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财产
 
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 2014/2/28日    【字体:
作者:胡海燕
内容提示:文章从管理者﹑当地小区﹑全体公众及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析了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调整或变革上级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内部能力建设;扩大遗产保护范围;加强小区参与;完善旅游阐释系统﹑推动遗产旅游核心的转变等具体对策。   
关键词:  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宫;利益相关者  
 
 
     一、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现状
 
  (一)管理体制与管理者
 
     1﹑管理机构及人员构成
 
  目前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基本上是行政事业单位,归文物部门管理,布达拉宫也不例外。
  
    1988年11月布达拉宫管理处成立,为县级单位,在人事安排方面直接归自治区文化厅管,在文博业务方面接受自治区文物局的指导。
 
   布达拉宫管理处作为保护﹑管理布达拉宫的专设机构,是具体落实政府保护管理布达拉宫行政政策的职能部门,直接担负着保护管理布达拉宫的职责和任务。
 
   布达拉宫管理处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目前有正式职工48人,分属行政办公室(包括财务室)﹑安全保卫科(包括技防总控制室﹑水电工作组)﹑文物研究室﹑文物保管科﹑宣传接待科﹑维修科等6个科室。由于安全工作是遗产保护的重点,安全保卫科配备人数较多,有正式职工19人,约占总人数的40%,其次为行政人员9人,其他科室均在3~5人。

    2﹑资金来源与分配状况 

    (1)资金来源状况 布达拉宫管理处作为差额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的工资80%由国家支付,20%为自筹资金。布达拉宫总体收入中90%左右为自身收入,其中主要是门票收入;总收入10%左右为外部投入,主要是西藏自治区政府的拨款。中央政府平时几乎没有财政拨款,但曾有过两次大型维修经费拨款,投资巨大,总额超过2亿元。
 
 (2)资金分配状况

    布达拉宫管理处每年总收入的40%上缴自治区财政厅,为布达拉宫保护专项基金;60%用于其他开支,其中35%左右用于相关人员工资,包括正式职工20%的工资(其余80%由国家拨款)以及香灯师和临时工的工资;25%左右用于布达拉宫日常维修。
 
    (二)遗产保护与公众利益
 
  1994年12月布达拉宫被列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名录》,2000年11月和2001年12月大昭寺和罗布尔卡先后作为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的扩展项目被批准列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名录》。
  
    1﹑保护法规的制定
 
    1997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保护布达拉宫的专项法规──《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布达拉宫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缓冲地带)。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根据该管理办法制定了《(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01年批准实施。布达拉宫管理处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2﹑保护与维修工作的开展
 
    布达拉宫作为一个博物馆型的文化遗产,建筑保护和器物保护是工作重点。布达拉宫管理处自成立以来,对宫内文物及建筑的日常保养维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建筑保护方面成立了维修科,常年配有木工﹑画工﹑石匠﹑缝纫等工种50多名人员。在器物保护方面,布达拉宫管理处已对16个殿堂﹑5个文物库进行了清理。到目前为止,布达拉宫90%的文物已经有了自己的“个人档案”。
 
    3﹑遗产安全管理状况
 
  在遗产安全设施方面,布达拉宫于1994年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和防盗自动报警系统,2001年又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进一步加强了安全保护工作方面的硬件设施建设。在安全管理的人员配备方面,布达拉宫管理处为每个殿堂至少配备一名香灯师,进行现场防火﹑防盗监控;同时西藏自治区政府为布达拉宫配备了一个消防中队,专门负责火灾预防工作。

    布达拉宫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了布达拉宫管理处﹑自治区政府及中央政府的重视,在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地方贡献与当地人利益
  
    1﹑布达拉宫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布达拉宫每年财政收入中有40%上交自治区财政厅保管,但这笔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布达拉宫的保护和维修,因此对地方经济没有直接贡献。然而作为西藏重要的旅游景点,布达拉宫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旅游乘数效应。
 
  2﹑满足本民族的宗教需要方面
 
  目前国内外许多学者都提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要把原住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布达拉宫在保障原住民的利益方面是比较成功的。
 
    由于西藏经济尚不发达﹑城市人口较少﹑总人口的大部分仍为农牧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布达拉宫对藏族朝圣者仅收取一元门票。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虽然朝圣者和旅游者在对空间的使用方面不时发生冲突,但布达拉宫管理处并没有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朝圣者的利益,而是通过不断协调实现了两者共存,比较好地满足了朝圣者的利益。
 
    (四)旅游管理与旅游者利益
 
    1﹑布达拉宫旅游接待状况
 
    布达拉宫作为西藏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每年吸引着大量旅游者前来参观。随着西藏旅游业迅速发展,布达拉宫接待的旅游人数也逐年增多,进入21世纪以来,每年人数都在10万人次以上,并且呈快速增长趋势(见下表)。
布达拉宫年度旅游人数汇总表
 
    旅游门票收入是布达拉宫的主要收入。20世纪90年代以前布达拉宫旅游门票价格非常低,1990年时门票每张仅为7元,存在管理和保护经费严重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不足的现象。90年代以后,旅游门票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目前价格为每张票100元,每年门票收入达到千万元以上,为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
 
    2﹑旅游设施的建设状况
 
    布达拉宫在旅游设施方面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旅游车道的修建。为了方便旅游者,20世纪90年代初将原来的下山道改建为车道,旅游者可以乘车上山,从后门进入布达拉宫参观。
  
    (2)旅游休息厅及配套导游设施的建设。布达拉宫内部开辟了旅游者休息室,并设置旅游纪念品专柜;90年代中期制作了游览指示牌﹑殿堂解说牌,并进行了3次更新,目前配有藏﹑汉﹑英三种文字;2004年配备了汉语语音导游机。
 
  (3)导游手册的编写。在导游手册方面,编有布达拉宫游览线路图﹑解说词﹑《布达拉宫游览指南》等。
 
  3﹑旅游宣传与促销状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希望世界文化遗产地尽最大可能实现公众可及性,然而布达拉宫由于旅游者容量超标,近年来在旅游宣传和促销方面采取了不主动的消极策略。这种现象在许多其他国家的世界文化遗产地也存在。目前布达拉宫的旅游宣传和促销仅由旅游部门组织开展,是西藏整体旅游宣传和促销的一部分,布达拉宫管理处对此采取不支持﹑不干预的态度。
 
  (五)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冲突及解决
 
  1﹑遗产保护与旅游者﹑朝圣者的冲突及解决
 
  (1)冲突状况
 
  近年来布达拉宫旅游人数呈上升趋势,每年接待旅游者和朝圣者50多万人次,日均1500人次左右,而且每年还在以30%的速度增长。每年旅游旺季旅游者络绎不绝,经常出现客流量过密过挤的现象,目接待旅游者和朝圣者最多时达到5000人。
 
  按照参观宫殿全程需3小时,人均重量60公斤计算,布达拉宫主体建筑在同一时间内需承受45吨以上的重量,其安全受到了来自人类自身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朝圣者在朝圣过程中根据传统习惯经常会手持明灯和香火,对布达拉宫里的木结构建筑带来防火隐患。
 
  (2)解决状况
 
  在解决遗产保护与旅游者和朝圣者的冲突方面,布达拉宫管理处采取了延长游览时间及限制旅游者数量等措施。
 
  布达拉宫管理处于2004年开始在每年旅游旺季(5~10月)对旅游者进行数额限制,每日接待游客850人次,平均每30分钟内进入50人,通过分散客流来减轻了建筑物的承载压力。同时又保证了游客的参观质量。
 
  在朝圣活动方面,1998年以后管理处对佛殿内酥油灯的灯芯进行了数量限制,同时实行禁止朝佛群众手持明灯和香火等措施,并通过教育和宣传得到了广大朝佛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遗产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冲突及解决
 
  (1)冲突状况
 
  布达拉宫是一座城市文化遗产建筑,坐落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的中心,是这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布达拉宫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一个单体建筑,其周围环境的协调也十分重要。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不断发展的城市建设,布达拉宫周边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建设性破坏,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的建筑或构筑物在高度﹑体量﹑色调﹑风格等方面与布达拉宫建筑风貌根本不符合,已严重影响了布达拉宫的环境风貌及通视效果。
 
  (2)解决状况
 
  近年来在保证布达拉宫“真实性”和“完整性”面西藏自治区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为整治布达拉宫周边环境已经拆除布达拉宫后面龙王潭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对布达拉宫以东现代化建筑的外进行了藏式改造,力图形成一个完整的遗产环境。同时还拆除了布达拉宫广场中的现代建筑,并完成了广场重建,新广场力图与布达拉宫的建筑风格协调,成为布达拉宫概念的延伸。同时为保证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布达拉宫脚下的雪村也已完全交付布达拉宫管理处管理。
 
  3﹑旅游者与朝圣者的冲突及解决
 
  在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经常存在当地人与旅游者在遗产使用中的优先权问题。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原本为当地人所使用的许多场所正面临着来自旅游者和旅游业的压力。在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如何维护当地人的利益是每个世界文化遗产都面临的问题。
 
  (1)冲突状况
 
  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对布达拉宫的利用方面旅游者和朝圣者$3tT明显的冲突。由于旅游者从布达拉宫的后门乘车上山参观,而朝圣者从正门进入,这样两者的游览线路正好相反,在各个殿堂内旅游者与朝圣者迎面相对,使得本来狭窄的殿堂更加拥挤,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空间利用上的冲突,不但影响了朝圣仪式的开展,同时也影响了旅游者的游览体验。可以说作为外来人员的旅游者影响了作为当地人的朝圣者对布达拉宫的使用。
 
  (2)解决状况
 
  布达拉宫管理处在解决旅游者与朝圣者的冲突方面是比较成功的,其具体措施是调整开放时间。管理处对旅游者和朝圣者的开放时间进行过多次调整,在具体时间方面,作为当地人的朝圣者在旅游旺季(每年的5~10月)对作为客人的旅游者做出了妥协。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03年5月,旅游者的参观时间调整为每日9:00~18:00点,其中9:00~12:30点旅游者比较集中,对朝圣者关闭;而对朝圣者开放时间为每日13:00--18:00点,这一时段内旅游者较少,对朝圣活动影响较小。通过错开参观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双方的冲突。
 
  二﹑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方面
 
  1﹑缺乏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
 
  布达拉宫管理处的管理人员既是布达拉宫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布达拉宫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管理过程中他们既要满足自身的权益要求,同时也要满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这就需要一个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来保障两者的平衡。
 
  目前管理处归文物部门管理,而后者作为文博技术部门主要提供技术指导,在遗产的综合管理方面缺乏科学知识和技术,难以实现对遗产管理具体实施者的有效监督和指导。
 
  2﹑管理观念需要转变
 
  实现保护﹑科学研究以及教育等三大功能是布达拉宫目前管理工作的主导思想,其中保护是第一位,其次是科学研究和教育,然而当前的社会现实对这一管理思想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布达拉宫功能的不断扩展,其利益相关者范围不断扩大,祗有分重点﹑分层次的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才能保证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3﹑人才结构不合理
 
  目前布达拉宫管理处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影响了管理水平。现存主要问题是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不合理:学历水平整体偏低,大学本科学历仅有8人,占总人数16%;大专学历6人,占12%,两者相加也祗有28%;中专学历6人,占12%;高中及以下学历28人,占60%。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中文博专业﹑藏文专业﹑会计专业各3人,缺少古建筑专业﹑文化遗产管理专业人员。职称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仅有3人;初级职称6人。由于管理处是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实施者,管理人才的素质影响着遗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公众利益方面:“点”状管理存在弊端
 
  目前布达拉宫是“点”状管理,即布达拉宫管理处的权力仅限于布达拉宫保护范围内。《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及《(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都规定了布达拉宫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处对保护范围即布达拉宫围墙以内直接管理,但对于建设控制地带没有管理权,因此出现了建设控制地带过度商业化的现象,布达拉宫已经成了现代化城市中的一座孤岛。
 
  同时完整的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不仅仅只包括布达拉宫单体建筑,还包括罗布尔卡和大昭寺,它们都属于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的扩展项目。但在实际管理中三个单位各自为政﹑互不相干,而且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布达拉宫和罗布尔卡归文物部门管,大昭寺归宗教部门管,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系统实际上是三个单位的“点”状管理,缺乏整体和系统的观念。
 
  (三)当地小区方面:小区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并不是均等的,当地小区应该具有非常重要的权利。当地小区是抵制世界文化遗产同质化和全球化的直接作用者,因此在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遗产管理过程中的小区参与问题已经成为遗产研究中非常有意义并且日益国际化的问题。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在小区参与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本民族的小区参与机制不完善
 
  布达拉宫在小区参与方面已经取得一些成功的经验﹒例如管理人员全部是藏族,在管理决策方面能够注重遗产保护,并考虑当地人利益,协调当地人与旅游者的冲突,实现两者友好共存。但目前小区参与范围过窄,缺乏民间社团参与管理和协商的机制。前几年就有一些藏族学者提出要保护布达拉宫周边环境,反对周边过度建设,但由于缺乏小区参与机制,他们的建议没有受到重视,直到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质疑,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作了整改。
 
  2﹑迁入居民的小区参与机制缺乏
 
  西藏是少数民族地区,主要为藏族聚居区,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的繁荣,迁入人口的数量呈上升趋势。目前在布达拉宫的管理过程中,迁人居民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于迁入居民来说布达拉宫成为一个昂贵的世界文化遗产,去布达拉宫参观必须购买全额旅游门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门票昂贵许多人只去过一次﹒有的人甚至从没去过,这不利于迁人人口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也不利于民族团结。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与迁入居民的沟通,适当考虑他们的利益,为其创造了解当地文化的机会。
 
  (四)旅游管理方面
 
  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和旅游利用是目前各国文化遗产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布达拉宫管理处在旅游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主要表现为旅游软硬件设施的配置,以及通过对旅游和朝圣时间的多次调整,增强了游客体验并提高了游览效果。但在遗产旅游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旅游管理环节薄弱
 
  在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下,布达拉宫的旅游管理缺乏长远规划,旅游管理环节薄弱,目前管理仍以“保护”为核心,没有形成利益相关者管理理念,缺乏旅游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和知识,不利于布达拉宫旅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遗产阐释和展示方面的内容较为简单,对遗产价值的阐释有待进一步深化,同时还需加强游客教育方面的内容。
 
  2﹑缺乏与旅游部门的合作
 
  目前我国旅游部门和文物部门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很深的成见,彼此存在对立情绪,缺乏沟通和合作,影响了遗产管理中旅游接待工作的健康开展,布达拉宫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布达拉宫管理处与旅游部门缺乏联系与沟通,近10年来仅在2004年与自治区旅游局进行过一次沟通,旅游部门对布达拉宫的旅游开展情况一概不知,更不用说进行指导了。这种局面不但不利于布达拉宫旅游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西藏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三﹑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对策
 
  布达拉宫在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进行遗产保护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相关者的权益要求,但对于布达拉宫来说,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挑战,许多方面还需要修正和创新。
 
  (一)树立利益相关者管理理念
 
  世界文化遗产使命的扩张使得其利益相关者的范围不断扩大,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满足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要求并合乎伦理地对待其他利益相关者,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世界文化遗产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确立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理念。从传统管理理念向利益相关者管理理念的转变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从单一目标管理到多重目标管理
 
  如今市场经济将许多资源逐渐卷入市场体系之中,遗产的价值和作用发生了变化,[2]文化遗产管理目标也从传统单一目标向多重管理目标转变,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遗产保护的共同实现。
 
  2﹑从看家管理到经营管理
 
  传统的遗产管理主要是看家型,注重对遗产的保护。而随着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不断扩张,仅仅从看家的角度对文化遗产进行管理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要求。管理者必须转变观念,从看家管理到经营管理。这就需要管理者不仅仅局限于组织内部的工作,还要考虑组织的外部环境﹑长远目标以及如何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目标。
 
  3﹑从技术性管理到冲突管理
 
  文化遗产管理经常被认为是一个技术过程,但随着文化遗产卷入市场经济体系中,文化遗产的利益相关者范围扩大,仅仅技术管理已不能适应现代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需要。文化遗产管理的核心已经转变为冲突管理。冲突管理中必须要全面协调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因此与利益相关者的协商成为遗产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3]
 
  (二)管理体制和管理者方面的对策

  1﹑调整或变革上级管理机构

  布达拉宫是我国颁布的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一直归文物部门管理,1994年列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名录》后仍然维持过去的行政关系。从目前布达拉宫的功能及管理状况看,归文物部门管理的现状已不能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布达拉宫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存在着多重目标和功能,而作为上级主管的文物部门只能在文博业务方面进行指导,难以满足遗产管理要求,因此有必要调整或变革世界文化遗产的上级管理机构。如果继续由文物部门管理,那么文物部门就必须对自身职能作出调整,扩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监督和指导范围。另一种方法是成立专门的世界遗产管理部门,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综合管理,目前国内已有学者提出借鉴欧美国家的先进经验成立国家遗产管理局。
 
  2﹑加强内部能力建设,优化人员结构
 
  由于世界文化遗产是一个多目标体系,文化遗产管理机构作为其中的重要力量,其管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遗产管理的质量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需要加强其内部能力建设﹑优化人员结构。
 
  内部能力不足是我国文化遗产管理机构面临的普遍问题,布达拉宫也不例外。在新管理观念的指导下,遗产管理能力将包括制度体系建设﹑遗产保护﹑旅游管理﹑与小区的协调﹑与外部的关系﹑学习创新等方面能力。_d]遗产管理机构需要从这些方面人手,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针对布达拉宫的管理人员结构,一方面需要提高现有人员的知识水平,主要采用送出去培养的方式;另一方面需要调整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配备文化遗产管理专业﹑旅游专业﹑社会学/人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从而推动遗产管理工作从多角度开展,真正落实利益相关者管理。

    (三)布达拉宫公益性方面的对策:扩大保护范围。实现从点到面的保护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注重对其周边环境的保。许多国际性文件中都曾提到这一观点,如《关于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第24条:“古迹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由时间和人类所建立起来的和谐极为重要,通常不应受到干扰和毁坏,不应允许破坏其周围环境而孤立该古迹”。在许多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这一观点也得到落实,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不再局限于单体的文物古迹或历史建筑本身﹒而是扩大到周边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历史地段的保护。[5]也就是说,从文化遗产单体保护演进到其对自然环境﹑历史环境﹑人文环境进行综合性保护。有关部门应制定遗产管理的长远发展目标,将布达拉宫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列入城市发展计划,重视其整体环境。
 
    在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体系的完整性方面,应改变布达拉宫管理处﹑罗布尔卡管理委员会和大昭寺管理委员会等三个单位的独立关系,建立新的遗产管理机构﹒扩大管理范围,将布达拉宫与大昭寺﹑罗布尔卡一同管理,使世界文化遗产不是一个简单的点,而是通过点的连接形成管理街区,不但可以保护单体遗产点,而且可以保护其文化及物质环境。
 
    (四)保证当地人利益方面的对策:完善小区参与机制
 
   小区参与对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小区参与,可以加强合作﹑减少冲突,有助于管理者更好的了解小区需要,也有助于杜区了解遗产管理的使命及管理者的观点,有利于实现“多赢”的效果。在澳大利亚,随着协商/咨询制度在遗产管理中逐步确立,小区参与已经作为遗产管理的一部分被广泛接受,小区启动及小区经营项目也开始形成。[6]
 
     布达拉宫小区参与机制的完善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强与当地社会团体的交流,聘请多学科的学者和专家为外部专家顾问团成员,指导和监督布达拉宫遗产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迁入居民团体的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考虑他们的利益。如在目前的管理中,可考虑在淡季对当地迁入居民采取优惠票价,鼓励他们参观布达拉宫,这将有利于加强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
 
    (五)旅游管理方面的对策
 
  目前由于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资金短缺,政府财政拨款数额较少。旅游收入成为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的主要收入,因此旅游者成为文化遗产重要的相关利益者。在现代遗产管理中如何保证旅游者的利益,成为遗产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布达拉宫管理处的旅游管理意识﹑技术和水平尚不能适应文化遗产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制定旅游发展规划
 
    布达拉宫与许多世界文化遗产一样,缺乏旅游管理的长远目标和规划,缺乏旅游基线数据及旅游影响评估手段,管理随意性大。布达拉宫要实现旅游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就必须要依据遗产管理的总体目标,制定详细的旅游发展规划。
 
    2﹑完善阐释/解说系统
 
  阐释/解说在文化遗产旅游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旅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也是增加旅游产品价值的有效方法。[7]通过有效阐释,一方面可以加强旅游者对文化遗产独特性和文化意义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因此在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建立解说/阐释系统非常重要。
 
    布达拉官原有的解说系统主要是景点介绍,缺乏布达拉宫遗产地位及遗产保护方面的知识介绍,因而许多旅游者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内容了解不多﹒经常出现触摸佛像﹑私自拍照等破坏世界遗产的行为。布达拉宫需要在阐释/解说系统中增加相关内容,加强旅游者的遗产保护意识。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建立游客感知系统,通过导游服务﹑景区引导系统﹑旅游活动等构成游客的感知教育系统,在各环节有意识地设计对旅游者的教育信息,使游客明白游览的责任和行为规范。[8]
 
    3﹑建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在布达拉宫脚下的雪村内建立旅游信息服务中心,采用传统展示和高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这样一方面可以向游客全面展示布达拉宫的文物及历史,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布达拉宫木体建筑由于游客过多而承受的压力。
 
    4﹑推动遗产旅游核心的转变
 
  为了保证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布达拉宫管理处应与大昭寺管委会﹑罗布尔卡管委会联合,在文物部门的支持下与旅游部门﹑自治区政府和拉萨市政府进行多方合作,共同推动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核心的转变,即由点扩大到面。推动遗产景点旅游向遗产目的地旅游转变。以世界文化遗产为媒介,发展相关产业,大力推动老城区或西郊娱乐活动的开展﹒从而将旅游经济收益的关注点从文化遗产转向其他行业,扩大文化遗产旅游的乘数效应。

    (注:笔者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得到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局的仁青局长﹑薛菲副局长,自治区旅游局的李立华副局长﹒布达拉宫管理处的强巴格桑处长﹑丁长征副处长﹑琼达科长等领导的大力支持,特向他们表示感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Graeme Evans:Living in a World Heritage City:Stakeholders in the Dialectic of the Universal andParticuIar.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2002,8(1):117~135。
[2][4]罗佳明,中国世界遗产管理体系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50﹑97。
[3]Bob Mckercher,Hilary Cros.  Cultural Tourism:the Parternship between Tourism an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New York:Haworth Hospitality Press, 2002﹒58~59。
[5]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 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1:134。
[6]Laurajane Sminth,Anna Morgan:Cmmunity-driven Research in CuI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the Waanyi Women’s History Projec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2003﹒9(1):65~80。
[7]Gianna Moscardo and Barbara Woods.  Managing Tourism in The Wet Tropics World Heritage Area. Eric Laws,Bill Faulkner,Gianna Moscardo. Embracing the Management Change in Tourism International Case Studies . Ront Ledge,London,1998。
[8]邓明艳,构建世界遗产旅游教育体系保护世界遗产[J].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3:(12)。
 
              (本文转载自:《西藏研究》2006年第四期。转载自:中国西藏网)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当代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法律规制研究 \温涛
【摘要】:虽然宗教信仰自由的提出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在中国,对于宗教信仰自由…
 
辽圣宗、兴宗时期宗教信仰研究 \杜兴
【摘要】:由契丹人建立的辽王朝,其疆域覆盖了中国北方的广大区域,统辖着众多民族。…
 
信仰的政治化:16—17世纪宗教改革对英国王位继承原则的冲击与影响 \刘吉涛
摘要:自古至今,英国的王位继承原则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和调整之中,并非一成不变。作为…
 
再访僧侣遗产的法律问题 \吴才毓
摘要:继承制度是社会契约即共同体契约在人类家庭中的体现,实际上也是共同体共同共有…
 
智利天主教国教地位的立废 ——1833年宪法第五条演变研究(1831-1925) \罗铮
摘要:从智利颁布第一部宪法开始,罗马天主教就是国家宗教,这一法律地位具有稳定性。…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关于宗教财产权的法律现状分析——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佛教寺院为例
       下一篇文章:从西安兴教寺退出申遗引出的佛教寺院的产权归属话题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