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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的内容、特点探析
发布时间: 2014/7/21日    【字体:
作者:周云
内容提示:社会工作是澳门宗教公益事业的主要内容,本文对澳门宗教团体开展的社会工作作了具体的研究,阐明了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和揭示了宗教团体开展社会工作的内容与特点。认为澳门宗教团体已经成为澳门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其经验可为中国大陆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  
 
    澳门地区社会工作全面而有效的开展,对澳门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澳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澳门各宗教团体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上,宗教团体是澳门社会工作的开启者;现实中,宗教团体是澳门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阐述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澳门宗教团体开展社会工作的内容,揭示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的特点,对于推动我国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澳门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
    澳门宗教团体对澳门社会工作有开创之功。早在16世纪,宗教组织就创办了的慈善机构,开展慈善活动。1568年,葡萄牙天主教耶稣会士贾尼劳到达澳门,不久就建立了澳门仁慈堂,是澳门历史上最早的慈善机构。仁慈堂成立后,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主要是救助病弱者以及收留抚养被遗弃、无人照管的儿童,相继建立了贫民医院、麻风病院、育婴堂、孤女院等机构。至18世纪之前的两个世纪中,仁慈堂一直是澳门主要的慈善机构。此后,18-19世纪,其他宗教组织也相继在澳门建立慈善机构,天主教的嘉诺撒修女会,创办了孤儿院、育婴院和学校。基督教这一时期逐渐进入澳门,同样致力于慈善事业,创办了多间慈善机构,如澳门眼科医院、中华医疗传道会澳门医院等。[1]直至19世纪末期华人慈善机构兴起之前,天主教、基督教创办的慈善机构是澳门慈善事业的主要承担者。  

    虽然这一时期澳门宗教组织从事的慈善事业,没有完全组织化、专业化,还与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有所不同,但在内容、目标等方面又与社会工作有很大的一致性,可以说是现代社会工作的先声。进入20世纪之后,社会工作逐渐在世界范围兴起。在澳门,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服务大致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澳门宗教组织在这方面同样走在了前列。1977年,澳门嘉诺撒仁爱女修会修女高志慈创办了澳门第一所专门训练社工的专上学院“澳门社工学院”,培育社工在各领域提供服务,[2]对于澳门社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宗教组织已经成为澳门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从事社会工作的宗教团体有60余家之多,主要为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佛教机构也有参与,其中主要有:第一,天主教。澳门天主教是承担澳门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各大宗教中,承担的社会服务最多。澳门明爱是天主教会最主要的慈善机构,天主教负责的社会工作绝大部分由澳门明爱承担。澳门明爱的前身是“利玛窦社会服务中心”,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1971年,“利玛窦社会服务中心”正式成为澳门天主教教区属下的机构,并加入了“国际明爱”,易名为“澳门明爱”。此后其服务范围日益扩大。1990年代,其组织机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设立了主席团、监事会、执行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总干事等职能,由陆毅神父担任总监、潘志明担任总干事。目前澳门明爱提供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安老服务、复康服务、教育服务、家庭及幼儿服务、青少年及社区服务、弱能人士教育服务、伤残人士驾驶训练、辅导热线、露宿者宿舍、社会重返服务、劳工服务、暂居服务、明爱图书馆等。[3]此外,其他一些修会和堂点也承担了部分社会工作。  

    第二,基督教。由于葡萄牙的国教是天主教,因此在历史上,澳门天主教的影响很大。相比之下,基督教在澳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澳门回归祖国后,澳门基督教有了较快的发展。目前约有信众1万多人,基督教会机构80多个①。相对于天主教而言,基督教没有像明爱那么大规模的从事社会工作的机构,基督教承担的社会工作,是由不同的教会机构来负责进行的。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一是圣公会。澳门基督教于1997年成立圣公会澳门社会服务处,最初的服务包括家长工作、牙医服务、物理治疗讲座及咨询、新移民补习班及义工训练等,后主要开展不同类型的青少年服务。[4]二是基督教青年会。1994年,澳门基督教青年会正式向政府注册成立。2001年3月,承办原社工局防治药物依赖厅下辖之青年社区中心。2002年获澳门青年事务所委员会颁授“青年事务委员会奖”。目前,该会的服务主要集中于儿童及青少年的预防及发展性工作,亦重点推动药物滥用的预防教育工作。[5]三是澳门浸信教会。澳门浸信会建于20世纪初。其社会工作主要集中在青少年服务领域,有多家中小学以及青年中心。[6]四是基督教会宣道堂。澳门基督教会宣道堂成立于1950年。是澳门最有影响的基督教团体之一,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各种形式的社会工作。五是澳门基督教联会。成立于1990年,是一个以澳门基督教会及机构为基本成员的联合组织。目前约有30间教会及机构加入成为会员。该会致力于医疗、教育、慈善、社区及老人服务。[7]六是澳门医疗事工协会。1994年由在澳门从事医疗工作的基督徒发起成立。自创立以来,积极动员社区,鼓励教会和机构,以实际行动支持前线医护人员,推广、实践崭新的医疗理念。该会举办的主要活动有:医院探访、医院报佳音、健康讲座、义工训练等。[8]七是澳门青年挑战福音戒毒中心。1981年,葡籍传教士加文狄牧师创立“澳门青年挑战中心”,1987年,开展福音戒毒服务。1989年,戒毒中心正式成立。主要协助志愿戒毒者,凭借信仰戒除毒瘾。[9]八是循道卫理会澳门堂。成立于1989年,当年即成立社会服务中心。教会成立初期,积极协助区内单亲家庭及基层人士。1997年初服务中心定名为“澳门循道卫理会家庭服务中心”。[10]  

    第三,佛教。佛教是澳门信众最多的宗教,但由于历史原因,澳门佛教承担社会工作相对较少。但近年来,澳门佛教团体积极投身于社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澳门佛教中较为突出的团体有:一是澳门佛教总会。澳门佛教总会成立于1996年,是澳门佛教联合组织。该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社会服务工作。二是澳门佛教中心协会。澳门佛教中心协会是2007年于澳门正式注册的非牟利团体,以促进及进行一切社会公益活动、宗教及布施工作为宗旨,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服务工作。三是澳门佛教青年中心。澳门佛教青年中心成立于1991年,积极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为市民提供藏书室、自修室;组织佛青义工团等。
澳门各宗教团体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影响,在从事社会工作的各社会团体中,宗教团体占据了突出的地位。表1是根据澳门社会工作局提供的数据制作而成,从中可以看出澳门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工作中的突出地位。[11]  

    首先,澳门的宗教团体参与社会工作的覆盖面广。从表1可以看出,宗教团体参与了所有6大领域的社会服务工作,在这6个领域所有30个服务项目中,宗教团体参与了其中22项。这在所有社会团体中,也是覆盖面最广的。随着澳门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日益增多,需要社会服务的群体也不断增加,宗教团体在广泛的领域开展细致的社会工作,能够满足更多人群的需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扩大自身影响,奠定了宗教团体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  

    其次,澳门宗教团体属下服务设施数量在所有社会组织中居于前列。澳门社会服务设施总数为187间,澳门宗教团体下属的就多达64间,占到总数的34.2%。另据统计,在所有澳门187间社会服务设施中,直属于社会工作局的有14间,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直属20间,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直属12间,澳门妇女联合总会直属6间,都不及澳门天主教、基督教属下64间的数量。可见,澳门宗教组织下属社会服务设施数量远远超过了政府机构和其他所有社会组织,可以说是澳门社会工作的主要力量。  

    二、澳门宗教团体开展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针对社会变迁带来的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澳门宗教团体提供的社会服务亦日益多样化、细化,更具针对性,基本覆盖了的社会工作的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安老服务、复康服务、防治药物依赖服务等领域。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要,惠及更多的人群。以下对澳门宗教团体承担社会工作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机构作一简要介绍。  

    (一)家庭服务
    家庭服务是通过向家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扶助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各种家庭问题,是澳门宗教团体承担的主要社会服务之一。其中澳门明爱提供家庭及幼儿服务的主要机构有②③:一是明爱家庭服务部。针对澳门所有家庭展开服务,以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家庭生活教育活动、义工组、社交及康乐活动、咨询、转介、协助申请相关的社会资源等形式提供以下服务:夫妇相处之道、婚姻及怀孕之关注、人际关系管理、亲子沟通及管教、家庭经济重整。二是明爱妇女中心。创建于1989年,服务内容包括医疗卫生讲座;婚姻讲座;兴趣小组;义务工作;个案辅导;亲子户外活动;家庭同乐日;探访各类型院舍;到国内及邻埠交流等。三是生命热线。成立于1984年,主要是由专业人士通过电话方式与来电者接触,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协助来电者舒缓内心的困扰及在危急情况下,将绝望者作出自我毁灭的行为减至最低。如有需要,义工将转介个案至热线社工进行面谈辅导。四是澳门露宿者中心(骏居庭)。开办于1994年,2006年改名为骏居庭。其宗旨是改善露宿人士的生活条件,辅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及重新融入社会;加深公众对他们的了解及接纳。  

    基督教亦提供家庭服务,代表性的机构有:循道卫理联合教会社会服务处建华家庭服务中心。③该中心于1989年成立。中心服务内容有家庭生活教育讲座及活动、辅导或转介服务、义工组及单身家庭小组、助学金计划、功课辅导班、暑期兴趣班及成人兴趣班等。此外,中心设有家庭资源阁及亲子玩具阁,供家长及子女使用。同时加入澳门社会工作局开展的单亲网络互助服务计划,为未满18岁的单亲家庭子女服务。 
 
    (二)儿青服务
    儿青服务是向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生活、教育等多方面的服务,解决儿童及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澳门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儿青服务。  

    澳门天主教提供该项服务的主要机构有:一是明爱托儿所。创办于1976年。主要服务对象是3个月至3岁的儿童,对他们给予照料,并进行适合他们年龄的教育。二是明爱幼稚园。于1994年成立,为适龄儿童提供适当的教育。三是青少年、社会及学校辅导服务。从1985年开始,澳门明爱就已派驻社工到学校推行学校社会工作。2000年开始接受政府资助而提供学校辅导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驻校服务,派驻学生辅导员到学校,直接对学生、家长及教职员提供服务,以助学生有理想的成长;非驻校服务,通过各种方式接触离校学生,协助他们重新融入校园生活或为未来就业作准备。四是澳门青晖舍。1998年成立,是一所近似家庭式的青少年院舍。为被遗弃、缺乏家庭照顾、与家庭或社会环境有冲突,而可能濒临危机边缘的14岁至24岁男女青少年提供服务,以家庭形式提供各种以下服务:住宿、膳食、个人及小组辅导、学业转介、职业辅导、多元化之兴趣小组、家庭治疗、转介服务等。  

    基督教团体提供儿青服务的主要机构有:一是国际传教证道会托儿所。该托儿所1997年成立,为年龄1岁至3岁的幼儿服务。提供保育服务,以及协助家长教导子女,学会基本礼仪,培养自理能力、良好的习惯及品德,为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恩慈院儿童之家。由基督教中国布道会1953年创办。该院服务对象年龄由5至18岁,提供住宿、膳食、个案辅导,兴趣小组,功课辅导及文娱康乐活动等服务。三是希望之源。它是收容被遗弃儿童的院舍,于1993年开始运作。其宗旨是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及温暖的家。四是希望之泉。于2000年成立,服务对象为3-14岁因家庭问题而暂时得不到适当照顾而有入住院舍需要的儿童。其宗旨是向每一个院内的儿童提供家庭保护,以维护他们在健康、教育、社交和心理发展上的权利。五是圣公会星愿居。于2004年成立,是澳门首间全女性青少年的院舍,是一所专为因家庭困难而缺乏照顾者,并出现较严重的情绪、行为或群体适应问题的12至21岁女青少年而设。六是圣公会北区青年服务队。主要以外展方式为本澳北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服务,此外还包括青少年生涯发展、危机儿青家庭支援服务、预防滥药服务及社区支援计划。为失学、待业、失业、身处不利环境之青少年提供指导及辅导服务。七是澳门基督青年会青年社区中心。以中心设施为基础提供青少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青年拓展训练计划、制服团队、义务工作、预防药物滥用、青少年研究、无烟教育工作、公民教育、国际青年交流、文娱康体、宣传及刊物出版(包括辅导及教育性单张)等。八是澳门基督青年会学校辅导服务。自1998年开始,基督教青年会受教育暨青年局资助,开展学校辅导服务。至今,为十五间中小学共21个学部提供驻校服务,同时也为中小学校提供非驻校式学校支援服务及离校学生之跟进辅导服务。九是澳门基督青年会励青中心及励新中心。由基督教青年会与法务局合作成立,为轻微违法的青少年提供短期的宿舍服务,通过有纪律的集体生活以及有关的辅导服务,协助他们适应学习及工作,以顺利融入社区。[12]  

    (三)长者服务
    长者服务是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及适当的服务,使其发挥个人潜能,满足个人需要,安享晚年生活。
澳门明爱是宗教团体中参与长者服务最为积极的团体,创办的安老机构共9间。其服务内容以伯大尼安老院为例:伯大尼安老院的服务对象为65岁以上、缺乏家人和亲友护理照顾的澳门男性居民。服务内容包括生活起居照顾、护理服务、健体服务、辅导服务、牧灵服务、社交及康乐活动、院车服务。  

    除了天主教之外,基督教和佛教也有提供安老服务的机构,其中,基督教港澳信义会恩耆中心较为突出。港澳信义会恩耆中心1983年成立,服务对象为海岛市的年老居民,女性年龄55岁以上、男性年龄60岁以上的长者均可申请加入,服务内容包括有以下各项:膳食服务、兴趣小组、文娱康体、咨询转介、福音牧灵等。澳门佛教总会目前正在筹建澳门最大的护理安老院,将于2012年投入使用,届时将能接纳400位老人。[13]  

    (四)复康服务
    复康服务是针对伤残人士展开的一系列服务。宗教团体承担的复康服务以澳门明爱为主,明爱从事该项服务的主要机构有:一是伤残人士社会服务中心暨庇护工场。于1986年成立,澳门社工局资助。现时中心内设有精品制作、包装及电脑工作部,为具有不同工作能力之伤残人士提供适合培训,并尽力协助学员就业。二是圣玛嘉烈中心。成立于1970年。其服务宗旨是为弱能人士提供照顾及训练,帮助发展他们的潜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素。提供食宿服务、医疗服务、二十四小时护理服务、团体及小组活动、户内外文娱康乐活动、自理训练及特殊教育、辅导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三是圣类斯公撒格之家。1970年创办,主要服务对象是智障或患有慢性精神病之男性。服务内容包括:住宿及膳食服务、二十四小时医疗护理服务、职业治疗服务、物理治疗服务、小组辅导服务、个案转介服务、外出活动、社交及康乐活动、社区教育活动。四是主教山儿童中心。创建于1968年。主要服务对象是残疾儿童。服务内容包括:住宿服务、基本生活照顾、个别训练、小组及社区活动、特殊教育、医疗服务、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辅导服务。  

    (五)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服务,改善邻里关系,提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改善社区生活环境等。澳门从事社区服务的宗教团体主要是基督教团体。其中比较突出的是下环浸信会社会服务中心和宣道堂社区服务中心。下环浸信会社会服务中心于1992年成立,服务和活动内容有功课辅导、儿童托管及兴趣班、讲座、家庭生活教育、家庭探访、参观机构、小组活动、嘉年华会、信仰研讨及辅导等。场地设施有阅览区、康乐室、家庭生活教育资源中心、功课辅导室、自修图书室、康乐室、小组活动室和多用途礼堂等。宣道堂社区服务中心于1994年成立,初期设有一些自修室,供小学生使用。后扩展至中、小学生都可以自修使用。此外,该中心举办暑期英文班或其他进修课程、老人活动、夏令营及冬令会等。  

    (六)防治药物依赖服务
    防治药物依赖服务是防止青少年产生药物依赖、帮助药物依赖人士戒除依赖,重返社会。主要是由基督教团体提供,相关机构有澳门基督教新生命团契康复中心。1996年成立,帮助愿意尝试“福音戒毒”之人士戒除毒癮,重返社会,重建家园。初期只服务离开戒毒院舍之药物依赖康复者,提供暂住及职业训练等。后增设住院式复康服务予药物依赖人士。还有澳门“青年挑战”福音戒毒中心。本着基督医治创伤及生命影响生命的信念,关注滥用药物及迷途的青少年,配合多元智能的教育发展模式,协助他们改变过去的偏差行为及重整家庭关系网,成功投身社会。  

    (七)社会重返服务
    社会重返服务是澳门明爱下属的澳门善导宿舍提供。1998年开始投入服务。宿舍是目前澳门唯一为释囚而设的社会重返服务。主要服务范围是为有需要之人士提供暂时的住宿地方,使他们刚离开监狱后,能较快地安顿下来。宿舍居住的时限一般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出延期申请。入住舍友在居住期间之日常用品如衣物、个人卫生用品及干粮等概由宿舍提供,以减轻其个人之经济负担,宿舍同时亦帮助院友寻找合适工作,也有助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困难。  

    (八)劳工服务
    劳工问题是普遍的社会问题,澳门明爱也在这方面进行了努力。从事这方面服务的主要机构或项目的主要有协力社和丰衣阁。协力社于2006年开办,宗旨为协助失业工友。与澳门社会工作局相继合作开展“社区就业辅助计划”、“积极人生服务计划”。协力社的主要职责是安排上述计划参加者,到明爱辖下的机构,每周进行24小时义务工作,同时为参加者举办活动,包括:培训课程、讲座、参观探访、小组活动、社区活动及个案辅导。帮助他们重拾求职信心,提供就业资讯及职业配对,推动再就业。丰衣阁于2006年开始运作,义卖衣服、鞋子、文具、精品、玩具等。宗旨是培训再就业人士营运小型店铺。丰衣阁的货品是由厂商、热心人士等将全新的物品捐予澳门明爱,经分配后由丰衣阁作义卖,所得善款将拨入澳门明爱作服务经费。澳门明爱还有外地劳工服务计划项目。外地劳工服务计划是为外地劳工生活能暂时得到适当的援助及喘息的机会。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生活适应,即举办认识澳门文化讲座会、日常生活医疗卫生常识、彼国和本国的节日文化活动等;语言能力培训,即定期开办广东话培训班、普通话培训班;文康活动,即通过播放不同国籍电影欣赏或文艺表演等欣赏节目,增加外劳平日的业余消遣活动等。  

    三、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的特点
    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呈如下特点:
    第一,宗教团体高度参与,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升了社会工作的水平。
    传统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都强调由政府和市场为主体来处理社会事务,解决社会问题。毋庸讳言,这是主流的、并且卓有成效的模式。但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问题,也一直存在。随着时代变迁与社会进步,社会事务日益纷繁复杂,公共管理的对象、内容也日趋复杂,这使得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问题更为严重。在政府失灵方面,由政府包办公共管理,全权处理社会事务,容易引发腐败、不公正、成本过高、运转缓慢、服务质量低劣、缺乏针对性、缺乏差异性服务等问题,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低效甚至无效,增加了社会成本,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政府失灵的缺陷尤其突出。在市场失灵方面,市场化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虽然能够保证质量和效率,但往往价格过高,很多有需要的群体和个体无力承担。而由非政府组织(NGO)参与公共管理、处理社会服务,则能有效地克服政府——市场失灵的弊端。从上个世纪末期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NGO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开展社会服务,成为一股潮流。由于NGO具有非营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开创性、参与性和低成本等特征,因此参与和处理很多方面的社会事务尤其是提供社会服务时,较之于政府和市场,显示出较大的优势。  

    而在开展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宗教团体在各种NGO组织当中,又有其独特的优势。在各宗教教义中,“善”都是核心内容之一。各宗教从事慈善活动都有悠久的历史,形成了一种传统和文化。这种传统和文化,在开展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服务时,就能够转换成为深厚的社会资本,形成较强感召力、公信力、影响力以及实际工作的经验,因而也就能够保证社会工作的高水平进行,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
澳门宗教团体在澳门社会一直以来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在传统的慈善事业中亦有颇多建树,这形成了当代澳门宗教团体从事社会工作的良好基础。澳门宗教团体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这一优势,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工作,成为澳门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既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开展,提升了社会工作的水准,又体现了宗教团体自身的价值。可以说,如今澳门社会工作已经离不开宗教团体的参与。  

    第二,宗教团体与政府密切合作,形成伙伴关系,推进社会工作。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NGO从事社会工作较之政府与市场有较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社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服务质量。在澳门,这个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澳门特区政府财力雄厚,高度重视社会工作,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向包括宗教团体在内的NGO给予大量的资助。澳门法律承认,“澳门地区社会工作政策之落实,长期以来得到主要透过设立及维持社会设备而开展社会援助活动之私立机构之宝贵协助”,故此澳门特区政府专门立法,促进和规范与这些NGO的合作事宜。该法令规定:社会工作局给予NGO的支援方式主要为三种:技术辅助、财政辅助和设施、设备或物料之让与。技术辅助包括:在要求下,协助草拟及更新技术规定,以及其他内部规章;推动人员之技术培训及专业进修活动,并尽可能协助或开展具该等目的之活动等。财政辅助包括:运作上之经常开支;投资开支以及偶发性活动之负担[14]。据2007年澳门社会工作局的报告指出,受社会工作局监管的社会服务及设施有190项/间,其中有153项/间,即八成的社会福利及设施受到社工局的定期津贴。同时,社会工作局也增加了不少针对当时社会问题的服务项目,以满足当前个人及家庭的需要。政府和民间非牟利团成为“伙伴”关系。[15]2  

    澳门宗教团体是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多项社会工作同样受到了政府的资助,或者是以其他方式与政府进行合作。这样的合作模式,发挥了政府在监管上、财政上、技术上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优势,弥补了包括在宗教团体在内的民间组织在这些方面的不足,又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专业上、影响力上的优势,顺利推动社会工作的开展,社会从中受惠,可谓是三赢的结果。  

    第三,宗教团体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水平,丰富社会服务的内容。
    NGO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工作的水平,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自身建设。澳门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首先注重公信力建设。社会工作涉及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来自政府的资助和公众的捐赠,如果其运作尤其是财务不公开,不透明,不接受政府、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那么资金的运用就很有可能出现弊端,从而影响社会工作的开展。有鉴于此,澳门宗教团体资金运作极其公开透明。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也予以严格的监管。由此保证了宗教团体通过各种渠道募集的资金用于社会工作,从而保证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此外,澳门宗教团体社会工作机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不断地提高。其人员多为专业人士,并进行正规的训练,保证了其专业素质,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服务的质量。  

    澳门宗教团体开展的社会工作也不断地发展,所提供的社会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在原先单纯扶危济困、解决被救助者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拓展,扩大服务对象,更新服务手段,开展新的服务内容,以满足不同人群不同的需要。尤其是能够与时俱进,针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及时更新服务项目,协助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比如澳门明爱开展的社会工作,类别多达十余项,救助范围从物质救助,拓展到心理救助等多个层面,更为全面和有效地协助政府解决了社会问题。
 
注释:
①采访澳门基督教会宣道堂港澳区联会主席蓝钦文牧师的记录,采访人:莫岳云,周云,采访时间:2010年3月25日。
②澳门明爱.澳门明爱网站
[EB/OL].(2009-11-03)[2010-12-08]http://www.caritas.org.mo/web/.本节关于澳门明爱社会工作的内容均来自该网站,以下不再一一注明。
③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澳门社会工作局网站
[EB/OL].(2009-08-08)[2010-12-08[http://www.iasgov.mo/index.jsp.本节关于澳门基督教社会工作的内容如无专门注明,均来自该网站,以下不再一一注明。
【参考文献】
[1]马根伟.明清时期澳门慈善机构研究(1569-1911)(D).广州:暨南大学文学院,2006.
[2]秦日慧.逾百人聚会悼高志慈修女(N).澳门日报,2010-2-12(C09).
[3]澳门明爱网.澳门明爱,历史及简介
[EB/OL].(2010-11-07)[2010-12-08]http://www.caritas.org.mo/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8&Itemid=55&lang=zh.
[4]澳门圣工会社会服务处.关于我们
[EB/OL].(2009-08-07)[2010-12-08]http://www.skhssco.org.mo/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Itemid=2&lang=zh.
[5]澳门基督教青年会.澳门基督教青年会发展历史
[EB/OL].(2010-08-03)[2010-12-08]http://www.ymca.org.mo/history.php.
[6]澳门基督教资讯网.澳门浸信教会
[EB/OL].(2010-08-07)[2010-12-08]http://www.m-ccc.org/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9.
[7]澳门基督教资讯网.澳门基督教联合
[EB/OL].(2010-02-01)[2010-12-08]http://www.m-ccc.org/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23.
[8]澳门基督教徒文字协会.澳门医疗事工协会
[EB/OL].(2010-05-07)[2010-12-08]http://www.macautimes.net/68/6831.htm.
[9]澳门基督教资讯网.澳门青年挑战福音戒毒中心
[EB/OL].(2008-12-03)[2010-12-08]http://www.m-ccc.org/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22.
[10]澳门基督教资讯网.循道卫理会澳门堂
[EB/OL].(2009-03-05)[2010-12-08]http://www.m-ccc.org/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5.
[11]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社会服务设施
[EB/OL].(2009-08-08)[2010-12-08]http://www.ias.gov.mo/index.jsp.
[12]澳门基督教青年会.澳门基督教青年会社会服务工作
[EB/OL].(2010-08-03)[2010-12-08]http://www.ymca.org.mo/services.php.
[13]中国佛光文化网.澳门佛教总会筹建澳门最大的安老院
[EB/OL].(2010-08-08)[2010-12-08]http://www.zhfgwh.corn/news/Domestic/4701.html.
[14]澳门特别行政区印务局.订定澳门社会工作司对从事社会援助活动之私人实体之援助形式
[EB/OL].(2010-10-1)[2010-12-08]http://bo.iogov.mo/bo/i/95/22/declei22_cn.asp.
[15]梁庆庭.认清目标,完善政策,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发展[M]//澳门社会服务团体庆祝回归十周年活动筹备委员会.澳门社会服务十年回顾与展望.澳门:社会文化公司,2009:1-5.
 
本文原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广州)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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