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兰州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清真寺寺院经济收入与支出也因广大穆斯林群众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长。为了遵循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和宗教独立白主、白办的原则,切实减轻穆斯林群众的经济负担,真正实现“以寺养寺”,兰州市各清真寺积极调整寺院经济结构,努力适应社会需求,伊斯兰宗教经济呈现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趋势和特点。
一、经济收入结构的适应与调整
清真寺的收入是反映清真寺经济状况的最关键因素,也是清真寺履行各项社会功能的物质基础,从清真寺收入类型的变化中可以看出中国伊斯兰宗教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整与适应。
(一)清真寺收入类型清真寺收入类型是指将清真寺各项收入项目按其来源的相似性所作的归类,对于清真寺收入类型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标准会产生不同的分类结果。笔者在对兰州市清真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将各清真寺的收入项目进行分析归纳,做出如下归类:
1、按与宗教的相关性为标准,可分为宗教性收入和非宗教性收入。所谓宗教性收入,就是伊斯兰教法教规明确规定的收入,包括教众为履行宗教义务而白愿捐赠的和举办宗教活动或宗教节日期问获得的收入;非宗教性收入是指除宗教性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兰州市各清真寺收入项目中,天课收入、瓦克夫收入、斋月包贴收入、海底牙收入、澡堂收入、费底耶收入、宰牲费收入及各种举意的包贴收入等都属宗教性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服务性收入及社会团体和企业捐助收入属非宗教性收入(见表l:海底牙和澡堂收入为宗教性收入,而房租、家具出租、水电费等为非宗教性收入)。
2、按可变性为标准,可分为稳定性收入和可变性收入。所谓稳定性收入,就是寺院经济收入的来源渠道和数量相对比较稳定,而可变性收入就是收入来源不稳定或无法保证的收入。前文例举的收入中,除房租收入属稳定性收入外,其他各项收入如天课收入、瓦克夫收入、海底牙收入、斋月收入、澡堂收入等都随着来寺礼拜人数、教民-的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部分经营-服务类项目也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这些收入都是可变性收入。例如兰州市西津东路清真寺2005年的海底牙收入为81995 90元,而2006年则减少为76 850 60元,减少幅度约为7%,而房租收入2005年为118 340 00元,2006年为120670元,增加幅度约为2%。
3、按是否盈利为标准,可分为盈利性收入和非盈利性收入。所谓盈利性收入,就是以通过投资经营而获得的收入,这部分收入与市场需求联系比较紧密;而非盈利性收入则是与市场需求无关,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收入。在以上提到的收入项目中,除房租收入和经营服务类收入为盈利性收入外,其他收入都可划为非盈利性收入。
4、按是否创新为标准,可分为传统型收入和新型收入。所谓传统型收入,就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收入项目;而新型收入则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收入项目。清真寺收入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寺院经营服务类收入,可归为新型收入类型,其他收入项目都属传统型收入。
(二)清真寺收入的适应性特点通过对清真寺收入特点进行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清真寺收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笔者通过调查,认为兰州市清真寺经济呈现如下特点:
1、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兰州市各清真寺为了响应国家“以寺养寺”的号召和切实减轻教民负担,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拓宽经营渠道,多方面获得收入,除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得教民白愿舍散的包贴外,积极投资购置房产或在原有土地增建铺面出租,一些清真寺还投入资金,开办一些适应市场需求的服务类和加工类经营项目,使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和趋势。虽然清真寺的这部分收入目前只占清真寺总收入的一小部分,但是,为清真寺以后不断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以寺养寺”的目标指明了一条新的发展方向。
2、收入结构趋向合理化。兰州市许多清真寺改变了过去以宗教性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模式,出现了宗教性收入和非宗教性收入并重的情况,许多清真寺的非宗教收入超过宗教收入而成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笔者根据调查2006年三所清真寺的相关收入制成表2)。
如上表中所列的三所清真寺,其非宗教收入都超过了宗教收入,尤其是西津东路清真寺非宗教收入占到年收入的69%。这种宗教收入与非宗教收入并重的收入结构,有利于清真寺白我生存能力的增强。
3、宗教收入的统一化。在兰州市各清真寺传统的宗教收入中,收入的项目有六七种之多,现在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减轻教民负担,清真寺开始调整传统的宗教收入项目。为了方便教民白愿履行宗教义务,减少缴纳环节,各清真寺采取措施,将多个收入项目合并统一。例如西关清真寺将所有的宗教收入不分类型全部作为包贴(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施舍的钱财)收入,西津东路清真寺、新关清真寺、西固清真寺等,都用海底牙(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自愿捐赠的礼品)表示各种宗教性收入。
4、收入渠道创新化。兰州市部分清真寺收入在保持传统收入的基础上,根据白身实际经济情况,积极开办适应市场需求的经营项目,以拓展新的收入渠道。例如兰州市西关清真寺利用寺前的一片空地,开辟停车场并提供洗车服务;位于滨河北路的水上清真寺,也开设了一个停车场;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平凉路清真寺和小西湖的硷沟沿清真寺,利用本寺部分空置的房屋,开设小型旅馆,为来兰州的穆斯林提供住宿。另外,位于兰州市中山林附近的阂家桥清真寺中,建有一豆腐房,既解决了周围穆斯林吃清真豆腐难的问题,又增加了寺院的收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经济支出结构的适应与调整
合理的经济支出是清真寺正常发挥其各项社会功能之必需,清真寺作为宗教文化的活动场所,其经济支出反映了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精神文化消费的状况,同时寺院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其支出要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支出相适应。从兰州市清真寺经济支出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寺院经济支出的社会适应与调整。
(一)清真寺支出类型
1、建设与维修类支出。这部分费用主要包括寺院重建或改扩建工程费、清真寺对寺内建筑进行维修维护的费用以及寺内相关资产的购置费用。兰州市一些清真寺为改变其规模小且年久失修状况,对清真寺进行改扩建和重新装修,因此这项支出成为清真寺近年来的一项重要支出。
2、经堂教育类支出。由于经堂教育对伊斯兰文化的传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开展经堂教育也是清真寺的一项重要工作,兰州市各清真寺都开展经堂教育,举办经堂教育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儿项:(1)教学设施购置和维修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课桌椅、教具及其他一些基本的教学设备费用。( 2)阿旬及其他老师的工资。( 3)满拉的培训费、伙食费。( 4)购书费。一般的清真寺都要购置一些经书供阿旬和教师教学使用,也有些清真寺为本寺满拉(学生)提供免费教材,还有一些条件好的清真寺设立图书室,为此购置、订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和一些报刊杂志。( 5)其他支出。比如当一个清真寺的阿旬教学期满后离开清真寺时,该寺要为阿旬举办送别活动并支付相关费用。
3、斋月支出。斋月支出是指兰州市各清真寺在伊斯兰教斋月中集体开斋所支出的费用。兰州市基本上每个清真寺都有集体吃开斋饭的传统,就是清真寺在斋月中为前来清真寺礼拜的教众免费提供用于开斋的伙食。清真寺在斋月中每天都要接纳许多前来礼拜的教众用餐,所以这也是清真寺一项重要支出项目。兰州市许多清真寺在斋月结束时,将斋月的收支情况都要张榜公布,由于各清真寺的规模大小和前来参加礼拜的人数不同,各清真寺的支出金额差异较大。
4、日常维护类支出。这项支出主要包括为维护清真寺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如水费、电费、暖气费、煤炭费、燃气费、办公费、修理费、通讯费、伙食费等,有汽车的清真寺还有燃油费及车辆使用和维护费等。例如和平清真大寺2006年12月的燃气费为4 880元,电费为1 75} 13元,水费为906 4元,取暖费为15 424元,伙食费为461 30元。
5、宗教活动类支出。这类支出一般指清真寺在“尔德节”、“古尔邦节”、“圣纪”、“阿舒拉日”等宗教节日到来时举办各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念“圣纪”是兰州市各格底目(老教派)清真寺每年都要举行的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举办“圣纪”活动的费用是一项重要的宗教活动支出。
6、社会事务性支出。该项支出主要是指各清真寺为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或各清真寺之问的事务而发生的费用。如清真寺礼拜殿的竣工典礼支出、一个清真寺新聘阿旬时相关的清真寺都去表示祝贺的“贺学”活动的支出、为穆斯林贫困地区的扶贫济困支出、特大白然灾害发生时的捐赠支出等。例如西津东路清真寺2006年的礼品支出为17 936元,扶贫等项支出为1 600元。还如在东南亚海啸发生后,各清真寺纷纷向灾区仲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二)支出结构的社会适应性特点
兰州市各清真寺的具体支出项目和支出金额有差异,从各个清真寺的支出结构及比例中可以看出其支出的社会适应性特点。
近年来,由于国家宗教信仰白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再加上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兰州市穆斯林的经济收入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广大穆斯林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在不断增长。从清真寺的经济支出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清真寺为了满足穆斯林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体现出的适应性特点:
1、寺院建设维修费用与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随着穆斯林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穆斯林精神生活的宗教信仰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再加上兰州市穆斯林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和由于城市穆斯林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到清真寺做礼拜和参加各项活动的穆斯林群众逐年增加。穆斯林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条件也有了新的要求,希望清真寺能提供舒适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全面周到的宗教服务,而兰州市许多清真寺礼拜殿规模较小,相应的配套设施简陋,环境较差,且有些清真寺年久失修,无法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这一变化,近年来兰州市一些清真寺开始进行改扩建或重新装修,所以在一些清真寺经济支出结构中,重建及改扩建费用支出占有很大的比例。例如上表中西关清真寺重建及维修费用在整个支出中占比高达76%,西津东路清真寺装修费用占比则为15%。
2、经堂教育投入不断增长与穆斯林要求提高白身素质的需求相适应。由于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穆斯林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穆斯林了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很小,再加上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而城市社会无法为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了女提供充足的上学机会,所以许多穆斯林群众要求清真寺既要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教育和道德品质的教育,也要担当起提高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文化素质的责任,扮演宗教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角色。为了适应社会对清真寺经堂教育发展的这一要求,兰州市各清真寺开始投入资金来发展经堂教育,致使经堂教育的支出费用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3、宗教活动费用开支与日益丰富的群众文化生活相适应。由于近年来兰州市穆斯林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多的穆斯林群众积极参加各项宗教文化活动。为适应广大信教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增长的社会现实,兰州市许多清真寺举办各项宗教文化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也比以前有所增加,相应的举办各项宗教文化活动的费用也逐年增加。
4、社会事务性支出的不断增长与对外开放和构建和谐相适应。为了适应不断开放发展的社会之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兰州市各清真寺也开始走出过去封闭的宗教圈了,逐渐融入到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之中,因此,其相应的社会事务性支出也成为其经济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例如兰州市西津东路清真寺2005年的社会事务性支出为3 000元,而2006年增加到19 536元,同比增加551%,清真寺的社会事务性支出,除一部分用于维护清真寺与相关单位之问礼尚往来之关系外,相当大的一部分用来救助贫困和扶助弱势群体。社会事务性支出的不断增加,是清真寺不断适应开放性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之需要的结果。
三、经济管理的调整与适应
兰州市各清真寺对寺院经济的管理是各清真寺综合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为清真寺的日常维护服务,也为清真寺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所以各清真寺非常重视本寺的经济管理工作,尤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开始借鉴社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来加强寺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一)经济管理的适应性特点
1、经济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设置与配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清真寺经济管理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在兰州市,各清真寺寺院经济的管理一般由寺管会来负责。寺管会是由所在清真寺的全体穆斯林集体选举产生,寺管会中设有财务组,选择寺管会成员担任经济管理工作,一般一个寺管会的班了由四五名穆斯林组成:一名寺管会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后勤工作人员等。寺院的收支核算和财务管理由会计和出纳负责,会计负责帐务管理,出纳负责现金收支管理,并对本寺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进行管理,两人直接对寺管会负责。
2、收支管理规范化。清真寺各项收入的取得和各项支出的发生都由财务人员来负责,一般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会计负责对各项收支凭据进行整理,并据此入帐。在收入管理方面,清真寺对于平时发生的收入,诸如房租收入、日常的包贴等,由财务人员直接收取,但一些专项的收入,例如在斋月和特殊宗教节日到来时,清真寺一般在寺内专设募捐处,设置包贴箱,由专人负责收取众人的包贴,并为每一位出散包贴的人开具由清真寺出具的收据,此收据共有三联,一联交出散包贴的穆斯林,一联交会计做入帐凭证,一联做留存根。收支的管理一般采用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当收到现金时(清真寺包贴收入以现金为主),在核算清楚具体数量后,一方面及时送存银行,一方面根据收据和银行进帐单按时入帐。银行存折一般由两人共同管理,一人保管存折,一人掌握密码。发生支出项目时,一般先报寺管会主任批准签字后再到出纳处领取,等支出完成后再凭发票到会计处报帐。清真寺会计核算一般以年和月作为一个结算单元,每月月底和每年年底,会计和出纳对当月或当年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核算,及时结出余额,以便及时掌握本寺的财务状况。
3、经济状况的透明化。为了使清真寺经济管理更加透明化和民主化,让广大教民及时了解本教坊清真寺的经济状况,兰州市许多清真寺都公布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各清真寺公布的方式和频率各异。例如兰州和平大寺每月公布一次本月的经济状况,西固清真寺两月公布一次,柏树项中街清真寺三月公布一次,西津东路清真寺一年公布一次,而西关清真寺除每月公布月度财务状况外,每年年底还公布年度财务状况。对于斋月的收支状况,儿乎所有的清真寺都张榜公布,在斋月,各清真寺都专设有包贴榜,及时公布每一笔包贴,包贴榜分为现金包贴榜和实物包贴榜,斋月结束后,各清真寺都及时公布斋月的总收入、总支出以及结余状况。
(二)适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虽然各清真寺都在不同程度地重视和加强本寺的经济管理工作,但在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各清真寺没有建立起统一财务管理体系,收支项目各不相同,名称各异;核算口径不一致,没有可比性;会计人员技能素质不一,有些清真寺财务人员既没有受过有关财务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也没有相关的财务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有些清真寺的会计兼做出纳;有些清真寺的财务管理人员是已退体人员,这些人员中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国家相关的财务管理法规,不懂得如何应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财务管理,只是日复一日地进行简单的收付式核算,不对清真寺财务状况的变化进行分析,所以不能找出收支变化原因,因而不能为改善本寺经济状况建言献策;还有些清真寺在财务公开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形成统一的财物公开制度。为了解决以上清真寺在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1、建立统一的清真寺经济管理组织,该组织可由各级伊斯兰教协会负责,其职责是协调帮助各清真寺统一规范各项收入,包括根据伊斯兰教法和中国实际情况来制订标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对各清真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教民的包贴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2、定期组织各清真寺财务人员进行集体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技能,以便能更好地为清真寺服务。3、建立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对各清真寺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期限做出统一规定,并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以保证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保障广大教民的知情权。4、各清真寺经济管理工作要摆脱简单的记帐式管理模式,加强财务分析工作,对本年度本寺的经济状况及其变化和成因进行分析,并对下年度经济管理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5、实行预算制管理。各清真寺应对下一年度的财务收入和支出(尤其是支出),做出一个合理的预算和计划,并按照预算来安排下一年度的费用与支出,这样既可以保持支出的合理性,又可以避免随意性开支,做到开源与节流并重。
综上,清真寺寺院经济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宗教经济的一种形式,是中国伊斯兰教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我国伊斯兰教与各民族进行文化传承的重要保障,它曾在历史上对中国伊斯兰教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并将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作为伊斯兰文化传承基地的清真寺,它在构建多元文化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清真寺寺院经济更是清真寺发挥其各项社会文化功能的有力保障。所以,加强对清真寺寺院经济的研究,使寺院经济逐步走上健康、规范、持续发展的道路,使其逐渐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适应,这不仅有利于加强伊斯兰文化建设,而且有利于“以寺养寺”政策的贯彻与落实,以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本文摘自: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总第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