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慈善
 
试论中古基督教的慈善观念
发布时间: 2015/6/5日    【字体:
作者:陈凯鹏
内容提示:慈善(Charity)观念作为基督教“博爱”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信徒在上帝面前恩宠救赎的神圣使命,同时也充当着教会在中古西欧混乱的社会环境下构建宗教“神圣秩序”的核心价值手段。通过慈善,基督教在一定范围内缓解了贫富矛盾、慰藉了人心,稳定了社会秩序,从而促进了中占西欧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  中古西欧 慈善 博爱 赎罪  
 
 
慈善(charity)观念作为基督教宗教伦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古基督教构建宗教“神圣秩序”的战略活动中发挥着核心价值作用。以往学界在研究该观念的过程中,多从宗教神学的角度入手将其简单地看成基督教“博爱”精神的衍化形式,而忽视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内涵变化性,从而造成人们对基督教慈善观念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对其功能作用的准确定位。本文试以中世纪为例,以探讨基督教慈善观念形成的历史背景、价值内涵及其在社会上所发挥的功能价值。
 
基督教的慈善观念产生于罗马帝国晚期,它是早期神学家在当时社会动荡的大背景下吸收犹太人和希腊文化相关思想文化观念的基础上再结合《圣经》中耶稣基督的教诲而逐渐形成的文化观念。“犹太教的公正观念给与穷人表达愿望、要求关怀的合法性,希腊文明中不记报偿的慈爱观奠定基督教慈善观的概念基础,耶稣的教导与行为体现了基督教‘给与’的宗教意义,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发展,最终确立慈善的神学意义:慈善行为代表着上帝之爱。”【l】依据《圣经》【2】:由于亚当和夏娃所犯下的罪孽,使得后代的人类“原罪”深重。但仁慈的上帝并没有弃其子民于不顾,而是派其独子耶稣基督入世行道,传播福音,以钉死在十字架的沉重代价为信徒指明救赎方向。凡此种种,都彰显了上帝对人类的无私大爱,由此形成了“博爱”的诫命。《圣经》中说:“亲爱的兄弟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书4: 7-11)这种“爱”体现在行动上就是关爱亲友、爱护邻人、扶弱济贫。《圣经·马太福音》把给饥饿的人以食物、给口渴的人以水喝、给旅途中的人以住所、给赤身露体的人以衣穿、看护病人、慰问囚犯等七件善事看作是上帝悦纳的事情,做这些善事将具有无上的功德。“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 42-45)
 
宗教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宗教并非产生于人类的沉思或者反省,也不是产生于幻觉或误解,而是产生于人类生活的现实不幸,产生于人类计划与现实之问的冲突。”【3】基督教之所以以神圣的方式来倡导人们问的互爱互助,是有其现实根源和深远目的的——罗马帝国晚期,政治混乱、经济疲敝、蛮族频繁入侵、瘟疫饥荒多次流行,大批民众饥寒交迫、流离失所。在此背景下,“惟有凭籍人类超自然制裁的道德律,方能控制人类野蛮的行动。而最重要的,这世界需要一种教义;它能使人产生盼望以平衡其苦难,给予人慰籍以缓和其伤怮,以如诗般的信仰来补偿平凡乏味的辛苦,以永恒的观念消除人生短暂之叹,赋予一出宇宙性的戏剧以激励性及尊贵的意义,否则这只是一幕幕生灵、生物及万物相继跌落于无可避免之灭亡中,毫无意义且令人难以忍受的戏剧。【4】借助于上帝神圣的口吻,基督教劝诫富人从爱出发,慷慨解囊,施舍穷人,给苦难中的人们以必要的慰藉、帮助和希望,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民众支持与拥护,使社会早日稳定下来,以实现宗教构建“神圣秩序”的战略目标。作为一种“用神圣方式来进行秩序化的人类活动”,宗教能在人类遭遇混乱危机时构建起一种相对稳定、包罗万象的神圣秩序【5】。在构建“神圣秩序”的伟大战略活动中,慈善观念充当了核心的价值手段。
 
为了劝说富人施舍钱财给穷人,《圣经》宣扬穷人是上帝的选民,上帝是穷人的救世主,他与穷人同在,因此施舍穷人实际上就是向上帝奉献。“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磨”(雅各书,2: 5)。为考验富人的信仰,上帝经常以穷人的身份入世行讨,收取富人的“罪债”,因此施舍穷人实际上是在奉献上帝。5世纪拉文纳主教彼得曾说“乞丐的手是上帝的穷人盒,给予穷人的人就是给予上帝的。”【6】另外,富人施舍钱财给穷人,这也符合上帝在世问所设立的财富共有原则。《圣经》反复告诫富人不要贪婪追求物质财富,而要信奉上帝,不管得到什么东西都不要私自占有,而要把它们无偿地分给那些向自己求告的人。因为“上帝给与人们的一切世俗财物就所有权来说是属于我们的,至于这些财物的使用权则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那些我们能用超过我们之所需要的东西去救济的那些人。”【7】这种财富观点奠定了基督教道德家们的哲学基础。这使他们得以振振有词地说,追求个人致富,不仅使一个人自己的灵魂有坠落的危险,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正义的,因为他意图不正当地占有上帝给人们共同享受的财产。
 
通过施舍,“钱就变成了友爱精神的传播物,能够把人们团结在一起,而不是去扩大穷人与富人之问的差别。人们意识到自己不能满足自己的所有需要,而必须依靠别人的帮助才能得以生存,于是,在人们心中就会出现一种每个人都会具有的天然倾向,即内疚感,出现一种掩藏着的自责感。因此,人们就会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法清偿他人债务的负债感。在这种负债感的指导下,人们就能够把大量的爱与谦卑给与别人。”在这种财富的给予中,人们的心就从财富移到了上帝身上,因为,在这种给予中,体现了把他人看成兄弟姐妹这一上帝意愿,因而也就体现了上帝之爱【8】。
 
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他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9】十二三世纪以来,随着西欧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早期产生于“博爱”动机基础上的慈善开始向以追求来世回报和相互交换的“救赎”慈善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则是与基督教的炼狱、善功观念密切相关。炼狱观念起源于古代晚期,蔓延于中世纪初期,在12世纪成为了整个慈善体系的枢纽所在,在1274年的第二次拉特兰宗教会议完全被接受。它是富人为了在炼狱中净化自己罪恶的灵魂而发明的一种净化剂【10】。据说它介于地狱和天堂之问,是信徒死后灵魂的暂栖之地,信徒若想要使自己或亲属的灵魂迅速由炼狱进入天堂,就必须多累积善功,善功越多,灵魂进入天国的机率越高,教会负责在上帝面前兑换这些善功以决定每个灵魂的最终去向。善功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祈祷、读经、抄写经文、斋戒、慈善施舍、捐建慈善机构、给教会捐款等。在种种善功行为中,慈善的功效最大,它有助于施舍者的灵魂早日进入天国。12世纪的宗教学者史蒂芬·朗格顿严厉地指出:“缺乏施舍的斋戒是毫无价值的。伴以布施的斋戒具有双倍的功效。单纯通过弃绝食物的方式苦修是没有价值的,除非心怀原罪进行苦修。”埃克赛特的巴塞罗缪在教区训令中说:“施舍对罪孽的功效正如谚语所说水熄灭了烈火而施舍消除了罪孽”【11】。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施舍都对精神目标有积极功效,高利贷者和其他从事非法经济活动的人是不能进行施舍活动的。因为它们所施舍的钱财来自于非法的收入,这对人的精神并没有什么裨益,“上帝宽恕你并不是因为你所提供的施舍质量如何,而是看你的目的和仁爱之心。”【11】伴随着善功观念的出现,早期基督教的慈善重心逐渐出现微妙变化,昔日的爱“已不甘于内心的寂寞而要追求外在的形式来表达出来,原来的动机论逐渐走向了效果论,原有的价值标准也开始由内心的爱变成了外在的善功。”[lz]这种转变实际上是基督教会走向堕落的开始。
 
但随着14世纪中期“黑死病”的爆发流行,基督教的慈善观念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一种对穷人较为理性的观念看法和救助原则开始出现在西欧社会内部。面对着因人口大量死亡而出现的劳工短缺、物价上涨和大批的流浪乞讨人群,社会对穷人的态度出现微妙变化,昔日神圣、令人敬仰的穷人开始被人们所质疑、敌视,主张对穷人进行区别对待的呼声逐渐高涨。英国人菲茨伦夫在15世纪50年代写了大量关于贫穷的文章。他认为财产即使在天堂里也会被发现,贫穷不是财富,而是一种罪孽的产物,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种“劳动道德”:不劳动者不得食。这种观点贯穿于威廉姆·兰通13世纪70和80年代的诗歌中【13】。在教会内部,13世纪50年代巴黎神学院的威廉姆、英国的威克里夫、理查德·菲茨拉夫尔和罗拉德派,从《圣经》出发明确提出废除善功观念、救助“真正穷人”、驱逐那些身体健壮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观点。罗拉德派指责这些人终日游手好闲、不劳而获,他们榨干了国家的财富,又窃取了真穷人应得的施舍,“他们伪装起来乞讨窃取了穷人们的施舍;他们假装放弃他们原本能够维生的世俗财物来骗取富人们的施舍,同时还劝说富人们生活错误的反基督的信条中。”【10】在严峻的社会形势面前,昔日高踞神圣祭坛上的穷人逐渐遭到人们质疑、指责,教会所宣扬的一视同仁慈善原也面临重大挑战与变革,“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变化,它表明,为了信仰而理解的中世纪时代正在结束,为了理解而信仰的时代正在到来……那种为了信仰而自目行动的时代似乎已告结束,人们已开始用较为理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现实世界。一种新的原则也就不为人觉察地出现了,那就是需要应高于宗教需要之上,宗教应能为现实服务。【14】
 
尽管“穷人”群体和昔日不加区别的救助原则遭到了人们的质疑指责,但基督教传统的慈善观念并不会因此马上消失,它还将在社会上继续流传。“古老的教父慈善理想并没有完全消失。在中世纪末期教会人士、贵族和富有的商人仍然喜欢如以前那样在他们葬礼和周年纪念的时候来施舍大量的穷人。建立在怜悯基础上的慈善活动作为富人为了减轻灵魂在炼狱中折磨的最佳方式之一和使大量穷人得以活命的唯一策略而贯穿于整个中世纪。”【15】
 
“在世俗道德根本上是由宗教支持所支撑的那些社会里,宗教提供了极端重要的进行心态控制的力量。【16】面对中世纪由瘟疫、饥荒、战争和经济波动所导致的大量贫困人口,基督教从神学的角度出发,通过赋予慈善济贫神圣的功能价值,从而使西欧社会尖锐的社会矛盾得到了缓和,使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中,确保了西欧宗教“神圣秩序”的长期稳定。对此艾布拉姆·斯沃安中肯地指出说从作为“慈善的提倡者”的神职人员(教士)角度来看,济贫计划有助于调整劳动力市场,抑制穷人的暴乱活动和降低由于混乱所带给由个人所组成的集体危险因素和社会浩劫后果。慈善或济贫计划可以被当作一种社会保证机制来保护社会绝大多数的利益【17】。
 
参考文献:
【1】毕素华.沦基督教的慈善观[[J].南京社会科学,2006,(12):7-11.
【2】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圣经,2007.
【3】[英]巴纳德.王建民,等,译.[M].北京:华夏出版社.
【4】威尔.杜兰.世界文明史(第4卷),信仰的时代[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5】[美]贝格尔.天使的传言[M].高师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History Resource  Center.  Farmington  Hills,  MI: Gale Group [EB/OL]. 
http//galenetgalegroup.com/ servlet/ History/. Documcnt Number. BT2350085091.
【7】巫宝三.欧洲中世纪经济思想资料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374.
【8】[英]詹姆士·李德普基督的人生观[M].蒋庆,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140.
【9】Catharine  Davies,  A  religion  of  the Word:  The   Defence   of  the reformation
 in the reign of Edward VI.[M]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00: 50.
【lO】History Resource Center. Farmington Hills, MI:Gale Croup [DB].http://galenet.galegroup.com/servlet/History/ .Document Number.BT2353702582.
【11】Miri Rubin: Charity and Community In Medieval Cambridge.[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64-68.
【12】赵林.西方宗教文化:第2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254-255.
【13】Christopher  Dyer,  Standards  of  living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Social change in English 1200-1500.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238.
【14】钱乘旦,陈晓律.英国文化模式溯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32.
【15】"Charity and poor relief: the early modern period.”Encyclopedia of European 
Social History. 6 vols .Charles Scribncr's Sons 2001. [DB].
 http//galenet.galegroup.com/servlet/History/Document Number. BT2341203034.
【16】孙尚扬.宗教社会学: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26.
【17】Kathcrinc  A.Lynch.  Individuals,  Families, and  Communitie in Europe1200-1800: the Urban Foundations of Western Society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103.
 
转自《黑龙江史志》,2009年第22期(总第215期);转载请注明来源。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完善宗教活动场所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的建议
       下一篇文章:慈济功德会慈善理念探析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