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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现代公共治理的互动剖析
发布时间: 2010/8/20日    【字体:
作者:李飞 刘胜勇 张丽君
关键词:  宗教 公共治理  
 
 
李飞  刘胜勇  张丽君
 
[内容摘要] 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对当前各地区、各民族、各国家都具有很大影响,也对价值判断、组织结构、公民社会、政治与民族关系,都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在公共管理日益成为管理新范式的今天, 宗教与现代公共治理也存在密切关系。宗教是影响社会乃至政府的因素之一,宗教带给每个人未来无穷尽的希望,能净化人们心灵,而且在维持社会稳定、全球事务方面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反过来讲,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鼓励宗教进步,同时对宗教中的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因素加以限制,使宗教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宗教与公共治理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关键词:宗教;公共治理;关系;互动
 
 
    20世纪下半叶,科技的迅猛发展及信息时代的到来已经预示着21世纪的人类社会将面临着全方位的挑战与变迁。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也将经历巨大的挑战与变迁。宗教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现象,有其自身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18世纪理性主义者曾经预言,随着科学的进步,宗教将逐渐消亡。然而世界已经进入21世纪,宗教并没有因为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消失,相反却以越来越多的信众和各种形式更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从上我们可以看出,现代社会中宗教与政府、第三部门组织等公共组织的关系会越来越密切,也就是说宗教与现代公共治理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一、宗教
 
    宗教是一种神秘而又实在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生存危机意识和进而导致的对于寻求生存保障的极度关怀”,它通过对超自然、超社会、超人间力量的认同,来把不同的个人和群体凝聚起来,形成一个具有相同信仰的共同体。正如塞雷纳·南达所说: “宗教信仰实际上就是以超自然的神秘方式实现社会控制。在此间,宗教不可谓不是整合社会精神风貌的强大力量。宗教的本质就是一种教育,是一种心灵的教育。”【1】
 
    二、公共治理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场质疑官僚行政有效性的运动在西方各国蔓延开来,各国重新开始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关注国家的竞争力、政府的合法性和公共部门对公众的回应能力,“更少的政府,更多的治理”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共同特征。一开始,人们提倡民营化,主张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采用工商业的管理方式治理公共事务,重塑政府。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化和分权化的社会趋势极大地改变了公共管理生态环境,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多变,相互作用的程度不断加深,范围不断扩展, “政府、工商界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合作正成为民族国家竞争力和国家繁荣的基本构成要素”。【2】
 
    这种背景下,片面依靠市场的竞争机制来改造公共管理的做法捉襟见肘。合作网络应运而生,开始成为治理公共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网络中,各种行动者通力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化和分权化提出的挑战,一起处理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使公共管理开始成为真正的社会联合行动。正如瓦尔特所言:“作为治理的公共管理,遇到的主要挑战是处理网络状,即相互依存的环境。公共管理因而是重网络管理。” 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理模式,合作网络为处理公共事务引入了新的机制,也为提升集体行动的能力提供了新的途径。
 
    三、宗教与社会、社会公共治理
 
    宗教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除了物质生活以外,必须还要有精神生活。世间上的精神生活,譬如唱歌、跳舞、爬山等各种活动,这些虽是属于休闲性的生活,但还是属于物质世界。宗教的精神生活则不同于世间上的精神生活,它带给人们的是一种心灵上的希望,人有过去、现在及未来,所以宗教带给每个人未来无穷尽的希望;其次,宗教让人们在现世就能有心灵的依靠;再次,宗教能净化人们心灵,这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谐,社会安定。【3】所以宗教和社会的发展,实在是有密切的互动关系。社会稳定是社会结构稳定、功能合理、社会要素协同合作而保持的一种良性运行状态,而宗教观念正是以其神圣性、超越性、抽象性的特点,可以很好地发挥调整的工具作用,使本来矛盾重重的社会整合成一整体。【4】
 
    随着近代社会的出现和发展,传统社会日益非宗教化,宗教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于人们的社会方方面面不再具有至高的统辖权。各宗教在为人们提供人生及世界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不再一味强调超自然的神圣存在及来世彼岸的学说,而是更多地关注并参与世俗社会各项事业,力图对世俗社会的发展和导向维持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西方社会的宗教团体原本就有参与各项社会性活动的传统。在20世纪,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他们做出了相应的姿态,提倡道德世界和神的超越性的同时,更多地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法。在政府机构的事业之外,越来越多的承担收留无家可归者,提供收容所的设施、饮食、住宿,救灾扶贫,照料孤寡,经营和管理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和研究生院,为低收入的家庭提供助学金,为贫困人口提供养老设施、养老公寓和医疗服务等责任。他们还为失业者提供技能培训,对于诸如堕胎、吸毒、青少年犯罪、单亲家庭等各种社会问题发表意见并提供解决的办法,为婚姻、家庭、教育子女以及有心理障碍的人提供心理咨询。【5】
 
    但是各宗教团体关注社会、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他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各种社会问题也将继续困扰着他们。20世纪末新兴宗教及邪教的大量涌现,以及移民带来的宗教多元化,使人们在享有越来越多的信仰自由的同时,也有可能因宗教的纷争而影响其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样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各国政府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考虑,有可能对宗教引发的问题采取越来越多的行政手段,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危害社会的宗教极端势力及邪教采取必要的措施,甚至可能出现国际联合对付邪教的组织和机构。
 
    四、宗教与政治、政府治理
 
    宗教神学把万物的起源归因于神, 自然把政治的起源也归因于神,因而导致以宗教为政治的支柱,用精神现象说明政治现象的唯心主义,也必然把政治权力神圣化。马克思主义否定政治起源于神,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经济的集中表现和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政治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政治与宗教一样,在原始社会起源于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浑然一体,表现为宗教与政治高度结合的神权政治。在阶级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宗教与意识形态的其他形式和上层建筑的其他部门日益分离,与政治的界限也日益明显,逐渐沦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因为,宗教既是观念性上层建筑,又是体制性上层建筑,既可作为思想观念去影响群众,又可作为社会组织去统辖群众,从而容易为社会政治斗争的各方利用。宗教成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工具,表现在它往往被统治阶级利用作为巩固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4】
 
    作为外在的组织,宗教可与政府权力相分离,但是作为一种信仰、一种思想、一种文化、一种意识形态,宗教都不可能与政治、政府相分离,它或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或是利用政治为其自身服务。政教分离,是人们认为政治成熟、政府成熟的标志。但是人们翻开2O世纪的历史时,满眼是帝国主力利用基督教向世界殖民和侵略的足迹。人们不会忘记基督教曾经怎样被一些国家利用成为宗教征服的工具。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政教分离似乎得到更大的确认,但是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以宗教文化为背景的国家,人们很难从理论到实际绝对分清哪个领域是宗教的哪个领域应当属于政府。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学校、军队、医院、监狱、警察局、消防队、飞机场等公共或私立机构都有牧师进行宗教服务。德国宗教税仍然由国家统一征收,教会的活动经费则直接由政府拨款。一些伊斯兰教国家的宗教首脑同时也是政府首脑,或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以宗教为手段来达到政治目的,在人类历史上,尤其是2O世纪更是屡见不鲜。
 
    宗教与政治、政府之间这种微妙关系,使得在21世纪里,宗教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视,宗教作为西方推行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人权斗争工具的作用仍然长期存在。美国国务卿公开声称:“为了贯彻我们的政策,我们公开承认保护宗教自由是我们外交的优先政策。”美国在1996年成立了隶属国务院外交部的宗教自由顾问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向总统和政府提供海外宗教自由事务方面的咨询,将宗教问题纳入美国的对外政策,使之成为国际政治的重要内容。宗教在政治斗争中具有特殊地位,使美国每年数以万计的移民申请中,凡是具有宗教职业身份的人,都有很大可能获得不受移民限制的优先权。
 
    在第三世界,宗教也日益与维护民族独立和尊严,反对霸权主义的浪潮携手。历来不问世事的佛教,对于政治事务的关心,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强化。东南亚一些国家在五六十年代提出“佛教民族主义”、“佛教社会主义” 的口号,反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强国的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6】
 
    总之,宗教与公共治理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宗教会从正反两个方面影响治理的过程,它或者增加公共治理的效率,提高政权的稳定程度,或者阻碍公共治理推行,破坏政权的稳定。因此,各种宗教对历代政权都是一柄双刃剑,可以变成得力的工具,但是用不好也会伤人。因此政府在制定宗教政策的关系时,既要考虑如何利用宗教,也要极力加强宗教思想、组织、活动的治理。这也是公共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罗竹风.宗教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80-100.
【2】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14-117
【3】张践.中国宗教政治与中国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5-30.
【4】卓新平.宗教比较与对话[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220.
【5】李利安.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的领域和途径[J].中国宗教,2006(9):90-100.
【6】秋石.社会主义的宗教论[J].中国宗教,2003(5):50.
 
本文转载于《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7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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