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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事业
发布时间: 2015/5/25日    【字体:
作者:曾桂林
内容提示:近代以来,中国穆斯林遵循伊斯兰教“信道而行善”的教义,积极开展兴学襄教、济贫助困、赈灾纾难、施医给药等方面的慈善活动,而教派门宦制度的形成也与中国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兴起密切关联。这促进了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强了各穆斯林民族的凝聚力,维护了穆斯林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推动了中国穆斯林社会的近代变迁。由于近代中国伊斯兰慈善事业的善款主要源于天课及穆斯林乐捐,且各地区发展极不均衡,其社会影响仍较微弱。
关键词:  近代 伊斯兰教 慈善事业 穆斯林  
 
   
     宗教慈善是近年来宗教学研究的一个热点,但学界多偏重于基督教与佛教,而对伊斯兰教似乎还缺乏足够关注。其实,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及《圣训》也蕴含着丰富的慈善思想【1】,在伊斯兰教传人中国的过程中,回回先民恪遵教义以教坊为基础逐渐形成了团结互助、济贫恤孤的传统。近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伊斯兰教信众创立了一些新式的慈善公益团体,以资助和帮扶穆斯林的生产生活。本文拟以宗教史志、碑刻、档案、政府公报等文献史料为基础,参酌今人著述,简要论析近代中国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形及其对穆斯林社会的影响。
 
     一、“信道而行善”:伊斯兰教的慈善活动
 
     近代时期,伊斯兰教慈善组织和清真寺遵循“信道”与“行善”的教义,引导各族穆斯林信众积极开展多种慈善公益活动。概言之,伊斯兰教的慈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兴学襄教
 
     中国穆斯林兴学襄教的善举,溯其渊源,始于明嘉靖年间陕西回民胡登洲经师所开创的经堂教育。至清后期,各地穆斯林对经堂教育仍很热心,时有赞襄之举。道咸年间,广州先后有数名信士捐献屋产,以助经堂费用。20世纪初,清廷废科举、立学堂,近代新式教育日渐兴起。受其影响,一些先进的穆斯林知识分子也提出改良宗教教育,创建新式回民教育的主张。1906年,童琮率先垂范,最早在镇江捐资创办穆原学堂。1907年,王宽在北京创立回文师范学堂,1908年又创设京师清真第一两等学堂。稍后,达浦生也在江苏六合建立广益小学。【2】这些教育机构提倡于经学之外,兼习汉文和科学,从而开创了近代新式回民教育的先河,在伊斯兰教界内引起很大反响。1912年,上海清真董事会向沪上穆斯林劝募善款,集资设立上海清真两等小学,教习回民子弟,对贫寒之家免收学杂等费。【3】随后,江苏南京、扬州、镇江、苏州、淮阴等地的清真寺、回教协会及有识之士先后兴办了30所中小学和社会教育机构,如南京钟英中学、崇穆小学、雨花台清真小学、苏州穆光小学、淮阴伊光小学等。【4】这些中小学校都具有一定规模,课程设置并不限于宗教科目,普通文化知识课已占有相当比重,办学经费多由穆斯林集资捐助,贫家孩童可减免学杂费就读,因而具有慈善教育性质,对提高教民的文化水平与社会地位亦有促进作用。
 
     在穆斯林最为聚集的西北地区,新式回民教育也得到伊斯兰教上层人士的积极回应与倾力推动。马元章、洪海儒等教界上层人士都在本教派门宦集中地区带头办学,并以天课收入资助各学校作为办学经费。宁夏地区兴办或援助的回民普通小学有20多所,“促进了经堂教育向现代化教育的过渡,为推动宁夏回民教育出了很大力量”【5】。而在甘肃、青海两省,社会中下层的穆斯林群众捐资兴学更为踊跃。一方面是受伊斯兰教“行善”与“信道”并重的教义影响至深并由此形成乐善好施传统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与民国政府推行捐资兴学褒奖法令政策以及大力鼓励发展边疆教育分不开。民初以来,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多次颁行《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对于捐赠者依其捐资数额多寡分别给予褒章、褒状和匾额等奖励。1934年7月,教育部又公布了《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补充办法》四条,规定在蒙藏及新疆、西康、宁夏、青海、甘肃西部民族地区的捐资,除依照条例有关条款办理外,按本办法予以特别褒奖,鼓励西部边陲民众积极捐资兴学。【6】西北各省穆斯林的捐赠热情由此被激发出来,纷纷慷慨捐资捐产,助作兴办费、校舍及教育基金等。抗战期间,西北穆斯林襄办学校的捐赠款额约50万元以上,受中央政府褒奖者近20人。【7】对这些热衷兴学的穆斯林善士,国民政府都予以明令嘉奖,并题颁“热心教育”、“乐育英才”、“嘉惠士林”之类的匾额,以倡义风。
 
      民国时期,还有穆斯林慷慨解囊设立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贫寒教民子弟升学。1914年,陈经畲捐出父亲寿辰筵席费及礼金,在江苏南京创立秋潭助学金,后续捐1万银元,将所得利息资助学业优秀的穆斯林子弟。30年代,马少园、杨叔平又先后捐资设立西园奖学金、乐泉助学金。【8】由于教内有识之士的呼吁与倡导,西北、西南地区成立慈善教育基金或基金会,以兴办边省学校,嘉惠边疆学子,如青海省回教促进会同仁分会小学教育基金、青海省循化县回教教育促进会小学基金会、甘肃省榆中县金岩镇第六保国民学校基金、西康省西昌县伊斯兰小学基金等。这些伊斯兰教慈善教育组织设立后,均得到当地及周边穆斯林信众的赞襄,慨捐巨资者不乏其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办学条件,资助了许多穆斯林子弟,对普及伊斯兰教育文化也有积极作用。
 
     此外,江南地区的穆斯林还创办了江都贫儿院、南京孤儿院、上海回教孤儿教养所、上海普慈孤儿教育所等多个慈幼机构,教养兼施,以俾其成人后有一技之长而自立于社会。其中,1915年回民实业家金树滋捐资在扬州创立江都贫儿院影响最大,它办学22年,共抚养穆斯林贫民子弟上千名。【9】  
 
      (二)济贫救困
 
      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生急剧变化,一些穆斯林的生活处境日益窘困,伊斯兰教在“敬主爱人”的教旨下也开展了济贫慈善活动。
 
      同治年间,陕籍回民马久盛人川经商,因目睹蜀中穆斯林多有贫病无依者,他邀集数家殷实的回族商人在成都清真东寺发起创办清善堂。他“凑集白银500两作为基金,购置水田69亩,以田租作为天课,于每年斋月和年终腊月两次施散”,向鳄寡孤独、老弱病残的回民发米数十石。清善堂最初由捐资各家每年轮流负责,后因故由马家主持,民国时改归铁贡三、江载之两家管理,继续向贫病回民施舍粥米。清善堂存续八十余年,成为近代伊斯兰教慈善组织中“历时久长、社会反响较好的社团”。【10】 
 
      在湖南,伊斯兰慈善堂会数量也不少。同治初年,桃江回族李氏家族合资创设育婴会,资助贫家一定的抚育费。其会碑记载:“初生女给钱一串五百文,再生女给四串,三期付足;后生者给钱二串,两期付足,永远不改;又已生女夭折,须报会首检验方可掩埋。”【11】益阳县桃江的回族群众还创设积谷会,并建有多处社仓,人会各家在丰年捐集稻谷,遇有灾年即开仓散谷,按口贩济贫困户。【12】光绪十三年(1887年),马朝信阿訇在邵阳县紫阳江一带首倡建起遵圣堂会,得到各穆斯林信众踊跃响应,所捐款项主要用于资助贫困之家。清末,常德已创办有俱善堂、诚信堂、守真堂、敬一堂、纯一堂、敬畏堂等6个慈善堂会,并拥有相当的产业。1921年前后,所有产业由清真寺统一经理。后因教民生计日蹙,1935年8月,常德回教公会成立小本贷款处,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向困窘的维、回民提供经营小本生意之资本,助其谋生立业,抗战期间小本贷款处停办。【13】省城长沙在近代也成立两所慈善堂,救济教内贫民。
 
     上海开埠以后,城市化进程急剧加快,大量移民从四面八方涌人沪渎。其中,也有不少穆斯林移居上海,他们逐渐在教众相对集中区新建了一批清真寺,以开展宗教活动。【14】为增进教民团结,发扬互助精神,1909年,旅沪的南京籍穆斯林发起成立上海清真董事会。该会成立后得到哈少夫、金子云、蒋星阶等众多穆斯林商人踊跃捐赠,常年向贫寒的教胞开展一些日常生活救助,以无息贷款方式资助穆斯林经营小本生意,并为穆斯林青年介绍职业等。此外,每年冬季,清真董事会都向生活困苦的穆斯林群众施放米粮和救济款。1945年,救助穆斯林家庭多达707户,受惠对象逾3000人,而当时上海穆斯林总数还不到2万,受惠比例还是相当可观的。【15】
 
     苏皖等省的伊斯兰教信众在近代也开展多种形式的济贫善举。镇江回教敬恤会是一个颇有影响的穆斯林慈善团体。它由穆斯林富商杨星斋、杨白山、金质庵等七人发起设立于1920年代,得到了广大商民的积极响应,很快募集基金逾万元,每月取其息金收入为济贫之资。30年代初,会务经费得以进一步扩充。1937年底因侵华日军攻陷镇江,回教敬恤会停辍。【16】在安徽定远,由于当地回民多为小商贩,生活贫困,遇有丧事往往无力安葬。民国年间有教中人士发起板布会,捐资采购木板、白布等物,存于清真寺内,施给赤贫丧家,用完后再由会众集资购置。【17】
 
    广州是华南地区穆斯林的一个重要聚居点。同治年间,一些穆斯林长者乐捐善款在广州南胜清真寺内立回族老人长寿会,以会众互助互济的形式开展恤贫、助丧等善举。民国初年,该寺又设有回族济丧会,一仍如旧,为鳏寡病茕者进行丧葬救济,并开展敬老恤孤等义举。随后建有安老所、寡妇房等慈善设施。【18】1925年,广东回教慎终会在南胜清真寺成立,由傅慎之、萨赞臣等人主持会务。该会拥有部分动产和不动产,进行丧济互助等慈善活动,深受当地穆斯林群众的欢迎。1934年改组为“广东回教同益会”,继续开展矜恤鲜寡的助葬慈善活动。1938年广州沦陷后,会员逃散,产业无人管理,善举遂告停顿。【19】
 
    (三)赈灾纾难
 
    近代中国灾害频仍,兵连祸结。而伊斯兰信众聚居最集中的西北地区,自然生存环境素来恶劣,连年遭遇天灾人祸,情形更为困苦。其余地区的穆斯林也常遭各种非常时局变故,沦为难民灾黎。由此,一些殷富的穆斯林信众慨然以当,以行善为己任,救济灾黎难胞。
 
    清咸同年间,南京回民蒋翰臣以贩盐发家,又与人合资经营绸缎业,获利甚丰,后经营典当业和盐业,并在上海投资房地产,蒋氏遂为南京穆斯林首富。在发家致富的过程中,蒋氏家族谨守伊斯兰教义,信道而行善,常常散财济贫,形成了乐善好施的家风。近代以来,蒋氏族人所举办的慈善事业“遍及南京、上海、扬州及北京,施济对象还超出穆斯林圈子”,【20】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如清末江南地区频遭旱涝灾害侵袭,蒋家屡屡捐银千两助赈。1910年苏皖大水,女眷又捐出金饰救灾,灾后还捐出万金建立金陵义仓以防灾备灾。【21】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战火殃及南京城内外平民,许多人缺衣少食,无家可归。蒋家俭、蒋星阶迅速从上海租赁英商太古、大通公司两艘轮船,满载衣物、食品、药品驶往南京紧急施救。返航时,又将数千名无人照料的伤兵运至上海,“借屋安置,给医给食”。【22】因而,蒋氏一家被江南穆斯林誉称为“善人门第”、“积善之家”。
 
1937年抗战爆发后,华北、华东地区相继沦陷,涌现出大量衣食无着的难民。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各地穆斯林也深切体会到“同国如同舟”,风雨飘摇之中,竭尽所能地捐资献物,积极救助血肉难胞,或参与救亡运动。“八一三事变”发生后,上海难民麇集,穆斯林群众亦受难民潮的冲击。为救助教民,8月14日,上海回教会灾民救济会在浙江路清真寺设立办事处,并在浙江路清真寺、日晖港清真寺、柏蒲路小坟山、劳勃生路梅芳里等四处开设回民难民收容所,一度收留近2000人。后又在福佑路清真寺、侯家路振兴公所、青莲街敦化小学增设三个难民所,收容穆斯林群众达千余名。【23】12月初,侵华日军攻陷镇江,当地穆斯林纷纷涌进西大寺,以免罹祸。杨紫华等教内热心公益人士积极筹谋,日供口粮,为镇江伊斯兰教民提供避难之所。【24】 
 
 (四)施医舍药
 
中国穆斯林先民有着丰富的药学知识和精湛的医术。民国以后,伊斯兰教内人士仍有施药善举,并尝试建立送诊所,作为固定的慈善医疗机构。民初,马云亭乡老精于医理,善内外科及针灸,在济南开设保安堂药店,“对贫穷回、汉街邻病人,不仅医病,还赠药治疗”。【25】1914年,南京穆斯林陈经畲、蒋星阶、马乙棠、哈少夫、杨叔平等人筹款在南京火星庙设立北城临时送诊给药所。该所起初仅在每年夏季义诊三个月,后来善款充盈,1930年改为常诊,并设内、外、妇幼、痧痘等科和制药房,易名为金陵北城送诊所,另增设南城分所。它经办善举长达36年,“为贫病者送药数十万人次”。1939年,南京回教会开办送诊所,设于评事街回民杨氏经营的生生堂药铺内,每日上午送诊,日门诊量约数十人。同年,马仁山、石焕章、夏容光也发起建立镇江回教施诊所,由夏容光主其事,并聘请中医师三人,制药、配方、杂役各一人。该所施惠并不限于伊斯兰教信众,到1949年停办时,“10年间施诊病员约2万人次,以船帮汉民占多数。”此外,江苏常州、扬州等地也有施诊所,对贫苦病人免以诊金,并资助药费。【26】
 
二、教派、门宦与伊斯兰教慈善事业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兴起,除前已揭示的晚清以降中国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之外,还与伊斯兰教自身在中国的演变、发展与分化有关,即伊斯兰教的本土化,形成了教派门宦制度。这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特有的历史现象。及至清末,伊赫瓦尼和西道堂相继形成,和格底目并称为三大教派。与此同时,伊斯兰教内衍生的神秘主义苏非学说及其教团自中亚传人中国新疆形成依禅派后,又不断向内地省份传播,并与中国封建文化思想相融合,由此,中国伊斯兰教以西北地区为中心形成了虎夫耶、哲赫忍耶、嘎德忍耶和库布忍耶四大门宦及其所属四十余支系。无论教派还是门宦,其基本信仰一致,都以《古兰经》、《圣训》为根本经典,尊奉“六大信仰”,遵守“五件天命”,且同属逊尼派。但因对《古兰经》、《圣训》的注释与见解有分歧,进而在宗教仪式、修持理论和礼仪礼俗上各有侧重,这也使得三大教派、四大门宦在济贫助困等慈善的理念与实践方面不尽相同,表现各异。
 
    (一)三大教派的慈善理念与活动
 
    1、格底目  格底目自唐初传入中国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汉族文化的熏染,摄儒入伊,在一些宗教仪式与宗教社会生活上亦有反映。明末开始的经堂教育,首先就在格底目教坊里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近代伊斯兰教内的慈善教育机构,也是由散居于江苏、上海、北京等地的格底目教派信众最先倡办,并得到广州等多处格底目教坊穆斯林的响应。由于格底目教派传播较早,穆斯林多依寺而居,其济贫助丧、赈灾救难、施医给药等慈善活动基本上以教坊为范围而展开,前面提及的湖南常德、邵阳等地的诸善举即如此。又因格底目教派久远,除聚居于西北地区外,还散处于全国各地,如果要从教派来区分的话,近代伊斯兰教的慈善活动其实有相当部分要归于格底目名下。个中缘由在于,格底目穆斯林长期与汉民杂居相处,自明末以来遍及全国的善堂善会运动,也不能不影响崇奉“两世吉庆”、素有天课义务的信众。这使得格底目教派在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事业中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引领风气之先,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2、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于19世纪末叶由马万福创建,他主张“凭经行教”,并提出改革中国伊斯兰教的“果园十条”。伊赫瓦尼派发起的这场宗教改革运动,大倡“遵经革俗”,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近代社会风俗的改良与革新。又由于伊赫瓦尼极力提倡天课制度和“瓦克夫”财产制度,清真寺的收入一般比较固定,这也有助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的兴办。民国时期,为顺应新的时代发展与社会需要,伊赫瓦尼派掀起一股捐赠兴学热潮。在宁夏地区,虎嵩山首开伊赫瓦尼宣教之先河,高举“遵经革俗”的旗号,后来又大力倡导、创办新式回民学校。这得到了政界实权派的支持。1916年,马福祥率先解囊捐资,创办宁夏第一所公共图书馆,1918年又在宁朔设立蒙回师范学校,并在各县积极推广回民小学教育。1919年,他捐银1500两在宁夏县纳家户回民聚居区开办一所清真高级小学,并向各县捐银1560两,倡议、鼓励地方人士群策群力,大办新型回民教育。【27】由于马福祥不遗余力地倡导,许多伊赫瓦尼派信众倾囊赞襄,各地创办了一批回民中小学校,宁夏民族教育出现了可喜的新局面。20世纪30年代初,马鸿遴在宁夏当权,也效仿乃父马福祥及青海马氏父子,“捐献私资,倡导地方筹集经费,积极偿办蒙回教育,组织云亭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以董其事”【28】。及至1942年,马鸿逆捐资兴学已达十余万元,【29】于地方教育多有裨益。此外,他还捐资支持教派对经堂教育的改革。这样,西北马氏军阀借助于宗教力量与慈善公益维护了其在地方社会的统治,而伊赫瓦尼也依靠政治势力推动了地方文化教育、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扩大了社会影响。
 
    3.西道堂  西道堂在1901年正式创教后,教主马启西引领教徒合伙经商务农,得到丁仲明等信徒的积极响应,将全部或大半家产捐入道堂,由道堂统一协作经营,逐渐在门宦派系林立的西北地区得以立足。
 
1914年马启西殉难后,西道堂一度陷入低谷,后来在教主马明仁、敏志道掌理下,西道堂积极发展经济,重视营商农耕,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经济制度,积聚了大量财富,成为临潭地区伊斯兰教中最富裕的一个教派。据西道堂的简则载录,教主“掌理本堂一切的社会事业”;道堂经济来源由堂内所经营的商业、农业所供给,“所有属于道堂者全为公有,悉用于本道堂建设、教育及一切的公共事业”;教民在道堂内各尽所能,分工合作,生活平等;如“其在外私自经营事业者,于道堂内援助,量力所能”,不幸遇有“道堂外之贫苦不能谋生者,并救济之”。对于婚丧嫁娶,西道堂“遵照清真教古礼,量力所能,施舍济贫”。在教育方面,除重视回民教育外,西道堂还积极资助教民子弟接受国民小学教育,“学校一切不足之费概由本堂担任”,并“择其优良而有志愿者,资送中学或大学”。【30】辛亥革命后,还主张移风易俗,鼓励与赞助教内女童上学。在1919-1945年西道堂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教派内的慈善公益事业有较大扩充。这在文化教育方面尤其显著,如1922年建有启西小学,1944年建启西女小,1947年建启西中学,均由西道堂支付办学经费,免收学杂费,对贫困生还资助文具和课本。【31】此外,西道堂所推行的慈善福祉制度更是充满了浓厚的人道、仁爱精神。西道堂每年将农商生产获利的一部分资金用于赈灾济贫及其它公益事业,主要有修建瓦克夫店、免费接待过往行旅中的贫穷者;每年把一定数目的粮食施给穷人,河湟、洮岷地区一些遭灾遇难的回回、撒拉、保安等族民众就多次得到西道堂的救助。西道堂更多的资金用于入堂教民中婚丧嫁娶、鳏寡孤独者的赡养抚育。【32】慈善公益事业的兴办,反过来也使得西道堂信教者日众,教派日趋兴旺。
 
    (二)四大门宦
 
    1、哲合忍耶  哲合忍耶由马明心创教于清乾隆年间,创始时不重视天课制度,但主张穆斯林自愿施舍、奉献“海提耶”,并提出“海提耶”要用以周济穷人,不能由阿訇独受私用,更不得借此聚敛钱财。道光末年,马化龙成为第五辈教主,因其子马耀邦善理财,所营商业遍布黄河南北,遂借经商之机大力宣教传教,哲合忍耶派信众渐多,影响更广。咸同年间,宁夏、灵武一带灾歉频发,富甲一方的大教主马化龙秉承宗教善念,慷慨施舍回、汉贫民,获得了“大善人”之称。【33】清末民初鼎革易代之际,马元章掌教。他趁机重振哲合忍耶教业,积极恢复发展门宦经济,拥有山庄21处,土地3万多亩,骡马牛骆1000多头,商行店铺数十处,资金达数十万银元。【34】哲派利用这些道堂、拱北公产充作瓦克夫,积极开展宗教慈善活动,施与贩济贫病教众,巩固了教民内部团结,扩大了教派的社会影响。与马元章并称第七辈教主的南川支系板桥派马进西,年轻时受尽苦难,颇能体贴穷人饥寒,扶弱济贫,每逢年馑总以余粮接济灾民,又放“舍饭”救济离乡逃难灾民。他还会医道,曾在板桥开设药铺,为病人号脉开药方,义诊送药,方便当地群众,舒缓了民众看病求医困难之苦。【35】马元章殁后,四子马震武管理西吉教务,为第八辈教主,即沙沟门宦。此时,哲派所辖教坊甚多,财力丰厚,在甘宁西海固地区为信徒做了一些济贫善举。【36】
 
    哲合忍耶派北山支系对地方教育也很重视和关心。马殿武主持北山教务时,适逢地方军阀混战,经济凋敝,他积极与地方有识之士商议筹办回民教育。1933年,他率先捐赠房屋25间作为校址,创办了私立张家川南后街回民小学,兼收回、汉学童,并资助了大部分的办学经费。1945年,他又与其兄马桓武倡设私立张家川新民中学,捐赠院落两处,房屋50余间,土地5亩作为学校处所与基产,在解放前夕扩充为8个班级,在校生已达120余人,为地方社会培育了一批有用人才。【37】
 
    2、虎夫耶  虎夫耶派教众要给教主、老人家送“海提耶”,奉献钱物。因传诵者不同,虎夫耶派的门宦支系众多,有花寺、穆夫提、临洮、北庄、毕家场、洪门、胡门等十余个。其中,穆夫提门宦最为兴盛,较为关注文教等慈善公益事业。民国年间,穆夫提门宦又兴办起国民小学,鼓励与资助教民青年学习文化。1944年,道堂还拨出耕地10亩,建立廷扬小学,并拨发办学经费,资助或免收贫寒学生费用。【38】
 
    3,嘎德忍耶  嘎德忍耶派的分支门宦繁多,有大拱北(祁门)、鲜门、灵明堂、香源堂、韭菜坪等十余支,教众广泛分布于陕甘宁青等地,尤以大拱北为盛。大拱北素有重视经学教育的传统,民国后积极开办小学,以培养拱北青年弟子为主,兼收拱北附近其他各族儿童人学,经费全部由拱北资助。随着教务的发展,1944年大拱北当家人与教中德高年劭者商议,成立董事会作为新式管理机构,成员由拱北内外人士民主选举组成。随后,又在大太爷拱北内设立临夏大拱北小学,马慈廓任校长,并聘请教员多名,资助受惠的学生有七八十人,【39】培养了大量既懂伊斯兰教经典又懂汉文知识的人才。此外,大拱北有祖传医道,有些出家人对于贫病的患者,常常慨施祖传秘方,如风明散、虎骨丸、椒羚丸、鹿茸丸等成药,疗效显著,声名远扬。【40】
 
    此外,库布忍耶也是苏非派的一个支派,其传承者主要为大湾头门宦(张门),道统世袭。然而,较之其它门宦,近代以来库布忍耶派张门教务并不昌盛,据个人陋见所及,很少有慈善活动载于文献。
 
    苏非派产生之初,就提倡禁欲、守贫和苦行,后由禁欲主义发展到神秘主义,形成了一系列特殊的宗教功修。14世纪初纳格什班迪耶的新教义,在中亚苏非神秘主义者得到广泛传播。它提倡“修道于众”和“享乐于时”的原则,认为善事来自社会,修道者应居于人群中,与世人共处,扶助穷苦无告之人,这使得后来的苏非派转向世俗化。受中亚纳格什班迪耶苏非教团的影响,中国甘宁青苏非派自形成门宦之始,就注意积极积累财富、发展门宦经济,关注教内的公益慈善。但缘于清初以来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情势,以及近代西方基督教的冲击,中国伊斯兰教生存发展的外部生态一直较为恶劣,各教派、门宦之间也因见解不同,经常发生矛盾斗争,互不团结,这对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从总体上看,一些教派、门宦的慈善活动似乎还很有限,并不十分繁盛。
    
三、伊斯兰教慈善事业与穆斯林社会的近代变迁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开始经历前所未有的剧变,中国伊斯兰教与穆斯林社会也面临着信仰与生存危机。一方面,西方列强入侵及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对中国社会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社会产生了巨大的震荡;另一方面,清政府为维护统治而采取了反动的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政策,道光年间制造了系列屠回惨案,咸同年间又残酷镇压了回民起义,使得元明及清初以来蓬勃发展的穆斯林社会经济、人口、文化和宗教事业都遭到了空前摧残。及至光宣两朝,云南及西北地区的穆斯林社会才得到初步恢复。民国肇始,五族共和。中国穆斯林由此摆脱清廷的高压政策,在名义上获得了一些平等的权利。中国社会的鼎革之变,为穆斯林社会的发展和宗教维新提供了有利环境。
 
    在辛亥革命前后,国内各族穆斯林受到资产阶级民主思潮的影响,逐步走出封闭状态,民族意识逐渐增强,从自身所处境遇出发,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与宗教信仰等方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于是,在一些伊斯兰教著名人士的倡导下,穆斯林积极发展教育、弘扬文化、改良宗教、振兴实业,以适应新的历史潮流。近代中国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中国穆斯林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必然结果。它反映了“清末民初一批接受过新式教育的穆斯林知识分子,抱着‘救国、救族、救教’的目的,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审视和把握伊斯兰教,把宗教问题与社会问题联系起来去考察,积极组织各类社团”【41】,共谋穆斯林的社会福社。在近代穆斯林组建的各类社团中,有文化团体、宗教团体、教育团体、青年团体,也有慈善团体。【42】即便文化、宗教等团体,也不单是纯粹地开展文化或宗教活动,亦关注穆民福利,不乏慈善之举。如民国年间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回族民间文化团体——中国回教促进会,成立后就积极开展了多项活动,如翻译经书、创办刊物,还设立清真中小学,普及回民教育;“开设男女工艺厂并努力改进回民生计,发展慈善事业”【43】。宗教社团中,1929年10月由哈少夫、沙善余等人在上海发起的“中国回教公会”是较著名的一个。该会设立宗旨乃是“联络国内穆斯林情谊,共谋回民公益事业”,因而,其事务也涵括“广设学校,以振兴平民教育”;“兴办职业教育,以提高回民生活”;“创设医院、图书馆等慈善福利事业,以利于穆斯林身心健康”等多方面。【44】不难看出,近代社会的剧烈变迁,使得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范围日益扩大,由济贫恤孤推展到广设学校、创立医院等社会公益项目。由于许多热心公益的穆斯林踊跃捐赠,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事业呈现出空前发展的局面,超越了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开展,也对近代穆斯林社会带来了一些深刻变化与深远影响。
 
    一是促进了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咸同厄难之后,西北、西南地区的许多清真寺被毁,经堂教育也趋于式微。清末,一些穆斯林有识之士逐渐觉悟到:回教振兴须以教育为先。鉴于当时中国伊斯兰教和信教各族的现状,他们主张成立教育社团,捐资创办新式学校,努力普及伊斯兰文化与教育。民初,临时约法规定“五族共和”、“信仰自由”、“结社言论自由”,穆斯林发起成立了大量新式社团。其中,文化、教育团体具有相当的数量,所占比重不小。尽管它们并非纯慈善组织,但在捐资兴学方面往往不遗余力,影响亦大。此外,一些地方性的民间组织如甘肃回教教育促进会、青海的宁海回教教育促进会等,“在宣传兴办教育、募集资金、支持办学等社会办学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45】。正是这些穆斯林有识者、伊斯兰教社团的倡导和推动,民国时期,新式学校在全国各个穆斯林聚居区如雨后春笋般普遍兴起,并获得了众多穆斯林群众的大力支持、襄助。从1906年童琮在镇江创办穆原学堂、继而王宽于北京遥相呼应起,在随后半个世纪,穆斯林社会的近代教育从无到有,逐渐兴起并扩展到全国各地。至抗战前夕,全国各省穆斯林聚居地普遍捐资办起清真小学,分布不限于东中部地区,西北、西南以及东北地区都创办有小学。与此同时,新式中等教育也逐渐受重视,一些穆斯林实业家、教育家的慷慨解囊,和衷共济,建立一批中学及师范学校。如,“成达师范学校、西北公学也都是在回族穆斯林中的著名阿訇、学者及工商业与社会知名人士的赞助下成立的”【46】,自20年代中后期建校后,就一直在穆斯林社会颇负盛名,成为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功典范。而清末以来,各族穆斯林创办的这些近代教育机构,经费都由创办人募集,或伊斯兰教信众乐捐,完全为民捐民办性质;招收穆民子弟人学,进行普及教育,学费也较低或完全免费,因而具有了慈善教育的内涵。与传统的经堂教育相比,这些新式学校已有了本质的区别:在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上,除开设宗教课程外,还增设汉语、史地、数理化等科目,并讲授自然、社会科学知识为主;在培养目标上,除培养伊斯兰自身所需要的宗教人才外,还培养社会上所需人才。【47】这表明,穆斯林各界赞襄兴办的新式学校教育已突破经堂教育的范围,开始传统向近代的转变,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由此获得较大发展,同时也使得穆斯林的整体素质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二是增强了穆斯林民族凝聚力,维护了穆斯林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学者在研究伊斯兰历史上的贫困与济贫问题时,指出:“伊斯兰传统的慈善观念与救济实践不仅是穆斯林的宗教信仰与义务、社会正义与公正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众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在伊斯兰各个历史时期以复杂甚至困难的方式发挥着聚合社团信众、推广信仰的积极作用。”【48】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活动也扮演着类似同样角色。各地穆斯林创办了济丧会、救灾会、孤儿院、施诊所等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组织,数量亦颇为可观。这些慈善公益组织,有的设在清真寺内或由清真寺代管,有的则不再附属于清真寺,发挥主要作用的也不再是阿訇,而根据近代民主精神推举出正副会长或理事长,并分司各项具体事务,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社会性。但是,无论组织形式如何变化,这些穆斯林成立的慈善组织,都谨守伊斯兰教有关行善止恶的教义,尽力捐献,赈恤孤寡,济助贫困,解决穆胞坊民的实际困难,传递宗教的关怀与温暖。正如民国初年广东穆斯林在《肇城教善箱碑记》中述及其创设缘由:“窃以怜贫周急,人有同情。济弱扶危,谁无好善。我回人素号爱群,凡事则互相联助。如遇丧死,若无葬费,既乏点金之术,又无告贷之门,仰屋咨嗟,情殊可怜!教内同人有见于此,爱集捐款,购置产业,以其租息专助贫丧。”即由穆斯林倡议募捐,购得房屋,议定每年租金交清真寺保存。教善箱原设于省城广州,因“数年之久,慈惠昭然”,肇庆回民也“思而效之”,附于省教善箱管理。“若有贫丧,就地给领,免路途间阻之劳,为穆民援助之义”。【49】可见,伊斯兰教民以互助互济的形式,广行善举,为信教者解决了生活困难,缓解了其困顿之局,也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进而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宗教向心力。无疑,伊斯兰教慈善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因贫富悬殊而带来的矛盾,避免富者为富不仁,贫者因生活所迫挺而走险,有利于巩固穆斯林之间的团结与和睦,维护穆斯林社会稳定与发展。
 
    随着近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国年间,中国穆斯林社会涌现出一些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富商、实业家,如南京蒋氏、陈经畲、马晋卿、金子云等,开始在近代伊斯兰教慈善事业中扮演积极而重要的角色。这些殷商富贾、实业家比普通穆斯林群众财力雄厚,有着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强烈愿望,他们所开展的慈善活动,往往具有跨区域、跨民族的特点,有时也会逾越宗教的鸿沟。穆斯林富商、实业家投身到慈善事业中,设立各种基金、奖助学金,使得伊斯兰教慈善事业拥有较稳定的善款来源,使得慈善事业的管理运作渐趋规范化、制度化。相对于明清以来依托清真寺、教坊而开展的传统善举,显而易见,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事业已有了质与量的双重飞跃。这也是中国穆斯林社会发生近代变迁的一个重要表征。
 
    近代陆续涌现出新兴的伊斯兰教公益组织及其各项慈善活动,如兴办回民新式学校、穆斯林孤儿教养院,开展赈灾、收容难民等,构成了近代中国社会慈善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许多穆斯林社团开展这些慈善活动时,大都把弘教贯穿其中,竭力扩大伊斯兰文化的社会影响,也为近代中国伊斯兰教振兴起到推助的作用。这些善行义举在救助社会弱势人群、让其受益得到实惠的同时,无形中也树立了伊斯兰教真主普慈的形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伊斯兰教界的社会影响。
 
    作为一项宗教慈善事业,中国伊斯兰教的慈善事业在近代百年发展历程中,也与穆斯林民众的精神、世俗生活紧密相连,从而在穆斯林社会的近代变迁中扮演了一个不应忽视的角色。由此,伊斯兰教慈善事业呈现出鲜明的特点。
 
    其一,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经费主要源于天课及穆斯林的乐捐。天课为伊斯兰教“五功”之一,是对每个穆斯林实现自身宗教信仰的基本要求。明清时,天课捐献大多用于清真寺的兴建与修缮,其慈善功能并没得到有效的发挥,济贫扶弱的善举仅零星出现,社会影响十分有限。近代以后,西方列强的入侵,使得中国社会环境发生剧烈的变化,穆斯林社会也日益呈现出贫富不均的现象。由此,以天课来慈善济贫具有了非常迫切的现实需要。伊赫瓦尼、西道堂等教派门宦也更注重天课制度。随着上海开埠及其经济繁盛,山东及江苏南京、淮阴等地的穆斯林纷纷涌向沪滨,逐利其中,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一定的发展与壮大。为增强同道教胞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天课的社会作用逐步得到重视。这些穆斯林不断向清真寺捐赠、壮大寺院经济的同时,也开始动用天课救济穷人、难民、灾民及其他弱者。“富裕起来的穆斯林将挣得的钱财投人到伊斯兰教公益事业。以富商为首的全体教民,交付固定捐、举行劝捐、募捐、乜贴等不定期自愿捐款,交纳天课、麦子钱等。伊斯兰教修建清真寺、创建宗教团体和学校,从事宗教慈善事业所需资金,主要来自古玩业。”【50】由此而见,上海伊斯兰教的慈善经费并不仅限于天课,也有出散乜贴、麦子钱,还有其他形式的乐捐。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穆斯林商人日渐丰裕的资本,为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援助,贡献甚大。
 
    其二,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发展极不均衡。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近代百年间,西北地区的伊斯兰教慈善事业虽有所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不仅落后于江南地区,也逊于东南沿海地区。也就是说,一些散居地的穆斯林发展近代慈善事业已领先于聚居地。当然,这有历史的原因和地理环境的制约,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大都居住在边疆贫困地区,经济文化不发达使其善款匮缺,纵想举办善举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伊斯兰教慈善事业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它的社会功效发挥。因为越贫穷落后的地区,越需要社会救济,而西北伊斯兰教慈善资源的不足,也就造成了惠泽有限,辐射面相对较小,社会影响力也微。二是慈善项目发展不平衡。近代以来,襄办文化教育是伊斯兰教慈善事业的核心内容。鉴于中国穆斯林多聚居于贫瘠的边睡,受近代教育思潮的影响,伊斯兰教内的有识之士逐渐意识到发展民族教育的重要性,便大力提倡捐资兴学、襄助教育,由此成为伊斯兰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心。清末以后,各地穆斯林都以办学、助学为莫大善举,进而推动了伊斯兰教文化教育的大发展。而济贫助孤、施医舍药等善举则退居次要之位,相比之下,其规模和社会影响都不甚大,大都呈散点式发展,不像捐资兴学之类慈善公益事业那样在全国铺展开来。三是教派门宦间的不平衡。由于教派门宦的功修主张各异,经济实力也有差别悬殊,三大教派、四大门宦参与慈善事业的程度、内容不尽相同。格底目的慈善活动众多,范围广且很分散,而伊赫瓦尼和西道堂的慈善活动都相对集中,倾注与热衷于文教事业。在各门宦中,哲合忍耶因门宦经济发展,所办慈善事业尚可称道,而虎夫耶、嘎德忍耶显得稍有逊色,库布忍耶则几近阙如。即便同一门宦内,各支系的慈善活动也参差不齐。
 
    其三,近代伊斯兰教界所开展的社会慈善事业,多以清真寺、经院、道堂、拱北等宗教建筑群为中心,受惠者也多局限于穆斯林圈内。清真寺等宗教建筑作为伊斯兰教信众的宗教场所,是个人接近真主的重要媒介,本身就具有济贫功能,它延续了伊斯兰教文化特有的普慈情怀与慈善传统。伊斯兰教慈善思想的渊源乃基于《古兰经》、《圣训》所确立的伦理道德和基本教义。《古兰经》屡屡规诫信徒要“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当为主道而施舍”;并规定了慈善施舍的对象为亲属、孤贫等。自然,恪守“六信”、“五功”的穆斯林所开展的慈善活动,遵从着真主安拉的训示:“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51】缘于教缘的纽带,信仰的认同,“穆斯林皆兄弟”的观念深人人心。男女信士即以此笃行善功,对同教中的贫者颇为顾恤,以求获得真主的庇佑而进人天园。由此,伊斯兰教慈善事业往往先惠及教内的穆斯林贫者、弱者。教中之有力者向生计维艰的教胞伸出援手,增进了教胞之间的兄弟之情。而前述的伊斯兰教慈善教育,各类学校的开办及日常经费多由穆斯林捐献或赞助,所招收学生几近清一色的穆民子弟,这与佛教、基督教的兴学迥然有异。而在施医、助困、赈灾等方面,尽管有时也救恤汉人,但其设立初衷仍主要是面向穆斯林回民。
    
四、余论
 
    综上言之,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教民主要聚居于经济欠发达的西北地区,沪宁等地虽有些穆斯林富商,但为数甚少,且多散居,受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近代时期伊斯兰教所开展的社会慈善事业,无论是慈善团体的数量,抑或慈善活动的规模及社会反响,已逊色于佛教、基督教,仅在捐资兴学方面堪为称道。在穆斯林聚居的西北地区,各省、区、市新编的宗教志及相关文献记载也仅限于宗教组织、人物及宗教活动,却无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内容。或许,这与伊斯兰教经典中主张的“秘密施济胜于公开施济”、“最佳的施济莫如是右手施予时,左手毫不知晓”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近代以来伊斯兰教慈善事业虽有所发展,却不是十分普遍,其社会影响仍较为微弱,受惠面或辐射范围还比较狭窄。尽管如此,它毕竟展示了中国伊斯兰教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百年剧变的历史脉搏而律动,无论在中国伊斯兰教史或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都不应网阙而不载、泯而不彰。
 
注释:
【1】参见曾桂林:《伊斯兰教慈善思想探析》,《宁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2】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700-701页。
【3】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979-980页。
【4】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167页。
【5】陈育宁主编《宁夏通史》(近现代卷),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7页。
【6】参见《捐资兴学褒奖条例补充办法》,《中华教育界》第22卷第3期,1934年9月,第95页。
【7】统计数据来源:《捐资兴学请奖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二(3)一3489,微缩胶片:16J-2409;《国民政府公报》1937-1945年各期所刊载的褒奖令公告。
【8】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9】同上,第169页。
【10】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740 , 981页。
【11】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27卷,《宗教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8页。
【12】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740页。
【1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27卷,《宗教志》,第328-329页。
【14】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十卷:民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4-315页。
【15】葛壮:《宗教和近代上海社会的变迁》,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页。
【16】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第169页。
【17】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981-982页。
【18】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下册,第739, 981页。
【19】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编委会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年版,第185页。
【20】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第165页。
【21】同上,第169页。
【22】同上,第170页。
【23】葛壮:《宗教和近代上海社会的变迁》,第72页。
【24】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第170页。
【25】济南伊斯兰教协会编《济南伊斯兰教史志资料》(征求意见稿),内部刊印本,1989年,第110页。
【26】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苏省志·宗教志》,第168-169页。
【27】陈育宁主编《宁夏通史》(近现代卷),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5 , 298页。
【28】明如:《宁夏边疆教育概况》,载《新宁夏》1946年第2-3期。转引自陈育宁主编《宁夏通史》(近现代卷),第295-296页。
【29】《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430号,1942年1月10日,河海大学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第79册,第13页。
【30】《甘肃临潭清真教西道堂之史略》,见周燮藩主编《清真大典》第23册,黄山书社2005年版,第10页。
【31】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149,141页。
【32】杨启辰、杨华主编《中国伊斯兰教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4-335页。
【33】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301-302页。
【34】勉维霖主编《中国回族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49-350页。
【35】马辰:《马进西事略》,《宁夏文史》第4辑,1989年。
【36】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311-312页。
【3】马通:《中国西北伊斯兰教基本特征》,宁夏人民出版社7年版,第110-111页。
【38】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196页。
【39】同上,第242页。
【40】同上,第238页。
【41】米寿江、尤佳:《中国伊斯兰教简史》,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
【42】同上,第184-187页。
【43】同上,第184页。
【44】同上,第185-186页。
【45】米寿江、尤佳:《中国伊斯兰教简史)),第184, 183页。
【46】同上,第183页。
【47】同上,第180-183页。
【48】杨瑾:《信仰与慈善救济——伊斯兰历史上的贫困与济贫研究》,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49】中元秀等编《广州伊斯兰古迹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0页。
【50】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六卷:晚清文化),第539页。
【51】《古兰经》(9: 60),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142页。
 
载于《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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