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慈善,指个人、群体或社会组织自愿向社会或受益人无偿捐助钱物或提供志愿服务的行为,其目的是帮助人们特别是弱势群体摆脱各种困难、抵御风险。慈善既指人们建立在仁慈和慷慨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爱护和相互帮助的自觉自愿的互助行为,又反映人对人的一种心态,包括同情心、怜悯心、仁爱之心、博爱之心。公益事业,就是有关公共利益的事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救灾济贫、扶助残障等慈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活动;(4)其他公共与福利事业。
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活动主体包括个人(含家庭、小团体),宗教群众性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专业宗教慈善公益组织(之间互有交叉)。各大宗教都号召宗教信众积极行善,投身公益;宗教群众性组织(如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一直具有慈善公益活动的职能;宗教活动场所则是全天候的慈善机构;专业性组织则是当前中国宗教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新亮点和宗教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新趋势,如爱德基金会、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厦门南普陀寺佛教基金会等。
2012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中央六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可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宗教界是社会公益事业不可或缺的一支有生力量。积极发展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是宗教自身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大宗教都有各自表述不同的宗教慈善思想,但都可集中为施与需者,关爱需者。当前中国宗教界都在致力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共同的宗教慈善有利于促进文化的交融和宗教对话。
一、慈善思想:宗教对话的理论基础
著名哲学家蒂里希认为 “宗教是人的终极关怀”。宗教不仅仅给与信徒最终归属,也鼓励信徒关怀他人。约翰·西蒙·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秘书长亨利·阿伦·莫更说:“宗教是慈善之母”。1宗教对慈善思想的产生和慈善活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宗教思想成为慈善思想的重要源泉,宗教慈善也成为慈善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
佛教受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思想的影响, 形成了以善恶观、轮回报应观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佛教道德思想。由于佛教在中土的发展中, 一直伴随着对现实生活至善的追求并与传统伦理的不断融合, 使得中国佛教的社会功能表现最强烈的就是趋向一种劝善化俗之道, 以通俗的教化劝导人们止恶从善, 避恶趋善。历史学家全汉升提出,从中古时期始,中国佛教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
道教“清净无为”的人生哲理及“赏善罚恶, 善恶报应”等道德观念, 成为了古代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思想源头。道教经典和教义思想中有许多关于行善、慈善、服务的内容,如“济世利人,欣乐太平”,“齐同慈爱,和光同尘”,“积功累仁, 祚流百世”等。
伊斯兰教规定“行善”、“施舍”是每一位有能力的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力行的善功, 是使财产得以净化的主要途径, 是信仰纯正的表现之一。《古兰经》中认为一个穆斯林,不仅仅要“信道”,也要“行善”,这样的穆斯林才“是最善的人”(98:7),“得享幸福和优美的归宿”(13:29)。伊斯兰教经典中有大量教导世人行善、劝善、施舍的经文,如《古兰经》:“你们当为主道而施舍,你们不要自投于灭亡。你们应当行善;真主的确喜爱行善的人”(2:195),“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99:8)。
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新教)认为“上帝(天主)是爱”,爱是耶稣基督的命令,是信仰的核心和高峰,是靠每个信徒去实践。主张“作光作盐、荣神益人”,要“爱上帝”,也要“爱世人”。
“慈善和公益理念所体现出来的对人的关怀, 虽然方式不同, 却是五大宗教共有的核心价值观。”2我国五大宗教都有仁慈博爱、乐善好施的思想传统,尽管它们在对慈善的具体理解和具体实施上有着细微差异, 但大的宗旨和方向是一致的, 即施与需者, 关爱穷困。
二、宗教慈善:各大宗教共同的公益化冲动
当今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方兴未艾,宗教界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优良传统,并且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高的道德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也有开展慈善活动的强烈愿望和积极要求,是社会慈善的重要补充和积极力量。同时,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为社会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是宗教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宗教社会化的重要表现,更是宗教这一特殊社会组织生命力之所在。宗教慈善公益在慈善救助的覆盖面、深入度和持续性等方面,往往是政府和其他团体做不到或不可替代的。3
近年来,每逢大灾大难,或近期各地组织的“宗教慈善周”等活动中,宗教界都显示出巨大捐赠能力。“公众又转而疑惑, 宗教界为什么那么“富有”,巨额善款从何而来?”以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为例,地震发生一个月之内,佛教界捐款便高达2亿元,基督教和天主教界也都超过1亿元,伊斯兰教和道教界也有巨额财物捐赠。甚至有学者统计,最终1000亿的地震捐款中有115亿是由基督徒所捐包括家庭教会的捐助。4
河北进德公益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张士江神父提出,宗教慈善的动机正是源于宗教界的自我发问:在中国国情下,宗教做什么,怎么做,社会才能接受?政府才能认可?大众才能满意?5在“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国情”下,慈善公益事业将成为宗教信仰建设的核心,慈善公益是“社会、政府、大众”感受宗教的最直接、最有力的途径,是传播宗教信仰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加强宗教自身信仰建设、信徒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在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宗教通过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向教内、教外,乃至全社会展示了宗教的真善美,也为其提供了走进社会、融入社会、影响社会的更大空间, 赢得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空军歼。同时,宗教界通过慈善公益活动调动了信众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了信众的公民意识和道德修养,进一步在宗教界弘扬爱国正气,树立了良好风尚,努力营造一个爱国爱教、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6魏德东认为,宗教要在中国健康发展,要密切参与社会,最重要的走向就是慈善,慈善是最能被政府和社会所接受的领域。
以数据较为准确的中国天主教为例,经天主教研究机构河北信德文化研究所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末,天主教系统内共开办422个慈善公益文化组织,其中220多所诊所, 81家养老院、44所幼儿园、22家残婴院或康复中心和35个区域性或教区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其中河北进德公益、辽宁盛京仁爱、西安教区社会服务中心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7
三、思想交融与宗教对话:以近代中国基督教慈善为例
回顾历史,宗教慈善确扮演了增进了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的交流与交融的角色。以基督教界为代表的慈善公益活动,无疑使国人增加了对西方基督教文化、基督教信仰和西方世界的了解,促进文化这种本来没有国界的东西在东西方之间进行不断地交汇,不断地丰富。近代基督教各界所操办的慈善机构及所从事的工作,对中国的近现代化过程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多的基督(新)教传教士走出19 世纪的礼拜堂,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和慈善工作, 并投身于20 世纪的改革大潮。在妇女教育(1915 年开办了金陵女子大学)、反缠足运动, 青年会和女青年会对城市和劳工问题的关注、赈灾救荒、公共卫生、建造公共运动和娱乐设施、反鸦片运动、科学地研究农业等活动中,基督教传教士要么是倡导者, 要么是积极的参与者。”8
伴随着基督教慈善活动的开展,包括近现代慈善思想在内的西方新思潮不断传至中国,也影响到中国的思想界,影响到中国的传统慈善思想。“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与西方世界的慈善思想有共同的地方,即中国古代慈善事业源于儒家的民本思想,这和西方文艺复兴以来所倡导的人文主义是一致的。”9中国传统中,民本更注重的是社会的整体性,“家庭或者家族是社会的单位,而个人只是全部由一个共同的动力所推动,朝一个同样的方向前进的一长系列车轮的一个齿轮。”10而在西方文化的主体基督教文化中,个人是直接面对上帝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及近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首先强调的是个人而不是群体。对社会的关心首先应该是对每一个个人的关心,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
从基督教传入中国及在上海进行的社会慈善事业中,时常体现出这种不同于中国的以个体的需求为出发点的基督教文化特色。西方传教士把宗教传向中国百姓, 给中国百姓以救济的同时也把西方的文化观念传播到中国。把西方“人本”文化吸纳到中国“民本”文化中来,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养民、教民、安民、兴民观念深入人心。近代许多基督徒已经摒弃和偏离了中国文化传统生活轨迹,他们在改变风俗、创办新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团体及发展资本主义民族工商业中发挥极大作用。在近代许多慈善机构的活动中,无不体现出两种不同文化的相互碰撞、结合和交流的,如在近代上海收容妇孺的机构,收养帮扶无助的寡妇,这样的机构是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为理念,是为了维持儒家“三从四德”的传统说教,将女性培养成封建礼教的殉道者。而中国救济妇孺总会等以基督教文化为指导的慈善机构在其救助活动中,无不体现男女平等的理念,相关活动不仅仅是在救助“个体”,也在植入“思想”,促进了中国人的思想解放。而“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与西方世界的慈善思想”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即近代慈善公益活动不仅限于对鳏宴孤独、贫病残疾之人的救济,更侧重于面向社会大众,使慈善事业不光是消极被动而且是积极主动的。”儒家讲仁爱,佛家讲慈悲,基督教讲博爱。西方慈善文化促进近代中国慈善思想与行动的发展之处在于,慈善的边界被超越,慈善没有国界、民族、宗教;慈善不仅仅是救穷济困的义举,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与外显。“当时中国慈善文化的转变更为明显:一些现代的慈善观念,如平等人民的相互帮助,授人以渔等逐渐进入慈善领域的主流。”11
晚清思想家郑观应在一篇题为《善举》的文章中,列举了西方各国的慈善机构,主张中国也应通过官绅合力,遍设西方式的善堂。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也逐渐转变为近代公益事业。“许多传教士都力图把西方的宗教慈善与中国的传统慈善融合起来。在某些地方,它们确实结合得很好。如清末灾荒期间,欧洲的传教士与地方政府官员合作、与本地商人合作所进行的联合义赈,已经初具现代公益行动雏形。而1904年万国红十字会成立,1918年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标志着专业和现代意义上的大型慈善机构开始登场。”西方慈善与中国传统慈善的结合过程,正是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影响、相互结合、同生再造的范例。在这个慈善思想与慈善活动的近代化的过程中,中国民间的慈善行为和理念已开始脱离原来中国儒道佛文化影响下的传统慈善,而开始向近现代公益转变。这些近代化的转变体现出,在慈善领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间文化模块似乎更容易、也更愿意接受西方的影响。这个过程在一般情况下并非由权力的强力推行而完成,而属于人们的自发选择。这一历史事实表明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并非铁板一块,所谓保守和开放,是这个文化内部不同文化模块的各自选择。12
对于西方基督教在中国的慈善活动,学界除认为传教士担当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媒介与使者的角色外,也认为其是殖民主义势力的一部分,13是船坚炮利的附属品。客观来说,这两种属性应是错综交差的,“圣洁”的传教士队伍中有慈爱贤士,自然也会有利益的投机客,派遣的他们君主中有对东方财富的热情,自然也有对传播福音的热衷。近代传教士的到来伴随的正是一个个不平等条约,究其根本,其主观动机首先是服务于宗教本身,其行为导向是服务于教会事业,服务业传教事工。早在1834 年美国第一个传教士医生伯驾到中国来活动之前,基督教会就确定了把医疗事业作为在中国扩大教会影响的手段,甚至形容医疗“是福音的婢女”。美国基督教差会的负责人司弼尔认为:“我们的慈善事业, 应该以直接达到传播基督福音和开设教堂为目的……因此,作为一种传教手段,慈善事业应以能被利用引人入教的影响和可能为前提。要举办些小型的慈善事业,以获得较大的传教效果,这要远比举办许多的慈善事业而只能收获微小的传教效果为佳。”14不难看出,近代基督教在中国大量的赈灾救急、扶贫助孤等慈善公益活动除了源于对弱者的同情,对宗教的践行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中国人心目中树立传教士及基督教本身的仁爱形象,推进福音在中国的传播,在扶弱济贫,救济人身, 服务社会的同时争取使贫者弱者的精神得到感化从而更虔诚地皈依基督教。15
在当前中国宗教生态下,“政治”、“传教”是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必须避免触及的敏感问题,也是某些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宗教界发展慈善事业采取消极态度的原因。宗教远离张士江神父认为进德公益的专业性是指服务对象不分种类、不分性别、不分宗教、不分肤色、不分区域,不附加任何政治和宗教条件。
对于宗教慈善中的传教活动,宗教内部也有反思与警告的声音。2012年5月19日的《基督时报》刊登了于欣伟的文章中指出:基督教团体要慎防功利主义的慈善行动。于先生在采访多位牧师的访谈中,提及牧师认为“做慈善就是做慈善,宣教就宣教,不应相混”,“慈善本来是基督教践行圣经爱人如己的教训,是一种本能和责任,如果为了宣教而行善,那么就失去了行善的实质意义”。
当然,单纯把宗教慈善看作是“赤裸裸”的传教,似乎是把慈善本身的性质过于功利化,对于大部分“诚心向善”的信徒来说是不公平的,“大多数世界宗教传统都认为慈善是正当的,在某些情况下,慈善是作为教徒的一种绝对责任来要求的。” 但宗教慈善的发展应始终规范化、单纯化,把慈善回归于慈善,坚持公益慈善活动与单纯目的性传教活动相分离,也是促进宗教和谐、宗教对话的必然条件。
在现代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是信众和宗教团体实践信仰的重要方式,而慈善事业的组织化、规模化、项目化也是宗教慈善发展的趋势。在经历了十年浩劫后,中国宗教在摸索中实现与社会的交融,基督宗教界(基督新教、天主教)较好恢复、继承了发展宗教慈善的传统,并从西方基督教社会学习到了发展现代慈善公益事业的经验,不断摸索创新,积极实践改革,及时转型为现代宗教慈善,当前,中国基督宗教界的宗教公益事业也走在了前列,这又一次为其他宗教在慈善公益事业上的发展提供了范本和宝贵经验。正如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副会长,西宁南关清真寺教长金镖阿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西北穆斯林的个体慈善行为一直在持续,现在需要做的是更有组织,这方面要向其他宗教学习组织运作模式,特别是基督教的慈善组织。16
慈善公益活动不仅仅只是“施与”、“受助”的简单物理运动过程,也不仅仅只是“需者”得到了帮助。“施者”在慈善公益活动中也得到了心理的满足、精神的洗礼,思想的升华,道德的提升。参与慈善公益活动本身也是一种“精神消费”和思想教育。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慈善素养和公众意识也是决定慈善公益事业兴旺发达与否的关键。宗教弥补了世俗性慈善组织的部分功能缺失,它对信徒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要求“施者”纯洁慈善动机,号召“施者”不计较回报。如《古兰经》中说:“我们只为爱戴真主而赈济你们,我们不望你们的报酬和感谢”(76:9)。有调查显示,因为宗教提倡行善, 有信仰者更多参加慈善公益活动,虔诚的信仰者往往更愿意在慈善公益活动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金钱。17
从佛教的“大慈大悲”到伊斯兰教的“普慈特慈”,从道教的“能有余以奉天下”到基督宗教的“施比受更为有福”,各大宗教都把博爱、宽容、好施、乐助作为基本的价值理念。宗教和谐正是建立在这些共同价值取向之上,求同存异、互敬包容。宗教对话需要一个良好的出发点和一个踏实有益的落脚点,那么慈善公益正是最好的切入点。笔者曾接触过汶川地震后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的来自各地、各宗教的志愿者。他们代表各自的宗教开展救灾救助工作,都怀着博爱之心,携手合作,不分你我,互帮互助。应该意识到,宗教界共同的慈善冲动对促进宗教间的交流、建立宗教对话的机制有积极作用。各大宗教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是有助于相互了解、相互尊重,是有助于促进宗教和谐。正如一位参加“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的道长曾言,了解了伊斯兰教界的朋友在慈善事业上取得的成就,十分敬佩,也了解到原来伊斯兰教和道教这看似千差万别的两个宗教在价值观上也有如此相同、相通之处,只盼以后有机会更多了解、交流、合作。
注释:
1.刘素楠. 禅修心安术.中国财富[J].2012:6
2.宁二.五大宗教的公益化冲动[J].南风窗,2010:7.
3.裴勇.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优势与空间[J].中国宗教,2008:4.
4.宁二.五大宗教的公益化冲动[J].南风窗,2010:7.
5.宁二.五大宗教的公益化冲动[J].南风窗,2010:7.
6.吴玉祥.积极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发展慈善事业[J].中国宗教,2006:9.
7.宁二.五大宗教的公益化冲动[J].南风窗,2010:7.
8.中华归主上册[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9.亦必威.历史上那些慈善面孔[N].新民晚报,2012.2.6.B8
10.明恩溥.王者基督.基督教与近代山东社会[M].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
11.唐昊.慈善是人类共同的美德[N].深圳特区报.2013.1.22.D3
12.唐昊.慈善是人类共同的美德[N].深圳特区报.2013.1.22.D3
13. 魏长洪:近代西方传教士在新疆[J].新疆大学学报,1989:3.
14.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15. 滕兰花,梁刚毅.近代广西西方宗教的慈善事业评述[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0:3.
16.宁二.五大宗教的公益化冲动[J].南风窗,2010:7.
17.王雪梅.宗教生态关怀的三个基本向度[J].中国宗教,2008:8,9.
洪伟,回族,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回族史与回族文化,民族宗教政策。
李淑环,维吾尔族,南京大学计算机系教师,研究方向:少数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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