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剑生
眼下官方建构法治政府的决心是很大的,开会议、发文件、立定法制、厘清体制……,有时忙得节假日还要加班加点,苦也!
然而,我在看来,今天我们的政府好像患了法治的“单相思”。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我们的人民一直处于“旁观者”的角色,对政府所说的“法治”提不起多大的劲来,依旧忙着他们正忙的事。偶而抬头看一看政府们忙碌的身影,可能是因为政府们说“法治”的语调变了,有了一点新鲜感。但当他们听到的“法治”让他们感到仍然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没有多大联系时,他们也就低头又忙他们的生计去了。
我不知道这样下去, 我们的法治国家是否可以实现?法治是能够让老百姓过好日子的一种制度或者体制。这样好的制度,为什么对老百姓没有吸引力呢?为什么老百姓会认为这与他们无关呢?其实,事情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这一边。我以为,这并不是民众不愿意介入国家的法治过程,而是政府并不相信民众在法治过程中的作用,更多的时候是把民众作为法治一种承受者和法律支配者。
目前,在政府官员中依然有这样一种顽固不化的认识:民可使由知,不可使知之。这种思想在客观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政府官员藐视民众的参与,拒绝、排斥民众表达愿意。公开的场合有的领导说得比流行歌曲还要好听,但一转身就从内心里把人民抛在了一边。虽然这种思想在公开场合是听不到的,但是在他们的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场所中,你是很容易听到这样的言论。要知道,政府的大多数决策也经常是在这样的情景下做出来的,民众根本没有机会陈述他们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利益趋向。时至今日,国家信访局还可以在几乎保密状态下修订“信访条例”,真是让人匪夷所思。这种做与今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精神实在是背道而驰,但为什么它能够确实发生了?而最近通过的《国家公务员法》中,取消了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更是有悖于反腐败之民心。失去民心的法律立得再多,也不可能把我们带入向往的法治国家。就这点而言,让我看到了今天法治建设的一种危机。
任何国家的法治都是在政府和民众之间良性互动中渐渐形成,我以为这一点我们的政府并不那么清楚。以政府主导下的法治建构经常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把民众排除在这一个过程中,民众日益被边缘化,民众成了法治成果的被动的接受者,尤其是占据中国人口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在法治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更加低劣。他们看不到每个月都有几十部生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改变他们的生存究竟有多大的意义?看着自己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被上面来的几个干部模样的人指指点点,怎么就被指点没了?虽然政府依《土地管理法》给了补偿费,但他们的子孙怎么办啊?这样的《土地管理法》不是剥夺农民子孙饭碗的法律吗?我想农民兄弟肯定是很讨厌的。那么当初国家立这个法律的时候,我们的农民兄弟有机会发表过意见吗?他们的“人民代表”为什么不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帮他们说话呢?其实,我们的农民兄弟虽然人口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二,但是在决定他们的利益时,他们经常被边缘化了。一个事实是,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纯粹农民身份的委员基本上是没有的,即使有这种身份的人,也往往是“农民企业家”,但他们因为其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农民的代言人。即使有若干个农民委员,也与他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也是远远不相称的。
凭我对人类法治史的认知,我无法想象没有民众参与的法治过程能够成功。法律是大家共同商讨出来的,不是一部分人想出来对付另一部分人的。没有参与讨论法律的人或者所提意见没有被正确对待的人,是不可能尊重法律的。今天我们多少的法律是在排除一方或者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情形下,由有关国家机关在极小的范围内制造出来的;即使有什么所谓“专家”的参与,也改变了这样的一个局面,更何况谁也不敢保证所谓的“专家”没有被人“收买”? 话说到了这一步,我还是希望今后政府讨论一切与法治有关的事,尽可能别关上办公室的门。虽然不一定就能听到百姓的声音,但办公室的空气一定会更加新鲜!
(本文转帖自:中国公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