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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地评价高校的宗教学学科建设成就
发布时间: 2014/1/10日    【字体:
作者:赵敦华
关键词:  恢复性司法 宗教因素 本土化 法律移植  
 
 
     我在国外讲学时,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提问:据说中国大陆的基督徒已有7000万,甚至上亿人,而且发展很快?虽然这类问题和我讲演的题目无关,我总会耐心地回应这样的质疑或好奇。我的观点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信教人数增加是恢复性的增长,各大宗教人数的增加速度都比较快,达到一定的阀值之后,增长速度自然下降。事实上,经过30年增长之后,信教人数增长速度已经放慢。就基督徒而言,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发布的《宗教蓝皮书》统计的人数大体上是2,305万,约占全国人数的1.8%,我认为这个比例与基督徒占台湾地区人数的比例接近,即使经过英国近百年的殖民统治的香港地区,基督徒也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大陆基督徒未来不大可能超过这个比例。

    我的解释说服了一些人。不料,当时同意我的观点的一个人最近转来一份“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的调查报告。该项目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的负责人声称:“根据此次国情调研问卷的统计,北京大学学生的信徒百分比是11.3%,其中基督徒9.4%,佛教徒1.9%;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的信徒百分比是10.7%,其中基督徒5.4%,佛教徒1.8%,伊斯兰教徒3.6%;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的信徒百分比是6.8%,其中佛教徒4.5%,天主教徒2.3%;清华大学学生的信徒百分比是这四所高校中最低的,占2.5%。”

    既然“调研报告”多次提及北京大学的“宗教现象”,作为在北大从事哲学和宗教学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我有义务向国内外公众说明事实真相。

    北京大学有3万多学生,如果基督徒占9.4%,应有3千余名基督徒大学生。任何生活工作在北大校园的师生都从未见到身边基督徒比比皆是的“宗教现象”。“课题组”的“统计”是没有根据的不实之辞。

    那份“调研报告”的炮制者还说:“据课题组统计,自1992年至2010年,北京大学宗教类研究生学位论文共180篇,占哲学、宗教类论文总量的近1/4。在宗教相关学位论文中,基督教类论文数量最多,占总量的43%以上。佛教类论文数量约占17%,道教与伊斯兰教类数量较少,不足1%。从时间上来看,1999年以前宗教类学位论文每年数量都较少,1999年有5篇,此后数量大幅上涨,2002年达到11篇,2003年增至18篇,2005年21篇。近几年数量持平,每年基本稳定在15-20篇左右。”

    首先要向“课题组”普及一个常识:中国大学教育学科分类中没有“宗教类”,只有“宗教学”专业,研究生宗教学专业是哲学门类的哲学一级学科中8个二级学科的一个,“哲学、宗教类”的分类是一个“范畴错误”,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哲学类(含宗教学)”。其次要纠正“课题组”的一个初等算术的错误,按照他们的统计数据计算,北京大学1992年至2010年哲学类(含宗教学)研究生论文总量为720篇,但这19年在北大获得哲学学位的研究生共1200多人,莫非480多名毕业生没有学位论文?再次,这一时段 “宗教类研究生学位论文共180篇”也是不实之辞。事实是, 1965年北京大学研究宗教学的教师随任继愈先生去科学院组建世界宗教研究所, 1983年在世界宗教所的帮助下,北大哲学系宗教学本科专业开始招生,但没有设立宗教学博士点,直到获得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之后,经过充分准备,才于1999年设立宗教学博士点。在此之前,与佛道教、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有关的研究生论文分别按照中国哲学、东方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学位点要求选题和写作。与“中西马”主流学科相比,宗教学专业的学位论文数量有限。以“调研报告”提及的那3年博士生为例,2002年共有24名毕业生,其中1名中国哲学专业的论文与道教相关,2003年共有23名毕业生,其中1名外国哲学专业的论文与道教相关,2005年共有41位博士生毕业,其中宗教学专业4名(基督教方向2人,佛教方向1人,伊斯兰教方向1人)。2005年后宗教学的研究生论文数量略有增长,但“每年基本稳定在15-20篇左右”的说法是夸大其词。宗教学专业学位论文数量多寡本来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在于论文的质量。在北大宗教学专业为数不多的博士论文中,一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一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还有一篇正在申报今年的全国“优博”过程之中。“课题组”无视这些宗教学专业学位论文的优异成绩和整体质量,别有用心地把它们归于“宗教类”,夸大其数量,得出“不少论文表现出明显的宗教倾向”、“与神学院培养的神学家毫无二致”的诛心之论。

    在“课题组”看来,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学不如西方大学,甚至不如解放前。他们说:“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是西方国家在近现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历届国民政府教育部一贯坚持的原则”,而中国自90年代中叶以来,“随着各种宗教传教事业大量资助宗教研究,‘精心呵护’宗教的学术倾向成为学术界的主流声音”。在教育与宗教关系问题上,果真是 “今不如昔”、“中不如西”吗?大学设立宗教学专业违反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吗?学术界的主流真的是“精心呵护宗教”吗?大学宗教学的学科建设是“各种宗教传教事业大量资助”的结果吗?对于这些问题,国内教育界、学术界早有共识。由于“课题组”危言耸听、谎言惑众,我们愿意重申一些基本事实和共识,以正视听。

    凡学者都知道,宗教学不等于宗教。蔡元培固然早已为北大制定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具体措施,但丝毫没有妨碍北大的宗教学研究,新中国成立后任继愈把北大宗教学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相结合,得到毛泽东的鼓励,于是建立了世界宗教研究所及其与北大宗教学研究的合作。1995年,北京大学成立了宗教学系,其宗旨有5条:(1)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促进无神论者与宗教信徒之间相互交流与理解;(2)以宗教学的理论为准则,开展多宗教、跨宗教的研究;(3)以宗教对话的理论为基础,促进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之间的对话;(4)以跨学科研究为目标,对宗教现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研究;(5)以跨文化研究为导向,对中外宗教文化进行比较,促进不同文化传统的相互理解。其他高校的宗教学系或研究机构基本上也按照这五个方向发展,但各有侧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中有三所属于宗教学研究领域:佛教和宗教学理论设在中国人民大学,道教和宗教文化设在四川大学,犹太教和跨宗教对话设在山东大学。高校的宗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与原有的社科院系统的宗教学队伍相互配合,成果累累,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入繁荣时期的一个标志。

    全国宗教学的繁荣局面来之不易。方立天老师曾经谈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人贴大字报,批判他研究佛学是“到那种‘牛鬼蛇神’成堆的地方”,后来有的人见到他仍会说:“瞧,神学家来了!”。卓新平教授也回忆说:当年有人把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人看做“和尚”[1]。学界之外的人不懂宗教与宗教学的区别情有可原,但号称科学无神论专家的“课题组”把宗教学划归“宗教类”,把宗教学的学科建设的事宜与 “宗教现象”混为一谈,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了。

    按照科学研究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无神论是从属于宗教学的一个学科,无神论学者应该与宗教学其他学科的学者相互交流,共同发展,而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代表者自居,用“打棍子、戴帽子”的恶劣文风对付其他学者。杜继文说:“如众所知,马克思主义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也不是口号,不是标签,不是引经据典,更不是政治棍子,它欢迎一切科学创造,吸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并随着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而不断地发展。当今是文化多元化的时代,在学术上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也理所当然地要去学习和吸取其他学派的学术成果,密切关心学术动态,欢迎他人的新的学术贡献。”[2]  既然如此,应该把宗教学同行的研究成果作为激励和推动科学无神论的动力,而不是视之为阻力和障碍。遗憾的是,“课题组”的态度是后者而不是前者。他们抱怨说:“科学无神论的话语和声音却逐渐淡出大学校园。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通用的教材中,科学无神论仅占有微乎其微的比例”。即使事实如此,怨得了谁呢?这里姑且 “引经据典”地回答。列宁说:“18世纪老无神论者所写的那些泼辣的、生动的、有才华的政论,机智地公开地抨击了当时盛行的僧侣主义,这些政论在唤醒人们的宗教迷梦方面,往往要比那些文字枯燥无味,几乎完全没有选择适当的事实来加以说明,而仅仅是转述马克思主义的文章要合适千百倍,此类转述充斥我们的出版物,并且常常歪曲(这是毋庸讳言的)马克思主义。”[3]  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正是由于那些 “科学无神论专家”的无知无能,他们的声音才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微乎其微。他们不反求诸己,毫无自我批评精神,却埋怨教育管理部门没有贯彻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对辛勤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工作的宗教学学者横加指责,把别人的成绩和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国外宗教渗透势力。怨妇式的自艾在学术界得不到同情,阴谋论在政治上也没有说服力,科学无神论要取得话语权,唯有靠老老实实的研究以及与宗教学同人(他们中大多数人都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的合作。“课题组”却不懂这个道理,他们以为靠编造数据和曲解政策,即可取得政治和学术的主导权。

    “课题组”把高校宗教学发展的原因归诸“随着宗教热的逐渐升温,宗教在高等院校的传教活动逐渐由秘密转向公开”,他们明知故问地提出:“宗教神学应当进入大学校园吗?”没有人说应当,但这是一个唐吉可德式的问题,他们把宗教学中研究神学问题的“风车”当成了在校园里宣教的“魔鬼”。在《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中,基督教学科属下分圣经学、基督教哲学、基督教伦理学、基督教史、基督教艺术等方向,每个方向离不开神学知识。杜继文也认为,无神论研究不能回避宗教神学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要“以科学为依据,从哲学的深度探究宗教神学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探究一切鬼神论的谬误及其所以谬误的原因……无神论并不是简单地否认神,不信神,而且应该学习和教人以正确的思维方法,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科学和社会的整体进步衔接起来。”[4]  既然如此,问题不在于是否要研究宗教神学,而在于用何种方式研究宗教神学。在申请成立北大宗教学系的论证报告中,我们依据美国2335所宗教研究机构的统计数据,明确区分了大学宗教学系与神学院的各项界限,包括研究宗教神学的不同方式。简而言之,国内宗教学界对待宗教神学的态度和方法可用三句话来概括:客观的介绍,同情的理解,理性的超越,这是由低到高发展的三个阶段。有的学者的研究和出版物目前停留在第一或第二阶段,这可以理解,也应当容许,如果不经过前两个阶段,就不能达到理性的超越,或者只有没有说服力和充足理性的超越。如果自己认为其他学者或青年学生有缺陷,应提出善意批评或开展学术争鸣,一棍子把别人打入“宗教势力”阵营的做法既无学术风范,也没有坚持正确的政治原则。

    中国大学的国民教育与宗教院校教育是两个系统,但既然两者都服从党和政府领导,就不可能没有往来。课题组把这种正常往来当作“违法行为”。他们指责说:“近日,北京一所著名高校的教授竟向中央主管部门建议,开放国家重点大学,与神学院合作,培养神职人员。培养神学人士是神学院的职责。站在国立大学的讲坛上,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传播宗教,属于违法行为。”一个教授的建言并无“利用公共教育资源”的权力,“违法行为”的矛头究竟指向何方呢?我们知道,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宗教局曾委托北大哲学学系宗教专业培训各大宗教团体的神(教)职人员,北大成立宗教学之际,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继续帮助培训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的要求。自2006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系受中央统战部委托,已经举办了七期爱国宗教界人士研修班,请问这是“违法行为”吗?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人民大学按照招生标准,最近在宗教团体和院校中招收一定名额的研究生,请问这是“违法行为”吗?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神(教)职人员也不例外,大学宗教学系承担培养爱国爱教的神(教)职人员的社会服务工作无可非议。“课题组”含沙射影地攻击高校合法合理的工作,矛头所向不是很清楚的吗?

    我们不否认国外宗教势力企图向包括高校在内的社会各领域渗透,但如果肆意夸大渗透势力的效能,甚至把正常的国际学术交流也诬陷为宗教渗透活动,那么,攻击矛头就指向了各级管理部门和宗教学的专家学者。“课题组”断言各种宗教传教事业大量资助高校宗教研究,他们极力渲染的“证据”是“英国的天普敦基金会和美国的发现研究所这样的机构,促进科学与宗教的对话”。据他们介绍,“天普敦奖年度奖金高达100万美金以上,相当于宗教神学研究的诺贝尔奖”。承蒙这个免费广告,让我们知道还有一个所谓的宗教神学的诺贝尔奖,而且年度奖金高达100万美金以上,还以数百万美金的资助科学与宗教的合作。如果“课题组”知道中国有哪个宗教学的学者拿到这笔年度奖金,或者得到巨额美元资助,不妨直说,让大家见识见识,而不要用含沙射影的手段把所有参与科学与宗教关系研究的学者都牵扯其中。

    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不只是一个基督教神学问题,中国古代科技史与宗教(特别是道教)的关系非常密切,“五四”时期非基督教运动中热烈讨论了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有冲突论、差异论、互动论和确认论四种立场。现代西方学术界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研究有认识论、科学哲学、语言哲学、知识社会学和宗教学等多条径路,也冲突、分离、对话和整合等多种研究模式。现在,中国学者或评述西方的观点,或与西方神学家、哲学家和世俗学者对话,这是发展自身学术研究的需要。“课题组”却大肆渲染西方神学家在中国作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讲演及其与中国学者的对话的宗教背景,如果他们发现这些神学家有什么传教目的和非法宗教渗透活动,不妨直说,不要凭借摘录的几句话就给所有参与科学与宗教关系研究的学者扣上“如此明显的宣教、护教”的大帽子。以我参加的第十届中美哲学与宗教学研讨会为例,“课题组”提到“美国当代著名神学家普兰丁格教授发表了题为《进化与设计》的报告,从智能设计论的角度对进化论进行批判”。其实,在美国没有人把普兰丁格视为“著名神学家”,他是用分析哲学方法讨论神学问题的著名哲学家,他的文章的主旨也不是“冲突论”,而是“整合论”。我在随后评论中,批评普兰丁格的观点“只是一种猜测”,“我们现在只能说,进化论与基督教的整合尚未完成,甚至尚未真正开始”[5]。国内其他学者朱志方、王路、翟振明、徐向东、郝长墀、邢滔滔、周伟驰等人在科学与宗教问题上也提出不同的观点。“课题组”没有读懂普兰丁格的文章,对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讳莫如深,似乎这次学术研讨会只是一个美国神学家在宣教,这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典型手法。好在会议的论文集已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公开出版,有兴趣的读者阅读各方观点之后,自有公论。

    最后奉劝“课题组”:尽早放弃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上纲上线的老套路,如杜继文所说:“学术上容不得老子第一,更容不得奴性和媚骨。”[6]让我们言行一致地践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共同努力。
 
_____________ 
注释:
 
[1] “中国宗教学的现状与未来——宗教学研究四人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第11页。 [2] 杜继文:“关于我国宗教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儒学研究》第十五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3]《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5页。   [4]杜继文:“关于我国宗教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儒学研究》第十五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5]《知识?信念与自然主义——第十届中美哲学与宗教学研讨会论文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6] 杜继文:“关于我国宗教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儒学研究》第十五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本文转载自:中国宗教学术网。http://iwr.cass.cn/zjyzz/201310/t20131031_157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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