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众多的民族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宗教信仰,有些民族甚至全民信教。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各种宗教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信教群众不断增加,社会范围内出现了引人关注的“宗教升温”现象。宗教信仰已成为人们多元化的信仰选择之一,而我国无神论的教育深入人心、影响深远,在我国不信仰任何宗教比信仰宗教更加普遍,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者的宗教信仰自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宪法里,只有两项条文与宗教信仰有关,即第条有关人权和第条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文。宗教信仰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问题,还存在立法效力层次低、体系不健全、执法体制不协调等方面的不足。目前,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为世界各国所尊重。更好的保障宗教信仰者的信教自由,不仅是更好的维护宗教文化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人权,促进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于本文的研究,我有幸受山东省当代文化生活大调查课题组的委托,以“当代文化生活大调查课题组工作人员”的身份,参加了我市的社会生活问卷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认真研究法学教材和文献资料,借助网络查询有关内容释义,学习其他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的成功实践,自己获益匪浅。
本人着重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进行了系统的介绍。首先介绍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涵义,这是正确理解概念的基础;其次,介绍了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的价值,这是本人研究的着眼点;再次,介绍了我国宗教信仰法律保护的成就及不足,并通过研究国外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的成果,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研究提供。最后,文章着重对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提出了建议,比如完善宗教立法、在宪法中明确政教分离原则、强化宗教信仰自由的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规范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幵展宗教法律普及工作。希望通过这些阐述,能够为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法律保护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