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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在社会公义中扮演的角色
发布时间: 2018/6/15日    【字体:
作者:C. Reken
关键词:  教会 社会公义  
 
 
要清楚地认识到教会如何置身于社会议题之中,有一个问题至关重要:那就是区别作为公共机构的教会,和作为有机体的教会。这是理解教会,或者说将其概念化的两种不同的方式,因而衍生出两种不同的探讨方式。并不是说一种是正确的,另一种是错误的;也不是说一种恰当而另一种不恰当。这两种方式都有其正当的用法。
 
您可以认为教会是一个公共机构,或者像柏克富(Berkhof)一样称其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作为公共机构的教会是正规组织,为达成特定的目标而组建。它是一个代理人——说话、办事、有自己的立场。作为机构,它有自己的目标、计划、组织架构、人员以及任务,有当尽的本分。在很多方面与其他机构有相似之处,如政府、学校。为教会工作的人被称为同工,同工的做工是对教会的服侍(要注意基督徒的做工并非都是服侍)。
 
您也可以将教会看作一个有机体,如柏克富称其为mater coetus。这种称法将教会视为信徒的躯体,是信徒的团契。与公共机构教会不同的是,这里强调教会是个体信徒的集合,而不是统一的组织。在这样的集合中,显然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一位代理人,都在神的计划中有自己的用途和呼召。无论是水管工人、教师还是政客,都有自己的使命和呼召。
由此我们还需要区分教会事工和神国事工:教会事工是基督徒作为教会代理人的工作;神国事工是基督徒作为教会代理人以外,为侍奉主而做的工。
 
基督徒参与社会工作
 
这里并不是要探讨基督徒是否需要从事社会工作——因为我们显然需要。每位基督徒都应将自己的信仰和价值观带向公众舞台,应用于现今重要的社会议题。这是神国事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基督徒,一部分的责任是将我们对他人的爱心行出来,使人能够看见——基督徒应当周济饥饿的、安慰受伤的、看顾患病的。基督徒水管工安装水管,让神国中没有一处漏水,这是他们神国事工的一部分;当我们尚在黑暗中,基督徒教师就将切实的盼望教给我们,乃至有一天看见了,不至于视而不见;基督徒的货运司机开车运输,将神所造的美物要运向远方,这也是他们的神国事工。
 
同样,基督徒个人还可以自行、或通过基督徒组织,在政府层面参与解决问题。西方国家基督徒实现这一点,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投票,投给我们认为能够解决现今问题的候选人。通过诸如Bread for the World,Center for Public Justice之类的组织,基督徒尝试将政策往好的方向引导。有责任心、有爱心、做守法公民,是每一位基督徒的使命。
 
但这些都是我们作为个体或小群体的责任,且都属于神国事工。我们每个人在神面前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时,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不能将我们所说所行的,与教会事工混淆。至于原因,我接下来会说明。
 
教会如何参与社会议题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这篇文章的主要议题:公共机构教会与社会公义。
 
教会作为公共机构的主要工作——不是伸张正义,而是教人们警醒,知晓神的审判;不是呼吁社会公正,而是向人们传达神借着耶稣基督所彰显的公义;不是教人们如何选举政府官员,而是告诉万国万族人民,有一位神拣选我们进入永生。教会作为公共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开启神国大门,通过教导纯正的福音、执行圣礼和实践门徒的准则,来牧养纯正的基督信仰。
 
但这并不代表教会不能伸张社会公义,或站出来为不公正现象的受害者呐喊。相反,在特定的时刻教会必须站出来,明确阐述广义范畴上社会政策应有的导向。例如,一个保护其公民不受暴力行为伤害的社会,正是教会应当努力的方向。
 
但通常,在“社会如何更好地达成使命”这个问题上,教会不应正面迎战政治问题,或将这个问题归为己任。也就是说,教会机构普遍应该回避政治问题。在社会暴力行为的问题上,枪械管制是带来保护呢?还是武装了犯罪分子?培养更多警官、建造更大的监狱或强制执行死刑,哪一个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或者哪几个?事实上,这些问题都不在教会的专职范围内。
 
我个人认为,教会应反对那些本可以避免的贫困现象,但哪些政策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现象,教会不宜作具体的主张。比如说,怎样的社会援助是最好的?或者说,个人福利政策是有效的解决之道吗?教会作为社会机构,并不享有回答这个问题的特权。当然每一位基督徒都有自己的观点,不过我认为,将自己的政治观点提升至神学地位,就是妄称神的名了。
 
如果我决定为某位政治候选人投票,这是我的决定而非神的,我对此负责。但如果教会的执事教导会众,为某位候选人投票是属灵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我反对新的福利政策,并将我认为它不好的理由写成一封信,寄给国会议员,那么这是我的作为而非神的,我要在神面前为此负责。但如果我作为牧师,在布道中为教会表明立场,反对福利改革,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因此,教会可以去勾勒社会政策的大致目标,但一般不去支持某个特定的政策。然而有时候,当某个政策明显违背道德原则时,教会应站出来反对。或许这个政策背后有邪恶的目的,比如说种族清洗;又或许目的是合乎道德准则的,但政策本身不道德。比如政府希望通过堕胎合法化来减少贫困现象,这个目的是好的,但教会必须公开反对堕胎,并与其抗争——教会也确实这么做了。基督徒改革宗教会(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已经在不同场合,通过主教会议反对堕胎合法化。
 
我个人认为,比起宗派的委员会和工作者,主教会议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公开反对,能够帮助我们认清某个政策是不道德的。当然我并不是说道德的真理由多数票决定。与其说是存在论,我的观点不过是一种认知论:如果“改革宗”的基督徒就某个政策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那么这个问题是否道德有待商榷。
 
两种必须避免的危险状况
 
一旦教会试图针对所有不道德的社会政策进行发言,有两种危险的状况必须避免。第一,教会无法处理所有的不道德政策,导致在必须出面的时候,反而闭口不言。比如针对种族隔离的不道德政策,一些在南非的教会就没能站出来反对。第二个更大的危险——教会会为错误的道德问题辩护。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教会就是与“不公义”同流合污,就像美国部分教会反对美籍非裔人士争取公民权益。
 
判断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不允许的,教会拥有神的话语,确实身处一个有利地位,故应当在当今道德问题上多多发言。然而事实上,很多政治问题的讨论,是在两到三个道德允许范围内的选项中进行,至少在西方国家是这样。而在这些选项中进行抉择,需要一些属世的智慧,这一点,基督徒并没有特殊的权利。
 
最后,让我再额外举出一个教会不参与当今社会政策讨论的原因:这会危害到教会的本职工作。首先,本应花在本职工作上的精力和资源会被耗费。其次,这会使教会与某些政治议程之间产生联想。我认为有些教会没有扎根于真理,并不是因为他们神学层面上出现问题,而是他们将其与某个政治议程联系到了一起,而他们个人对该政治议程持有异议。如果某个社会政策不是道德义务层面的,那么将它与基督联系在一起会严重阻碍教会的本职工作。基于这些理由,我们应拒绝试探,不要让教会成为我们政治信念的代言人。
 
总结
 
首先,神呼召每位基督徒,要有责任心、有爱心,做守法公民。
 
其次,教会应表明立场,什么才是社会应当追求的普遍目标。当某个目标是邪恶的,教会应站出来反对——比如种族清洗。教会也当反对不道德的政策,即使其追求的目标是合乎道德准则的。
 
然而面对大多数的政治抉择,教会应保持沉默,无论是关于某个政策的,还是关于某个政治人物的。教会在这方面的抉择上没有优势,如果坚持这么做,则会阻碍教会完成自己的基本使命。
 
最后,关于绝对性道德问题,教会提出政策建议或指出社会问题时,应通过正式的集会来进行。如果相关问题为全国性甚至是国际性的,则须通过宗派会议,而非宗派董事会或办公室。
 
(本文中译:朱脉一)
 
转自橡树文字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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