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马丁·路德(1483-1546)和约翰·卫斯理(1703-1791),分别在德国和英国生活,出生相差220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对今天的华人教会又有什么意义和贡献呢?我们在本文不是要比较和判断两者的高下,而是在描述、分析、了解和反思他们在不同的处境中,分别推动教会的改革运动,彼此之间有什么相同和相异之处,从而寻索他们对现代教会,特别是对华人教会,可以作出的贡献。
“宗教改革运动”(Reformation),是专指以1517年马丁·路德(下文简称“路德”)在威登堡城堡教堂大门钉上《九十五条论纲》(下文简称《论纲》)为起点,在瑞士的慈运理和法国的加尔文等改革者的积极回应下的教会改革运动,为欧洲大陆的历史和文化带来了划时代的多元化影响,包括解构了欧洲的政治权力结构,分裂了存在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罗马教会。[2] 这个改革运动的共同信仰核心,就是“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唯独信心”(sola fide) 和“唯独恩典”(sola gratia)。[3]
在欧洲大陆发生的宗教改革巨变,加尔文的门生约翰·诺克斯 (John Knox, 1505-1572) 引进入苏格兰,在1560年,罗马教会在苏格兰被改革宗的苏格兰教会(Church of Scotland)代替成为国家教会。[4]但在同一个岛上的英格兰,并没有直接受欧洲的宗教改革影响而发生类似的改革;不过,威克理夫(John Wycliffe, 1330-1384)和丁道尔(William Tyndale, 1494-1536)早已在英格兰撒下了宗教改革的种子;然而,是英皇亨利八世(1491-1547)的个人及非宗教理由,包括民族主义、政治、经济等,才是和教宗决裂的原因,在 1534年,他宣布英格兰脱离罗马教会成立英格兰国家教会(Church of England)。[5]
继位的儿子爱德华六世(1537-1553)虽然延续他的改革,但在位时只有九岁,而且在位时间只有六年 (1547-1553);他的女儿玛丽一世皇后(1516-1558)即位后(1553-1558),却将英格兰改革逆转回罗马教会,但他的统治时间亦只有五年。
在其离世后,其妹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在1558年登基,重新延续改革,长达45年。[6] 但她的改革过程并不容易,一方面要面对罗马教会在天特会议(1545-1563)针对宗教改革所作的批评和攻击,以及罗马教会本身开始的改革,这使玛丽一世皇后管治时在英国所重建的罗马教会得到新的动力,这些因素阻碍英格兰教会的改革;另一方面,面对那些因反对玛丽皇后而流亡欧洲的改革者,他们带着《日内瓦圣经》(Geneva Bible) 及加尔文神学思想回归英格兰,成为日后的清教徒,并且认为英格兰教会的改革不够彻底,批评她在崇拜礼仪、服饰和教制上不合乎圣经的原则。[7]
英格兰教会的改革虽然以亨利八世在1534年宣布脱离罗马教宗管辖为起点,[8] 伊丽莎白一世将其巩固,但英格兰教会在信仰的内容和实践上与罗马教会仍然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身份的特点并不清晰,甚至以既不是罗马教会亦非“基督新教”(Protestant) 的“中庸之道”(via media) 自居,被称为是“没有教宗的天主教”(Catholicism without the Pope)。[9]
著名的英格兰教会神学家胡克(Richard Hooker, 1554-1600)在1590年间宣称英格兰的宗教改革特点是“平静而温和”(calm and moderate),作为与欧洲大陆的“激烈改革”作对比。[10] 然而,实质上这是一个将“教权”置于“政权”之下的宗教改革,不但英皇是英格兰教会的首领,国会也可以透过多次修订的“划一法案”(Acts of Uniformity, 1549, 1553, 1559) 为教会订立法律,不单在教制和实践,而是在礼仪和教义方面。[11]
1559年在国会通过的“至尊法案”(Act of Supremacy),更确认了亨利八世在1534年开始称英皇是教会的“至尊元首/总督”(Supreme Head/Governor)的法律地位;[12] 享利八世这个“至尊元首”的称号被当时的教宗和马丁·路德谴责为亵渎。[13] 英格兰教会的改革在伊丽莎白一世的强力控制下,自1559年之后便停滞不前,[14] 即使继位的詹姆士一世(1516-1625)在1603年继位后,以英国的改革者丁道尔翻译的圣经、加尔文派的《日内瓦圣经》及《主教版圣经》(Bishops’ Bible)为基础,在1611年翻译及出版了著名的英皇詹姆士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成为英格兰教会的指定圣经版本(Authorized Version);[15]
但加尔文派的清教徒仍不满意,透过由他们占了大多数的国会,向英皇施加政治压力,希望英格兰教会按他们要求的方向改革;在清教徒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的军事领导下,他们将继詹姆士一世登基而在1625-29年间三次解散国会的查理士一世(1600-1649)斩首,废除君主制,造成英格兰既无国王亦无国家教会的十年内战局面。十年后,至1660年才再由其子查理士二世(1630-1685)登基,称为复位(Restoration)。[16]
英格兰教会的改革从亨利八世开始,便以政治主导,并且确立了“政权”控制“教权”的模式运作。清教徒则以宗教原因透过国会及军事夺取政治权去推行他们期望的改革,而复位后的查埋士二世在位的25年间,计划转向罗马天主教;在1685年继其位的詹姆士二世(1633-1701),同样期望将英格兰教会重新成为罗马天主教会。
国会领䄂在1688年透过革命赶逐詹姆士二世离开英格兰,其新教徒的女儿玛丽及加尔文派的丈夫威廉带同军队返回英格兰继位(1688-1702),自此之后,才终止了将英格兰教会重新成为罗马天主教会的计划。故此,在十六、十七世纪英格兰教会的改革,是透过政权争夺与教权之间的不断冲突,由上而下、由政治领袖领导的政治行为而非信仰行动所推动,[17] 以至在历史上难以确定,英格兰的“宗教改革”(English Reformation) 在那一时间算是完成。[18]
在英格兰国家教会(今天中文称安立甘教会,Anglican Church,或圣公会)的历史中,以“信仰”而非“政治”元素主导,自社会下层而非上层政治力量推动的教会改革运动,[19] 可说是由十八世纪约翰·卫斯理(下文简称“卫斯理”)的“循道友运动 (methodist movement)”所引起。[20] 这运动的信仰核心,和十六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相同,强调圣经、信心、恩典、信仰经验和重视信徒参与教会生活的角色等元素;在政治立场上只鼓励信徒作为一个国民的身分参与社会事务和効忠国家,信仰群体不和政权建立紧密的关系。
引发卫斯理改革的动力,乃源于其灵性更新的经验;在1738年5月24日晚上,他在参加一群德国莫拉维亚信徒的祈祷会时,听到有人念路德所写的《罗马书注释》〈序文〉,[21]“内心感到异常温暖”,[22] 因此带来他在信仰、神学及宣教热诚的改变。[23] 故此,这两个相隔两百多年而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历史、社会、教会处境中的人物被连接起来;卫斯理甚至被一位瑞典信义宗的总监督(Archbishop Söderblom,1866-1931)称为“圣公会版的路德”。[24]
究竟路德和卫斯理有什么相同和相异的地方?对今天的华人教会有什么启发?两个活在不同时空的人,其实难以比较,但他们分别在所处的历史、社会、教会的处境引起了影响重大的教会改革运动却同样是意义重大。我们在本文不是要比较和判断两者的高下,而是在描述、分析、了解和反思他们在不同的处境中的相同和相异之处,从而寻索他们对华人教会可以作出的贡献……
未完待续
信仰和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