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一名马来妇女因为嫁给印度教徒并宣布脱离回教而被当局扣留四个月之后,最近获得释放。
这对夫妇的律师卡巴星8月11日透露,雪兰莪州回教局是在三个星期前释放纳芝拉(25岁),但指她的婚姻抵触回教法律,禁止她与丈夫团聚。
回教局官员今年4月上门逮捕纳芝拉,指她跟印度教徒“非法同居”,而且无法出示任何相关的结婚文件。纳芝拉的丈夫、25岁的罗厘司机玛根德兰曾经在妻子被扣留后,聘请卡巴星入禀法庭争取她的自由,但是失败。
卡巴星说:“她丈夫的家人打电话告诉我,她已经在大约三个星期前获释。”
著名人权律师马力质疑回教局拆散纳芝拉和丈夫的做法。他说:“我不认为他们这样做有法律依据。我不知道他们能否这样做,我看不出他们有这个权力。”
他补充:“如果她声称她已经不是回教徒,宪法保障她这样说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命令她不可这样做。”
回教局上个月也释放了一名宣布脱离回教的马来妇女,但同样禁止她跟印度教徒丈夫团聚。这名29岁妇女是在嫁给印度族胶工后宣布脱离回教,结果被当局扣留6个月。
申请脱离回教 一华妇须受辅导
在槟城,回教法庭前天下令一名申请脱离回教的华族妇女接受三个月辅导。
申请人陈燕芳(38岁)来自高渊,皈依回教后改名茜蒂法蒂玛。她去年5月入禀槟城回教法庭,申请脱离回教,并把身份证上的“回教”改为“佛教”。
槟州回教法庭原定前天下判,但法官阿末慕玛维宣布把案件展期至12月3日,并指示槟州回教理事会监护小组辅导陈燕芳,让她“更加了解回教”。
法官说,槟州回教理事会监护小组须在3个月后提交申请人接受辅导的报告,以便他对此案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
陈燕芳是1998年跟伊朗男子结婚而信奉回教,但她说,丈夫如今已经离开了她,因此她决定脱离回教。她也声称从未进行入教仪式,而且依照华人传统风俗生活,包括吃猪肉。
今年5月,另一名改信基督教的马来妇女丽娜卓伊在联邦法院败诉,无法删除身份证上面的“回教”字眼。
(转载自: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