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国际事务
 
“红色清真寺”事件余波难平
发布时间: 2007/7/28日    【字体:
作者:佚名
关键词:  国际观察  
 
 
 
  据《瞭望》新闻周刊(2007-07-20) 驻伊斯兰堡记者李敬臣报道, 巴基斯坦政府7月11日宣布,针对“红色清真寺”的军事行动已经结束。至此,持续半年的“红色清真寺”事件暂告平息。巴媒体评论普遍认为,“红色清真寺”是罪有应得,当局再不采取断然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都将受到损害。
  
    “红色清真寺”是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东南方向的一座清真寺,因其部分外墙被漆成红色而得名。该寺于1992年由当时在巴宗教界颇有名望的大毛拉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创建。阿卜杜拉1998年被不明身份枪手暗杀,其墓地就在该清真寺的围墙边。“红色清真寺”后来由他的两个儿子阿齐兹和加齐掌管。
 
  据巴媒体报道,阿齐兹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只有一所宗教学校的结业证。他在宗教界非常孤立,主流宗教派别都对他敬而远之。阿齐兹试图在伊斯兰堡建立塔利班式统治,不断强占公共用地以建造清真寺和宗教学校,鼓动下属宗教学校学生打砸音像店,绑架人质。他还在下属男校和女校分别组建非法武装,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保护。
  
    由于有人有枪,阿齐兹及其属下的武装人员有恃无恐,甚至与当局发生对抗。年初,伊斯兰堡当局因市政建设需要拆毁了6 座在未经批准的土地上修建的清真寺,“红色清真寺”下属女子宗教学校的学生随后占领了一所儿童图书馆,要求当局重建被拆毁的清真寺。“红色清真寺”自此与当局展开了长达半年的对抗。这期间,他们不仅打砸音像店,绑架普通市民,甚至于今年5月公然绑架了4名警察,并与上万名警察发生对峙。
 
  因为今年是大选年,加上当局还面临其他一些政治和社会问题,巴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红色清真寺”一直采取克制和容忍的态度。地方政府甚至承诺接受他们的要求易址重建被拆毁的清真寺,对于绑架人质等违法问题,当局也都是通过谈判设法加以解决。
 
  阿齐兹兄弟的所作所为搅得伊斯兰堡鸡犬不宁,影响了巴基斯坦的整体形象。伊斯兰堡市民对此深恶痛绝,对政府的软弱态度表示不解并提出批评,纷纷呼吁政府采取强硬措施将其绳之以法。
 
  根据民众要求,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终于痛下决心,决定根除“红色清真寺”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6 月27日,政府派出600多名军警到“红色清真寺”周围驻扎,对该寺人员进行公开监控。穆沙拉夫2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根据已掌握的情报,与“基地”组织有关的一个伊斯兰激进派别的多名自杀袭击者藏匿在“红色清真寺”之中,暗示要对清真寺采取行动。随后,监控“红色清真寺”的军警人数成倍增加。
 
  据巴情报部门的多年侦察,“红色清真寺”内至少藏匿着巴基斯坦和其他国家通缉的8名“高价值恐怖分子”,就连“红色清真寺”的头号负责人大毛拉阿齐兹也是巴警方3年前就通缉的要犯。
 
  就算在这种时刻,考虑到寺内大批妇女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巴政府并没有贸然采取行动,仍然希望“红色清真寺”里的武装分子能够主动向政府投降。但是,“红色清真寺”方面对政府的善意根本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7月3日,“红色清真寺”所属100多名宗教学生突然向奉命监控他们的军警发动袭击,抢夺了一些枪支和无线通信器材。警方被迫施放催泪瓦斯试图驱散学生,但遭到学生开枪还击。双方随后发生交火。
 
  巴政府被迫于4日凌晨宣布,对3日引起流血冲突的“红色清真寺”发起军事行动,并且对该寺周边地区实行戒严。当晚,男扮女装企图逃离清真寺的阿齐兹被警方抓获。他在电视采访中对于“红色清真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面临从事恐怖活动、非法拥有武器和绑架人质等7条指控。
 
  在7 月9日发动全面进攻之前,巴政府给了固守在“红色清真寺”内的阿齐兹的弟弟加齐等人最后一个机会,允许一些宗教领袖通过手机同加齐对话,劝其投降。对话进行到7月10日凌晨终告破裂,巴军方随后向“红色清真寺”发起全面进攻。据统计,此次“静音行动”共打死75名武装分子,军方有11名士兵死亡,33人受伤。大毛拉阿齐兹被捕,加齐在交火中被打死。
 
  穆沙拉夫12日晚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时强调,巴政府将坚决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他从不反对开办宗教学校,宗教学生们在学校里面应该学习的是伊斯兰真正的精华和价值。所有宗教学校必须以“红色清真寺”为前车之鉴,决不允许借宗教学校宣扬好战、极端和恐怖思潮。
 
  虽然由于“红色清真寺”事件引发的危机暂时告一段落,但这一事件引起的余波可能并不会那么轻易散去。今年是巴大选年,与宗教团体关系密切的反对派已开始利用这一事件向穆沙拉夫施压,呼吁举行抗议活动。“基地”组织二号人物扎瓦希里日前通过录像带煽动巴基斯坦穆斯林用暴力手段对政府进行报复。与此同时,因穆沙拉夫暂停大法官职务引发的司法危机迄今仍未化解。由此可见,大选之年的巴基斯坦尚难摆脱政治动荡。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巴基斯坦“红色清真寺”600多名学生投降
       下一篇文章:马数百回教徒示威 抗议英作家受封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