,批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人权形象。但随着中梵建交,问题势必迎刃而解。  目前,虽然建交还没有达成协议,但只要双方坐到了谈判桌前,讨论有益于政府、宗座和中国地方教会的课题,准备建交,就是一个进步。即使谈判暂时没有成功,甚至还出现了“一六”的不协调和不愉快,这也很正常,因为这些事件说明了中国政府和罗马宗座双方彼此了解还不够,认识不深刻,建交的时机也许不成熟。所以,现实就要求双方必须冷静下来,多些理解、彼此原谅,避免走入极端,认真考虑彼此的信仰传统与社会国情,接受对方为合作伙伴,最终,妥善解决分歧。
 
    一旦中梵邦交正常化,新政教关系将随即转变为首要问题,如何调协未来政教关系,将是中国天主教会、中国政府和梵蒂冈三方的共同任务与挑战。
 
                           中国教会努力回应社会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确实使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这种变化不仅在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市场的日趋成熟,也包括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分层的变迁等等。比如有学者提出困扰着中国和影响着社会发展的七大社会问题和七大趋势;特别是收入差距的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的增多、经济快速增长时期的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中国社会逐渐凸显的老龄化趋势、代际之间价值观念的相互冲突等,日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与这一背景相伴随,思想的多元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应当说,这正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但是问题在于:多元的思想和不同的传统,是否有可能在持守自身立场的同时,共同促成一个更为健全的社会?是否有可能借助各自的思想资源,为社会提供价值的指引?是否有可能通过积极的社会参与,对现实问题作出有效的回应?在我看来,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对中国教会提出的要求,也是信仰本身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些年我们特别着力推动的,首先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选择穷人”;其二是参与学术,即回馈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探索和期盼。
 
                 “选择穷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通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国正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收入悬殊国家。由于地理位置、社会体制和开放先后等原因,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东西部地区的差距日趋严重。这种差距有时还出现相互交叉、重叠的现象。比如,在中国的十三亿人口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居住在农村或乡镇,城乡收入差距又相当大,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开放早,发展迅速,所以,小康家庭很普遍。但中西部一些地区还很贫困,一些家庭的温饱还成问题。这种差距状况正威胁着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因此减少贫困,缩短差距,推动平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成了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这些差距往往是产生社会弱势群体的原因。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社会福利体制尚不完善,中国的弱势群体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多年来,中国的人口增长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从一九八零年代起,中国政府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今天,虽然中国的人口增长有所控制,但造成了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比例的特殊性。
 
    研究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有一亿三千万,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点二,已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社会人均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照顾、社会活动、心理辅导等问题日突显。虽然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有家庭,不是孤苦无依,也没有流落街头,但由于中国家庭的特殊结构,老年人成了一个孤独的社会弱势群体。所以,中国教会开办老人院,提供安老服务是回应中国社会需要的良好途径。
 
    目前,艾滋病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艾滋病患者是今日新的社会弱势群体。中国的艾滋病人由于很多没有医疗保险,所以境况更糟。当前,中国艾滋病增长率已经跃升至亚洲的第二位,防治艾滋病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回应社会的需要,“北方进德”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成立“希望之光”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教会的这种服务尝试,一度并不为社会认同和接受。
 
    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温家宝总理作为第一位国家领导人首次到北京地坛医院探访艾滋病人,到二零零四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到北京佑安医院慰问艾滋病患者,再到二零零五年二月八日农历新春前夕,温家宝亲临中国艾滋病重灾区河南省上蔡县慰问患者和遗孤,无不说明了中国国家领导人对艾滋病严峻形势的高度重视,同时号召全社会要接纳艾滋病患者,要共同合作,携手防治艾滋病。  这样,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变,政府对艾滋病问题的高度重视,国家领导人的身体力行,使人们对防治艾滋病的紧迫性及重要性有了深入的认识。因而,教会开展这种服务得到各界人士的接纳和重视。过去两年,中国各地的修女们积极关注艾滋病问题,举办培训活动,北方进德还组织修女到北京、河南和河北慰问艾滋病患者。目前,中国教会希望与政府医疗部门合作开办照顾艾滋病患者的机构。
 
    在世界各地,照顾社会弱势群体一直是教会的优先选择和优良传统。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对中国的发展趋势和所面临的问题,中国教会要及时回应,发挥自身优势,作光作盐,在强化伦理道德教育,净化社会风气方面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同时,在救死扶伤、扶贫助教、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更要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社会的平衡发展,为此,中国教会成立了一些像“北方进德”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这样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基督新教早在一九八四年就成立了“爱德基金会”,为中国社会作出了贡献。截止到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国天主教各地开办有老人院三十八家,诊所或医院一百零三所、幼儿园十四个、残婴院十个。同时,几十位修女正在中国各地十多家麻疯病院中服务。
 
                   参与学术:回应中国知识份子的期盼
 
    通过改革开放,中国从贫穷落后中走了出来,创造了经济奇迹。世界目睹了中国的转变。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挑战,中国文化出现了新的断裂,伴随着商品大潮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侵蚀,使中国社会出现了所谓的“三信危机”(信仰危机、信用危机、信任危机);诚信度下降、造假欺骗、贪污腐败等等,甚至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正如清华大学万俊人教授所说,中国在追赶现代文明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也许不是技术和物质方面的,更主要、更艰难的,是在文化和精神方面。”
 
    在当代中国,可能首先是一批人文学者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敏锐的分析和批判。而由于人文学自身的性质及其对“意义”、“价值”等根本问题的探究,学者们的研究必然向信仰和神学的领域逐渐延伸。因此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中国社科院和各地大学相继恢复和成立了宗教、文化和伦理道德研究机构,这些机构的学者经过不懈努力,对宗教以及相关的社会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和社会问题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并翻译、出版了大批涉及宗教、伦理、道德、文化相关的专着和论文。这些着作不仅仅是中国学者的兴趣,而更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为中国的未来寻找出路所作的探索。他们的研究成果肯定了宗教的社会作用及其伦理价值,改变了中国社会各界对宗教的某些偏见。他们期望神圣的信仰可以净化和改造社会风气。
 
    最近Marshall Cavendish Academic Publisher即将出版Religious Studies in China一书,其中收录了二十位中国学者最具代表性的论文。编者杨慧林教授在该书前言中明确提出:“我们相信,神学应当成为一种‘公共话语’,为人类提供意义和解释;神学的话语可以在教会以外得到普遍的理解、论说和尊重;神学的‘公共性’最终会塑造一代‘公共知识分子’,在神学的资源中阐发价值理想和社会正义。”
 
    过去十多年来,中国学术界在基督文化方面的研究,硕果累累,然而,这些研究毕竟是从人文学的角度,从信仰之外的经验入手。为此,一些学者一直慨叹教会缺乏研究人才,甚至不遗余力地推动、鼓励教会知识分子积极投身学术研究工作,从教会学、神学、牧灵学、灵修学和圣经学等层面展开研究,以丰富中国学术界的研究成果。
 
    这些年来,中国天主教及基督教两宗派正在国内外大学培养一批人才,其中一些已经回国服务。同时,他们也先后开设了硕士研究生班,北京成立“北京天主教与文化研究所”,河北省有“信德文化研究所”。中国教会正在逐步腾出人手,支持一代新人从事文化研究工作。希望走在前面的中国学术界能够继续推动、协助教会的学术研究,共同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结语
 
    虽然,普通的中国人都有一种朴素而浓厚的宗教情结,即尊重宗教、敬畏神明;但中国政府保护宗教合法权益,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前提是宗教不影响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显然,经过半个世纪的岁月沧桑后,中梵和中国地方教会三方都希望中梵关系早日正常化,以便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稳定社会,发展教会,树立更好的国际形象。
 
    但中梵关系正常化面临着一个前提和一个关键。前提应是不反对政府,而关键则是主教任命机制。政府和教会选拔主教人选的标准各有侧重:一个是俗世性的政治考虑,一个是属灵性的圣召考虑(教会法律传统)。在适应中国社会国情,尊重教会传统的同时,建立一种协商机制,遴选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人选,也许才是目前中梵关系有望改善的理想结果。  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基督宗教虽然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村发展、改变社会陋习及各种慈善事业方面为中国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中国民众也没有忘记这些,但是由于西方列强不平等条约的保教权,中国社会对中国教会的负面印象一直难以改变,历史阴影挥之不去。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胸怀宽广了,社会各界对宗教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中国教会的生存发展空间相应地得到了拓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教会要抓住机遇,重塑教会形象,让教会真正融入中国社会,与中国社会一起迎接挑战,面对社会问题,回应社会的需要,用实际行动让中国社会体验基督的博爱精神,用爱心奉献、言行证明中国教会可以与中国社会人群同行,可以为国家分忧解难,可以成为中国快速发展和转变时期的合作伙伴,为中国的现代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本文转载自:《鼎》2006年春季号)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寺庙财产民事纠纷案件处理的司法立场与裁判依据 \吴昭军
摘要:关于寺庙财产的规范调查,不论是日本宗教立法的圣俗分离原则,抑或是美国的法律…
 
“帝国基本法”与统治的契约化——契约观念下神圣罗马帝国的“帝国改革”(1500—1521) \王银宏
摘要:1500-1521年神圣罗马帝国的帝国改革是1495年沃尔姆斯帝国议会所确立的"帝国改革…
 
战后日本“政教分离”原则下的政治违宪——以自民党与统一教的关联为例 \赵刚
摘要:2022年7月8日,日本宪政史上在位时间最久的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行刺者是一位深…
 
主教制度改革与英国宗教改革时期的国家建构 \赵博文
摘要:英国宗教改革是英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都铎王朝的君主们确立了一个听命于至尊…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读《都市里的乡村教会》有感
       下一篇文章:康熙年间的西洋传教士与澳门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