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世界大会(VHP)于2006年2 月13日指出,印度教徒不再容忍基督教在印度的发展。印度教世界大会代表向30万印度教徒会总众宣称将向印度政府提交一个法案,该法案旨在利用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印度教徒改信基督教或伊斯兰等其他宗教。印度已经有许多邦通过了禁止改教法,但还没有全国范围有效的禁止改教法。如果印度教世界大会如期提交法案, 而且该法案如果被议会通过,这将严重限制基督教等在印度的合法传播,因为大部分印度居民无论是否真正信仰印度教,按照传统和宪法第25条(佛教徒被纳入印度教徒的法定概念之中),很可能就法律适用而言被认定为印度教徒,从而被纳入该法案的保护或者限制之下。作为提交法案的一个侧面理由,印度教世界大会一位地方官员指出,印度教徒改信基督教或伊斯兰教以后,该地区的恐怖活动和地方独立运动有所增加。支持禁止改教法的人士以印度有报道的强迫改教事件为该法案以及各邦现行禁止改教法做辩护,然而也有些宗教领袖对此提出挑战。关键的问题在于,有一些州的禁止改教法没有的关于“强迫”的明确定义,这给政府预留出自由裁量的空间,这对宪法普遍认定的基本权利——宗教自由权来说可能是过大的裁量空间。
人们对其他宗教的恐惧心理容易被恶意的宗教立法者操纵。在印度出现了滥用保护教徒改变信仰时不受强迫的自由的理念以达到全面禁止印度教徒改变宗教信仰的危险,这真正是保护了还是限制了印度教徒的宗教自由,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