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一:穆斯林们是暴虐的,是恐怖分子或极端分子
这是对伊斯兰的最大误解,毫无疑问来自于媒体对于伊斯兰陈腔滥调的抨击。当一个持枪歹徒以犹太教的名义攻击清真寺的时候,当天主教徒的爱尔兰共和军人员在市区引爆炸弹的时候,或者东正教徒的塞尔维亚军事人员强奸、杀害穆斯林平民的时候,当1982年黎巴嫩基督教长枪党民兵杀害奸污巴勒斯坦难民的时候,这些行为通常不会成为整个信仰的特征。这类行为从来没有归罪于作恶者的宗教信仰。然而有多少次我们听过把伊斯兰、穆斯林原教旨主义者等等跟暴行关联在一起?
所谓的穆斯林国家的政治制度可能没有任何伊斯兰成分。政客和独裁者经常为了他们自己的目的利用伊斯兰的名号。人们应该向伊斯兰本源寻求答案,并且把真正伊斯兰信仰跟媒体所报道的伊斯兰分开。伊斯兰的字面意思是“顺从上帝”,来源于一个意思是和平的词根。
伊斯兰在现代社会中可能看起来有点奇特甚至极端,多半是因为宗教在西方人日常生活中不占支配地位,反之,伊斯兰被穆斯林看作一种“生活方式”,他们不把世俗生活和宗教分离。像基督教一样,伊斯兰允许战斗,为了自卫、保卫信仰,或者那些被暴力驱逐出家园的人们。它设置了严格的战斗规则,包括禁止伤害平民和毁坏谷物、树木以及牲畜。
伊斯兰没有在任何地方命令杀害无辜者。古兰经上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但是你们不要超过界限,因为上帝必定不喜爱过分者。” (古兰经2:190)。“如果他们寻求和平,你也应当寻求和平,信赖上帝,因为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 ”(古兰经8:61)。因而战争是最后的手段,并且受神圣教法规定的严格条件限制。“吉哈德”一词字面意义是“奋斗”。穆斯林相信有两类吉哈德,另外一种吉哈德是每一个人渴望获得内心安宁而进行驱除私欲的内心斗争。 误解二:伊斯兰压迫妇女
典型穆斯林妇女的形象:戴着面纱、强迫呆在家里以及禁止驾驶,在大多数人的头脑里太普遍了。尽管有些穆斯林国家可能有压迫妇女的法律,也不应看作来自于伊斯兰。许多这类国家没有被任何教法统治,并且在两性平等问题上搀杂他们自己文化立场。
另一方面,伊斯兰赋予男人和女人不同的角色,两性的公平由古兰经和先知(愿真主赐他安宁)的行为范例做了规定。伊斯兰把女人看作一个有独立权利的个体,无论单身还是已婚,赋予她掌握和处理个人财产和收入的权力。新郎送给新娘的结婚财礼由她个人处置,她保留自己的父姓而不是改随夫姓。男人和女人都被要求穿戴合适和有尊严。上帝的使者(愿上帝赐他安宁)说:“信士中最好的人是善待妻子的人”。
所有对妇女的暴力和强迫她们违背自己的意愿是不允许的。一个穆斯林的婚姻是单纯合法的协议,这个协议充分考虑了双方满意的条件。这样的婚姻风俗因国家不同有很大不同。离婚不普遍,尽管作为最后的解决手段是可接受的。基于伊斯兰的规定,不能强迫穆斯林女孩违背本人意愿结婚,她的父母仅仅建议她们某个年轻人跟她合适。 误解三:穆斯林崇拜一个不同上帝
“Allah”一词只是阿拉伯语“God”。对于穆斯林,安拉是至大至全的上帝的尊名,它是一个有着丰富含义的阿拉伯词语,表示独一的上帝,他没有匹配物。它正是犹太人用希伯来语称呼上帝的同一个词Eloh,在耶稣基督用阿拉姆语向上帝祈祷的时候使用过。上帝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里有同样的名字,安拉是受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崇拜的一个上帝。穆斯林相信安拉的统治权在敬拜和立誓服从他的教导及戒律中得到确认,由他的使者和先知传达,这些使者和先知在历史上被派遣到不同时期的不同地方。然而,应该指出,伊斯兰的上帝是独一的,他,尊贵的真主,没有疲倦,没有儿子(例如耶稣)或者匹配物,他也没有在别的信仰中的类人属性。 误解4:伊斯兰依靠刀剑传播,不容别的信仰
许多社会学教课书上展示图片,阿拉伯骑兵一手拿剑一手拿古兰经——征服和强制皈依。但是这些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伊斯兰总是给予所有宗教信仰以尊敬和自由。古兰经说:“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60:8)。
伊斯兰教有着较强的包容性,当年在中世纪的埃及、西班牙、耶路撒冷这些城市,基督徒,犹太教徒只要缴纳人头税就可以保持信仰,所以几乎没有发生大型的宗教迫害的事件。也是因为如此,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哭墙才得以保存到现在。
宗教自由在古兰经本身有规定:“宗教绝无强迫,正邪却已分明了”(2:256)。基督教传教士T.W. Amold在伊斯兰教传播的研究上有这样的观点:“……有关所有有组织的企图强制非穆斯林人群接受伊斯兰,或者任何为了消灭基督教进行系统的迫害,我们没有听说过。假如哈里发采纳其中的一个,他们本来可以把基督教一扫而空,像费迪南和伊莎贝拉把伊斯兰赶出西班牙一样容易,或者像路易十四对待新教一样。
这是伊斯兰教法保护少数民族特许地位的功劳,这也是为什么整个伊斯兰世界有繁多的非穆斯林拜神地点的原因。历史提供了许多穆斯林容忍其他信仰的实例:634年,哈里发欧麦尔进入耶路撒冷时,伊斯兰教承认这个城市内所有宗教团体祭神的自由,宣布居民的生命、财产是安全的,他们的宗教场所永远不会被剥夺,他邀请基督教长老Sophronius陪他一起参观所有的神圣场所。伊斯兰教法也允许非穆斯林少数民族设置他们自己的法庭,执行少数民族自己制定的家族法律。在一个伊斯兰国家所有公民的生命财产都是神圣的,不管那人是否穆斯林。二战时期的阿尔及利亚,那里的宗教领袖严禁当地人对犹太人趁火打劫(当时的法国维希政府下令没收犹太人的财产)。
种族主义不属于伊斯兰,古兰经只讲人类平等以及在真主看来人们是怎样的平等。“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误解5:所有的穆斯林都是阿拉伯人
全世界的穆斯林人口有12亿左右,世界上五个人中有一个是穆斯林、他们来自很多种族、民族和全球不同的文化背景——从菲律宾到尼日利亚——他们通过共同的伊斯兰信仰联系在一起。仅有大约18%居住在阿拉伯世界,最大的穆斯林社会是印度尼西亚。大多数的穆斯林生活在巴基斯坦以东,30%的穆斯林住在印度次大陆,20%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17%在东南亚,18%在阿拉伯国家,还有10%在苏联和中国。还有土耳其、@iran@和阿富汗补上中东非阿拉伯的10%。尽管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有穆斯林少数民族,包括拉丁美洲和澳大利亚,他们大多生活在俄罗斯以及它那些新独立的国家、印度和中非。美国有六百万穆斯林。 误解6:“伊斯兰民族”是穆斯林团体
伊斯兰和所谓的“伊斯兰民族”有不同的涵义,由于它的成员并不仅限于单一信仰,NOI(“伊斯兰民族”组织)更是一个政治组织。穆斯林把这个组织仅仅看作许多信徒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伊斯兰的旗号。他们间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的行话,一种双方使用的语言。“伊斯兰民族”属于用词不当,这个信仰应被称作法拉可罕主义(Farrakhanism),取自它的传播者的名字——路易斯.法拉可罕(Louis Farrakhan)。
伊斯兰和法拉可罕主义在许多原则路线上有区别。例如,法拉可罕的追随者信仰种族主义,黑人是源初的人类因而黑人较高级;而在伊斯兰中,没有种族主义,每一个人在上帝看来都是平等的,唯一的不同在于各人的信仰。有许多其它神学例子表明NOI的教义和真正的伊斯兰只有一点点关系。在美国有许多团体宣称代表伊斯兰,把他们的信徒称作穆斯林。 任何一个严肃的伊斯兰学生都有义务研究和探寻真正的伊斯兰,约束每一个穆斯林的只来源于:1古兰经,2可信或可靠的圣训。所有贴着“伊斯兰”标签的宗教信仰,如果跟直接来源于古兰经和可信的圣训规定的原则信仰以及伊斯兰实践有矛盾或者不一致,都应该被拒绝,这类宗教信仰应该被视作伪伊斯兰信仰。在美国有许多伪伊斯兰教,法拉可罕主义作为其中之一,对这类信徒的诚实态度是不应该称他们穆斯林,不应称他们的宗教为伊斯兰教。这样一个诚实的例子是偏离伊斯兰的巴哈教(Bahaism),巴哈教徒不自称穆斯林,也不说自己的宗教是伊斯兰教。事实上,巴哈教不是伊斯兰正像法拉可罕教不是伊斯兰一样。 误解7:所有的穆斯林男人都娶四个妻子
伊斯兰教展现在所有社会和时代,因此适应广泛不同的社会需要。也许实际上有娶另外一个妻子的正当理由,但是从古兰经来看,这一权力只有在丈夫能保证完全公平的情况下才是被承认的。如果不同意,没有一个妇女可以被强加这类婚姻,她们还有权力拒绝她们的婚约。 一夫多妻既不是强制的,也不是受鼓励的,而仅仅是允许的。阿拉伯酋长及其后宫的形象和伊斯兰是不一致的,因为一个男人可以娶最多四个妻子,仅在这种严格情况下允许,他可以公平对待每一个妻子,提供她们单独的住房等等。之所以允许实行一夫多妻,不仅仅和情欲的满足有关,也跟对寡妇和孤儿的同情有关,因为中世纪阿拉伯人男性死亡率远比女性高得多。而且古兰经对阿拉伯人中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度加上了限制条件,那时的阿拉伯男人有十个以上的妻子之多,并且认为她们是财产。
诚实严格的说,是伊斯兰控制了这种习俗,限制它使它更仁慈,伊斯兰开创了所有妻子们平等权利和地位的制度。总体来看,古兰经法令是劝阻一夫多妻,除非多妻的必要性存在。伊斯兰教普遍准则是一夫一妻而非一夫多妻,这是很明显的。全世界的穆斯林实行多妻的只占很小的百分比。但是,允许有节制的一夫多妻,仅仅和伊斯兰有关男女天性、不同的社会需要问题和文化差异的现实观点是一致的。 问题是,无论伊斯兰固有的灵活性到什么程度,伊斯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采用坦率直接的方式解决。伊斯兰深入钻研个人和社会问题,胜过伪善的命令和表面的顺从,提供合理明了的办法,远远比忽略这些事情有益。毫无疑问被合法迎娶和得到善待的第二个妻子要比一位没有合法权利的情妇好。 误解8:穆斯林是野蛮落后的
这中观点是极端荒谬的愚昧的,是典型的机械思维。伊斯兰迅速和平传播的原因之一是伊斯兰教义呼吁崇拜独一的上帝,它一再教导人们利用智慧和观察的力量,从先知(愿主福安之)说“求知是每个穆斯林男人和女人的天命”后短短几年内,大量的学术和大学涌现出来。
在伊斯兰世界,东西方观念和新旧思想的融合引发在医药、数学、物理、天文、地理、建筑、艺术、文学和历史方面取得巨大进展。许多关键的学术体系诸如代数学、阿拉伯数字以及数字零的概念(对数学进展至关重要)都是从伊斯兰传入中世纪欧洲。一系列的穆斯林学者的出现,比如花拉子密、比鲁尼、白塔尼等,使得欧洲航海大发现成为可能的精密仪器被开发出来,包括星盘、四分仪和良好的航海地图。
相关资料: http://hi.baidu.com/����1990/blog/item/54d42b2dce0c98e78a13998c.html 误解9:穆罕默德是伊斯兰的创立者,穆斯林崇拜他
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570年生于麦加。因为父亲在出世前去世,之后母亲很快也死了,他由来自尊贵的古莱什部族的叔叔养大。当他长大后,他以正直、慷慨和诚恳而闻名。所以他常被当作争端的公断人。历史学家镇静爱思考形容他。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具有深深的虔诚天性,他长期厌恶社会的堕落。 不时去麦加附近的希拉山洞冥想变成他的一种习惯。40岁时,当他要结束冥想的时候,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听到天使加百利传达上帝第一次启示。这些23年中陆续下降的启示成为古兰经。他一开始背诵上帝通过加百利给他的启示,他和追随者的小群体就遭受了严酷的迫害,在622年变得如此猛烈以至于上帝命令他们迁徙。
希吉拉——迁徙,他们离开麦加前往麦地那城,这一事件,标志着穆斯林历法的开端。几年后,先知和追随者们能够返回麦加,在那里他们原谅了敌人,最后建立伊斯兰教。在先知63岁归真前,城市及郊区的阿拉伯都变成了穆斯林,他归真一个世纪内,伊斯兰传播到西至西方的西班牙,东至中国的远东地区。
他死的时候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被选中传递福音时,他没有被当作伊斯兰的创立者,因为穆斯林认为伊斯兰和以前所有人类获得的启示是同样的。穆斯林相信亚当、诺亚、摩西和耶稣等所有的先知,都是带着启示被派遣到他们族人中。每一个先知都是被派遣到他的族人中,但是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是为全人类而派遣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个也是受遣传递顺从福音的封印使者。穆斯林敬仰他的所有经历和贡献,但是不崇拜他。“ 先知啊!我确已派遣你为见证,为报喜者,为警告者,为奉上帝之命召人于上帝者,为灿烂的明灯。”(33:45~46)。 误解10:穆斯林不相信耶稣和其他任何先知
穆斯林尊敬和热爱耶稣,愿主福安之,等候他的第二次降临。他们认为他是最伟大的上帝使者之一。穆斯林从来不是简单的提及他,而常常加上“愿主福安之”(这里简写作“U”)。古兰经证实他是童贞女之子(古兰经“玛利亚”章),玛利亚被当作人类中最纯洁的女性。古兰经里描述天使报喜如下: “当时,天使说:‘上帝已选择你,使你纯洁,使你超越全世界的妇女。天使说:玛利亚啊!上帝发出一句话向你报喜。他的名子是玛利亚之子麦西哈.耶稣,在今世和后世都是荣耀的,是上帝所亲近的。他在摇篮里在壮年时都要对人说话,他将来是一个正直的人。’她说:‘我的主啊!任何人都没有和我接触过,我怎么会有儿子呢?’天使说:‘上帝要如此创造他的意欲的人。当他判决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只对那件事情说声’有’,它就有了。’”(古兰经3:42~47)
使耶稣(U)奇迹地诞生的力量和创造亚当的力量相同,这种力量使亚当出世却没有父亲:“在上帝看来,耶稣确是象亚当一样的。他用土创造亚当,然后他对他说:‘有’,他就有了。”(古兰经3:59)。在他履行先知任务的过程中,耶稣执行了很多奇迹。古兰经告诉我们,他说:“我确已把你们的主所降示一种迹象,带给你们了。我为你们用泥做一个象鸟的东西,我吹口气在里面,它就奉上帝的命令变成鸟而飞动。我奉上帝的命令,能医治瞎子、麻疯患者,又能使死者复活”(古兰经3:49)。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和耶稣(U)都没有改变以往先知所传达一神信仰的基本教义,他们只是证实和复兴它。
古兰经记载耶稣(愿主福安之)的到来:“为证实在我之前降示的法律,并为你们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们从上帝发出的一种迹象,故你们应当敬畏上帝,应当服从我。”(古兰经3:50)。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人,只要相信万物非主,他独一无二没有配偶,穆罕默德是他的使者,耶稣是上帝的仆人和使者,他向玛利亚许下诺言且灵魂从他而出,相信天园和地狱存在,将会被上帝接纳进入天园”(布哈里传述的圣训)。 本文转载自:黄老岐伯的新浪博客2007年4月9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32809c010008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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