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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日端午:阴阳相争的死生故事
发布时间: 2023/9/28日    【字体:
作者:施爱东
关键词:  传统指涉性;五月五日;节日故事;节日观念;节日习俗  
 

摘要

 

《礼记·月令》关于仲夏之月的性质认定和行为规范,是几乎所有端午节俗的理论出发点,不同时代和地区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诸多禁忌,沉淀为一种“传统指涉性”。为了解释和强化这种指涉性,史书和文人笔记将各种端午祸事都认真记录在案,民间故事则编排了各种农历五月五日兆不祥的离奇情节,宗教宣传也借助法师驱邪降妖的故事来彰显自己的力量。为了免除恶日灾祸,民众在生活实践中发展出四种平安过节的避祸法门:齐戒掩身的规避策略、礼敬神灵的祭飨策略、以恶制恶的驱镇策略、因势利导的逆转策略。从恶日端午的观念、禁忌、策略出发,古人筛选、记录、创作了大量的恶日故事。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故事,多是被传统观念筛选过的故事,而我们所了解的传统,则是由这些故事所夯实的传统。

 

 

 

农历五月恶月、五月五恶日的观念,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形成。“五月多禁忌。凡娶妇、迁居,及一切造作,非不得已,皆避之。此甚无谓者,而相沿则久矣。”民国以前的北京端午是连续五天的:“五月初一至初五日为端阳节,又称端午,家家于门前插蒲艾,贴五雷天师符,以禳不祥。……谚称是月为‘恶五月’,禁造作事。”《红楼梦》中的端午故事,正是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展开的。该书第二十九回至第三十三回,专门讲述贾宝玉从五月初一到初六的日常情事,其间多次出现违禁事件和不祥预兆,日后的种种祸端,都应在这个端午节上。

 

(一)五月初一,贾府在清虚观端午打醮,张道士为了巴结贾母,主动给贾宝玉介绍对象:“前日在一个人家看见一位小姐,今年十五岁了,生的倒也好个模样儿。我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正是这个提亲,犯了端午大忌,埋下祸根,挑起宝玉与诸姐妹的种种不愉快事端。

 

(二)王熙凤跟张道士开玩笑时,贾母对王熙凤说:“猴儿猴儿,你不怕下割舌头地狱?”凤姐笑道:“我们爷儿们不相干。他怎么常常的说我该积阴骘,迟了就短命呢!”这两句端午谶言,正预示了凤姐“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悲剧命运。

 

(三)贾珍在神前拈戏,依次拈到了《白蛇记》《满床笏》《南柯梦》。贾母本来大好情绪,听到《南柯梦》时,心中不快,“便不言语”。三本戏正预示着贾府起、盛、衰三个阶段的必然结局。对应回目“享福人福深还祷福”,也寄寓着“物极必反”的端午恶日论。

 

(四)五月初二,贾宝玉和林黛玉互相怄气,一个说:“你这么说,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另一个说:“我要安心咒你,我也天诛地灭。”一个赌气砸通灵宝玉,另一个拿起剪刀把玉穗子给剪了几段。

 

(五)五月初四,贾宝玉来向林黛玉赔不是,黛玉赌气说到“我死了”,宝玉回道:“你死了,我做和尚!”这两句话,恰恰就是两人的命运谶语。

 

(六)宝玉情绪低落来到王夫人屋里,与金钏儿调笑,违端午声色之禁,恰好又被半睡的王夫人听到,让人把金钏儿撵回家去。就此埋下一个大祸根。

 

(七)五月初五,晴雯失手跌断扇子股,遭到宝玉责骂。互怼之时,宝玉不假思索地说出了“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以及“不如回太太,打发你去吧”之类的离别谶言,后来全都不幸而言中。林黛玉来串门,再次提及自己将要“哭死”的话题,宝玉再次说出“你死了,我作和尚去”的端午谶言。

 

(八)五月六日,整个贾府都知道金钏儿在端午这天“好好的投井死了”,由此引出贾政暴打贾宝玉的情节,把贾府上上下下搅得天翻地覆,成为恶日端午的一个小结局。

 

《礼记·月令》称:仲夏之月,“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嗜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毋刑”。意思是,五月是日照时间最长的时节,阳极于上,阴生于下,阴阳交争,死生较量,君子一定要清心寡欲、戒骄戒躁、远离声色犬马,也不要在这个月启动项目、大动干戈、动用刑罚。这等于告诉我们,这些事项都属于“端午禁忌”,如有违犯,必致灾殃。事实上,后世的各种恶日端午的故事,几乎全是在《月令》的理论基础上联想、生发出来的。

 

一、 节俗起源的魂殇故事

 

我们今天讨论节俗起源,往往以“一源单线”的思维方式来想象某个节日应该起源于什么年代什么事件。由于龙舟竞渡是当代端午的标志性节俗,所以我们往往将竞渡的起因想象成端午的缘起。但是,古人似乎并不这么考虑问题。首先,竞渡并不是他们的标志性节俗;其次,他们对于节俗起源的追溯,并不是以节日为单位,而是以具体的节俗为单位,对不同节俗进行分别溯源。

 

我们以《荆楚岁时记》为例,宗懔原文:“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杜公瞻作注时,就对此进行了分别的解释,他认为忌晒床席是源于庾寔的故事:据《异苑》记载,新野庾寔,曾经在五月曝席子,忽然看见席上有死婴,很快又不见了,过了不久,庾寔的儿子就早夭了,后来人们就忌讳五月晒席。至于五月盖屋的禁忌,他认为源于另一个故事:夏不盖屋,是因为人在屋顶的时候,如果见到自己的影子,魂就会离开躯体,导致魂殇,这个规矩早在秦始皇时期就立下了。

 

两个节俗虽然源头不一,但都涉及魂殇话题。故事背后的信仰依据是:庾寔看见的死婴其实是离开了儿子身体的魂,由于他未能及时将魂召回,导致了儿子的死亡;失魂之人是没有日影的,夏日正午的日影极短,如果人在屋顶上见到自己这么短的影子,意味着魂将离己而去。

 

杜公瞻为端午竞渡节俗的起源提供了三个版本。一则事关屈原之死:“五月五日竞渡,俗为屈原投汨罗日,人伤其死,故并命舟楫以拯之,至今竞渡是其遗俗。”一则事关伍子胥之死:“五月五日,时迎伍君。”因为传说屈原和伍子胥都是死于五月五日。还有一则是关于越王勾践的,但已“不可详矣”,估计也是个魂殇故事。

 

关于伍子胥之死,民间传说非常丰富。吴王夫差听信谗言,以为伍子胥将要谋反,赠剑令其自尽。《史记》生动地讲述了伍子胥自杀前后的故事:“(伍子胥)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墓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曰胥山。”伍子胥死后9年,吴国被灭。伍子胥临死前告诉家人,要把他两只眼睛挖出来悬在苏州城东门,他要亲眼看着越国攻城灭吴。而夫差在临死前,则因羞于在九泉之下见到伍子胥,自己先用白布蒙住双眼,然后自刎。

 

伍子胥在五月五日这天自杀,尸体被夫差扔进江里,化作潮神,年年端午驱涛杀人。《论衡》称:“传书言: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乃以鸱夷橐投之于江。子胥恚恨,驱水为涛,以溺杀人。今时会稽、丹徒大江、钱塘浙江,皆立子胥之庙。盖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涛也。”

 

最著名的溺杀故事,就是曹娥父女之死。邯郸淳《曹娥碑》云:“五月五日,时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晋代《会稽典录》详细记载了这则故事:“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迎伍君神,溯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瓜于江,存其父尸曰:‘父在此,瓜当沉。’旬有七日,瓜偶沉,遂自投于江而死。”《异苑》在复述该故事的时候,在“投江而死”之后,又加了一句:“三日后,与父尸俱出。”故事愈发传奇。

 

大概逆涛冲浪和斗龙舟都曾是吴越人的端午习俗。参赛龙舟为了争胜斗狠,还刻意设计一些危险动作,以为取胜之道,因此,死伤之事也就在所难免,但大家似乎都已默认正常。这种习俗至少延续到了清代,《聊斋志异》介绍说:“五月五日,吴越有斗龙舟之戏:刳木为龙,绘鳞甲,饰以金碧,上为雕甍朱槛,帆旌皆以锦绣,舟末为龙尾,高丈余。以布索引木板下垂,有童坐板上,颠倒滚跌,作诸巧剧。下临江水,险危欲堕。故其购是童也,先以金啖其父母,预调驯之,堕水而死,勿悔也。吴门则载美妓,较不同耳。镇江有蒋氏童阿端,方七岁,便捷奇巧,莫能过,声价益起,十六岁犹用之。至金山下,堕水死。蒋媪止此子,哀鸣而已。”船队为了取胜,高价雇用穷人家的孩子来从事这些危险项目。如果孩子不幸葬身波涛,家人也只能自认倒霉。

 

稍早于《荆楚岁时记》的《续齐谐记》则提到了端午粽的缘起,这是关于屈原的另一则魂殇故事:“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南方盛行端午作粽和竞渡,可是,北方原来没有这种习俗。隋代《玉烛宝典》称:“《吴歌》云:五月节,菰生四五尺,缚作九子粽,计止南方之事,遂复远流北土。”又:“南方民又竞渡,世谓屈沉汨罗之日,并辑拯之。在北,舳舻既少,罕有此事。”

 

既然北方没有粽子,也不竞渡,那么,北方的端午节俗当然也不可能起源于纪念屈原或者伍子胥,但北方也有北方的端午节,那他们又是如何过节、如何解释节日起源呢?《琴操》记载了一则北方的魂殇故事:“晋文公与介子绥俱遁,子绥割其腓股以啗文公。文公复国,子绥独无所得。绥甚怨恨,乃作《龙蛇之歌》以感之,遂遁入山。文公惊而悟,迎之,终不肯出,令燔山求之,子绥抱木而死。文公哀之,令民五月五日不得举火。”可见全国的端午,各有各的起源传说。伍子胥在吴越一带被奉为潮神,屈原在荆楚一带被视为水神,介子推则被视为绵山山神,在晋中一带被称为“介神”。

 

二、 不举五月子的故事

 

元好问说:“古今俗忌,以五月为恶月,端午为恶日,赴官者顿不敢发,生子者弃不敢举。不幸而与祸会,故一切以俗忌为当然,赴官后,期盖不足计,生子而不之举,其祸可胜言哉。”关于“赴官者顿不敢发”的说法,早在《北齐书》中就曾提及:“阴阳书,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于其位。”意思是如果官员在五月份上任,那他这个官位就做到头了。至于端午出生的孩子兆不祥的说法,矛头主要指向了四个方向。

 

(一)对父母不利

 

这一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尝君田文的故事:

 

初,田婴有子四十余人,其贱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曰:“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田婴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婴默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可高其户耳,谁能至者!”

 

东汉《风俗通义》称:“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王充的《论衡》也说:“(俗)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已举之,父母祸死,则信而谓之真矣。”历史上许多五月五日出生的名人,都曾面临过这个问题。比如,东汉名臣胡广,因为被父母弃养,成了一个“葫芦娃”:“胡广本姓黄,以五月五日生,俗谓恶月,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居人收养之。及长,有盛名,父母欲取之,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两无所归;以其托葫芦而生也,乃姓胡,名广。”这是一个典型的“江流儿故事”。

 

上述两则故事常被各种岁时笔记用来解释端午的“恶日”习俗,同时以孟尝君和胡广的显达事实,暗含一定的批判性,表达出“有此一说,未必如此”的质疑态度。清初董含《三冈识略》记载了两则与端午恶日习俗相关的故事,特意强调“古语之不足信”。第一则是错认凶兆,杀子惹祸的故事:“有杨冠者,以肩舆为业。其妻端午日产一子,三目,额有两角,中一目尚未开,如道家所塑王灵官状。冠惊骇,杀而瘗之。是夕,梦一金甲人诉之曰:‘予以微罪,偶谪凡间,托生汝家,何忍见杀!今秋必有报汝。’未几,夫妇俱为乱兵所害。”第二则是错认吉兆,梦想破灭的故事:“旧谚:‘夏至难逢端午日,百年难遇岁朝春。’言节气相值之难,非以为瑞也。至日端午,岁庚戌,予始一遇。至元旦立春,按崇祯元年朔立春,适际改元,咸以为天人一新,千载罕遇,真太平之兆。未几,寇盗纵横,祸乱四起。古语之不足信如此。”习俗认为,夏至逢端午是凶兆,立春逢春节是吉兆,而董含以明朝的灭亡为据,证明了“古语之不足信”。

 

(二)对自己不利

 

除了孟尝君和胡广等极少数案例,无论在文人叙事还是民间叙事中,只要强调了某人出生于五月五日或者端午日,无论他长大后为善还是为恶,都难逃厄运。

 

文学作品中最著名的“端午儿”故事,大概要算《警世通言》中的《陈可常端阳仙化》。温州秀才陈可常,生于五月五日午时,从小聪明伶俐,无书不读,无史不通,却三举不第,穷苦潦倒,出家灵隐寺,做了行者。某年端午,因端午题诗受到郡王赏识,收为门僧,眼见似将飞黄腾达,没承想下一个端午节,就被郡王家的小妾诬告与之通奸怀孕,郡王令临安府将陈可常屈打成招,只有灵隐寺长老坚信其冤,一再强调“此事日久自明”。第二年端午节,小妾招供与他人通奸之事实,可常冤情得洗,郡王再次差人去请,却不料可常已经决意赴死。圆寂之前写了一首《辞世颂》:“生时重午,为僧重午,得罪重午,死时重午。为前生欠他债负,若不当时承认,又恐他人受苦。今日事已分明,不着抽身回去。五月五日午时书,赤口白舌尽消除。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其中“赤口白舌”指的是恶言恶语,“天中节”是端午节的别名,“赤口白舌尽消灭”则是南宋以来最流行的端午辟邪语。

 

清末小说《斯文变相》中,有个杭州名士王处士,因遭人陷害,在玄妙观剖胸自杀,有个叫缪宗传的人,以此命案为由,向当事人敲诈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小说中交代说:“原来王处士是个五月五日生的,缪宗传凑巧和他是同庚,又是个同月同日,两家母亲,为着端阳毒日,诸神下降,被这血光污秽着菩萨,怕的儿子长不大,同到城隍庙里,许了一个愿。缪家太太把儿子过继在城隍娘娘的名下。王家太太把儿子过继在杨四将军的名下……两家便商量起来,认了个姑表兄弟,时常的走动。”

 

民间文学也常常利用端午来预示人物的悲剧结局,比如清末民初的民间说唱《绣像梁祝姻缘鼓词》,讲到梁山伯与祝英台草桥关相遇,交换年庚撮土结拜时,唱道:“二人双膝来跪下,拜天拜地拜祝明。山伯说今年二九十八岁,五月初五子时生。英台说我今年二八十六,三月初三子时生。山伯说那个三心并二意,英台说叫他急死化灰尘。山伯说或是富来或是贵,英台说同享荣华过一生。山伯说日间同桌夜同宿,英台说生同罗帐死同坟。”

 

(三)对兄弟和爱人不利

 

汉魏以前的恶日观念,一般只是说这一天出生的孩子对父母不利。魏晋之后,恶日的凶险度进一步扩大,传说五月五日出生的人,不仅祸及自身,往往还会祸及家人。史书记载中最著名的是东晋名将王镇恶的故事,据《南史》记载:“王镇恶,北海剧人也。……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疎宗。猛(祖父王猛)曰:‘此非常儿,昔孟尝君恶月生而相齐,是儿亦将兴吾门矣。’故名之为镇恶。”如果故事只到这里,许多人会以为这也是一个孟尝君故事的翻版。但事实上,这是一个近乎灭族的故事。王镇恶的下场是:“镇恶率军出北地,为田子所杀,事在序传。时年四十六。田子又于镇恶营内,杀镇恶兄基、弟鸿、遵、渊及从弟昭、朗、弘,凡七人。”沈田子不仅杀了王镇恶,还将依附于他的七个兄弟也全杀掉了。

 

《金瓶梅》塑造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女性形象,其中有一个很受文学批评家称赞的韩爱姐:“十分人才,属马的……年十五岁,五月初五日子时生……”小说多次提到她是五月五日出生,小名五姐,还刻意强调她十五岁,属马(马即是“午”)。处处逢五,偏偏出生的时辰是子时,可见这是一个极阳日的极阴时出生的女孩,阴阳严重不谐,小说如此强调,就已经预示了她一生的悲惨命运。爱姐虽然生得花容月貌,但是一辈子跟上哪个男人,哪个男人就会倒大霉,最后爱姐只能削发毁目,出家为尼,直到31岁无疾而终。

 

(四)对国家不利

 

普通人若是五月五日出生,大不了祸害自身、祸害家人,但如果是一国之君出生于五月五日,那就另当别论了。历史小说中一旦将某个君王的生日安排在五月五日端午节,那一定是在描述一个亡国之君。

 

北齐皇帝高纬生于天保七年(556年)五月初五日,蔡东藩的《南北史通俗演义》甚至将各种败亡预兆,全都安排在五月五日这一天。“齐主纬有庶兄名绰,与纬异母,俱于五月五日建生,唯绰生在辰时,纬生在午时。……纬乃使宠胡何猥萨,与绰相扑,把绰搤死,瘗诸兴圣佛寺,经四百余日,方才大殓,颜色毛发,尚如生时。俗言五月五日建生,脑可不坏,是真是假,亦无从证明。……小怜非常伶俐,貌亦可人,能弹琵琶,且工歌舞,独替穆后想出一计,情愿将身作饵,离间诸宠。穆后倒也赞成,就于五月五日,令小怜盛饰入侍,号曰‘续命’。齐主纬见她冰肌玉骨,雾縠轻绔,不由的神魂颠倒,巫山一梦,爱不胜言。”传说高纬容貌俊美,酷爱文学,曾作《无愁曲》,人或讥称“无愁天子”,可惜是个“端午儿”,在位时奢靡无度,任用奸佞,最终亡国被杀。

 

南宋《癸辛杂识》记载,宋徽宗就是因为出生在五月五日,为了避祸,将生日改在十月十日,但他还是不放心,又将十月十日定为“天宁节”。清代赵翼《陔余丛考》说:“宋徽宗五月五日生,改天宁节于十月十日,终有五国城之厄。辽懿德皇后五月五日生,改坤宁节于十二月,后亦以十香词被乙辛谮死。岂恶月之说果有验也?”意思是说,你以为改个生日就能免祸吗?

 

三、 恶日端午的飞来横祸

 

由于古人将端午视作恶日,因此,端午这天发生的灾难性事件,也被古人视为理所当然。仅《夷坚志》就收录了三则“命定”的端午横祸故事《邵昱水厄》《吴辉妻妾》和《京西田中蛇》。

 

《邵昱水厄》是1147年发生在衢州的端午故事。邵昱和大家一起,争往浮石寺前浮桥上看赛龙舟,桥上人太多,铁缆中断,数百人落水,最奇怪的是:“昱已坠水,觉有物承其足,故项以上不沉。眼界恍惚,见同溺人乍出乍没,其形已变,或蟹首人身,或人首鱼身,或如江豚龟鳖状。桥柱下数大神,皆长可三丈,执钺立。又两大神,从云端下,其一亦蟹首,一如鬼。神空中语曰:‘三百人逐一点过。’顾昱曰:‘汝是姓邵人,不合死。’掖而掷之破船上,仅得达岸。”《吴辉妻妾》的故事发生在1144年,崇南县(今武夷山市)黄亭镇水灾,大家都挤在扣冰庵避难。南边建阳县(今建阳市)吴辉的妻子蓝氏,因为端午归宁,带着吴辉的一个妾回到黄亭,也跟大家一起挤在庵里避难。第二天早上听到鸡叫,蓝氏发现自己和妾居然睡在山上的松林中。待到天亮一看,扣冰庵以及避难乡亲,“尽为水荡去,地面亦无复存”。邵昱得救,大概是因为邵姓不在受神惩罚的族姓之中,而吴辉妻妾得救,大概是因为户籍不在黄亭。

 

端午日这天,明知道将有祸事发生,也采取了措施,但还是很难避免。《京西田中蛇》讲的是一位客人在端午日到一农户家讨水喝,正值农户一家都外出割麦子。客人听见屋侧喀喀作响,走近一看,发现有一条蛇盘踞在屋上,垂头滴血于盆中。客人知道蛇血有毒,想救这家人,就把蛇血都倒进一个齑瓮里,然后坐在邻居家等他们回来。过了好长时间,农户一家才背着麦子回来,又渴又累,连厨房里的齑汁都给喝光了。等客人在邻居家吃过饭,“复过其门,则举室死矣”。

 

《水浒传》中的青面兽杨志,端午日被梁中书指定为生辰纲的押运人,这就注定了押运失败的结局。杨志明知道路上有人要劫生辰纲,也明知道晁盖的酒里面有蒙汗药,但就是阻止不了祸事的发生。

 

端午为什么是恶日?民间传说各种妖魔鬼怪都会在这一天出来活动,稍有不慎,就会惹祸上身。因为许多妖怪都是雄性,所以,漂亮美妇在这一天尤须谨慎。《西游记》第六十九回,唐僧师徒到了朱紫国,国王向师徒四人诉苦道:“三年前,正值端阳之节,朕与嫔后都在御花园海榴亭下解粽插艾,饮菖蒲雄黄酒,看斗龙舟。忽然一阵风至,半空中现出一个妖精,自称赛太岁,说他在麒麟山獬豸洞居住,洞中少个夫人,访得我金圣宫生得貌美姿娇,要做个夫人,教朕快早送出。如若三声不献出来,就要先吃寡人,后吃众臣,将满城黎民,尽皆吃绝。”

 

唐代名臣明崇俨,能召鬼神。《赵州参军妻》讲述了明崇俨帮助一位参军免除端午灾祸的故事。赵州卢参军妻子很漂亮,五月五日去市场买了些端午用品,刚到家门,忽爆心痛,很快就走了。卢参军哭完,赶紧去找刚刚当上正谏大夫的明崇俨。明崇俨听到拍门声,说:“此端午日,款关而厉,是必有急。”他听完卢参军描述,认为其妻这是被泰山三郎给看上了,于是为之画了三张符。卢参军回到家,一张接一张地烧符。烧到第三张的时候,其妻活了过来,并向大家讲述了她如何被泰山三郎掳至泰山,以及三郎如何被三张符催令放人的种种细节。从这则端午故事可见明崇俨的法力之深,可惜的是,第二年的端午前夕,明崇俨自己就被盗贼杀死了,这次没人能救他。《旧唐书》记载:“五月壬午,盗杀正谏大夫明崇俨。”

 

由于端午出行的妖魔鬼怪太多,只要搭理陌生人,就有可能惹祸上身。唐传奇《裴珙》就是一则“陌生人叫你别答应”的故事。孝廉裴珙家在洛阳,端午这天回家省亲,可惜马力不行,走得太慢。这时有一位少年骑着一匹马、牵着一匹马从旁经过,友善地跟裴珙打招呼,裴珙问他是不是去洛阳,能不能把牵着的马借给他骑,少年答应了。这样很快到了洛阳上东门,两人珍重告别。可是裴珙回到家里,无论怎么大声跟家里人打招呼,他们就像没听到一样。裴珙非常害怕,无处可去,大路上遇见一位贵人,指着他说:“彼乃生者之魂也。”边上一个随从说:“地界启事,裴珙孝廉,命未合终,遇昆明池神七郎子案鹰回,借马送归以为戏耳。今当领赴本身。”然后把裴珙带回到躯体边上,从后一推。裴珙这才魂归本体,苏醒过来。

 

四、五月五日兆不祥的故事

 

口头诗学有一个“传统指涉性”的概念,“是说一个特定表达的字面意思与其在特定传统中实际传递的意义之间,对‘他者’而言往往有相当的距离,因其通常用来指涉另外一个意涵,但对于传统中的演述人及其受众而言则彼此心领神会”。比如,当荷马史诗中出现“绿色的恐惧”时,不明就里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莫名其妙,但在古希腊传统中,这意味着神祇要干预人间事务;在南斯拉夫史诗中一旦出现“黑色的布谷鸟”,就意味着某位女人将要成为寡妇;在蒙古族史诗中,一旦有一匹不寻常的马驹出生,就意味着一位不同寻常的英雄将要同步降生。同样的道理,中国古代故事家常常把兆不祥的日期设定在五月五日。

 

南宋《挥麈后录》讲到一则端午故事:姚令声少有才名,还是上庠生的时候,有个叫妙应的和尚就告诉他:“君不得以令终。候端午日伍子胥庙中见石榴花开,则奇祸至矣。”姚令声在杭州做了三年监税,从来不去吴山,就因为害怕遭遇伍子胥庙。后来要改任了,只好去拜访上司,回家路上正值大风雨,只好在路旁一座小庙歇脚。姚令声看见庙庭有石榴花开,惊问这是什么庙,庙祝说:“此伍子胥庙。”而这一天正是五月五日。姚令声大吃一惊,惨然登车而去,没多久就遭到秦桧陷害,冤死在狱中。

 

如果是帝王将相的故事,一旦提到他们将起事时间或仪式性活动安排在五月五日,我们就可以断定,这一定是一位逆天行道、昏庸自大的主事者,五月五日的时间节点就已经预示了他必将败亡的结局。比如,明代历史小说《两汉开国中兴传志》,就将西楚霸王的即位日期安排在五月五日:“五月五日,鲁公(项羽)入咸阳,即位为君,自称西楚霸王,诏示天下为楚元年,设朝受百官朝贺。拜舞毕,王命文武俯伏,听受封赏。”清末历史小说《樵史演义》中,也将白莲教的起义时间选在五月五日:“(白莲教)丁寡妇一队能使妖术,更为精健。竟移檄各头领,俱于五月五日起兵。”晚清小说《笏山王》中,特意将败亡之主绍潜光的登基日期安排在五月五日:“绍潜光自袭破黄石之后,渐自大,常与呼家宝谋,欲为王以镇服诸乡,乃择是年五月五日登御。”当然,无一例外,这些主事者不仅会将事情办砸,还会招致杀身之祸。

 

正因如此,有些帝王特别忌讳五月五日议事。据《新唐书》记载:“隋炀帝骄矜自负,以为尧、舜莫己若,而讳亡憎谏,乃曰:‘有谏我者,当时不杀,后必杀之。’大臣苏威欲开一言,不敢发,因五月五日献《古文尚书》,帝以为讪己,即除名。”

 

中唐名将仆固怀恩是敕勒人,因为不懂汉人习俗,违反端午禁忌,最终遭致灭族。据《资治通鉴》记载,河东节度使辛云京与仆固怀恩不和,于是拼命巴结宦官骆奉先,在骆奉先面前说仆固怀恩坏话。骆奉先从辛云京驻地返回的时候,要经过仆固怀恩的驻地,仆固怀恩设家宴热情招待他。席上,怀恩母亲数次责备骆奉先既然与怀恩有兄弟之情,就不该跟辛云京走得那么近。酒喝得很高兴,仆固怀恩想到第二天是端午节,想留骆奉先多住一天,就说:“来日端午,当更乐饮一日。”但骆奉先坚持要走,热情的仆固怀恩就把他的马给藏了起来。骆奉先回到住处,对手下说:“朝来责我,又匿我马,将杀我也。”当天夜里,他就翻墙出逃。仆固怀恩听说后,大吃一惊,赶紧追去,把马还给骆奉先,向他道歉并说明本意。八月,骆奉先回长安汇报工作,奏报仆固怀恩谋反。

 

古代通俗小说很喜欢将反面人物的故事安排在五月五日,将恶日、恶人、恶事安排在一起,大凡强调了五月五日这个日期的故事,大多蹊跷古怪,总是预示着灾难性的后果。比如,明代历史小说《西汉演义》第六回:

 

秦王九年五月五日,太后与毐饮酒,大醉,命御衣夫人季氏进酒,偶酒倾于地,毐怒而叱之曰:“老婢乃敢无礼耶!”季氏曰:“我居宫禁十余年来,侍秦先王,多有辛苦,尔何骂我耶?”毐大怒,令人笞背逐出。季氏怀恨,即奔告太史赵高,说毐实非宦者,而与后私通,见生二子,藏匿在宫,待王上春秋后,二子争图天下。高闻知大惊!不敢隐讳,见秦王,将季氏之言,一一奏知。秦王大怒!就捉缪毐下狱追究,具得情实。至九月,夷毐三族,杀太后所生二子,迁太后于雍地,拘相国吕不韦于幽室。诸大臣宾客极力上言,而死者二十七人,俱断其四肢,积之关下。

 

也就是说,五月五日这个时间节点,属于一种“兆不祥”的传统指涉性,故事中一旦强调这个日期,就意味着后续将有祸事发生。唐代《录异记》记载张仁宝的故事:“校书郎张仁宝素有才学,年少而逝,自成都归葬阆中,权殡东津寺中。其家寒食日闻扣门甚急,出视无人,唯见门上有芭蕉叶,上有题曰:‘寒食家家尽禁烟,野棠风坠小花钿。为今空有孤魂梦,半在嘉陵半锦川。’举族惊异。端午日,又闻扣门声,其父于门罅伺之,乃见其子,身长三丈许,足不践地。门上题‘五月午日天中节’,题未毕,其父开门,即失所在。顷之克葬,不复至矣。”可见,在唐人心目中,端午和寒食一样,都是孤魂游荡的日子。

 

《警世通言》还有一篇《蒋淑真刎颈鸳鸯会》,讲的是一对婚外情人在五月五日被女方丈夫杀死的故事:“再题本妇渴欲一见,终日去接秉中。秉中也有些病在家里。延至初五日,阿瞒又来请赴鸳鸯会。”女方总在约男方,而男方偏偏总是有事,老是不能成行;勉强成行这天,偏偏又是端午,而五月五日正是男女约会之大忌,当然免不了一出惨剧。

 

五、小结:应对恶日端午的四种策略

 

大约从2015年以来,手机微信和短信中开始流行“端午节不能说节日快乐,要说端午安康”的说法,接着又有另一种辟谣的声音说“这是对中国文化缺乏认知的说法”。其实,端午不说祝贺语,还真有文献依据,南宋的《容斋随笔》《岁时广记》等许多著述都提到端午节“不可施诸祝颂”的话题,这一习俗甚至远播海外,比如朝鲜的《洪范羽翼》就说:“唐世五月五日,扬州于江心铸镜以进,故宋朝翰苑撰端午帖子,多用其事。端午故事,莫如竞渡。以其非吉祥,不可施诸祝颂,故必用镜事。”这里说的“镜事”,则是另外一则著名的端午故事,我们后面再说。

 

古人对于恶日端午的论述,主要基于阴阳转化的理论。古人把端午称作“天中节”,其实端午只是近似天中,夏至才是真正的天中节。夏至是太阳北行的转折点,也即所谓“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夏至正午的太阳处于一年的最天中,这一天的日照时间最长,所以从自然节律上来说,这才是一年中阳气最盛的一天。但是,夏至在农历中的日期是不确定的,不如五月五日通俗好记。因为九和五在数字传统中属于极阳之数,所以人们把五月五日,两个极阳之数的叠加称作重五、重午、端午,然后,将各种夏日的祓除仪式都集中到端午这天。

 

端午是观念世界的极阳之日,夏至是自然世界的极阳之日,如果某个年份的端午与夏至重合,就会被认为是极凶极恶之日。据北宋年间的《麈史》记载:“戊子五月五日夏至,安陆老农相谓曰:‘夏至逢端午,家家卖男女。’秋稼不登,至冬艰食,果卖子以自给,至有委于路隅者。明年己丑大旱,人相食,弃子不可胜数。”清代的《古谣谚》也收录了“夏至逢端午,家家卖男女”的谚语。直到现在,长江流域许多地区还流传着“夏至伴端阳,家家饥断肠”,“夏至遇端阳,白在田中忙”,“夏至赶端阳,家家卖儿郎”之类的谚语。

 

端午虽是恶日,但是,历代诗文中也不乏“端午佳节”的提法,这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不然。端午本是恶日,但是,恶与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转化当然是有条件的,做好充分的物资准备和行动准备,将自然的恶日转化为社会的佳节,这才是节日仪式和节日行为的本意。

 

那么,这种转化如何实现呢?根据古人“物极必反”的阴阳转化理论,既然端午是一年中最凶险的恶日,那么,驱邪、制恶、祓除、制药的反厄运仪式也应当在这一天举行。我们可以将端午的祓除策略分为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消极祓除包括规避策略和媚事策略,积极祓除包括驱镇策略和逆转策略。

 

(一)规避策略

 

《礼记·月令》明确指出,仲夏五月应该定心气、止声色、薄滋味、节嗜欲,中心思想无非是说,端午行事一定要尽量低调,能不兴做的事情尽量不起兴,任何折腾都可能会横生祸端。在前面的故事中,造成杨志、赵州参军妻、裴珙、西楚霸王、丁寡妇、苏威、仆固怀恩、太后与嫪毐、蒋淑真与朱秉中等人悲惨结局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与违反端午禁忌有关,总之是瞎折腾,惹灾祸。

 

端午的凶险在于,稍有不慎,就可能招致灾祸,所以尤其应该“君子齐戒,处必掩身”,尽量不生事、不惹事,因为即便好心,也可能办成祸事。据《宋书》记载:“废帝(刘昱)失德,太后每加勗譬,始者犹见顺从,后狂慝转甚,渐不悦。元徽五年五月五日,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因此欲加酖害。”仅仅因为太后赠送的扇子不够漂亮,刘昱就打算将皇太后毒死,早知如此,太后何必送礼。

 

端午恶日,大凡能避开的事都尽量避开。因此,许多地区还发展出了一些区域性的禁忌,比如《帝京岁时纪胜》称:“五月朔日、端阳日,俱不汲泉水,于预日争汲,遍满缸釜,谓避井毒也。”《嘉兴县志》则称:“五月为恶月,家悬神符,禁问疾吊丧诸不祥事。”在福建,许多地方甚至禁止端午这天喝酒,传说五月五日是闽王忌日,但事实上闽王王审知并不是死于五月。

 

各地禁忌不一,为了强化禁忌认识,维护禁忌习俗,人们生产了大量关于违禁或者不遵守习俗而致祸的民间文学,比如一首吴歌这么唱道:“清明勿吃糕,死得呒人扛;端午勿吃粽,死得呒人送;夏至勿吃馄饨,死得呒不坟墩。”为了督促人们遵守节令习俗,舍得下这么狠的嘴。

 

(二)敬神策略

 

敬神策略指的是人们为了避免神灵降灾,需要通过一些仪式活动对神灵进行安抚和祭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祭飨之神,荆楚祭屈原,吴越祭伍子胥,三晋则祭介子推。古代文人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品德高尚,深得百姓爱戴,所以老百姓自发地以各种仪式来纪念他们。这种看法实在是太高估老百姓的思想觉悟了,实际上,老百姓之所以祭祀这些神灵,主要是因为恐惧。王充《论衡》说:“传书言: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乃以鸱夷橐投之于江。子胥恚恨,驱水为涛,以溺杀人。今时会稽丹徒大江,钱唐浙江,皆立子胥之庙。盖欲慰其恨心,止其猛涛也。”王充明确说到,老百姓为伍子胥盖庙的目的是“慰其恨心,止其猛涛”。

 

子产说:“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所谓“强死”,就是非正常死亡,比如杀死、溺死、摔死等。强死之魂,多成为孤魂、冤魂、怨魂。其“淫厉”的程度,不仅与其冤屈、怨念、孤苦的程度呈正相关,也与死者生前的能力、地位、名望呈正相关。所以,像介子推、伍子胥、屈原这样的历史名人,又是强死之魂,其怨力和淫厉程度也远远超过普通冤魂。子产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简单地说,就是为之立庙,使其得飨血食,受到安抚。

 

一般来说,发生了什么形式的强死事件,人们就会尽量避忌该形式的重复再现;强死事件发生在哪里,人们就会在哪里举行祭祀活动。传说介子推是五月五日被烧死的,所以人们五月五日不举火;传说五月晒席会死儿女,所以人们五月不晒席;传说伍子胥、屈原沉于江,所以人们要在江边或水上举行祭祀仪式。如果届时不祭,神灵就会降下灾祸。作为怨力强大的淫厉之神,无论介子推、伍子胥还是屈原,都会经常降灾人间。宋代《癸辛杂识》提到:“绵上火禁,升平时禁七日,丧乱以来犹三日。相传火禁不严,则有风雹之变。”当地老百姓认为,这风雹就是介子推降下的。在这个问题上,据说梅尧臣还曾作祝讽刺屈原:“梅尧臣讥原好竞渡,使民习尚之,因以斗伤溺死。一岁不为则降疾殃,失爱民之道。”从老百姓这一面来说,为了避灾免祸,就得不折不扣地做好安抚和祭飨。

 

山西绵山介公岭介公祠,

 

传说这里是介子的隐居地、焚身地和享祀处。

 

(三)驱镇策略

 

会在端午杀人降祸的,当然不止脾气暴躁的介子推、伍子胥和屈原,既然是恶日,这一天出来作祟的妖魔鬼怪都会各显神通,肆虐人间。在民众的观念世界中,异类也是分阶级的,对于伍子胥、屈原之类的大神,人们主要是以祭飨为主,而对于那些普通的牛鬼蛇神、毒魔狠怪,则以驱逐和镇压为主。

 

驱逐方法有很多,唐前就已经兴起赠避瘟扇、挂艾、挂蒜、挂桃木符、系五色长命缕等,比如《荆楚岁时记》说:“采艾以为人形,悬门户上,以禳毒气。……以五彩丝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入宋以来,各种避瘟花样就更多了,比如《武林旧事》记载:“又以青罗作赤口白舌帖子,与艾人并悬门楣,以为禳禬。道宫法院多送佩带符篆,而市人门首各设大盆,杂植艾、蒲、葵花,上挂五色纸钱,排钉果粽,虽贫者亦然。”

 

镇压的方法主要是借助张天师、钟馗等宗教神灵或民间俗神的神威。这是一种以恶制恶的镇压模式,《燕京岁时记》称:“每至端阳,市肆间用尺幅黄纸,盖以硃印,或绘画天师钟馗之像,或绘画五毒符咒之形,悬而售之。都人士争相购买,粘之中门,以避祟恶。”无论民间还是文人描画的天师像、钟馗像,都具有“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的特点。传说钟馗喜欢吃鬼,所以民间画钟馗像,肚子都很大,越大越能吃,威力也越显赫。在湖南、江西、安徽等地,现在还流传一首《驱瘟谣》:“五月五日午,天师骑艾虎,手持菖蒲剑,瘟神归地府。”也有一些地方将之写在红纸上,张贴于门首。

 

大凡降妖伏魔的神灵,一般都得足凶够恶,如此才能从法力、相貌各方面都碾压诸路邪灵,达到以恶制恶、保家卫宅的目的。“徐髯仙家有杜堇古狂所画天神一幅,人长一尺许,七八人攒在一处,有持巨斧者,有持火把者,有持霹雳砧者,状貌皆奇古,略无所谓秀媚之态,盖奇作也。髯仙每遇端午或七月十五日,则悬之中堂。”

 

此外,由于老虎属性凶猛,传说老虎也有吃鬼镇妖的功能,而将“艾”与“虎”加在一起,或者将“天师”“艾”“虎”加在一起,就有了更加强大的法力:“相同或相似意义的镇物的相加,可使它们所分别代表的神性或法力得到增加,这便是神性相加原理。”民间剪纸也有许多诸如“辟邪艾虎”“吸毒葫芦”等主题的图案。葫芦往往用黄纸剪成,上书“散灾大人本姓雷,见了葫芦速转回”等字样,也有直接将五毒图案贴在葫芦上的,象征五毒被葫芦收走。

 

道教天师多被文学作品塑造为法力高超的神奇术师,他们不仅能帮助人类驱邪禳灾,还能为神灵排忧解难。唐代《仙传拾遗》说,有一年五月初一,有个老头来到天师叶法善的住处,“诣门号泣求救”,自称东海龙王,受到婆罗门的欺负:“(婆罗门)其法将成,海水如云,卷在天半,五月五日,海将竭矣。统天镇海之宝,上帝制灵之物,必为幻僧所取。五日午时,乞赐丹符垂救。”到了端午这天,叶法善“敕丹符飞往救之,海水复旧,其僧愧恨,赴海而死”。

 

本文提到的故事中,赵州参军妻的复活、妙应的未卜先知、灵隐寺长老的明鉴是非、叶法善飞符救龙王,以及许多本文未及列入的张天师降妖伏魔的端午故事,都具有宗教救度的象征意味。

 

(四)逆转策略

 

中国传统节日,无论凶日还是恶日,最后都一样会被逆转为吉日,变成“佳节”,前提是得掌握因势利导、化险为夷、扭转乾坤的文化密钥。最早的逆转领域是医药领域,巫医、道医在这一方面尤为擅长,比如葛洪《抱朴子》称:“(肉芝者)以五月五日日中时取之,阴干百日,以其左足画地,即为流水,带其左手于身,辟五兵,若敌人射己者,弓弩矢皆反还自向也。”其中“若敌人射己者,弓弩矢皆反还自向”的功能,尤其能体现这种神奇的逆转效果。又如苏轼《仇池笔记》记载:“端午日日未出时,以意求艾似人者,采之以炙,殊效。”陈元靓《岁时广记》也说:“端五日,采百药苗,以品数多为妙。不限分两,舂取自然汁,和石灰三五升,脱作饼子,曝干。治一切金疮,血立止,兼治小儿恶疮。”

 

由于五月五日是极阳之日,传说此日所铸龙镜,效验最佳。唐传奇《镜龙记》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据说扬州素有铸镜传统,唐天宝三年(744年)五月初一,镜匠吕晖的工场来了一位自称龙护的白衣老人,带着一个黑衣小童,对吕晖说自己能够解造真龙,愿意为吕晖造一面可以献给皇帝的铜镜。于是,一老一少把自己关在镜房里。三日三夜之后,人不见了,只有一张写有制镜秘方的素纸,后面还附了一首“镜龙诗”。于是,吕晖等人就把镜炉移到船上,选定五月五日午时在扬子江心开铸。镜成之后,于五月十五贡献给唐玄宗,玄宗将之收入内库。到了天宝七年(748年),秦中大旱,玄宗亲至龙堂祈雨,不应。国师叶法善说,估计是没有请对真龙。于是玄宗让他到内库去看看有没有真龙物,结果叶法善一下就选中了这面龙镜:“此镜龙,真龙也。”叶法善以之祈雨,没一会就从龙鼻中冒出白气,遍散全城,“甘雨大澍,凡七日而止”。这是一则典型的化恶为善的案例,选定极阳时刻铸造真龙宝镜,将三才四气五行全都熔铸在镜龙体内,正如“镜龙诗”所称:“盘龙盘龙,隐于镜中。分野有象,变化无穷。兴云吐雾,行雨生风。上清仙子,来献圣聪。”

 

本文最后要说的是,所谓恶日,只是古人的一种文化观念;所谓禁忌,也只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心理暗示。前人早就质疑过端午恶日之说:“古来不幸之事,无月无之,从此将无月不禁忌矣。”自古以来,发生在五月五日的不幸之事,未必比别的日期更多,但是,发生在其他日期的祸事大都没有被记录下来,而发生在端午的种种祸事,都被传讲、记录、夸张乃至传奇化了。历史固然有层累造成的一面,文化观念也一样有层累造成的一面。越来越多的端午故事不断地将恶日观念给堆高、坐实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幸存者偏差”。我们所看到的故事,是被传统观念筛选过的故事,而我们所了解的传统,则是由这些故事所夯实的传统。

 

《民族艺术》2023年第2

民族艺术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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