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正在考虑营利性的组织是否可以从平价医疗法案中获得豁免——根据一名官员的说法,这部法案是向基督教宣战。
2013年7月,一个巴基斯坦的基督徒因为犯了亵渎神明罪而被判终身监禁。在对他的审判中,并没有实际的证据。
今年早些时候,有人建议北卡罗莱纳政府建立一个官方宗教。
这三件事情有什么共同之处呢?可以说它们都是最近政教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是政府不恰当地介入到了宗教问题中,或者是教会试图超越界限、干预国家事务。
虽然上面提到的事情都只是表面上的,但是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你多关注一下过去几十年的新闻,你就可以看出一些宗教组织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立法让更多的宗教进入公共生活。从在公立学校祷告到法庭里的宗教雕塑到国家选举,一些美国的宗教团体一再试图影响政府的各个部门,让他们考虑一些特定的宗教原则。
今年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成立150周年。这些年来安息日会信徒强烈建议教会和国家之间保持更远的距离,这样的声音始终属于少数,相反的愿望普遍存在于这个国家有组织的宗教中。
内战期间,这一立场的表现是基于良心的原因反对服兵役。在19世纪末,安息日会发起了对抗国会提出的“周日法”的斗争:因为我们遵守圣经关于安息日的规定,安息日会、犹太人和其他一些人希望能在一周的其他时间工作或者营业。通过向国会请愿,我们帮助确保了这一基本权利。时隔数百年后的今天,无数的美国人正在享受这一权利。
有关宗教权利的一个常见论点是“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的确,我们的开国元勋们中有一些基督徒,睿智的他们意识到把信仰强加于人的危害。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写下了这样的条款的原因:“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自由行使宗教权利……”
这条法案的核心思想是美国应该是一块自由的土地,信徒可以实践自己的信仰而免于政府干预。但硬币的另一面是,那些不信宗教的人也不需要受法律的约束去遵守教会的规定。
真正的危险是教会正试图扩大对国家事务的影响力:教会代表道德、上帝的话语和自由意志,并且试图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强迫我们的邻居。信仰是用来鼓舞人、团结人的——不应该用作棍棒。至于政府,自由人的信仰不应受制于法律,而应该遵从他们自己的意愿。
既然上面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政府会制定我们(作为一个教会)强烈反对的法律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例如,与许多人信奉的一样,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堂遵从圣经中对婚姻的定义:婚姻应该是一男一女的事情。与其他信徒不同的是,我们知道有些事情是我们基于道德的原因反对的,政府允许这些事情与命令人们如此行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这是宗教自由的理想界限。
这就是为什么教会做好自己擅长做的事情,比如教育、服务他人、传播福音,而不要去干预国家事务。而政府也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要告诉人们应该相信什么或应该如何敬拜,也不要去制定相关的法律。如果宗教和政府都可以像我们的创始人所设计的那样各司其职,那么我们的国家便可达到一个平衡。
哦,至于在公立学校祷告吗?按照我们上面提出的方法,教会和国家应该保持距离,越远越好,我们不认为应该强迫公立学校学生(教师或其他人)祷告,他们可能和做祷告的人有不同的信仰。当然,我们肯定鼓励祷告,但全凭个人意愿。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遍布全世界的同胞们,我相信我们完美而和强大的上帝同样也珍视宗教自由,给予了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信或不信的权利。
正是因为人们既有保持这些不同观点的权利而又能互相尊重,才造就了今天的美国和所有其他孕育自由的国家。
(翻译:王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