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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演变、文化侵略与校园传教——答田珍同学问
发布时间: 2007/11/20日    【字体:
作者:佚名
关键词:  基督教 国家  
 
 
 
[编者按] 这是最近中央民族大学一位学生与教授之间的真实对话。由于对话中的内容也是许多人感兴趣的问题,所以将该对话放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一

 
    问: 您认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现在对我们进行和平演变吗?
 
    答: 我认为世界上的国家就其想要捍卫本国利益的动机而言,都是一样的。任何国家都要按照自己的利益需要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也不例外。文革时期的中国在媒体上公开宣称“要让红旗红遍全球”,“要解放世界上所有受苦受难的阶级弟兄”。利比亚的卡扎非也曾公开号召要“用伊斯兰教战胜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问题不在于一个国家是否要对别的国家施加影响,进行“演变”,而在于这个国家有无力量、手段、能力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

    当一个国家的力量强大到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这个国家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一切手段去改变其他国家;当一个国家的力量没有强大到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这个国家可能不得不考虑采用“和平”的方式去影响其他国家;当一个国家的力量十分有限,缺少影响其他国家的手段、能力的时候,这个国家就不得不放弃对别人的“演变”;当一个国家十分虚弱时,这个国家只能考虑如何生存。但一旦这个国家强大了,它仍然会像强国那样思维行事。研究一下古今中外的历史,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可以说,将来还有。

    一句话,谁强大谁就要影响别人,就要改变别人。一个强国说自己“不影响”,“不改变”别人是假的,虚伪的,不可能的。反之,谁虚弱,谁就要受人影响,被人“演变”。虚弱落后的国家,不仅是受别人影响的问题,而且还可能遭受种种极不公正的对待与打击。“落后就要挨打”是历史反复证明的规律。美国对中国实行和平演变是毫无疑问的,这个现象的背后是两国力量对比的不平衡问题。事实上,美国无时无刻不在对世界上一切国家进行“演变”!只不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军事占领是不现实的,要“改变”中国,只能用“和平”的方式。对朝鲜、越南、巴拿马、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家,美国就不必用“和平演变”的办法了,直接动武就是了。至于效果如何,那是另一回事。反过来,如果有一天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发明都是中国人创造的,国际贸易结算单位只能用人民币,各类国际会议都只用中文进行,中国的航空母舰远洋舰队常年在全世界所有重要港口外海巡弋,世界各国人民想方设法纷纷要偷渡到中国,中国的军事力量可以在几分钟之内到达世界任何地方,那么,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感受就不仅仅是中国要对美国等其他国家实行“和平演变”的问题了。
    
    如果“和平演变”相对于武装占领或武力征服而言是最明智的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的手段的话,那么,世界上的国家也可以大致分为三类(如果细分,可以分成十几类):曾经对其他国家进行过“和平演变”的国家、正在对其他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的国家、梦想对其他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的国家。一个国家属于上述哪一类,是由其综合国力、实力、竞争力决定的。从来不想也不曾对其他国家进行“和平演变”,同时也不受其他国家“和平演变”的国家,是不存在的。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现在的国力强于中国,因此,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现在一定要而且正在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同时,由于中国正在崛起,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成本也正在增加。另一方面,中国的崛起也在客观上对弱于自己的国家进行“和平演变”,这与中国正在受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和平演变”的影响并不矛盾,相反,这正好说明了各类国家的地位是变化的,是个动态的相对概念,各国力量的消长变化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否认这一点,不是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态度。
 

                                   二
 
 
    问:我有时候觉得他们在用基督教在对我们进行文化侵略,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 首先,对关于“用基督教进行文化侵略”的问题,恐怕需要在概念上做一点明确和区别。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的宗教组织的确有人在中国传教,但我不认为这是美国政府对中国的“文化侵略”。你说的“他们”是谁?是美国政府还是老百姓?“侵略”只能是国家行为。民间的活动超出了国界,影响再大,也不能称之为“侵略”。老百姓与老百姓之间不存在“侵略”问题,但存在交往与“影响”问题。美国有人在中国传教,如果这些传教士是受美国政府派遣或在美国政府任职,或得到美国政府资助,你可以说这是美国政府的战略计划,是国家意志与行为的表现,是“文化侵略”。但如果这些传教士与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们在传教,你不能说他们是在进行“文化侵略”,是“侵略者”。否则,来自第三世界某个弹丸小国的基督教传教士如果在中国做着与美国基督教传教士完全相同的传教工作,你能说这个第三世界的小国正在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吗?如果不能,难道仅仅因为这些基督教传教士的国籍不同,他们活动的性质就不同了吗?难道只有来自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进行传教才是“文化侵略”,来自其他非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传教士或传播其他宗教(伊斯兰教、巴哈依教、犹太教、东正教等)的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就不是“文化侵略”了吗?衡量“文化侵略”的标准究竟应该是传教士的国籍还是他们的实际活动及其效果?来自港台的基督教传教士在大陆从事与美国基督教传教士完全一样的活动,又该如何解释,能否说他们是“文化侵略”?
     
    其次,文化,包括宗教,从来是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但这种交流与影响并非是完全对等、完全自愿的。在现实生活中,谁强大谁就在影响别人,谁就能影响别人,谁就可能成为文化的输出方,这种影响是任何一个强国大国实力的自然表现,或者说是软实力的必然体现。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影响如果并没有使被影响的国家丧失主权、丧失自我、丧失资源,是不是可以称为“侵略”,可能需要考虑。什么叫做“侵略”,需要有一个严格科学的定义。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影响的手段可以是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也可以是文化的,也可以是各种形式同时使用。这在历史上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除非实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大国强国向其他国家进行文化辐射、文化影响的现象是不会停止的。如果你有机会访问中国周边的越南、朝鲜/韩国、蒙古、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家,你会发现虽然这些国家对美国的“文化侵略”很警惕,但对中国“文化侵略”的警惕也很高。你可能觉得这些国家对中国的顾虑和感觉是错误的,没有根据的,但这些国家从来没有也不会放弃他们对来自中国的包括文化在内的各方面的“威胁”的警惕。

    对一个国家来说,捍卫主权靠的是实力。自己没有实力,就不单单是遭受“文化侵略”的问题了,什么样的“侵略”都会来。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日本武装侵略中国,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对列强割地赔款,中国遭受了许多屈辱。但再往上追溯,中国的版图在清代、唐代、汉代都有大的扩张,当时那些被并入中国版图的地区、国家的人民感受又如何呢?那时中国周边国家人民对中国文化强大的辐射影响的感受又当何论?现在你感到美国在利用基督教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那么当时中原地区儒家文化在中原周边国家、地区借助中原政治经济军事实力而得到广泛传播、大行其道的过程是否应称之为“文化侵略”呢?汉字是中国人使用的文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然而,在中国周边有一个所谓的“大中华文化圈”,在这个“大中华文化圈”里,汉字在不同程度上可以通行,这种明显超越中国国界的文化影响不言而喻,这是否也是中国“文化侵略”的结果呢?我想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下结论的。因此,我还是那句话,不要问别人是不是要影响你,“侵略”你(因为别人是一定要影响要“侵略”你的,你也一样!),而要问:别人为什么能影响你、“侵略”你?

    也许你可能会说,一个国家凭借自己的强大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对别人施加影响,这是不是强盗逻辑?是不是有点儿不公平?世界上还有没有公理?我要说,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对的公平,大国强国从来是按自己利益行事的,大家口头上都反对“强权就是公理”,但现实是什么?现实是联合国有将近200个会员国,任何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可以因为自己的利益行使否决权,使联合国安理会无法通过某项决议,190多个国家不敌一个国家,你同意不同意都没有意义,并且这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还是永远不下台的常任理事。为什么?因为他们是联合国成立时世界上最强的五大国。现在,有的国家强大了,就想挤进大国俱乐部,这就是所谓“公理”。

    最后,你也许会说,历史是历史,现实是现实,不管怎么样,中国今天没有派人去美国和西方国家传教,西方和美国为什么要派人来中国传教?是的,中国是没有派人去美国和西方国家传基督教,但在中国政府的支持、资助、鼓励下,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最近几年相继建立了一批以弘扬中华文化、儒家思想为目的的“孔子学院”,按照计划,2010年前,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将要达到100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年三月八日回答记者时说:“我们还愿意送给美国另外一件礼物,那就是四书五经。”网上也有人大声呼吁中国加快努力,“很希望把孔子推销到世界各地,尤其是欧美国家,把他的思想渗透到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的意识之中”(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这种由中国政府出面、得到国家教育部具体规划指导、获得中国网民支持、由中国人在欧美国家实施推进的文化输出是什么呢?是不是“文化侵略”呢?恐怕不能说是。如果不是“文化侵略”,是什么?我想可以说是中国崛起与发达在文化方面的表现,是各国对中华文化重视的表现,是与中国大国地位相适应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正常行为。一个国家强大了,自然就要说话,就有条件有能力说话;不仅要说自己的话,而且要让别人按照自己的话说话。每个国家都是如此,历来如此。对孔子学院在美国的出现,美国政府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指责与抵制,也不担心有一天美国人不信基督改信了儒教怎么办。因此,我一点儿都不担心别人用基督教或任何什么教对中国进行“文化侵略”,我只关心中国能否成为一个真正的强国,能以多快的速度重现当年的汉唐风采,能以何种方式凭借自己的实力傲视群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没有自信心的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
 

                                       三
 
 
    问: 现在我们学校就有许多基督教徒,对这些教徒对我们的宣传,我们应怎么看?
 
    答: 一个人对你宣传他所信仰的宗教,你是否接受是你的自由。就个人权利而言,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你接受或不接受某种信仰。接受或不接受某种宗教信仰完全是你的私事,我不能也无权替你做决定。事实上,每个人每天都有可能听到别人的“宣传”,也有可能对别人谈论自己的信仰观点——向别人进行“宣传”。“我们应怎么看”? 按照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怎么看都可以,一切取决于你。
   
    如果你问的不是这个意思,你想问应该如何看待那些向你传教的人的行为,我不得不说,这同样是个私人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所谓“宗教信仰自由”,不仅包括了在思想上对宗教教义是否接受与认可的自由,而且包括了在行动上是否能够实践宗教教义的自由。在为保持和实践宗教信仰而采取的行动之中,就包括了传播教义的要求。因此,对宗教信仰者来说,向别人宣传教义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宗教信仰者实践其信仰的表现。只要宗教信仰者在向别人宣传教义的过程中没有损害他人或公共的利益(包括社会秩序、社会道德风俗、他人生命与身体健康、他人及公共财产、国家的教育、司法等),没有违反法律,其他任何人就无权对他/她表达自己信仰的活动进行干预。至于宗教信仰者的传教活动是否违反法律,则要由司法机关以法律标准衡量。宗教信仰者宣传的教义是否要相信,是个人的选择权问题,应当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者宣传教义是他/她的个人权利与自由,也应当受法律保护,“说不说由他,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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