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智利颁布第一部宪法开始,罗马天主教就是国家宗教,这一法律地位具有稳定性。1831年,智利保守党击败自由党建立新政权后,为进行国家统治,政府开启新宪法的编纂工作。一方面,鉴于教会力量的强大,保守党无意与之对抗;另一方面,保守党意欲利用教会巩固政权,所以在宪法草案讨论过程中,保守党否定自由党的意见,禁止信仰其他宗教,在1833年宪法第五条中确立罗马天主教为国教,并构成形式上的“政教同盟”。1833-1865年,随着政教矛盾的激化,二者的关系出现裂痕且不断扩大。同时,政党力量也趋于改变,保守党走向分裂,自由党逐渐壮大,这些因素最终引起宪法第五条的首次修正。1865年政府出台宪法第五条的解释法,罗马天主教的国教地位开始动摇。1873年,保守党首次离开执政党地位,自由党重返政坛中心,在修宪呼声高涨和部分宗教特权被废除的背景下,1884年议会中,自由党联合激进党推动了废除宪法第五条议案的通过,根据宪法修改程序的规定,废宪议案需在下届议会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生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废宪议案未通过审核,最终演变为废宪风波,未能废除宪法第五条。1925年,在亚历山德里总统与教会团体的协商下,双方确立了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正式废除1833年宪法第五条的内容与精神,罗马天主教的国教地位不再延续。1831-1925年期间,1833年宪法第五条草案入宪、正式确立、修改与废除的变化,主要原因在于政党格局的演变和国家世俗化的开启,自由党力量的壮大和世俗权力的强化,引发罗马天主教国教地位的废除,削弱了天主教会的权威。但也应该看到,教会团体力量依旧存在,它对社会的影响仍然很大,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
智利天主教国教地位的立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