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鹏
一个夜晚当我匆忙地穿过人行过道时,一位中年妇女叫住了我。“年轻人,有空到教堂去做做礼拜。神会保佑你的”。边说着她递给我一张宣传《圣经》故事的纸。我扫了一眼,无非是那些上帝造人的神话故事,就敷衍着说:“好的,有空就去”。当我走开时,她仍然虔诚而热切地劝说,如同一位不知疲倦的保险推销员。突然间,我感到原来信仰对于一个人是如此重要,它使信仰者不仅充实而且执着。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我究竟信仰的是什么呢?一个很少想过的问题。
盛洪提倡过经济学精神,而我觉得准确地说经济学也是一种信仰,是我的信仰。
罗德尼·斯达克(Rodney Stark)和罗杰尔·芬克(Roger Finke)所著的《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一书不仅宣告了宗教社会学研究新范式的彻底胜利,而且也标志着经济学“帝国主义”和理性选择假说又成功地占领了一个新的领域。更为重要的是,这本书强烈地显示了社会科学与哲学之间存在着的通路,二者完全可以实现和谐的联结和统一。
一
如果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述,《信仰的法则》一书细致描述了在一个交易“宗教信仰”产品的市场上供需双方的行为,分析了影响“宗教信仰”价格决定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研究了“宗教信仰”产业的市场结构以及垄断、管制的经济后果。实际上,作者研究的深入程度和实证的可靠性丝毫不比汽车产业、钢铁产业与
软件产业、体育产业的研究报告差。不同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并未认识到宗教信仰这一庞大而久远的市场的客观存在。考虑到这一事实,福利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的内容与指标面临着强烈的冲击,我们不仅无法在国民收入统计中增加宗教信仰产品的交易量,也难以理解一些信仰对于个人福利水平与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
从宗教学研究的分类出发,本书属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进路而与神学的、人文的进路相并立。所谓社会科学进路的宗教学,就是从一定的假设出发提出可验证的命题,应用现实的数据和资料来对命题进行证实和证伪。那些能够对现实具有解释力的命题最终被保留下来并汇集成为理论。这一研究方法为大多数社会科学家所认同,然而他们在采取何种基本假设时却面临着尖锐的对立并导致结论的极大差异。以经济学家为主的社会科学家采取了理性行为假设的有力工具,这一假设的核心是认为人们试图在局限条件下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应用这一基本假定,现代经济学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设立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称号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即使经济学这样富有“扩张性”的学科也停止了对宗教信仰这一领域的侵占,将这一领域划归为“非理性”与“愚昧”统治的地盘。除了加里·贝克尔、道格拉斯·C·诺思等少数的经济学家初步探索过这些领域外,宗教信仰一直不被作为经济学解释的对象。当代经济学的信徒们尽管从鼻祖亚当·斯密那里寻找到了交易成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收益递增理论及制度演化理论的灵感和依据。然而斯密关于宗教的大篇幅论述被遗忘和忽略了,甚至很少有人去阅读那些“乏味”而与经济学无关的东西。这样,来自斯密的灵感就垂青于那些认真对待它的宗教学家们了。罗德尼·斯达克和罗杰尔·芬克发现在两个多世纪前斯密就将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应用在团体或社会层面的宗教现象上。斯密不仅观察到小教派经常会取得财政上的优势,更为重要的是斯密论述了宗教竞争导致有活力的宗教团体的出现,而建制教会则沉溺于懒惰。
罗德尼·斯达克和罗杰尔·芬克的发现是因为他们坚持了被归功于斯密的理性假设。而在对待宗教信仰现象上,多大数经济学家与社会科学家恰恰忘记了理性选择的法则。与经济学的理性假设略有不同的是,斯达克和芬克采取的理性假定更具主观性和有限定,他们假定在其信息和理解局限之内,在可行的选择的制约下,在其喜好和趣味的引导下,人们总是试图做理性选择。这一限定不仅更具有真实性,也与“有限理性”及行为经济学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依据这样一个理性假设不仅具有工具方法上的价值,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深刻洞见到:理性的“自私”前提是最具人文主义的。它承认我们有能力在我们的梦想、希望爱情和理性中发现回报。是的,如果我们了对“自私”的正义和公平理想的追求,放弃了对“自私”的美和爱的追求,我们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从理性选择出发,经济学家们会发现斯达克和芬克的研究逻辑简单而严格。两位作者采取了“宗教经济”的模型,他们认识到,在一些主要元素上,任何社会的宗教子系统跟世俗(或商业的)经济子系统完全类似:两者都包括有价值的产品的供求和互动。宗教经济的构成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信徒(需求)市场,寻求服务于这个市场的一些组织(供应者)以及不同的组织所提供的宗教教义和实践(产品)。作者指出人们作宗教选择跟作其他选择采取的是同样的方式,即权衡代价(杨风岗先生将cost一词译为代价较经济学通常使用的成本更为准确。)和利益。但是利益是什么?人们为什么还想要宗教?
人们需要宗教是因为宗教是某些回报的惟一可信的来源,而人们对于这些回报有一个一般的无尽的需求。这个需求就是“有关如何取得回报和避免代价的解释”。
相对于人们的需求而言,回报的供应上总是有限的,最重要的是有些强烈渴望得到的回报是任何人在此时此地都无法得到的,最显然的就是长生不老的愿望。在回报稀少,或者不能直接得到时,人们会接受在遥远的将来或者在某种其他不可验证的环境中获得回报的解释。因为解释帮助人最优化,解释自身就成为回报,被人寻求。而宗教恰恰是由有关实在的一般解释所构成的,这解释包括跟神灵交换的条件。宗教虽然可以提供很多此时此地的回报,但真正强有力的宗教资源是彼世的回报。形成和提供这种解释的无疑只能是那些“知识企业家”,他们包括“远古野蛮哲学家”、“先知”和“传道者”。因此,宗教首先是个智力产物,观念是其真正根本的方面。(研究者惊奇地发现当今是所谓知识经济或智力经济的时代,殊不知在三千多年前提供宗教信仰产品的智力产业就已很发达。)
当需求方与供给方相遇时,价格决定就成为市场交易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人们为了获得宗教回报所付出的代价是多样的,包括货币的、物质的、服务的、时间投入以及社会方面和心理上的代价。无论种类如何繁多,都可以折合为单一的价格来进行比较。价格成为需求方与供给方关注和争执的焦点。在人与人的交换与人与神的交换之间惟一的区别是,后者会涉及更有价值的回报。除此之外,在跟神灵打交道时,人们会讨价还价、选来选去、拖延、权衡代价和利益、逃漏分期付款的交付,甚至欺骗。这一点与人们在其他市场上的行为是相同的,因为宗教信仰者会寻求最小化他们的宗教代价。例如,人类学家发现在最原始的物物交换系统中存在的精明的实践、无尽的砍价、露骨的自利,也都出现在跟神灵的交换关系中。努尔人甚至在献祭时用一根野黄瓜来代替一头公牛。被雷蒙德·弗思评论为“是尽礼仪义务的最经济的方式”。
斯达克和芬克详细分析了宗教市场上价格的差异,强调了竞争是决定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竞争总的来说压低了价格,一个群体中所崇拜的神灵数目越大,跟每一个神灵交换的交换价格就越低。但是有些神会比其他的神要更高的价格,这主要取决于人们对神的评价。如:人们愿意为被认为更可靠的神付更高的价格;人们愿意给被相信会更容易回应的神灵付更高的价格;人们愿意给被相信其范围更大的神灵付更高的价格;人们会寻求拖延宗教代价的支付;在追求彼世的回报中,人们愿意接受一个排他的交换关系。尽管经济学被称之为价格理论,如此精细和有趣的产品定价分析长时期以来在微观经济学中很少看到(除了张五常在《经济解释》一书中的分析)。
上述对宗教信仰产品价格决定的分析尽管很精彩,但真正给人以启发的却是作者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的关于文化形成的设想。这个假设性的文化演化过程的出发点是人们对有效回报的寻求。早期的人类相信他们自己被超自然力量包围,这些力量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并且因此能够提供很大的回报,只要使他们不受伤害,那便是回报。这些早期人类得出结论说,有些超自然力量可能是非人格的,而其他的必定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因为所有经历到的有意识的存在物没有不具欲望的,早期人类也会以为可以跟超自然讨价还价,只是需要发现交换的正确条件。人们会努力发现获得回报的方式,发现取得所愿结果的步骤或工具。那些似乎无效的方式会被抛弃;那些显得有效的,或者比另外一些更有效的方式将被保留。作为这个过程的一个结果,人类积累了文化。而不同文化的差异则在于:在其他事情相同的前提下,通过这种评估过程,长期下来,被一群人保留的解释将变得更有效。因为人类会保持和积累解释,人类文化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变得更广博和复杂,以至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全部掌握它。一些政治领导、祭司和巫师最初成为了掌握和维持宗教文化的专业化人员。那时,文化专门化或分工就发生了,分工的不断深化推动了人类文明的演进。
基于宗教信仰选择的文化演进方式超越了大多数思想家的洞见,细化了对演进过程与机制的认识。例如,哈耶克提出文化是一种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他强调文化进化并不是刻意建构制度的人之理性所导致的结果,而是文化与理性得以在其间共存发展的那个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然而,哈耶克并未能具体描述和分析文化演进的过程和机制。当斯达克和芬克揭开蒙在宗教信仰上的各种面纱之后,也为我们理解文化演进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视角。按照他们的设想,文化演进不仅并不神秘和复杂,相反,文化演进是人类的持续需求。
二
米尔顿·弗里德曼曾说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如此简单,只要一张纸就可以写完,而且任何人都可以了解,然而真正了解的人又何其稀少。无疑,斯达克和芬克正是掌握了经济学原理的少数人,而一旦这简单的理论被应用与真实世界,其威力又何其巨大。当然,提出宗教信仰市场的理论并不等于成功,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最重要的是能够逻辑一致地解释大量奇特现象。事实上,借助斯达克和芬克的模型,我们不仅能够容易地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改教和改宗,而且我们也能够明白为什么大教会和小教派会重复出现转型和再生的运动。当然,这也同样帮助我们认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选择“邪教”异端和“原教旨主义”。
改教是指跨宗教传统的转换,如从基督教换到印度教。改宗则是指在宗教内部群体间的转换。社会科学家们长期以来将改教和改宗的集体行为断言为非理性,认为这不过是“群体本能”、“感染性群众心理”、“集体意识”或“集体无意识”。这些观点既缺乏解释力,也漠视和放弃了对他人选择的理解。与他们的看法相反,斯达克、芬克与大多数宗教学家却坚持改教和改宗不过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他们准确地理解和应用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认为改教或改宗的出现与差别性宗教信仰产品相关。改教者在市场上不仅考虑到代价的高低,他们会比较各种教义及其回报的大小,当发现一个宗教或教派比自己正在信奉的要优越,改教或改宗就会发生。当然,仅有这样一个解释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说明为什么改教与改宗发生的很少;而改教又
较改宗发生的少。为此,需要引入宗教资本对人们的影响。
所谓宗教资本,是由对于一个特定宗教文化的掌握和依恋程度构成,包括了文化和情感两方面。人们在面对宗教选择时,将试图尽量积存他们的宗教资本,尽量少地投入在新资本上。这一命题与现实相符:在正常条件下,改宗比改教远为普遍,这是因为改宗在宗教资本上的代价要低得多;当人们改宗或改教时,他们会倾向于选择能最大化地保存他们的宗教资本的选择。事实上,多数人会跟宗教群体内部的人结婚,在混合宗教婚姻中,配偶通常会有非常相像的宗教背景,属于同一宗教传统中的不同群体。由此可见,人们在改变自己的宗教时,他们不只是屈从于宣教士的努力,他们提问、权衡、评估选择,这一过程持续进行,甚至最后撤回或改变信仰。
宗教选择理论需要解释的另一个重大现象是:强调彼世的小教派不断地从世俗导向的大教会中分裂出来,而当小教派发展成为大教会时,新的分裂又会出现。大教会与小教派的区别体现在与外部世界之间张力的大小,张力程度则直接与深广的委身和昂贵的委身直接相关。昂贵包括归属一个宗教群体所要付出的物质的、社会的和心理的代价。测量一个群体委身的昂贵性的一个简易方式,是要求其成员所要做的和不要做的事情的多少。低张力的宗教如美国的圣公会,而高张力的往往是一些小教派,特别是被归于“邪教徒”、“异端教徒”的派别。
与低张力的大教会相比,高张力的小教派通常要求成员付出更昂贵的代价。然而,为什么人们愿意作出高张力宗教组织所要求的很高程度的牺牲?社会科学家的传统是用非理性来回答这个问题。斯达克和芬克却认为答案可以在最初级的经济学中找到。价格只是交换的一个因素;质量是另一个因素。两者的结合会得出对于价值的一个估计。高张力宗教群体强大的秘密在这里:尽管昂贵,它们提供更大的价值,实际上,它们能够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正是因为它们是昂贵的。实际上,这与少数人购买昂贵的名牌跑车与大多数人购买普通轿车是相似的。在宗教组织中,成员的代价和回报价值之间有对应关系。这让我们想起科斯的论述,他说价值增加和成本降低无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大教会与小教派之间的转化是增长的结果。当一个宗教群体增长时,实际的增长是发生在堂会之内。起初,增长可以带来规模经济和增加可支配的资源。这样的增长是堂会内教士们所欢迎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权力的增加。而且专业教士会寻求界定执行其功能的必要资格,试图控制和提高这个专业的进入壁垒,他们甚至会使用垄断。堂会的增长和教士的专业化倾向于把宗教组织从高张力转向低张力,即从小教派转向大教会。此时,随着堂会对会员行为监视效率的降低,搭便车的人就会增加。原来教会中那些喜欢更高张力宗教的异议成员就会分离出去,建立一个新的小教派。
从教派转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公司治理结构理论所揭示的现象十分相似。事实上,这也反映了宗教公司在增长与收益、多元化与专业化等问题上的选择。同样,我们也注意到各种宗教传统之间除了所在区位的差异外,并无正邪之分、先进与落后之别。真正的差异在于它们所提供的产品的独特性,它们所针对消费群体的独特性。而这种差别并不必然导致“文明的冲突”,这正如,购买高档跑车的消费者不会必然与购买自行车的消费者发生冲突;买苹果的人不会一定与买橘子的产生矛盾一样。
然而,长期以来,社会科学家们的偏见妨碍了对伊斯兰教“复兴”的理解,导致了对“邪教”的憎恨。他们认为“原教旨主义者”不过是现代化尚未完全实现的国家中那些比较无知和落后的人对现代性的不适宜的反应。作者对此抨击说:这通通都是废话。因为原教旨主义者从受更多教育和更有特权的人们当中产生领导人并得到支持的事实。伊斯兰教与天主教所起作用的方式是一样的,不过目前它是民族主义和反抗殖民主义的制度基础。只有从选择角度出发,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伊朗革命的实质以及当今伊拉克与巴勒斯坦中宗教领袖的号召力。
殊不知,在“邪教”异端和“原教旨主义者”的眼力,我们的宗教信仰也同样是“邪恶”与“荒谬”的。即使从彻底科学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也无法证明谁的信仰就是正确的。当科学不过是另一种信仰时,它并不比其他的宗教信仰高明多少,除非在公平的竞争中有更多的人愿意为它付出更高的代价。缺乏对别人选择合理性的认识很容易导致隔阂与误解,这样不仅会对“另类”信仰产生耻笑或厌憎的感觉,更可怕的是人们试图去强制改变或修正他人“错误”的信仰。这样一个普遍流行的逻辑不仅为一些好心的革命家所采用,也是那些霸权主义者、种族主义者、法西斯分子及一切以理性正确自居的人的想法。不仅强迫其他群体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是错误的,即使强行将“民主”和“自由”这些好产品兜售给其他民族也是恶劣的。这样的行为恰恰违反了民主与自由的真义。
三
当宗教信仰市场分析进入产业经济学的层面时,市场结构与垄断就成为关注的重点。这里的所讲的垄断并不是指在竞争过程中形成的垄断,那只是竞争的结果或竞争的另一种形式。和一切市场垄断一样,宗教信仰市场上的垄断同样是由国家使用强制力管制宗教的结果。
斯达克和芬克尖锐地指出,一个宗教经济的最重要特征是其无管制的程度,也就是受市场驱动的程度。这是一把钥匙,可以解释不同社会的宗教性之差异。社会科学奠基者认为多元和宗教竞争的作用是有害的,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与此相似的是,Director和Coase曾论述了在思想市场上竞争市场比垄断市场更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偏好。)竞争导致的结果并不是令所有信仰的可信性都遭到侵蚀,而是产生了热切而有效率的宗教供应商。这正像竞争对于世俗商品的供应商的作用一样,结果是同样的:整体“消费”层次要高很多。这一命题准确地解释了美国的宗教参与长期以来比欧洲高很多的事实,证明了自由市场宗教经济所释放出来的强大竞争力。
因为如果一个宗教经济是无管制的,它会倾向于非常多元的,也就是说活跃于宗教经济中的公司数量越多。这是由于人们对差别性宗教产品需求决定的。需求的不同导致一条单一宗教生产线根本不可能满足多样的趣味。更具体一点说,多元在无管制的市场中出现是因为没有一个单一的宗教公司能够同时既是此世的又是彼世的,既严格又纵容,既排他又包容,既善表达又喜缄默,或者(如亚当·斯密所说)既严峻又松散。如果这些当中的每一种喜好都有特定的市场区位存在的话,就不可能有一个宗教满足所有的需要。因而,没有任何一个宗教组织能够通过自愿同一而取得垄断——宗教垄断依靠的是强制。
一个宗教公司垄断一个宗教经济的能力取决于国家使用强制力管制宗教经济的程度。没有任何一个宗教组织能够通过自愿同一而取得垄断——宗教垄断依靠的是强制。如果一个宗教公司取得垄断,它会寻求对其他制度施加影响,社会因此被神圣化。整个社会,从家庭生活到政治活动,都充满宗教符号、言词和礼仪。如国王和皇室宣称的“君权神授”及宗教建筑风格的普及。然而,缺乏竞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公司会缺乏效率来维持强劲的市场努力,结果是宗教参与程度总体将会降低,普通人最小化宗教代价并试图拖延宗教代价的支付。
根据同一逻辑,宗教经济永远不能完全彻底地垄断,即使有国家的全部强制力量作后盾也不能。实际上,即使在其世俗权力达到颠峰时,中世纪的教会也被异端和反国教者所包围。当然,当国家的镇压足够强烈时,跟国家支持的垄断竞争的宗教公司会被迫在地下活动。但是,一旦镇压放缓,多元就会开始发展。(这使我想起在中国消灭了一切宗教和封建迷信的年代里,在农村地区这些活动仍然偷偷地在进行。当我生病时,我母亲也会乞求神灵的保佑或举行驱鬼招魂的仪式。当然这是一种信仰产品自给自足的模式了。)而新宗教公司能否成功进入信仰市场的能力也通常与现存宗教公司的效率和多样化成反比。
当一个国家内宗教信仰市场处于完全垄断或寡头垄断时,走私活动就悄然兴起。不考虑法律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些信仰供应者称之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知识企业家”。无论在科学家看来他们的教义是如何荒谬,他们欺骗手段是如何的低劣。但作为信仰的需求者却热中于去狂热地购买(信奉)。这正如市场上只有土豆时,新增加的又酸又涩的橘子也会受到欢迎。况且,这种橘子的卖主还宣称它很甜很好吃呢。事实上,在宗教选择的逻辑面前,任何科学的说服都是难以奏效的。这只是两种不同的相互替代的信仰产品。这相当于劝说人们不要去买橘子,是因为土豆的营养价值高而橘子吃了会生病。即使能够成功,这样的说服工作也需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恰恰相反,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的情况下,放开对宗教信仰市场的管制与垄断,利益和竞争会迅速引导这个市场上出现种类繁多的产品。信奉者会在这个市场上各取所需,在“货比三家”的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也许,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科学信仰柜台前的常客。
四
从宗教信仰向更为广泛的一般信仰拓展,我们会发现宗教信仰市场只不过是一个更大市场的组成部分。在这个市场上,我们会发现与宗教信仰相并列的还有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意识形态(各种各样的主义)及“科学”理论等。与其他信仰不同的是,宗教信仰的特性在于其超自然性。但按照区位理论,众多的信仰从最严格和昂贵到极端开放和廉价的区位都有分布,有些提供彻底彼世的信仰,而有些则只提供更世俗的信仰。这些信仰产品相互是替代性产品,当然,也有互补性产品。如果将这些产品用一个更为一般的术语统称,那就是文化价值观念。
引申宗教信仰研究的范式,对于文化价值观念的研究同样可以从成本(或代价)与资本(或价值)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所谓文化成本,是指人们信奉或遵从某种习得的文化信念(或价值观体系)时所放弃的最高的心理或货币代价。由于人们普遍地遵从特定文化观念,因此,文化成本也是同样广泛存在的。例如,习得孝顺父母价值观的人就需要付出赡养老人的时间与精力;印度教的信徒所放弃的是使用牛与杀牛的代价;无偿献血者在坚持自己所受的社会道德准则时需付出数百毫升血液的代价;革命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甚至不惜付出生命与家庭。
诺思也认识到“我们所用的成本收益计算过于有限,未能抓住人民在决策过程中的一些其它因素。”准确地说,文化成本并未受到经济学家的关注。如果考虑到文化成本的普遍存在,帕累托最优是存在的,而许多非理性无效率的现象同样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格雷夫的论点也是深刻的,他说:个人行为若与价值观相悖,就会有效用损失。这促使个人采取从经济收益看非最优的行为方式。因此,大体上相同的个人因价值观的不同,在相同情形下却选择不同的行为。但在分析内生制度时,简单地把价值观视为外生的,这在方法上是有缺陷的。恰当地定义价值观,每一行为就能得到解释,而且社会之间的任何差异也能得到解释。是的,揭示出文化成本的存在及其差异,我们对于个人行为与社会之间差异的解释力就会极大地提高。
另一个分析思路是文化资本。人们所习得的能够为其将来带来收益的特定文化价值观体系被称之为文化资本,因为它是将来收入的资本化。文化资本不仅是人类走出蒙昧所积累的第一笔资本,也是每个人一生中所开始积累的第一笔资本。事实上,文化资本并不是隐藏的神秘物,我们能够在大量的人类行为中观察到它的存在。缺少文化资本人们将寸步难行,而进行文化资本投资则是普遍的行为。例如,一个人从少儿时期就要从家庭接受大量的关于伦理道德及观念信仰的说教,而当进入学校时,所学习的不仅是专业技能,而且包括大量的由国家所强制灌输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理论;即使在工作中,还必须熏陶在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特定文化中。
面对文化价值观念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产品,人们同样进行理性选择,他们选择的依据是文化成本和文化资本。当然这二者不过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而已。正如我们在购买汽车时要同时考虑到价格和车的性能一样。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可以深入地理解人们为某种“主义”奋斗,不过是他们权衡的结果;人们坚持某种道德,也同样是他愿意为这种道德出更高的价;人们遵从某种风俗,只是因为其价格较低廉而已。可能有很多的人会因为这样解释文化现象而感到吃惊和愤怒,我并不打算和他们争论不休。因为,重要的是拿出证据来,而斯达克和芬克对宗教信仰市场的实证研究已使任何的反对意见都显得苍白无力。
五
在人类历史上,中国可能是曾经消灭宗教信仰最为彻底的国家了。在“文革”时期,无神论在中国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无论是来自传统的神灵膜拜,还是国外舶来的上帝都被一扫而空。然而,这样的胜利只维持了很短暂的时期,近年来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不但种类众多,而且信众也在持续增加。受过无神论熏陶的知识分子,特别是科学家们无法理解那些善男信女们的行为,只能将其归结为愚昧和空虚。然而,宗教信仰理性选择的理论却促使我们深刻地反省一下,信仰市场不仅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暗物质是宇宙的组成部分一样),而且信仰市场的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其他市场交易的扩展和经济增长。如果我们需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不能不促进包括宗教信仰市场再内的文化价值观念市场的成长。
从马克斯·韦伯开始,宗教乃至文化价值观念与经济发展的联系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研究者尚未揭示其内在的机制。当宗教信仰与文化价值观念市场被揭示后,我们发现当文化价值观念市场是竞争性的而不是强制垄断时,其成本会显著下降。而文化成本的下降无疑促进了社会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这正如人们具有制度选择的自由时,交易成本会持续下降(即政府这个提供制度产品的“大企业”处于更强烈的竞争压力之下)。更为重要的是,文化价值观念及信仰市场的结构状况直接制约着人们对制度与技术、资源的选择,文化变迁也同样制约着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过高的文化成本会限制人们对可替代制度、技术和资源的使用,例如:左的意识形态拒绝了市场经济;保护国货限制了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信仰印度教人们放弃对牛的利用。
应用文化成本范式能够更合理地解释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停滞与复兴。传统的儒家文化不仅与政治制度、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而且强烈地排斥了其他文化的并存(佛教和道教实质上被儒教所改造和融合,提供了入世不成后的躲避地,独立性和竞争性较差)。“士农工商”的价值观念深刻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重农抑商的政策必然使经济增长难以维持。经济史学家麦迪森研究表明早在1700年,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就已经落后于欧洲,到1820年只比欧洲的1/2稍多一些;与美国相比,则不及后者的1/2。原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并不能够轻易改变。当近代西方文化传入时,所遇到的是强烈的抵制和冲突。这样的冲突经过“鸦片战争”、“五四运动”,一直“文化大革命”到达顶峰。此时,多种主义、观念和信仰都归于一致,而国民经济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被研究者视为一场制度变迁,其结果自然是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人们却忽视了与改革开放相提并论的“解放思想”的重要性,也没有理解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的意义。从“耻于言商”到“财富文化”,一个适宜经济增长的文化价值观念市场获得了不断的成长。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需要一个更为自由和充满竞争的文化价值观念及信仰市场。而这一市场的扩展不仅需要政府放弃管制,更为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思想教育中只灌输一种正确信仰和价值观的做法,在我们社会中形成宽容、理解、沟通和自由论辩的氛围,在人权维护上切实保护人们思想、言论和信仰选择的自由。
(本文转载自:《经济学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