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摘要:
摘要: 众所周知,在过去两千年的时间里,西方文明深深地受惠于基督教的影响。有人常把西方文明的历史归结为是基督教文明的历史,从这种历史中考察基督教和宪政发展的关系,更加清晰地厘清了基督教在西方宪政产生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我们肯定一点的是基督教确实与西方宪政有着一种绝对必然的联系,也可以说宪政正是西方世界重要的政治文明成果,当然与基督教精神是分不开的。西方宪政的价值与特点主要反映了基督教文化,对宪政的兴起发挥了很多的促进作用。
同时,文章也进一步分析指出虽然基督教对西方宪政的产生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但现代民主宪政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基督教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不是全部的唯一的因素。还有一些人文主义、启蒙的、理性的非宗教的现代因素的影响。这意味着任何宗教信仰不可能成为宪政建设的障碍,任何国家都可以选择成为基督教国家或非基督教国家这两种不同的宪政道路。
本文分别从历史、理论以及实证的角度阐释了基督教对宪政起源的影响,实际就是要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但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除了要了解有关基督教的要义之外,还应弄清宪政的基本涵义,以便为相关问题的展开扫清外围障碍。
全文从结构上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三个章节: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这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了本文所涉及到的基本概念问题:具体包括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基督”以及“基督信仰”的涵义、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内容;同时还界定了宪政的概念,指出宪政的前提必须有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宪政的核心必须是依照宪法产生和运行;宪政最基本的要求必须限制国家权力、建立制约机制;宪政的终极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充分享有;宪政还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第二部分主要描述了基督教与宪政起源的关系,其中择取了基督教与西方宪政关系发展的几个主要时期:中世纪、宗教改革时代、英国革命时代以及法国大革命时代,并且尝试对每个时代基督教与西方宪政起源之间存在着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进行了梳理。
第三部分宪政的最终完成与美国宪法,这部分内容主要描述了美国革命把部分“英国的”和部分“法国的”信仰体系和政治体系结合起来,融入了美国宪法中,尤其宪法第一修正案提出的政教分离原则把英国的某种带有特殊政治环境的产物提升到了一个普遍性的宪法的高度,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