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摘要
宗教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世界上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宗教。全世界人口中,有近2/3的人信仰各种不同的宗教。现代社会,宗教信仰自由已成为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各民主国家也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原则。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目前,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等五种宗教,约有一亿多信教群众,有30多万宗教教职人员,3000多个宗教团体,10多万处宗教活动场所。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信教人口占绝大多数相比,我国宗教方面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信教人口占绝大多数,再加上我国是主张无神论的政党执政的国家,所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在我国有着更为复杂和特殊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需要在法制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能否得以实现,是对我国政府履行国际国内义务的重要考验。当今社会宗教问题更是日趋复杂,一些不法团体打着宗教的旗号,挑起民族的、种族的矛盾,制造各种恐怖事端,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损害了合法宗教的利益。如邪教组织、恐怖组织,让人民闻之色变。这就需要我们既要区分宗教组织和其他团体的区别,又要保护好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不受侵犯。
本文拟分析宗教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对宗教与邪教组织、恐怖组织、迷信活动进行比较研究,明确宗教与这些社会现象有着本质区别;概括和总结世界一些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的内容。总的说来,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的自由,而法律的限制主要体现在政教分离、宗教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方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宗教法律政策进行回顾总结,探讨我国现阶段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在民族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就开始关注宗教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正确的宗教政策,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建国以后,我国的宗教工作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宗教工作一度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保障,将宗教信仰自由写入宪法和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法规和规章,我国的宗教法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法律主要是对公民的信教,即内心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公民的合法的宗教活动等方面予以保护,并对公民的信仰活动自由的范围予以限制,如规定了公民信仰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在违背宗教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文最后对“法轮功”的现象造成的灾难进行法律反思。
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与限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