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长沙麓山寺已依法依规完成圣辉大和尚离任麓山寺住持财务审计与新老方丈财务交接程序。
依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和《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住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的规定,现任麓山寺住持圣辉大和尚已超期,为维护《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严肃性和培养接班人的迫切感,主动提出离任麓山寺住持一职,推荐麓山寺监院永兴法师为新任住持人选。现经寺院两序大众决议通过,按照有关政策程序报请省市区佛协和宗教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中国佛教协会(麓山寺是汉传佛教全国重点寺院),批复同意永兴法师任麓山寺新任住持。圣辉大和尚离任前,按财务管理规定,依法聘请湖南智超联合会计事务所对他本人在麓山寺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审计,经会计事务所严格认真审计后,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应的《离任审计报告》。
湖南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处长罗方,长沙市民宗局宗教处处长娄雄辉,岳麓区民宗局党组书记刘志军,湖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长沙市佛教协会会长坚愿法师,湖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怀辉大和尚应邀出席见证新、老住持财务交接程序和接收《离任审计报告》。
1994年受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委派,圣辉大和尚来湖南进行教风整顿,并被推选担任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和长沙麓山寺住持。其中,圣辉大和尚由于在北京中国佛学院担任常务副院长和教务长并主持中国佛教协会的日常工作,在浙江筹备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准备工作,难以分身管理麓山寺,所以曾将方丈一职于2006年年初交予法通法师。2008年回湖南续任麓山寺住持后,又已住持满三届,所以从2017年以来,多次坚持提出辞去麓山寺住持的职务,推选永兴法师担任麓山寺住持,并要求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现经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的截止2019年10月麓山寺留存的资金情况,现麓山寺账面上的资金,可以充分保障寺院以后的正常开支,为寺院的道风建设和坚决抵制商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罗方处长、娄雄辉处长和刘志军书记对圣辉大和尚二十多年主持麓山寺的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对圣辉大和尚推选新任住持并主动提出离任审计,这也给所有佛教寺院开了一个好头,尤其将方丈个人的信众供养,全部转交常住,为寺院方丈做出了榜样。现麓山寺经依法审计后所留存的资金,三分之一为圣辉大和尚转赠,为麓山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挪用常住财产而作他用。麓山寺有今天的局面与圣辉大和尚多年来的辛劳付出是分不开的,虽然按照佛教的仪轨离任麓山寺住持,希望大和尚不要离开长沙,继续帮助和扶持新任住持永兴法师管理好、引领好僧众,使麓山寺在弘法利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转自湖南佛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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