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享誉海内外,成为藏传佛教文化的旅游文化品牌。但近年来藏传佛教旅游的持续过热,对塔尔寺的藏传佛教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工作等方面带来的种种影响,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之外,塔尔寺是举世闻名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开放、最早实行“以寺养寺”试点和旅游开发的藏传佛教寺院之一,尤其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社会问题,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整个藏传佛教旅游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典型意义。
当前,国内外宗教旅游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世俗化、商业化和创意化的趋势。与此同时,宗教原有的文化功能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开放性,成为旅客追求文化品味和文化享受的一种新文化现象,正促使中国当代旅游业寻求现代转型之路。藏传佛教文化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在藏区旅游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优势。但是,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藏传佛教文化传承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由此带来的诸多社会现实问题越来越令人关注。
一、藏传佛教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的历史上,包括55个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华各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其中,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地方性的重要载体和具体表征。可以说,文化的重要性在今天越来越凸显。如将中华文化比作一大水系,那么五十六个民族的各自的民族文化就如同这一大水系的一条条支流,而每一条支流都关乎这一大水系的水量和水质!作为藏族文化最重要组成部分的藏传佛教文化就是这一条条支流中非常重要的支流之一。
藏传佛教文化是藏族的灵魂和血脉,是藏族人民的集体记忆和精神家园。在藏传佛教中,寺院是其最重要的文化传承场所,在藏传佛教文化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塔尔寺则是这众多藏传佛教寺院中具有特殊历史地位的一座,特别是“塔尔寺艺术三绝”随着近年塔尔寺旅游业发展而享誉海内外。但是,近年来藏传佛教旅游的持续过热,对塔尔寺的藏传佛教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工作等方面带来的种种影响,冲淡了作为寺院和国保单位本该具有的一份清静和肃穆,已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之外,塔尔寺是举世闻名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开放、最早实行“以寺养寺”试点和旅游开发的藏传佛教寺院之一,尤其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社会问题,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整个藏传佛教旅游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典型意义。
二、负载多重文化功能的塔尔寺
塔尔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藏语全称“亘本贤巴楞”。在塔尔寺历史上有“先有塔,后有寺”之说。这里所说的塔,是指藏历土羊年(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由宗喀巴大师母亲遵照宗喀巴的嘱托在其诞生处所建的莲聚宝塔,藏语称“巴邦却典”。宝塔以宗喀巴大师诞生处长出的一株树叶上显现有狮子吼佛像的白旃檀树作为胎藏而建成。
塔尔寺在明清以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高僧辈出,尤其是清代由于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兴盛,塔尔寺受到中央王朝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逐渐发展成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成为连接藏族与内地和蒙古等地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宗教文化中心和安多地区最有影响的著名寺院,是藏、蒙、土、裕固等多民族信教群众崇拜的宗教圣地。历史上,第三、四、五、七、十三、十四世**喇嘛和第六、九、十世班禅大师均驻锡于此。因而受到历代中央王朝的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扶持。有清一代,该寺的阿嘉、赛赤、拉科、色多、香萨、西纳、却西等活佛系统,曾被封为呼图克图或诺们汗等。其中,阿嘉、赛赤、拉科为驻京呼图克图,有的还当过北京雍和宫、山西五台山的掌印喇嘛。
纵观塔尔寺发展历史,时至今日,塔尔寺历经600余年的发展,已从传统上的一座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发展成为一处集藏传佛教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青海省国家5A级旅游景点“三位一体”的“全息性”藏族佛教文化载体和窗口。
(一)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圣地的塔尔寺
塔尔寺首先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的藏传佛教寺院,是藏传佛教僧俗信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因而,其宗教场所功能是塔尔寺最主要的文化功能。时至今日,塔尔寺每天都有大批各民族信教群众前来寺院举行各种宗教活动,是各民族信教群众实现各自宗教愿望和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
由于塔尔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的诞生地,因而被藏传佛教广大信徒视为藏传佛教的 “圣地中心”,又因宗喀巴大师被誉为“第二佛陀”,因而塔尔寺被誉为“第二蓝毗尼园”。
《圣地颂》中说:“天似八辐轮,地如八瓣莲。后山秀丽而雄伟,前山如麦积成堆;南面拉摩日山上,有自显莲花生像;西面高耸石崖上,有自显弥勒佛像;北面达日山之巅,有自显无量光佛像;南方三具卢舍处,雪山耸峙而连绵;东南二具卢舍处,乃是著名桑拉塘;西方二具卢舍处,则是广漠野摩塘;北面群山峡谷中,湟水源远而流长。”[1]《塔尔寺志》中也说:“东有白虎相,南有青龙征,西呈朱雀相,北有黄龟征。”正因为塔尔寺周围山水具备如此多的灵气神异,宗喀巴的诞生遂充满了神圣色彩。后来宗喀巴因创立格鲁派而名声远播,又使塔尔寺及其周围山川更添神圣意蕴,成为藏传佛教的圣域圣地。可以说,塔尔寺及其四境的山山水水都具有宗教象征性,并与宗喀巴大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间传说东边的阿米杰日山神曾护送宗喀巴入藏,西南方的南佛山的孤魂野鬼曾因宗喀巴大师的口谕而得超度等等。在距塔尔寺十数里的范围内,今共和镇苏木什是宗喀巴大师故居之地,上新庄镇静房寺是宗喀巴大师的**曲杰顿珠仁钦的静修地,大源乡的南佛山是道教名山,近在咫尺的西山有刘奇庙。时至今日,这些与宗喀巴大师和塔尔寺息息相关的圣景,仍然昭示着塔尔寺的文脉与史脉!
宗喀巴创立格鲁派后,由于宗喀巴在藏传佛教界的崇高威望,塔尔寺逐渐成为藏传佛教的宗教圣地和青海藏传佛教文化的中心,在藏、蒙、土等信仰藏传佛教的各民族中具有神圣地位。历史上塔尔寺转世活佛最多时达八十多位(一说有七十二位)。众多的活佛系统促成了塔尔寺属寺的发展,据《如意宝树史》载,清乾隆年间时,塔尔寺的属寺就有色多寺等19座。[2]
经过600多年的发展,塔尔寺与西藏拉萨的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和甘肃夏河县的拉卜楞寺并列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塔尔寺以其传统实行法台负责制,由总法台、扎仓堪布、“六族干巴”(塔尔寺六族代表,俗称“老爷”)和活佛形成阶层化、等级化的权利均衡体系,由少数上层利益团体主导和操纵寺院政教事务。
自明清以来,塔尔寺逐渐发展成为青海、西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藏、蒙、土、裕固、汉族等各民族佛教信徒敬仰崇拜的宗教圣地和藏传佛教格鲁派活佛、僧人的活动中心,而且在四川、云南、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也有广泛影响。在历史上,今天的蒙古国、俄罗斯境内的蒙古族各部藏传佛教寺院和僧俗信众也曾与塔尔寺有过十分密切的关系。今天的塔尔寺作为青海乃至西北藏区保护最为完整的藏传佛教寺院,仍然是青海、西藏、甘肃等省区藏、蒙古、土等各民族僧俗信教群众进行各种佛事活动的藏传佛教圣地,而且是中国藏传佛教寺院建筑文化的集中代表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典范。
塔尔寺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寺院初期阶段,主要是少数僧侣修行的地方;二是寺院鼎盛阶段,作为地方政治与宗教的中心,成为信徒们朝圣的圣地和封建中央王朝利用宗教统治当地藏族政治中心;三是转型阶段,寺院原有的政治功能随“政教合一”制度的解体而消失,但其宗教功能和影响随着社会的转型、开放而逐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国家和世界的珍贵文化遗产,其神圣而独特的宗教文化价值吸引国内外的朝圣者和游人,随之逐步走向开放与成熟的阶段。
新中国建立之初,塔尔寺仍保持着原有的区域政教合一体制。1958年实行宗教改革后,塔尔寺废除了封建宗教特权,寺务管理的集权体制被打破,体现部落社会性质的“六族干巴”决策圈开始瓦解。
1978年,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落实,塔尔寺组建起民主管理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并开始探索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路子,成功走出了一条适应改革开放,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和面向未来的“以寺养寺”的发展模式。今天,塔尔寺四大“札仓”(学院)为核心的传统寺院教育和“四大法会”及“塔尔寺艺术三绝”为代表的藏传佛教文化不仅得到很好的继承、弘扬和发展,而且探索出了一种全新的传承发展模式。[3]
总之,塔尔寺首先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藏传佛教寺院,是藏传佛教僧俗信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因而,其宗教场所功能是塔尔寺最主要的文化功能。时至今日,塔尔寺仍是寺院周围藏、蒙、土、汉等各民族信教群众表达其痛苦与希望、悲愁与祈愿的最重要的神圣处所,每天都有大批各民族僧俗信教群众前来寺院举行点灯、转经、叩拜等各种宗教活动,是各民族信教群众实现各自宗教愿望和精神寄托的重要场所发。这从每天举行的“敦却”(千灯供)、“尖却”(百灯供)等日常佛事活动和2015格嘉活佛时轮金刚灌顶法会中可见一斑。
(二)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塔尔寺
寺院是藏传佛教文化传承最重要的场所和载体,塔尔寺的寺院建筑及其附属文物在目前青海乃至西北和全国藏传佛教文化传承中具有典型意义,也是青海省藏传佛教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方面的最大亮点。塔尔寺在藏传佛教文化传承中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文化意义就在于它是一处作为“场所”的古建筑。[4]在此次课题调研中,无论僧俗群众,还是活佛干部,都有一个共同的认知:没有了塔尔寺,湟中的旅游文化和旅游经济都无从谈起!也许这就是一种历史的契合。建筑对于有的人,只是冰冷的“物”而已,但对于佛教信徒,塔尔寺的每一座建筑都是神圣的、有灵性的。文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也正在此。
经过明清以来的中央王朝的扶植和塔尔寺众多活佛和高僧大德的长期经营,塔尔寺寺院规模不断发展,成为拥有属寺众多,建筑宏伟,殿宇、佛塔林立的藏传佛教名刹,鼎盛时期的僧人数量达3600人。其寺院建筑汇集汉藏建筑文化于一体,是目前青海乃至西北藏区保护最为完整的明清建筑群,是藏传佛教建筑文化的集中代表。
新中国建立后,1961年3月即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新中国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保护较完整的藏传佛教寺院。特别是塔尔寺经受住了“破四旧”、“文化大革命”等各种天灾人祸的考验,完整保存至今,在新中国文物保护史上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尤其对今天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保护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十世班禅大师经师嘉雅活佛遵照大师生前的保护意见,致信中央请求国家拨款维修塔尔寺,青海省人民政府也曾呈文国务院,吁请资助维修。1990年国务院组织有关部委和专家实地查勘之后,于1991年至1995年拨款3700万元,青海省人民政府拨款273万元,香港邵逸夫捐资300万元港币,由“青海省塔尔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塔尔寺进行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维修。“塔尔寺维修工程由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文物研究所勘察设计。塔尔寺古建筑工程队、青海省第一安装工程公司、青海省民族古建筑工程公司等施工。敦煌研究院负责揭取复原壁画。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承担木结构防虫防腐处理。由寺中艺僧与民间艺人鎏金绘雕,铺金列绣。”整个维修工程历时5年,于1996年8月圆满竣工。这次维修工程,“按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圆满完成班禅行宫、小金瓦殿、大金瓦殿、大经堂、弥勒佛殿、宗喀巴殿及大众院(大吉哇)、过门塔抢修加固与建筑群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遂使这座佛教名刹延年益寿,重现堂皇富丽、宏伟壮观之雄姿。”[5]
塔尔寺建筑群坐落地在莲花山坳之中,其建筑布局上最大的特点是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莲花山的山势地形,沿着沟谷山坡布置,形成建筑形体有大有小、有繁有简,错落有致,建筑格局有主有从、有陪有衬的独特风格,使总体建筑与各个单体建筑有机组合,交相辉映。从某种意义上说,塔尔寺建筑群落是青海藏传佛教文化传承、发展“凝固”和“定格”的历史载体,在藏传佛教建筑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文物价值和文化意义。
从塔尔寺总体建筑的空间布局看,其主体建筑主要建在环形的廓拉道(又称“廓拉路”)内。塔尔寺初建年代可以追溯到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明万历年间(1573-162年),随着几处主要殿堂的兴建,已初具规模。此后又在明、清和近代不断增修、扩建,终成规模宏大、地位显赫的大寺,成为甘、青、川、藏地区佛教信徒的崇拜中心和安多地区最大的格鲁派寺院。塔尔寺现存各类殿、堂、塔等主体建筑51处(组、座)、活府邸34 处,僧舍216处,总建筑面积105489平方米,房屋9300 余间,其中绝大多数修建于明清时期。
2009年,有关部门对塔尔寺的文物保护进行了新的规划,并制定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海塔尔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此次塔尔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是塔尔寺文物保护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塔尔寺文物保护法制化、科学化的重要成果。
从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看,塔尔寺在中国藏传佛教文物保护事业中的地位和意义日益凸显,尤其是塔尔寺作为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实证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文物资源禀赋和开发程度都对当地的旅游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塔尔寺作为青海省最早获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湟中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近年来,塔尔寺旅游景区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
目前,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旅游业发展,塔尔寺的文物保护事业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由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带来的各种开发、建设项目,使塔尔寺文化生态遭到持续不断的破坏,如湟中县城的市政建设项目与近年来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和开发项目及其他各种名目的“项目”建设,一些新建筑和设施不断挤进原本划定的塔尔寺文物保护区域之内,甚至在塔尔寺文物保护核心区进行来自不同部门的开发“项目”建设,如在如意八塔广场上的大型LED屏、廓拉道内建成的四栋现代楼等等,对塔尔寺的文物保护带来了令人担忧的诸多安全隐患,同时使塔尔寺原有的整体风貌和景区景观遭到严重破坏。
(三)作为青海5A级旅游景点的塔尔寺
塔尔寺景区处在青海省旅游业“一圈三线”发展布局的核心区域,是青海省重要的旅游经济区,距西宁机场54公里,西宁火车站30多公里,西塔高速直达塔尔寺,区位优势明显。塔尔寺既处在环西宁旅游圈中,又融入在青藏旅游线中,又是南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上的主要节点,区位条件突出。塔尔寺以每年的“四大法会”和“塔尔寺艺术三绝”为代表的塔尔寺藏传佛教传统文化,随着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特别是近年来旅游业的发展而为世人所知,尤其是“塔尔寺艺术三绝”作为塔尔寺独特的宗教艺术,享誉海内外,成为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品牌。
塔尔寺旅游业的开展可以追溯1979年8月,当时湟中县成立了塔尔寺接待室,专门接待前来塔尔寺观光的国内外宾客。1982年又成立湟中县外事接待办公室,除进行外事管理和接待外,兼管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此同时,塔尔寺也开展“以寺养寺”活动。塔尔寺旅游业由此走上正规发展的道路。
1991年底正式成立湟中县外事旅游局;1992年9月成立湟中县旅游总公司及其所属的湟中中国旅行社,将湟中外事接待与旅游开发管理融为一体,合署办公。1993年湟中县旅游总公司又以塔尔寺宾馆、湟中中国旅行社为基础,与香港“海湖贸易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当时青海省唯一一家以旅游为主业的合资企业——青海三利旅游有限公司;公司的宗旨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先导,立足湟中和青海,面向世界,通过旅游服务,形成跨地区、全方位的旅游服务网络。青海三利旅游有限公司成立和运行,标志着塔尔寺旅游业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塔尔寺旅游业的发展和日趋成熟,来塔尔寺旅游的国内外游客人数迅速增长。1982年至1993年底,塔尔寺共接待来自31个国家、地区的外宾和港澳台同胞及国外侨胞8万多人次;国内游客350余万人次;旅游业收入达420多万元。之后,塔尔寺旅游业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旅游人数、旅游收入持续增长。具体情况可见下表1、表2:
近年来,“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塔尔寺艺术节”等大型活动,使塔尔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提升,已形成了集旅游观光、宗教体验、文化探秘、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多功能旅游景区。2001年成为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十二五”期间,西宁市委、市政府对湟中县的发展定位是建成新型工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县、藏传佛教旅游圣地和西宁民族民间工艺品展示中心。在建成藏传佛教旅游圣地方面的重点则是做大做强塔尔寺景区,为此,省、市、县政府和旅游部门把打造塔尔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作为一项大事积极推进。通过省、市、县、镇四级政府的不断扶持和投入,塔尔寺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旅游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旅游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对在景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经过各级政府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使塔尔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获得成功。
2012年11月26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授牌仪式,至此,塔尔寺旅游景区成功跻身于国家147个5A级旅游景区行列当中。12月12日,青海省旅游局等部门在塔尔寺举行5A级旅游景区揭牌仪式。至此,塔尔寺景区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个藏传佛教寺院国家5A级旅游景区。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塔尔寺国家5A级景区的成功挂牌及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启动,为了将塔尔寺景区建设成为著名的藏传佛教文化旅游胜地,湟中县政府根据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与休闲旅游产业的精神,以《青海省旅游业发展与布局总体规划》(2001)、《青海省环塔尔寺旅游区总体规划》(2008)、《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 (2011~2030)》、《西宁都市区2030年战略规划》、《西宁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1)、《湟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湟中县“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2011)等为指导,于2013年提出“湟中县塔尔寺大景区”建设项目,并迅速付诸实施。
从上述塔尔寺大景区规划和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来看,塔尔寺大景区将为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开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品牌及其传承问题
(一)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品牌
历史表明,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与塔尔寺六族文化,历史悠久,内容博大,类目众多,极富地方特色,塔尔寺则是塔尔寺六族文化、历史、宗教和艺术的集中表现,处于塔尔寺六族文化的核心层。历经六百多年的历史发展和积淀,塔尔寺成为集藏、蒙、土、汉等多民族共同信仰的藏传佛教圣地,其建筑、艺术和四大法会则是今天塔尔寺最具代表性的藏传佛教文化表征。其中酥油花、壁画、堆秀艺术被誉为塔尔寺艺术“三绝”,则是塔尔寺六族藏传佛教文化中的一丛奇葩。
如果将塔尔寺六族文化纳入到塔尔寺旅游开发的大盘子中,不仅能够解决目前塔尔寺景点拥挤不堪的问题,更能丰富塔尔寺旅游文化的内容。塔尔寺四围的莲花山素有“宗喀圣域”之称,是“第二佛陀”宗喀巴的诞生地,在距塔尔寺十数里的范围内,今共和镇琐尔吉村是宗喀巴大师故居之地,上新庄镇静房寺是宗喀巴大师的**曲杰顿珠仁钦的静修地,大源乡的南佛山是道教名山,近在咫尺的西山有刘奇拉康(山神庙),但是,时至今日,这些与宗喀巴大师和塔尔寺息息相关、有极深文脉、史脉的圣景却未纳入到塔尔寺旅游的行程之中,不能不说是塔尔寺旅游规划和开发中的一大遗憾!
在确保塔尔寺文化遗产原有风貌的前提下,本着“景区内游、景区外玩”的旅游新理念,可以设想在塔尔寺东面的宁塔高速公路周围的陈家滩、徐家寨至上新庄、加牙、马场、下台一带,搜集、挖掘塔尔寺和塔尔寺六族历史文化遗存和民俗,建设一处“塔尔寺六族文化园”,可以有塔尔寺六族文化藏式民居餐饮园、民俗歌舞观光园、民间工艺欣赏区等,恢复和挖掘塔尔寺六族文化,以期延长塔尔寺旅游产业链,实现塔尔寺宗教文化与外围塔尔寺六族民俗文化二者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动,从而使塔尔寺旅游业的品味和游客参与度有一个大的跃升。
(二)塔尔寺景区建设、开发与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保护、传承
随着旅游业迅速发展,2009年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随后,国家旅游局提出全国旅游转型升级、向旅游强国迈进的发展目标。在此背景下,塔尔寺旅游业也步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塔尔寺国家5A级景区申报、创建和随后的“塔尔寺大景区”项目的建设,更是塔尔寺迎来了一个景区大建设、大提升的时期。旅游业的大发展对于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的保护、传承来说,既是新的机遇,又是新的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藏传佛教寺院与旅游景区、景点的关系问题。这是我们此次调研中人们最关注的,无论僧俗,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首先应该尊重塔尔寺是一座藏传佛教寺院,是宗喀巴大师的诞生地。对于信众也好游客也好,塔尔寺的宗教性、神圣性是第一位的。在我们发放的问卷调查中,大多数出租车司机和青海藏文化馆的工作人员都认为,没有了塔尔寺的宗教性、神圣性,湟中的旅游也就没有了,没有了旅游的游客也就没有我们的旅游收入了。这是人们对于塔尔寺旅游业最朴素的认识和看法,但其中蕴含着一个目前宗教文化旅游中十分普遍的现实问题,即塔尔寺与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旅游中不同的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塔尔寺旅游中的相关利益群体对于塔尔寺作为藏传佛教寺院与旅游景区的关心,因其各自的出发点不同而不同。
就塔尔寺自身而言,改革开放之初,有原留守寺院的僧人60人。从1979年至1980年,重新组成的寺管会经上级部门同意,将当时散居于农村而又未还俗的原塔尔寺僧人全部吸收归寺,另外从藏、蒙、土等民族中招收一部分自愿入寺的青少年入寺学经。到1980年底,全寺僧人总数达到300多人。之后,随着寺院开放,前来塔尔寺参观、旅游的人员和从青海、甘肃、内蒙古等地前来朝圣拜佛的信众日益增多,寺院接待和管理工作任务随之加重,为此,寺管会在1979年撤销了寺院僧人生产队,将原耕种的500亩土地退耕植树,改造为绿化林地。从此,塔尔寺及寺僧的经济收入完全告别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模式,开始走上主要依靠旅游业“以寺养寺”的新兴藏传佛教寺院经济发展道路。旅游业是塔尔寺目前“以寺养寺”最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是塔尔寺全寺僧人日常生活和寺院各项活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正如一位艺僧说:“生活靠供养的时代己经过去,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完全自养,是我们的心愿”。正因如此,塔尔寺管委会和活佛、僧人都对塔尔寺旅游业的发展寄予厚望,一致认为旅游业发展和塔尔寺旅游景区的提升,对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僧人生活条件的改善都有重要意义。
但与此同时,随着旅游开发,塔尔寺成为游客浏览观光之地,因受旅游市场的驱动,不同利益者围绕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旅游的各种经营产业,在寺院内外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争夺旅客消费市场,都千方百计挤进或靠近寺院进行经营,致使塔尔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对此塔尔寺僧人和当地信众又有相当一部分人表示忧虑和担心,希望旅游部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使旅游业与塔尔寺宗教活动相互兼顾、旅游景区开发必须尊重宗教场所的神圣性。
因此,政府和旅游部门应加大力度,协调好寺院、国保单位和旅游景点三者的利益和权利关系,尤其在旅游项目建设中应尊重寺院的主体性,在有些旅游公共项目建设和旅游产品开发上多与寺院沟通、协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照搬内地和国外旅游的“样板”,使寺院的藏传佛教文化传承、弘扬与旅游经济的发展各得其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景区、景点的关系问题。《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民族在各个历史时期所创造和留存下来的文物,是我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塔尔寺作为新中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青海藏族文物宝库,在藏传佛教文化发展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塔尔寺文物保护工作对于青海乃至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工作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塔尔寺体现了典型的藏传佛教寺院格局、建筑功能与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第一,塔尔寺是明清时期格鲁派势力通向中央王朝的重要桥梁,明清以来历代中央政府对塔尔寺给予大力扶持,从而使其不仅成为我国藏传佛教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且成为格鲁派发展沿革的历史缩影。第二,塔尔寺古建筑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和数量可观的可移动文物,内容涉及宗教、建筑、历史、文物、文献、教育、工艺、天文、历算、美学、民俗等藏族文化的诸多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
但是,在塔尔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塔尔寺大景区建设项目中,对塔尔寺的建筑、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文物价值尤其是对塔尔寺著名历史人物的历史的挖掘和宣传显得极为不够。如三世、四世、五世、七世**喇嘛,六世、九世、十世班禅以及历辈章嘉、土观、阿嘉、赛赤、东科、拉科等在塔尔寺的活动与维护明清以来汉藏、蒙藏民族关系和蒙藏社会与中央政府关系以及维护西藏、新疆、蒙古边疆巩固、稳定方面的历史事实的挖掘、整理和宣传都相当缺乏。目前塔尔寺的导游词,只见塔尔寺的几处景点讲解,而难见塔尔寺建筑及其所属文物的真实历史面貌。
三是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生态问题。《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民族文化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新理念,从而把文化生态保护引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并把“塔尔寺维修保护工程”列为其中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之一。[7]现在,文化生态保护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共识。
事实证明,景区景点中蕴藏的文化内涵是形成旅游特色和吸引游人的关键所在。笔者也强烈认同:旅游业既是带有很强的文化性的经济事业,更是带有很强的经济性的文化事业。塔尔寺旅游业发展,需要树立文化生态保护理念,应十分重视和突出塔尔寺六族文化,既要以塔尔为亮点、为核心层,又要重视塔尔寺周边的六族文化这个外围层。为此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以文化生态学理念为指导,关注塔尔寺文化生态系统的保护,改变目前塔尔寺景区、景点规划和建设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做法。
从塔尔寺文化生态来看,历史上塔尔寺有众多的属寺,还有寺属六族,它们共同构成了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的整体。塔尔寺国家5A级景点若失去万山环绕的“六族”绿叶,则地处“八辨莲花地”的塔尔寺文化就失去了孕育她的文化生态和历史之根。
【来源】青海民族研究,2016,27(04):163-16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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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人类学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