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领域,现今一般认为意识至少有两个层面,其中内在的是自我意识,具有自由意志。意识,包括自我意识,首先是通过个体人自我判定的。但他人的意识判定一直是个难题,何况他人的自我意识,毕竟后者是向内投射的意识现象。
机器意识的判定,实际与他人意识的判定相似。科学共同体排除了对他人意识现象直观的可能性,也拒绝请所谓超越性的上帝来作保证,所以只能采用类比或者常识来做判定的依据。在这样的判定中,尚有意识先在与后有的立场分裂需要考虑,二者相当于先验主义与功能主义或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竞争。先在论是将意识尤其是自我意识赋予在一个先验主体上,而后有论则将意识作为大脑的一种特殊的功能涌现看待,不承认自我意识具有一个先验主体。
当以他人意识的判定类比机器意识的判定时,可知后者必定要采取后有涌现论的立场。而且假定机器可以存在意识,一定是不许可其具有内在的意识主体的。严格地说,他人是否具有意识在现今科学知识域中是无法判定的,机器的意识判定也是如此。在此意义上,所谓的“机器意识”的出现,实际是通过类似图灵测试的类比判定而假设性认定的。换句话说,在给定测试条件满足后,是被科学共同体“认定”具有了“意识”而已,与其是否真正具有意识无关。
关于人和机器皆颇为纠结的意识问题,大乘佛教的唯识学提供了相当系统的意识学说。在一般佛教思想中,一切存在被还原为要素或者要素的结合,包括了识(心识)与色(物质)两方面,如五蕴说、十二处说与十八界说,以说明无我,即生命不存在“常、一、自在”即恒常不变、不可分割、独立自存的主体。心包括了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而且包括心所,以作为每一个识的微细功能的承担者。意识只是六识中之一,但为最强大之识,具有自我意识以及统觉功能,能遍覆盖一切认知范围,不过没有不变的主体。还值得注意的是,类似自由意志的功能不是意识或者其他识的直接功能,而是心所的功能。生命是以识为根本的,如无色界的生命唯是识,但一般如人则是识和色的和合。意识(包括其中的自我意识)的判定,初步可以神通他心通来了知,但切实认识要圣者尤其是佛才能保证。即在一般佛教中,心识包括意识的存在是可以通过修证而直观把握的,并不会出现像现今科学知识领域中对他人意识和机器意识判定的难题。
但一般佛教中生命中识和色的和合一方面类似一种心物平行论,另一方面类似功能论,因而并不能方便说明生命现象中识与色的融贯整体性,所以大乘佛教唯识学的出现并不偶然。在唯识学中以无境唯识为基本立场,将色作为识显现与分别的结果,即作为识所构想而投射的一种影像,成立了唯识观。而且唯识主张心识除了显表性的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外,还有微细、内在、隐秘的二识,即末那识与阿赖耶识。所有八识皆为因缘和合的缘起性,而非“常、一、自在”的主体。其中,第八阿赖耶识被称为根本识,前七识皆由其产生,反过来其又接受前七识的反作用即熏习,再考虑到唯识性,可知阿赖耶识即是宇宙与生命这一切存在的基础以及信息库。也因此第七末那识就以其为生命的“主体”,而执为“我”,而成为最深层的“自我意识”。第六意识依于末那识亦有自我意识,但为表层,即成为与末那识相表里的自我意识。这样表里的自我意识也都是没有主体的,而且类似“自由意志”的功能仍是本于每一识的作意与思心所而非八个识自身,其中意识的心所所具的这种“自由意志”功能最强。可以看到在唯识学中,生命定义在阿赖耶识上,其心识是没有主体的,并且分有多层次,意识包括自我意识也分层。心识的确证还是来自圣者尤其是佛,因而可以通过修行而实现。
在唯识学中,生命的四种形态即胎生、卵生、湿生、化生都是以阿赖耶识为根本的,大到天神、人等,小到蚊子、小虫等,概莫能外。但也有神通示现的生命样状的形态,如成佛后的变化身(化身),虽有完全的生命的功能表现,也可以外在显得与生命同样有识的存在(可以通过任何严格的图灵测试),即可以显得有心心所,即具似心心所,但却没有真正的心识,即没有真正的意识。在此意义上,高级人工智能实现的“机器生命”,在生命属性上当类似于这样的化身。所以,机器虽然可以通过图灵测试之类的测试被“判定”具有“意识”,但绝非具有真正的意识,而是具有“似意识”,或者直接称为“机器意识”。这种具有“机器意识”的机器人不是真正生命,只是“似生命”。结果,根据唯识学,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意识的“超级人工智能”是不能实现的。不过,即使仅具有“似意识”的高级人工智能,其在功能上完全可以不比“超级人工智能”弱。因而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未来无论如何都是应该警惕和忧虑的,应该作为一个整体去积极而严肃地应对。
原载于博古睿研究院
转自原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