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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
发布时间: 2009/6/4日    【字体:
作者:顾约瑟
关键词:  宗教   
 


                                    
                         顾约瑟  


    我的家乡在东北农村,村民基本上以种地维持生计,在农闲时打打零工增加点收入。近几年村里年轻人大都进城谋发展,少数人进城读书,多数人在城里从事服务业(服务员、服务生),虽然挣钱不是很多,但够自己日常花费,生活节俭的年轻人到年底还是可以给家里挣一笔可观的收入,也比在家里呆着强,家里那“一亩三分地”,父母自己就可以耕种经营。  

    近几年政府在农村实施的免除农业税、土地直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最低生活保障等一些政策使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彩色电视(两年前政府给村里的几户贫困户每户免费发放一台彩色电视)、电话、手机家家都有,摩托车也进入大多数家庭,以往的牛耕面临着被拖拉机取代的“危险“,特别是近两年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实惠,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对政府的认同感。

    农民整体受教育水平很低,政治意识很弱,法治、民主等社会问题多数农民是不去考虑的,但农民都憎恨贪污腐败。家乡教会的基督徒和领袖基本上也是如此,因此当我问某家管理者认为最理想的宗教管理模式是什么,比如有人认为应该用法律来约束政府与教会的行为时。某家管理者直截了当的说“这个问题我以前根本没考虑过”。对于这样的回答也情有可原,困扰许多学者的难题要想从这些受教水平不高的村民那里得到好的建议,有些难为他们。我没有歧视农民的意思。 

    从某家管理者那里得知我们县不同的村庄存在着家庭教会(包括耶稣家庭、与耶稣家庭教派不同的另一家庭教会教派,具体名称不详。)、三自教会、安息日会等不同的教会。其中三自教会分布最广,其次是耶稣家庭,其他两派仅存在于一个村庄之中。在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某家管理者是如何界定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的。在某家管理者的观念中以聚会地点为标志来区分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经文依据是罗马书第16章第10节“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问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即家庭教会是以家庭为中心从事宗教活动,三自教会是在教堂建筑物中进行宗教活动,现在看来这种分类方法是有问题的,过于简单化。 

    福音传入当地有二十年左右,第一个来传福音、建立教会的是山东马庄耶稣家庭的基督徒,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有神迹发生证明神的道。据说邻村一位得了肝硬化濒临死亡的中年男子在接受福音后被神的大能所医治。得了肝硬化的人食欲不怎么好,而他当时基本上不吃不喝,在接受福音后有一天,这位基督徒突然想吃饺子,家人怀着悲伤的心情为他准备了饺子,因为家人当时以为是回光返照,据某家管理者说那顿这位基督徒吃了不少,他的家人也感觉惊讶。在这之后几天这位基督徒食欲有所恢复,一些症状有所缓和,经检查他的病已经不存在了。这件事使他的家人都归向了神,他的家也成为了接待家庭,这位基督徒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教会的“带领者”。

    在我们当地,农村教会的“带领者”多数是以接待家庭来确立,在开始时他们对圣经及信仰理解基本上和基督徒一样。一些村民也因着这样的神迹来到了教会,后来可知这些因着神迹来到教会的人信仰根基很不稳固。病愈后的这位基督徒开始读经、祷告、四处传福音(这位基督徒没学过自行车,在去邻村传福音时骑着就可以走了),附近的村庄都有他的足迹。在传福音过程中每个村庄都有人信了耶稣,各个村庄的首批基督徒都是这位基督徒的“功劳”,在传福音建立教会的同时,这位基督徒也确立了自己领袖的地位。       

    在此期间,发生了一件事——给这位基督徒所在村庄的教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某年夏天这位基督徒的儿子在水田地里干活,不幸被雷击死。事后许多人纷纷离开了教会,教会由五十人左右减少至七八人。事后这位基督徒即使逐家探访,离去的人也没有一个回来,直到这位基督徒安息主怀也毫无起色,这样的状态维持至今。其他村庄的教会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教会建立后,山东的耶稣家庭教会每年都会派人到这位基督徒家里举行培训,参加培训的是由这位基督徒在附近村庄扶持的各教会带领者,每年一次,时间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各个带领者继承了耶稣家庭的神学思想及其对三自教会和政府的观点。   

    在这位基督徒传福音的同时,也有一些三自的基督徒在做着同样的事工,三自的基督徒先于家庭教会,在我们村建立了教会,原本去邻村聚会的几个基督徒(那位基督徒所结的果子),在本村有了教会后就不去邻村聚会了,因为要走一定距离的路,并且在她们心目中也没有什么宗派观念。

    教会成立初期我们村也屡有神迹发生,部分基督徒的实病和虚病都得到了医治,一些村民基于信教祈福、发财、治病、赶鬼的目的来到了教会。据说教会里当时满了老人、病人、妇女、少数年轻人(来教会或许出于对宗教和神迹的好奇,后来她们都离开了教会),人数多时有五六十人(村总人口一千二百人左右)。当时的接待家庭已容纳不下这个人数。接待家庭的妻子也不愿意这么多的人在自己家里聚会,因为担心孩子被传染上疾病,还有基督徒在聚会时癫痫发作怕吓到孩子。没过多久这样的景况被邻村的朝鲜族教会知道了(东北除了鲜族自治区外,还有一些村庄散住着朝鲜族人),他们把情况反映给了韩国教会。很快韩国教会奉献了一笔钱买了一户村民的房子,从此基督徒就在这里聚会。一次一位韩国牧师(出资买房教会的),路过我们村感觉房子太破,于是又奉献了一笔钱,盖起了教堂(家乡所在县、镇、还有邻村的教堂都是韩国教会出资建的)。

    当时教堂在我们村的房子中是属一属二的漂亮。据说有次县委书记乘车路过教堂(教堂再村中靠北,西面挨者县道,北面挨着村大队)看到教堂比大队华丽,要求镇长把教堂迁走。由于建立教堂的各种手续都是合法的,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大约在九四年左右县宗教局通过两会召开会议,要求全县教堂及聚会点登记,家庭教会没有参加。在会上对各教会带领者说:“登记后你们信教的事我们不管”,结果与会者全部都登记了。         

    家庭教会在本村有了聚会点后,有人过来就一些信仰问题有过讨论,家庭教会认为本村信的不对,或许由于双方圣经装备不够充分,彼此都没有说服对方完全接纳自己的观点,讨论没有任何结果告终。在本村教会登记后,家庭教会与本村教会不再有任何来往。  

    三自教会的带领者比家庭教会的带领者注重神学方面的装备,部分带领者多次参加市、县举行的义工培训班,七八年前十几个不同教会的带领者在北京学习了四年的神学(韩国人举办,多数老师属于改革宗,少数灵恩派,每年四次,每次半个月左右,),因着年龄、受教育水平等条件的不同,培训结果也有一定的差距。学的相对好的人毕业之后在当地农闲时举行同工培训,人员包括其他村庄没有学过神学的教会带领者和执事还有一般的基督徒培训。经过神学培训的教会带领者使教会的讲台事工有了明显变化,以前讲道多数没有中心主题,讲道人随自己的感动分享,解经部分薄弱,多数人总跑题,大多讲论伦理道德方便的道理,以及个人的属灵经历。之后上述情形有所改观。从某家管理者那里得知目前有些家庭教会的管理者由于缺乏神学装备使其讲道内容十分匮乏,有的教会存在着许多基督徒在讲道人说完上句后,就知道下句会说什么的情形。还有的教会没有讲道环节,取而代之的是个人从圣灵那里得的光照即个人的读经领会,偶尔还有基督徒分享在日常生活中领受的恩典,据某家管理者说这样的现象在他们教会有四年之久,至今没有明显改善。但这种“松散”的状态使基督徒之间感到很温暖,而那种以讲道为主的敬拜方式使基督徒之间感觉有些冷漠。     

    本村教堂每周聚会四次,周三晚上为读经会,周五晚上是祷告会有讲道,主日早晚两次聚会分别有讲道,上午讲道是敬拜的“重头戏”,晚上是赞美会,有简短讲道。经常聚会的基督徒有三、四十人,在基督徒比例方面,女性的比例略大于男性,教会里一些基督徒都是夫妻,有的女基督徒的丈夫口头说信,对于妻子去教会也很支持,自己偶尔去个一两次。在年龄分布上,中老年居多,青年人较少,因为城里“丰富多彩”的生活对青年人更有吸引力,整个村子里青年人都不是很多。教会所传讲的信息无法激起青年人的兴趣也是青年人不上教堂的另一原因吧!附近村庄教会的情形基本上也是一样。         

    教会在教外的名声还是不错的,多数基督徒都比较勤劳简朴,部分基督徒的生活水平在村里属于上等户,最近两三年由于基督徒家的孩子考上的高中与大学都很不错,亦对不信的人产生了莫大的见证效力,让他们感到信上帝却会为人带来实质的好处。在这里又看到了很多村民功利主义的宗教心理的影子。有些人由于拜偶像使自己的家人受到牵连(比如自己的子女被鬼附),于是来到教会寻求帮助,教会带领者和同工去后就把鬼赶走了,有的人就这样来到了教会,也因此在村里有种基督教的神是大神比较厉害的说法。             

    目前为止,我们县的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之间可谓泾渭分明,彼此之间互不往来,如果某家管理者与三自教会的教会带领者之间有什么交通,或者关系过于密切,就会面临着被批判、反省、停职的危险。这样的“惩罚”在现实中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比如本村三自教会的教会带领者在知道邻村家庭教会的家管理者牧养跟不上去后,因为至今为止许多家管理者都没有学过神学。在来北京学习时,要其一起参加,后来得知因担心承担上述待遇,而拒绝了一起学习的邀请。 

    造成这种现象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家庭教会与三自教会在登记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又都有圣经根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三自教会认为服从宗教局登记的要求与信仰并不发生冲突,并且这也是对罗马书第13章第1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的顺服,还有宗教局的人在开会时已经说明对于信仰方面的事不会干预。

    家庭教会反对登记,最主要原因是认为登记会使教会失去自主性,成为政府的傀儡,用其话为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头。担心登记后政府过多干预信仰生活,比如禁止跨片传福音。还有家庭教会认为教会不需要政府的保护,投靠耶和华胜似投靠王子。现实中,宗教局可以说履行了在会上许下的诺言,对于登记教会一年四季基本上不闻不问,更谈不上逼迫,县里、村里教堂可以自由举办同工培训、一般基督徒的培训(奥运期间不允许有办班培训),举行培训若邀请外国牧师得事先经宗教局审批,否则被宗教局逮到会处以五千元的罚款。但现实中教会在请外国牧师时没有遵守这项规定,本村几次请韩国牧师来讲课都是背地里进行的。虽然有定点、定片等规定,但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情况也不闻不问。对登记教会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或许认为就教会那些基督徒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政府对家庭教会基本上是半理不理的态度,对教会的控制时紧时松,在于不同时期的政治气候。

    我们县的家庭教会没有受过大的冲击,有几个家管理者有过被拘留的经历,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现实证明家庭教会反对登记的理由主观意想过多,与当地情形不符。对登记教会的排斥与对政府的不信任态度与山东耶稣家庭的教导有很大的关系。但他们忽略了幅员广大的中国各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推行是不一样的,也并非所有的登记教会都再讲自由神学。或许当地家庭教会还不知有“戴帽”家庭教会这种说法吧!最近少数家管理者对登记的看法有所改变,由完全反对到政府若合理管理他们赞成登记。

    家庭教会对三自教会的某些看法随着时间改变而改变,起初认为三自教会没有救恩到后来认为三自教会里有些人是得救的。家庭教会始终认为三自教会不属灵,与世人区别的不够彻底,比如家庭教会不过中国的元宵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因为圣经上没有记载,这样的做法使有些未信主的家人不能理解。而三自教会这些传统节日是过的,但强调过节的动机与世人是不同的,比如春节放鞭炮许多世人怀着驱走一年中的晦气,来年交好运的想法,而基督徒只是出于增添节日的气氛,他们知道自己祝福的源头在上帝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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