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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圣约和立宪主义:联邦民主的伟大孕育和开拓
发布时间: 2007/11/27日    【字体:
作者:丹尼尔·艾拉扎
关键词:  基督教 国家  
 
 

                            丹尼尔·艾拉扎 
 
     我们能从历史中获知:伟大的转变依赖于伟大的观念、伟大的运动和伟大的行为的结合,并且于三者汇合时产生。因此,在圣约史的开篇就有圣经上的圣约一神论的伟大观念,借此人们被设想成——和上帝进入那来自上帝且具有道德基础的约(pacts)中。除此之外,重要的是为所有人类而立的挪亚之约,和通过在埃及和西奈的经历在《出埃及记》中形成的为以色列人民而立的约。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新教和为诸如瑞士、荷兰、苏格兰及英格兰各国所接受的神权政治上的转变,因一种新的圣约神学而产生。
 
    政治哲学上的革命,一系列多少有点激进的运动——在不列颠诸岛和英属北美殖民地跃升为辉格主义后导致1688-1689光荣革命,和同一时期在大西洋对岸由清教徒建立的北美殖民地的形成,与圣约神学、宗教改革和地方性或全国性政治转型的结合在16世纪所做的一样,为17世纪做出了贡献。18世纪来自启蒙运动观念的伟大浪潮掀起了现代新纪元的两次伟大革命:美国人创造了联邦主义——美利坚合众国的现代立宪主义,而法国人发明了雅各宾式民主——大洋两岸的民主共和主义。
 
    在此我们必须记得所有的政治体制源于此并借此组织起来的三种形式:等级制式(HIERARCHICAL)、有机体式(ORGANIC)或圣约式(COVENANTAL)——就如联邦党人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篇所表述的:强力、机遇或者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等级制模式政体一般以某种外在或内在(宫廷叛乱、政变)的征服形式来建立,并被组建成多少有点军事组织特征的权力金字塔。统治者或者统治者们居于塔顶对其下被整合进权威和权力“层”且每层隶属于其上层的人们发号施令。在等级制中,行政活动凌驾于政治活动之上。政治采用宫廷政治的形式,即向统治者邀功争宠的斗争。这一切极少宪法化,但若它运用该形式,则由统治者向其臣服者正式颁发的宪章组成该宪法。军队达到了这种政治组织发展的顶峰。 有机体模式表面上“自然地”生长,而在其上创建和组织的政体发展时,更有权力或更有才能的领导者们在该政体的中心形成一个政治精英集团。他们对退到此政体边缘地带的大多数人实施统治。结果,有机体模式成了一种两个同心圆——中心和边缘的模式。其中处于中心者统治处于边缘者,即使后者有权选择谁居于中心。权力,要不就是权力与权威都集中于中心,所处中心者决定中心与边缘的联系。在有机体模式中,政治活动首先出现但它是一种俱乐部政治。行政源于此种政治活动并且确实行政部门的首脑们也必须是该俱乐部的成员。在此范围内,宪法乃大量被接受的传统规则——涉及俱乐部和依靠它的行政部的运作。主张议会主权且被能进入该俱乐部之人支配的威斯特敏斯特型议会至上主义达到了该模式发展的顶峰,行政部门亦由俱乐部成员领导且居于议会之下。
 
    圣约模式在一种迥然不同的基础上运转,一种母体——公共制度背景下一组同等的基本单元的图表表现出其基础的典型特征。同等的个人或者个人组成的实体以平等之地位,借圣约或政治协约联合而统一并建立公共统治制度,同时不牺牲他们各自的完全,圣约模式才能铸成。就该母体模式而论,其宪法鹤立鸡群,因为它包含将个人或实体联合起来的协议并建立了所有人必须遵守的“一致同意”的游戏规则。源于这种宪法的政治学是一种以谈判和协商为基础的平等人的政治,它旨在尽可能地开放,其中所有的参与者预知将发生何事。行政活动因宪法的支持而具其权威,政治活动因宪法的支持而享其权力。这体系不是等级制的,即使特权阶级有时是其中一部分。它也不具有单一中心,却建立在多个中心的基础上,每个都得到了宪法的保护。联邦制度乃其发展顶峰,每个组成单位在政体结构中有自己的代表并且在未授权给政府机构的诸领域还可保持他们各自的存在、权威和权力。 等级制政体和有机体政体(organic polities)因在同一个连续统一体中而能融合,但联邦政体(federal polities)却在一种完全不同的分类序列上。三者间的斗争或综合持续了整个历史时期。,而在现代新纪元呈现出新的变化。
 

                                       新大陆的经验
 
    15世纪下叶天主教改教运动(THE COUNCILOR MOVEMENT)失败与1517年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宗教改革开始之间的那段时期,欧洲人发现了新大陆。哥伦布虽是官方认可的“发现者”,但其航行上是一次更大运动的部分。此运动包括科学家和航海者、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意大利人和犹太人;前者发明工具使其变得可能,后者则在西半球开始探索之旅,绕过非洲并穿越印度洋或进入太平洋。 华尔特﹒帕雷斯科特﹒韦伯(WALTER PRESCOTT WEBB),这位得克萨斯州的历史学家于450年后将这些发起的探险称为“伟大的开拓”,借此欧洲人开始了使他们及其子孙们在500年内成为世界统治者的扩张。其中大多数人将伟大的开拓视作一个重头再来的伟大机会。它开创了至今人类史上史无前例的移民和殖民运动,它以一种史无前例的方式改变了帝国、社会、经济、政治和不同地位的人们,但是就像移民中两个主要的宗教团体——天主教徒和加尔文信徒所发现的,新世界的发现并未消除“原罪”。
 
    发现并移民新大陆的人们借着本性或文化,带来了自己过去的习俗和标准、善和恶、开化和野蛮、温顺和残酷。欧洲人不久后证明,无论自己移民何处,其侵略性远甚于原住民,即使原住民在许多情形下显示出连欧洲人都无法接受的残酷。这使500年后发行参与方在文明与野蛮间博奕的纸牌都不容易。我们早已放弃了欧洲人的征服主义和发现、征服和移民新大陆的单一欧洲中心史。我们今天描绘的画面用更微妙的色彩勾勒。各种螺旋形、曲折的“之”字形和断裂的线形使这幅织锦更为复杂。不过通常情况下,我们能得出一些结论,以此开始我们对新大陆圣约传统的探究。 首先,新大陆确实是一种重新开始,但这种开端从起初就像过去世界中的生活一样有着瑕疵并不得不被人类意志所改变,即使看来如此,重新开始并非简单地是一个让本性自行其是的结果。其次,因为人类意志置于一种道德的监督之下,人类必须互相进入圣约和协约以明确他们在新大陆寻求的自由将是一种圣约的自由(或联邦式自由)[8](federal liberty)——在上帝下立约、守约并按其条款而生活的自由,而不仅仅是一种本性的自由――按人意愿而行为却只受其本性或邻人限制的自由――并要求这应当是标准。最后,人可能认为新大陆环境的魔力令这个崭新的世界和古老的世界的许多人相信:回归自然能够使人类消除欧洲式文明的堕落。的确,甚至现实主义者们预见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实现将除去一个堕落或使人堕落的文明和社会的缠累,未来前进的蓝图就在其中。
 
    若不发展出具体明确的方法和手段来实现上述梦想,上述观念就仅是浪漫主义。对圣约传统的一种现代阐释即立宪主义不仅给它注入了新的血肉而且使它像其过去一样成为实现自由、平等、正义和民主的工具。所以,尽管其开篇及历程均有瑕疵,但新大陆因由欧洲人移植的圣约传统而为重新开始提供了一个机会--虽然不很明确。而在圣约传统没有或不能培植之地,野蛮和对旧世界的憎恶注定要重现。
 
     带来圣约传统的人们是怎样移民于新大陆的某些地区的?在创建新社会的过程中,新大陆移民的经验是怎样巩固这种传统的呢?考虑到此经历中的所有瑕疵,这些移民又是怎样开辟出现代民主的发展的呢?这种现代民主——更恰当地说是现代民主共和主义,或更精确地说是现代联邦民主共和主义,不仅在其后联邦主义政体的意义上,而且在其源初圣约的政治意义上使用意为“基督圣约教义的” (FEDERAL)一词。这是一个人类在“上帝之下”而非与这位至高无上者一起立下的现代之约,以在法律之下创立一种有秩序的自由的故事。这种法律包含自治规则与共治规则的结合,这种结合使现代民主成为可能。
 
     我们从新大陆的经历开始探究是因为在哲理角度上它实际先于旧世界。霍布斯、斯宾诺沙、洛克及其同代人,通过他们政治协约和市民社会的观念,系统阐述了现代立宪主义,而且他们一般被公认为新政治学或现代政治学的奠基者。这种政治学以人类心理学而非道德原理的现代自然权利观为基础。事实是上述政治哲学家在伟大的17世纪开始了他们的巨著,而在20-30年前来到新大陆的人们尤其是清教徒早在非圣约模式的基础上开始建立制度,并且朝根据新大陆和现代环境而改正这些制度的方向大步迈进。因此,新大陆的清教徒共和国不仅在预想中而且确实以这种方式建立,并在两代人的时间内转变成另外一种为旧世界的政治哲学家们所称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但与旧世界相比, 它更多地扎根于圣约传统之中。新教加尔文宗渗透的圣经圣约主义与政治协约和市民社会的现代观念间存在紧张和综合,的确,一个人也许认为美国现代经验的顶峰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当一种实现市民社会的期望取代了一种实现圣约共和国的理想时,现代新纪元在许多方面带来了一种圣约传统的世俗化。确实,随着现代新纪元的前进,在将市民社会看成自由民主而追求的过程中,圣约共和国甚至被忘记。这不仅与现代特点而且与比过去让异类更正当化的现代环境相适合。 在创建美国和新大陆其它源于相似基础的政体的过程中,因为新教即使不起支配性作用亦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圣经上最初的圣约主义主要通过新教徒通常是加尔文宗信徒的渗透而进入新大陆。在那儿,它转变成一套可操作的原则、制度和惯例常规。曾主要是一种宏大理论体系的表达成为文化的奠基者、制度的塑造者和对政治及其他行为的重要影响者。在此进程中,它被现代性所修改,而这种修改的最终结果远远超过了现代新纪元开端所预想的结果。但是,在上述政体的每代人身上,圣约的基础仍以一种无从预料的方式保留并自我显露出来。
 

                        圣约(COVENANT)、协约(COMPACT)、契约(CONTRACT)
 
     一个圣约乃是一个有道德根基的协议或约(pact)。它建立在自愿同意和共同的誓约或允诺之上,由相应的更高的权威见证,在不必定平等却独立的人民或各方当事人间达成,以在保护所有当事人个体之独立这种共同尊重的条件下实现规定的(限定的或综合的)目的。每一圣约包括同意、允诺、和达成一致,大多数即使不具永久性,也意味着无限期的持续。圣约能为了各种不同目的而联结任何数量的同伴,但其本质是政治性的,因为他们联结最重要的目的是建立政治和社会的共同体。
 
     在一种难以理解的关系中,圣约与两个相关的术语――协约(Compact)与契约(Contract)连系在一起。一方面,协约与契约不仅与圣约相关,而且可能源自圣约。有时,这些术语甚至交替使用,另一方面,三术语间非常真实的区别需要予以澄清。
 
     圣约和协约与契约不同,因为前二者具立宪性或公共性,而后者有私人性。就此而论,圣约或协约上的义务具有广泛意义上的互惠性。受二者义务所约束的义务人有责任超越法律的字面意义而不是将其义务限制于最狭隘的契约要求来彼此回应。因此,圣约和协约内在地被设计成在某些方面灵活而在其他方面刚硬不变。作为私法的术语,契约趋于尽可能狭义地解释,以对契约本身明确规定的契约方义务进行限制。契约一般包括任一方在某特定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何处适当)的规定。协约和圣约被设计成永久或无限期时,则一般需要相互同意才能被废止。
 
     一个圣约不同于一个协约,因其道德约束之特性优于其法律之特性。圣约之核心乃一协议,其中更高之道德力量――传统上为上帝是此特定关系的直接一方或保证者。然而,当使用协约一语时,道德力量仅被间接地包括。以相互的誓约而非更高权威或在其面前作出的保证为根据,协约更强烈地依赖于其法律的基础,尽管其政治学仍有伦理基础。换言之,协约乃一尘世之现象。
 
     通过检视17、18世纪发生的术语转变,上述区别在历史上得以证实。这种转变在美国和法国革命及其余波中达到了顶点。在美国,“圣约”和“协约”两术语近乎被交替使用一直到1791年后。17世纪英属北美殖民地接受的术语是圣约。协约则于18世纪中期在大革命时期作为启蒙运动世俗理论的部分被引入。美国那些视政治事务由上帝掌管的人们继续使用“圣约”术语;同时,为政治学探求一世俗基础的人们转而选用“协约”术语。虽一直未严格清晰地运用该区分,但它始终存在。
 
     论及社会契约的卢梭及其后继者使此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社会)契约,一个高度世俗化的概念,甚至被应用于公共目的时,也从未发展到一种同圣约或协约样道德义务的水平。
 
     圣约亦与立宪主义相连。一般而言,一个圣约先于一部宪法并创建政体及其民众,后者再为自身选定一部关于政体的宪法。可见,一部宪法包括一个先在之圣约的实现——一个政体的框架或结构是一个先在圣约的转化或者完成。这种宪法包括对最早圣约的重新阐述或肯认,就如1780年的马萨诸塞宪法一样,尽管它是可自由选择的。
 
     追溯政治理论中表达的圣约观念或许更为困难,但是圣约作为思想体系更易于确认,因为思想体系乃是一种众所周知的理论形式。正在圣约不必然得到如此的公认时,它作为文化持续存在,而其思想体系在现代新纪元却几经浮沉。它在17世纪的不列颠诸岛、苏格兰低地和北美殖民地,又在美国独立战争时代,并于此后定期性地在以圣约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坚固而稳定,但是在现代新纪元期间它却再未获得同样的地位。在圣约母体中发展出来的制度,特别在制度化的统治和文化中,可以寻到圣约特性存在的一个判断标准。这些确实能在整个时代中得到证明。即使在一个较大的环境中圣约之特性比较欠缺,那么于某种巨变将其改变之前,制度在最低程度上仍是圣约的载体。因此在这些制度内活动的人们的行为,尤其是他们的政治行为在圣约存在之处是一种对圣约的明确证明。鉴别政治行为并不比鉴别制度更容易,不过多数情况下政治行为能够被予以足够扎实地研究。
 
     圣约以新教的一种表现方式进入现代新纪元,并且在每个方面它都与清教主义的兴衰及其在世界某地仍存的余留部分紧紧地拴在一起。新教教徒有两个最重要的教义,第一个来自于慈运理(HULDREICH ﹒ ZWINGLI)、布灵格(HEINRICH ﹒ BULLINGER)及其同工和门徒们。他们分布在苏黎世和莱茵兰,并主要在瑞士和德国西部的德语区。另一个是日内瓦的加尔文(JOHN CALVIN)及其同伴、学生们的产物。加尔文于慈运理被杀后登上这个舞台,其教义迅速地成为新教最有影响的教义。
 
     法国的胡诺格派教徒、荷兰人、苏格兰人、英国的清教徒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清教徒深受二者影响。在神学方面,加尔文宗更具影响;而在政治方面,慈运理和布灵格的影响更大。新教教义影响下的每个国家都发展了自己对二者的综合,而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综合则由英国清教徒们形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最初的英格兰,后由其继承者大不列颠的力量所致。从18世纪初到现代新纪元的近乎末期,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它的影响远远超过了蕞尔小岛。在英格兰的一场内战中,清教徒抗争旋即获胜,这不仅导致本国的强大,而且使它能够征服苏格兰和爱尔兰。此事实进一步增强了它的影响。甚至在此之前,他们移民于英属北美的一块美好之地和南半球的深处。 无疑,在新教教义尤其是清教主义下,以宗教信仰为基础的圣约思想发展到最复杂的阶段。即使清教共和国从过去转变到被现代世俗化的市民社会取代后,圣约思想仍在欧洲大陆、大不列颠诸岛和新英格兰——它对上述各地的后人有着深远的影响——寻求到了重要的表达。新教加尔文宗对世界史的影响如此之大只有处于历史重要转折期的运动才能与之相比拟。 然而,这种要求维护新教教义的整体社会在17世纪遭到了巨大的攻击。由于对一种更容忍异类的世界观的支持,它最终衰落了,部分是因为新教教义和清教主义总的来说对个人的要求太高。不管是好是坏,多数人不想过清教徒式的生活,视清教教义过于严肃、苛刻而又难以令人满足。而且,那些赞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清教教义的人们,常常因自身无法承受它的要求,而被他人视为伪君子。
 
     可见,这有一个悖论。一方面,新教教义发展出了极为重要并应当接受的理论、思想体系和文化,以支撑现代新纪元中两个最重要的政治理想——自由和平等。但是,力图实现二者的新教方式,要求不够宽容或自由的制度,和不可能为绝大多数人实现的高标准行为。新一代政治科学的发展者或解释者们对人性采取了一种非常世俗且或许同样悲观的方法(新教教义实际上助长了它的发展)。对以新的方式吸收了圣约观念的政治理论和实践而言,新政治学及其发展者、解释者仍不仅为它们架起一条沟通的桥梁,而且提供了一个更令人满意的结构。 在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独立政体和一种立宪政制诞生的过程中,共和(国)和市民社会两原则同时出现、紧密相连、难分难解。此时此刻,迈向市民社会的现代运动的高潮实际上已经来临。完成了独立宣言、为独立而战并于新宪法下创建美国的那一代人由两个群体领导:其一来自于更古老的宗教信仰传统——主要是新教教义的圣约传统。在迈向上帝之下的联邦民主共和国的过程中,他们视其传统的规则最为重要。第二个群体来自启蒙运动,主要受苏格兰启蒙学派的影响――该学说离其成为圣约传统之组成部分仅一步之遥。他们想让北美的联邦民主共和国成为实现市民社会的方式。美国人在其革命时代的伟大成就乃是:来自两个阵营的温和派在一致的基础上找到了一种共同的语言和一种共同的方案,而两阵营中的极端派被撇开,借此美国能够作为人性、社会和政体两种观念的综合物而诞生,借此得以扬长避短。
 

                                    圣约模式
 
      
     现代新纪元目击了圣约与等级制两种政体模式之间的一场重要冲突。的确,等级制模式或其民主化后所转换成的中心-边缘模式曾是现代欧洲国家主义的基础。结果,当议会从国王取得权力时,他们修正金字塔君主政体的方式是:将议会建成权力中心;同时该政体其他部分保留于边缘,最多能选择谁将进入议会“俱乐部”。而且,当国王变为弱势一方时,原选拔来为君主进谏的那些议会委员会转变成内阁或政府。任一方式下的模式类似于军事组织或者排外的社团俱乐部而异于开放社会。
 
     上述两种模式与现代国家主义相联系。与此相对的是,圣约模式与现代联邦主义相联系。尽管圣约的观念和理论其实更早就得以发展,但其现代理论的全面发展和政治上的成功应用是在18世纪末期的美国出现的。
 
     对这种模式最精彩的现代理论阐述乃《联邦党人文集》。它将这三种政体的形成描述成分别是强力、机遇、或深思熟虑、自由选择的产物。的确,《联邦党人文集》第1篇表明所有先于美国的政体不得不依赖于强力和机遇,并且此文的思想被美国人用来构建一个以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为基础的政制。这显示出美国的创建者们已相当清楚地意识到联邦政体与其他政体的根本不同之处。
 
    若要称某个民族或市民社会或某种文化具有圣约性,只需表明支配它们的思想体系和形式上的特征具有圣约性。这也许包括塑造这种文化、民族或市民社会的大多数人或在关键地位上的少数重要人物。我们知道,大多数历史运动都是由少数关键人物领导的,并实现了它们欲实现的一切。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人们都一样渴望以小范围的、传统的方法来实现愿望并避免痛苦,而且不愿意一锤定音似的革命。这正是少数重要人物所做的,若他们是圣约主义者,则此社会成为圣约的社会。
 
    另一方面,这并不意味着圣约的属性没有深深渗入其生存的文化中,亦不意味着不能在那些好像一点都没有觉察到自己拥有圣约的人们中发现它。如果在圣约的文化和政体中的各民族具有等级、有机组织体和圣约的倾向,那么这些正是少数重要人们用某种方法使之起重要作用并培育出来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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