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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筮法》与早期易学占筮重估
发布时间: 2022/7/1日    【字体:
作者:刘光胜
关键词:  清华简《筮法》;遂日;上毁;乾坤运转  
 
 
依据字体特征及《左》《国》筮例,清华简《筮法》可能来自三晋地区。《筮法》“遂日”,是指两卦代表的时日是前后连续的两天。“上毁”意为上卦与下卦乾卦(或坤卦)相比,一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人身图”坤卦对应的人体部位不是腹部,而可能是心。“乾坤运转”模拟月亮的阴晴圆缺,展现的是阴阳消长的时空观。从占筮的层面看,以清华简为代表的楚地《筮法》查祟、禳灾,其理论设计周全、细密,居于战国易学的翘楚地位。
 
2013年12月,清华简《筮法》整理者筚路蓝缕,为学界提供了高质量的研究版本,特别值得称道。在清华简《筮法》研究中,有些易学术语像“遂日”“上毁”等,文字释读看似简单,实则含义晦涩难明,严重制约了对清华简《筮法》筮占理论与方法的解读。学界之所以对《筮法》真实性心存疑虑,很可能是因为我们对其占筮术语、原理并未真正读懂。笔者在研读时贤成果的过程中,有所心得,特求教于诸位同好。

一、楚地筮法来源蠡测
 
清华简《筮法》的来源问题,乃学界尚未解开的疑谜。清华简《筮法·小得》:“邦去政已,于公利贫(分)。”整理者指出,利分公室,从用辞上看,似与称王之楚国不合。如果《筮法》不是楚国本地筮法,那它从何而来?贾连翔先生认为清华简《筮法》的解卦原则,与《左传》鲁闵公二年(前660)筮例相合,且荀子曾在楚地传易,于是,他猜测楚地筮占可能源于鲁国。我们先将《左传》闵公二年鲁国筮例抄写如下:
 
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将大有卦与乾卦并列,按照清华简《筮法·男女》一节,上去两爻,下去一爻,所得中间的三爻卦均是乾卦,正如贾先生之说,确可得出“季友为男性”的判定。但问题是鲁国筮例卜筮并用,先卜后筮。卜楚丘之父之所以得出“男也。其名曰友”的结论,用的是龟卜之法,而不是筮法。卜楚丘之父其后用筮法,从大有卦至乾卦,采用的是“卦变”为占,两卦是本卦与之卦的关系。而清华简《筮法》没有卦变、爻变,且不用卦爻辞,所以,将鲁国筮例的占筮之法等同于清华简《筮法》,其中可能存在误读。
 
《荀子·大略》曰:“《易》之咸……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非相》篇说:“《易》曰:括囊,无咎无誉。”从《荀子》所引《彖传》《序卦》看,荀子精通的筮法是《周易》,而不是清华简《筮法》。荀子熟稔乾坤六子之说,可能是出自《周易·说卦》,而未必是清华简《筮法》。《荀子·大略》篇说“善为《易》者不占”,荀子强调君子进德修业,对于《周易》占筮功能持鄙视态度,因此,他是否传《周易》,学界仍有不同的意见。鉴于以上诸多环节的缺失,“清华简《筮法》源自鲁国”的意见尚需周密的论证。
 
真正和清华简《筮法》有密切联系的,是《左》《国》“之八”筮例。《国语·晋语四》曰:
 
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
 
秦穆公送重耳回国,重耳亲自占筮,贞问自己能否执政晋国。他所得的屯卦的下卦和豫卦的上卦都是震卦,其阴爻筮数皆为八。韦昭注:“内曰贞,外曰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两卦,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八,谓震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谓爻无为也。”重耳所用筮法,不是《周易》。韦昭不知如何解释,只能用静爻来搪塞。
 
清华简《筮法》:“凡肴(爻),如大如小,作于上,外有吝;作于下,內有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燹 (怪)、风雨,日月有此(疵/食)。” 爻,指的是八、五、九、四。恶爻在上卦出现,则邦外有悔吝;在下卦出现,则邦内有悔吝;上、下卦皆有,则有外地入侵、水旱灾害、风雨不时、日月有食。《晋语四》屯卦、豫卦两组卦,实际是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卦对贞。“贞屯悔豫,皆八”,上、下卦皆出现了恶爻八,所以,筮史将重耳的占筮结果判定为“不吉”。
 
重耳自国外回晋国,谋求的是君位。对照清华简《筮法》,豫卦的上卦皆为筮数八,对应的正是君位(见图1),屯卦的下卦皆为筮数八,对应的是宫廷之位(见图2)。我们知道八是恶爻,所以,筮史言“闭而不通”。震为足,而八之爻象为脚足肿胀,所以,难有作为。
 
不以卦体,而以爻体判定吉凶悔吝,是清华简《筮法》的重要特征。《左传》《国语》“之八”筮例3见,当和清华简《筮法》出自一系,它们是研究楚地筮法源头的突破口。
 
清华简《筮法》所言“于公利贫(分)”,利分公室,最著名的事件是春秋时期的三家分晋。清华简《筮法》不少文字带有三晋文字的特征,如“夕”见于《古玺汇编》1723,“返”见于中山方壶,“祖”见于中山王鼎,“ (也)”与中山王器所见“ ”字形相近。从日、从页、从止,乃楚文字“夏”之常见写法。孙合肥认为《筮法》“ ”(夏)字从“又”不从“止”,见于《玺汇》3990,可知《筮法》文本存有晋系文字的特征。从文本筮例到字体特征,笔者猜测楚地筮法可能是来自三晋地区。简言之,清华简《筮法》是中原地区与楚国之间文化传播的生动见证。
 
二、清华简《筮法》易学术语解读
 
(一)述(遂)日
 
清华简《筮法》“遂日”“当日”“当辰”“中期”等时间术语多见,说明占卜者所处之具体时空、境遇,对于占筮结果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清华简《筮法·瘳》:“凡瘳,见述(遂)日、上毁,瘳。”述(遂)日,整理者指出,“述日”,占筮之日,与“当日”意同,指出现与该日干支相当之卦。“述日”是“述日”,“当日”是“当日”,两者明显不同。整理者将“述日”等同于“当日”,颇值得商榷。但整理者联系干支来解释“述日”,无疑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笔者将《瘳》《咎》所见“述日”卦及干支列表如下:
 
《瘳》一节右下为艮卦,右上为兑卦,天干、地支皆紧密相连,见表1。无论占筮之日是哪一天,只要艮卦、兑卦出现,一定意味着是连续的两天。乾卦无地支,单从天干看,巽、乾亦可组成连续的两天;但由于乾坤运转,有时则恐未必。《咎》一节,由于乾卦、坤卦无地支,所以,用天干系连,无论贞问之日是哪一天,只要乾卦、坤卦出现,必然意味着是连续的两天。从天干的角度看,巽卦亦可与乾卦、坤卦组成连续的三天;但考虑到乾坤运转,有时则未必能成为连续的三天。
 
《说文·辵部》:“述,循也。”《汉书·外戚传·卫后》颜师古注:“遂犹延也。”述、遂,皆有绵延、相继之义。笔者猜测,所谓的“遂日”,是指筮者所得的四卦之中,两卦的天干、地支紧密连续,因此,不管占卜之日是何日期,一定存在前后相继的两天。
 
(二)上毁
 
清华简《筮法·瘳》:“凡瘳,见述(遂)日、上毁,瘳。”整理者指出,本卦例上为兑少女、巽长女,上节卦例为巽长女,离中女,卦象相似,皆不能男女相配,或即“上毁”之义。整理者所说的上节,即《咎》。该节说:“凡咎,见述(遂)日、妻夫、昭穆、上毁,亡咎。” 所谓男女相配,即是“妻夫”。“上毁”“妻夫”同见于清华简《筮法·咎》一节,则可确定“上毁”并非指男女相配之意。
 
贾连翔提出新说,他认为《瘳》与《咎》两节之上卦不全为阴爻,也不全为阳爻,因上卦不纯导致整列卦爻不纯,或即“上毁”之义。贾连翔的解释,非常富有启发性。笔者认为“上毁”之“上”,指的是左右两组卦之中的“上卦”。毁,坏也。《周易·系辞上》云:“乾坤毁,则无以见《易》。”如果乾、坤两卦毁灭,就无法看到《周易》之道了。《系辞》明确指出“毁”与乾、坤两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清华简《筮法·瘳》一节左下卦为乾卦,左上卦为巽卦,由下卦乾至上卦巽,最下一阳爻变为阴爻,即是“上毁”之义(见图3)。《咎》一节乾卦至巽卦,由下卦到上卦,有一爻发生了阴阳属性转化,“上毁”的意蕴同样明显(见图4)。需要说明的是,清华简《筮法》左右两组卦中(包含上卦、下卦),有一组发生了上述变化,即可称为“上毁”,而不必是两组都如此。质言之,所谓“上毁”,特指下卦为乾卦或坤卦时,而上卦相对于下卦,一爻发生了阴阳性质的改变。
 
(三)乾坤之祟
 
清华简《筮法·祟》:“乾祟:屯(纯)、五,(祖)宗。九乃山。肴(淆)乃父之不=(葬死)。莫(暮)屯(纯)乃室中,乃父。”整理者指出,“屯”读为“纯”,指仅以“—”构成的乾卦。淆,意为“五”“九”混出。暮,在暮时占筮。王化平认为,“灭宗”指已死的宗主或嫡长子。“纯”,是指得到的乾卦由“—”组成,“肴( 淆) ”则指由两个或三个不同的数字组成。贾连翔主张“ ”当从李守奎读为“祖”,“淆”指三种筮数都不同的卦。“莫屯”连读为“莫纯”,指有两个筮数相同的卦。

天星观简79—129:“盘酉习之以长苇。一六一;六六一;六一一;一一一。盘酉占之,长吉,宜室,无咎,无祟。” 左下之乾卦,由“一一一”组成,符合“纯”的标准,可是占筮者明确说“无祟”。因此,整理者将“纯”理解为仅以“—”构成的乾卦,可能是存在问题的。九、五是恶爻,为卦祟之所在。因此,“屯(纯)五 宗”一句中,“纯”与“五”当连读,而不应断读。“纯五”,指的是筮数皆是五的乾卦。乾祟之“纯”,是指五、九之纯,这样逻辑上才能自洽。

“莫”不能训为“暮”,指日暮,而应当为否定副词,相当于“不”。“莫纯”,即“不纯”,指两个筮数相同、一个筮数不同的情况。“淆”则指三个筮数皆不同。从《筮法》乾祟整句看,王、贾两位先生的意见仍需要补充。例如,“九一一”既属于“莫纯”,也属于“九乃山”。笔者怀疑乾之祟,似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纯”,三个筮数相同;二是“莫(不)纯”,两个筮数相同,一个筮数不同;三是“淆”,三个筮数均不同。此句的断读,应改为:“乾祟:屯(纯)五, (祖)宗,[纯]九,乃山;肴(淆),乃父之不 (葬死);莫屯(纯),乃室中,乃父。”乾卦筮数纯五,祟在祖宗,纯九,祟在邦国之大山;淆,祟在父亲死而未安葬;不纯,祟在室中、父亲。
 
清华简《筮法》:“坤祟:门、行。屯(纯)乃母,八乃 (奴?)以死,乃西祭。四乃缢者。”整理者指出,“纯”,指仅以“六”构成的坤卦。贾连翔认为,“纯”是指三爻皆同的卦,在坤卦中即指“六六六”“四四四”“八八八”三种。天星观简编号75—125:“六六六;一一一;六一一;六五六。应奋占之,吉,卅(三十)岁无咎,无祟。”坤卦筮数纯是六,但贞者明言无祟。清华简《筮法》中预示吉凶的筮数是八、五、九、四,六、七属符号爻,不承担预示吉凶的功能,因此,笔者怀疑“屯(纯)乃母”之“纯”,仅是指“四四四”“八八八”两种情况。“屯(纯)乃母”,不是说以三阴爻“六”构成坤卦,而是说筮数如果出现了纯八(八八八)、纯四(四四四),则祟之根源在母亲一方。
 
“西祭”,整理者指出,西方之神,与下震祟的“东方”相对。子居或将“祭”读为“蔡”,指流放而死,更为无据。实际上,《筮法·崇》一节主要是讲八经卦祟的来源,即何物作祟,到哪里可以找到禳解的方法。“八乃 (奴?)以死,乃西祭”,是说如果坤卦筮数八出现,意味着祟在为奴而死者,所以,要向西方祭奠这些人,而不是西方之神。
 
“四乃 (缢)者”,整理者只是笼统说 乃《说文》“嗌”字籀文,楚简常以代“益”,并未对句意进行解说。天星观简41号:“祟见如殃之 (缢)死。” ,当训读为“缢”,指自杀者。《筮法》“四乃 (缢)者”,是说坤卦中筮数四出现,当从自杀者那里寻找祟之根源。
 
(四)与“人身图”坤卦对应的可能是心
 
《周易·说卦》第9章:“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整理者指出,《说卦》与此图比对(见图5),基本相合,惟离在腹下方为异。《说卦》第11章云:“(离)其于人也,为大腹。”《说卦》异说并存,来源不同,所以,才有坤、离两卦皆对应人腹。但从清华简《筮法》看,每卦只对应人体的一个部位。而坤为腹,离亦为腹,两卦对应同一人体部位,整理者的解说似乎不妥。孙航已经注意到此点,他怀疑坤卦应处在胸部的位置。
 
清华简《心是谓中》与《筮法》同为一批竹简,反应了当时精英阶层对心之地位的认识。清华简《心是谓中》曰:“心,中处身之中以君之,目、耳、口、 (踵)四者为相,心是谓中。”心处于身体之中心,为君;耳、目、口、足听其指挥,为相。心掌控四体,地位重要,尤其是心处于身体中心的位置,与《筮法》“人身图”坤卦之位吻合。虞翻、尚秉和指出,坤为心。因此,笔者怀疑《筮法》“人身图”中,坤卦对应的身体部位可能是心。坤卦地位次于乾卦,在六子之上,这与心掌控目、耳、口、足四者也是相应的。
 
(五)关于乾坤运转的猜想
 
清华简《筮法》:“凡乾,月夕吉;坤,月朝吉。坤晦之日逆乾以长巽;内(入)月五日豫(舍)巽,乾坤长艮;旬,乾坤乃各返其所。”整理者指出,在晦日,坤迎乾一起“长巽”,“长”读为同属端母阳部的“当”。乾、坤合巽意指按巽的吉凶判定。“入月五日”即初五日,乾、坤“豫巽”,豫读为“舍”,意既乾、坤离开巽,而一起“长艮”,即改合于艮,指按艮的吉凶判定。“旬”即初十日,乾、坤各返回原位。乾、坤这样以十日为周期的运动,推想在每个月十一至二十日、二十一至三十日照样进行(见图6):
 
《尔雅·释言》:“逆,迎也。” 整理者将“逆”理解为“迎接”是正确的,但示意图6坤卦的运行路线却明显存在问题。坤卦正确的运行路线,很可能是首先至乾卦之位,迎接乾卦,然后与乾卦一起至巽卦之位。清华简《筮法》说“坤,月朝吉”,不管“月朝”是指每月上旬或者上半月,在月朝的时间范围内,坤卦始终为吉。整理者说“乾、坤合巽意指按巽的吉凶判定”,实际上只有乾卦按照巽卦、艮卦的吉凶判定,坤卦此时段恒吉。月夕时段,乾卦亦然。
 
关于中旬、下旬的乾坤运转情况,程浩做了补充说明。他认为根据《说卦》第三章震巽、艮兑相对,可推知二十五日到晦日为震,而二十一到二十四为兑。又离为中女,坎为中男,故应分为上下半月。而《说卦》第十章“震为长男、坎为中男、艮为少男,巽为长女、离为中女、兑为少女”,与此处所说的“凡乾,月夕吉;坤,月朝吉”基本契合。
 
程浩的解说,优点是在巽、艮之外,成功将六子卦都纳入乾坤运转系统之中。日月星辰运行不殆,阴阳四时交替更迭,万物春生冬藏,易学“取类比象”,本质上都是对天道循环、自然有秩的比附。不管是整理者的说法,还是学界其他学者的解释,让笔者疑惑不已的是,以战国时代的科技水平为标尺,乾、坤以十日(旬)为周期的运转,为何在日月星辰,乃至大自然中找不到模拟的对象?

一月分月朝、月中、月夕,是东汉郑玄的解释。而清华简是战国时期的文献,在简本《筮法》中只有“月朝”“月夕”,没有“月中”,所以,不能盲目套用郑玄的解释。一月乾坤运转三次,第一次坤卦逆(迎接)乾卦,第二次乾卦逆坤卦,那么,第三次谁逆谁?为何坤卦要多逆乾卦一次?笔者尝试提出第三种乾坤运转方案:乾坤运转是以月为时间单元,乾坤两者均分,运转周期不是10天(旬),而应是15天。
 
清华简《筮法·乾坤运转》的句读,当重新调整为:“凡乾,月夕吉;坤,月朝吉。坤晦之日逆乾以长(长:执掌)巽,内(入)月五日豫(舍)巽。乾坤长(长:执掌)艮,旬,乾、坤乃各返其所。”晦日,乾、坤两卦一起至巽卦之位,五日后,离开巽卦之位,至艮卦之位。十日后,离开艮卦之位,各归其位。下半月乾卦逆坤,在艮卦五日,在巽卦十日。和以前学者理解明显的不同,是乾坤执掌艮十日,而不是五日。

巽卦是二阳爻,一阴爻。艮卦是一阳爻,二阴爻。由晦日至望日,乾坤运行由(巽)至(艮),一阴爻变为二阴爻,体现的是阴气渐盛,月亮由缺至圆。由既望之日至晦日。乾坤运行由(艮)至(巽),二阴爻变为一阴爻,体现的阴气渐消,月亮由圆复缺。质言之,清华简《筮法》作者取象于“月”,乾坤运转比附的是月亮之阴晴圆缺,体现的是以月为单位阴阳消长、循环往复的时空观。
 
三、早期易学占筮决疑的不同类型
 
“以卜筮者尚其占”,占筮吉凶,预判未来,是易学兴起的最初动因。目前出土的早期易学文献,主要有上博简《周易》、马王堆帛书《周易》、阜阳汉简《周易》、王家台秦简《归藏》以及楚简中的卜筮祭祷材料。《左传》桓公十一年(前701):“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卜筮是解决人们心中疑惑的,但这些早期文献解决问题的方式却各有特色。战国时代的占筮样式,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史学易
 
以神话传说、历史故事解易,是王家台秦简《归藏》的特色。王家台秦简《归藏·小过》一节曰:
 
昔者□(殷)小臣卜逃唐(汤)而攴(枚)占中(仲)虺,中(仲)虺占之曰: 不吉。


小臣伊尹欲逃离商汤,让仲虺占筮,仲虺占筮结果为不吉。后人以秦简《归藏》占筮,遇小过,以伊尹的事例为证,可知结果当为“不吉”。王家台秦简《归藏》只是说“不吉”“有吝”,问题是面对“不吉”“有吝”,该如何应对呢?但它并未给出明确的禳灾方法、处理方案。
 
(二)德义易
 
“德义”易的特点是重德义,轻占筮。马王堆帛书《要》篇孔子曰:

《易》,我后亓(其)祝卜矣!我观亓(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向)之而未也,始(恃)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途)而殊归者也。

自春秋时期以来,人文理念升腾,《周易》中蕴含的德性因素受到关注。和史、巫相比,孔子以德性作为易学的切入点,疏远易学的占筮之用,加速了《周易》由“筮占”向“德义”转进的历程。在儒家看来,道德修养已经成为吉凶悔吝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人生了疾病,向筮者求助,《周易》经传给出的答案是修德。如果人卜问雨旱、娶妻、生子男女,《周易》经传给出的答案依然是修德。但这些内容与君子修德联系并不密切,儒家的泛道德化并不能真正消弭、化解问事者心中的困惑。
 
(三)象数易

包山简201—204曰:

宋客盛[公]聘于楚之岁,荆(夷)之月,乙未之日,应会以央蓍为子左尹贞:自荆(夷)之月以就荆(夷)之月,出入事王,尽卒岁,躳身尚毋有咎。六六一;六六六;六一一;六一一。占之:恒贞吉,少有感于躳身,且爵位迟践。以其故说之。举祷于宫地宔(主),一羖;于亲父、蔡公子家,特豠、酒食,馈之;亲母,肥冢、酒食;举祷东陵连嚣,肥冢、酒食……应会占之,曰:吉,至九月喜爵立(位)。

左尹贞问未来一年之内,侍奉君王,是否有咎?应会用央蓍为其占筮,结论是总体吉祥,身体略有不适,爵位受赐可能有些迟缓。应会给出的禳灾办法是“以其故说之”,并以酒食物品祭祀宫地宔、亲父、亲母、蔡公子家等。禳灾之后,再次占筮,结论是吉。至九月受赐爵位。

清华简《筮法》与包山简、葛陵简、新蔡简所用筮法同属于一系。清华简《筮法》作者将占筮的内容分为十七命:果、至、享、死生、得、见、瘳、咎、男女、雨、娶妻、战、成、行、仇(售?)、旱、祟。根据问事者的事项,用揲蓍法起卦占筮。如果结果为凶,则依据清华简《筮法·祟》一节查找祟之所在。然后,用固定的说辞(近于清华简《祷辞》)向鬼神祷告,以牺牲、酒食隆重祭祀,以祈求鬼神赦免问事者的灾祸。祭祀之后,再次占卜,并用验辞记录最终结果。
 
清华简《筮法》采用四卦对贞的形式,将阴阳、四时、五行等观念融入占筮,把天干、地支和卦、爻结合起来,注重“当月”“当辰”, 形成了贞问—起卦—查祟—祷告—禳灾—占卜—验证等一系列程式。王家台秦简《归藏》以史解易,便于传播,却于易术水平有限。儒家完成了由占筮向德义转进的内在超越,《周易》经典化,成为六经之首、大道之源。《周易》占筮的功用退居次要的位置。以清华简《筮法》为代表的楚地筮法,讲爻祟而不讲卦德,将易学占筮、禳灾功用发挥至极致,成为体大思精的筮占系统。
 
综上所述,清华简《筮法》带有晋系文字的特征,与《左》《国》所记“之八”筮例同源,其源头可能是来自三晋地区。《筮法》“遂日”,是指同一次占筮中,两卦代表的时日是前后连续的两天。所谓“上毁”,可能是上卦相对于下卦乾(或坤),一爻的阴阳属性发生了改变。与“人身图”坤卦对应的人体部位可能是心,而不是腹部。乾坤运转模拟的月亮阴晴圆缺,运转周期是15日,而不是10日。战国时代的易学类型,大致可分为史学易、德义易以及象数易。从现存材料看,以清华简《筮法》为代表楚地易学在占筮、禳灾方面,理论设计尤为完备。如果单纯从占卜方法的视角考察,清华简《筮法》乃当时易学占筮之翘楚。
 
原文载于《国际儒学》2022年第1期
独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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