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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下)
发布时间: 2013/4/12日    【字体:
作者:马克斯·韦伯
关键词:  宗教 资本主义  
 
马克斯·韦伯

 
    贵格派则坚持这样的原则,在宗教聚会中任何人都可以发言,不过他只能谈他被圣灵的感动。所以那里根本没有职业执事。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可以确信的是,直到今天,没有任何地方因此产生过大不了的后果。正式版的“传奇”是这样说的,那些在聚会侍奉时被圣灵所特别蒙纳的成员在聚会的时候,坐在一圣会对面的特别长凳上。在深深的静默中,等待圣灵的人们掌控着他们中的一个(或聚会的某些其他成员)。但是在一家宾夕法尼亚学院的侍奉中,与我的愿望不幸的相反的是,圣灵没有控制那位坐在凳子上的朴素而美丽的女士――她的卡里斯马受到高度赞扬。相反,大家一致同意圣灵控制了一位勇敢的学院图书管理员,他就“圣徒”这个概念作了一通很博学的演讲。
 
    可以肯定的是,其它教派并没有得出这样激进的结论,至少没有想要一劳永逸地如此。不过虽然如此,执事要不是作为“雇员”而积极活动的话(注42),也会为了自愿的光荣捐献而侍奉。(注43)其侍奉可能还是一种次级的职务,并仅仅是从事其费用的重新募集(注44);[不然的话]要么他被解职;要么就是作为一种巡回布道(注45)的传教组织,仅仅偶尔沿着相同的路线工作,如在循道宗就是如此。(注46)只要(传统意义上的)官职和相关的神学资格得到维持(注47),这种技术就会被视为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专门性的特权。不过,真正决定性的要素是荣耀状态下的卡里斯马,而其权力机构就通过调整自己来辨别它们。
 
    权力机构,如克伦威尔时代的triers(控制宗教资格许可证的地方实体)和ejectors(执事纪律之官职)(注48),必须要检查执事侍奉的适当性。权力机构的卡里斯马性格被认为是以这样的特征保持着――它与团体自身成员的卡里斯马特征的保持方式相同;如克伦威尔的圣徒军只允许宗教上合格的人进入他们的圣餐,所以如果一个军官出自不符他们宗教资格圣事之团体的话,克伦威尔的士兵就会拒绝作战。(注49)
 
    在教派成员中,早期基督教兄弟之情的精神仍内在地随处可见,至少在早期浸信会和其衍生派别中是如此;至少也会对此做出要求。(注50)在某些宗派中,打官司被当作一种禁忌。(注51)除非万不得已,相互帮助是一种义务。(注52)自然,与非成员间的商业交易不会遭到干涉(除在极端派别团体中会偶尔为之)。
 
    不过从他们的自我理解来看,他们是更偏好于兄弟之情的。(注53)从一开始,人们看到许可证制度就是如此(与成员资格及其行为有关)(注54),它在其成员迁移到另一地方的时候被授予。贵格派的慈善事业高度发展,由于其所承担的这些负担的缘故,他们[对此]宣传的劲头也就减弱了。圣会的凝聚力很强,所以它有足够的理由被认为是新英格兰定居者之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与南方不同的是,新英格兰的居民点普遍密集,并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城市化特征。(注55)
 
    很明显,在所有这些方面,美国教派和类似教派的组织的现代功能被揭示出来了,就如本文一开始所指出的那样,它们是曾经在所有禁欲主义宗派和秘密集会中广为流行的,而其现代功就是那些情况的直接派生物、剩余物和积淀物。今天它们也正在走向衰败。从一开始,这些教派主义者就明显有一种非常排他性的“孤芳自赏”(pride in caste)。(注56)
 
    现在我们来看,在这整个发展过程中,是哪一部分对我们的问题过去和现在具有实际的决定性作用呢?在中世纪,被逐出教会也会有政治和民事上的后果。而且就形式上而言,在自由度上比教派要更为苛刻。此外,在中世纪只有基督徒才是充分的公民。在中世纪,也有可能通过教会的纪律权力来反对一个不还债的主教,舒尔特(Aloys Schulte)令人信服地指出,正是这一原因使得主教比世俗诸侯具有更高的信用度。与此相似,一个普鲁士副官如果不能清偿债务,那就会被解职,正是这一事实也使得他能够拥有较高信用度。德国学生的友情也与此相同。在中世纪,教会所拥有的口头悔改和纪律上权力也是如此,它可使教会纪律有效发挥作用。最后,通过诉诸法律,[债务上的]誓言也可以保证把债务人革出教门。
 
    尽管如此,在所有这些例子中,与那些新教禁欲主义所哺育或压逼出来的行为模式相比,经由这些条件和手段所得到赞同或反对的行为模式与前者还是总体上不同的。我们可以以副官、或友谊会的学生、也可能是主教作为例子,信用度的提高肯定并不依靠与商业行为相应的个人资质的培养;直接看看下面的评论:即便这三个例子的影响是相同的,它们也是一非常不同的方式发生作用。首先,像路德宗那样的中世纪教会纪律是处于执事官员的掌控下起作用的;第二,通过这些威权式的手段,这一纪律才得以最有效的发挥作用;第三,它只是对具体的个人行为实施奖惩的。首先,至少部分的及经常是全部的,清教徒与教派的教会纪律是授予平信徒之手的。第二,它要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第三,它培养或选择了不同的品德,如果人们希望如此的话。最后一点是最重要的。
 
    为了能够进入团体的圈子里,教派(或非国教徒密会)的成员必须有某种品德。这些品德对于理性的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重要的,这在第一篇文章里也指出了。(注57)为了能呆在这个圈子里,成员必须要一再证明,他赋有这些品德。他持续不断地培养这些品德。因为就像上天对他的赐福,他所处的全部社会地位现在都要依靠他对自己信仰的“证明”。在减轻一个人的罪的手段上,天主教的忏悔是反复地来自内心的巨大压力,而教派成员则面对这种压力而不断地加以控制。关于中世纪的正统和异端宗教团体是如何成为新教禁欲主义派别的先驱的,这些在此就不想讨论了。
 
    根据各种情况来看,通过保持其在团体的圈子里地位而来培养自身资质的做法是最有力的了。所以,教派的稳定而至高无上的伦理纪律是和权威主义的教会纪律相联系的,而理性化的培养与选择[方式]是和秩序与禁忌相联系的。
 
    几乎所有的其它情况也表明,清教教派是禁欲主义的内向形式的最不同寻常的承担者。此外,他们是最稳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唯一稳固的普世大公教会的反对者,他们是恩典管理的义务性组织。在这些资质的培养上,清教教派把关于社会地位的个人利益置于了强有力的地位上。所以,从各个方面说,个人的动机与自身利益也在产生和维持“中产阶级”上发挥着作用。清教伦理[体现在]所有它的分支中。究其深远的及无与伦比影响力而言,这绝对是决定性的。
 
    需要一再指出,不是宗教的伦理教义,而是它的伦理行为方式在发挥着奖惩作用。(注58)这种奖惩是通过救赎的个别之善的条件和形式而发挥作用的。并且在社会学意义上,这样的行为构成了一个人的具体“伦理”。某种程度上,对清教而言,那种行为是一种生活的系统化和理性化的路向,它为现代资本主义铺平了道路。在救赎意义上,这些奖惩是在上帝面前来证明自己的(在所有清教派别中都可以发现这一特征),而就清教教派内的社会地位而言,它是在控制着自己的人面前来“证明”自己的。这两个方面互为补充,又在同一方向上运作:它们有助于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传播。它的具体精神气质是:现代布尔乔亚中产阶级的精神气质。就现代“个人主义”而言,禁欲主义宗派和秘密集会构成了其最重要的历史基础之一。它们激进地突破了父权制和权威主义的限度(注59),此外它们还强调了顺服上帝而不是人,这些尤其重要。
 
    最后,为了理解这些伦理影响的本质,需要作出一个比较性的评论。在中世纪的行会中,一直有对其成员的一般伦理标准的控制,它与禁欲主义清教教派纪律的运作方式相似。(注60)但是行会和教派对于个人经济行为的影响就必然不同,这一点是很明显的。行会把同职业者联合在一起;这样它联合了不同的竞争者。它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限制竞争,并理性地寻求通过竞争而得到的利润。行会培训出了“民事”素质,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中产阶级“理性主义”的承担者(对此不想予细节上讨论)。行会是通过“永久的政策”及传统主义而完成这一点的。
 
    另一方面,通过将伦理上合资格的信仰追随者加以培养和选择的做法,教派将人整合起来了。他们的成员资格并不是基于学徒资格,也不是基于和职业技术有关的家庭关系。仅仅是在形式正义和条理化的禁欲主义上,教派控制和指导着其成员的行为。它与物质性永久目标无关,后者被认为是有碍于对利润的理性寻求的发展的。行会成员的资本主义成功逐渐损害了行会的精神(在英法都是如此),所以资本主义的成功也[反过来]受到了阻碍。但是只要法律许可,教会兄弟的资本主义成功证明了自身的价值和荣耀,并且也提高了教派的威望和宣传机会。所以这样的成功是受欢迎的,这在前面业已指出了。行会的自由劳动力组织在其西方中世纪的形式中,当然不仅是一种阻碍(这和他们的本意也相违),而且也是劳动力的资本主义组织的先决条件,这一点或许也是必不可少的。(注61)但是当然,行会不能促生现代资本主义的精神气质。只有禁欲主义宗派的条理化生活方式才能赋予它合法性,并且也给现代资本主义气质的经济“个人主义”冲动蒙上一层光环。
 
    “The Protestant Sects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trans by Hans H. Gerth & C. Wright Mills, in Max Weber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s of Capitalism, intro & trans by Stephen Kalberg (Los Angeles, California: Roxbury Publishing Company, 2002), pp. 1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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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42. 在这些团体中,(Fox与相似领导一类型的)宗派主义者卡里斯玛革命的开端往往是反对作官方控制的“薪俸阶层”,为自由布道的使徒原则而战,对于被圣灵所感动的讲者来说是不需要报酬的。在Godwin这样的会众制的拥护者和Prynne这样批评他的人之间,在国会中产生了激烈辩论,这一辩论反对他所宣称的原则、他所曾经承认的“生存方式”;尽管如此,Godwin宣布只承认自愿提供的原则。只有对于执事的维持做出的自愿贡献才应该被承认,这一原则在布朗派向詹姆士一世的请愿中得到了表达。(第71点:所以有对“教皇式生计”和“犹太教式宗教税”的反对) 
43. 在1649年5月1号的人民协定(Agreement of the People)中,后者是对所有牧师都要求的。 
44. 故而循道宗的地方牧师就是如此。 
45. 在1793年循道宗废除了授职和非授职的牧师之间的区分。由此,非授职的巡回牧师,当然还有布道团(他们是该派的重要特征),这两者从此与圣公会所授职的牧师处于同等社会地位。但是与此同时,只有巡回牧师得到了巡回布道和圣事管理的垄断权力。(圣事的自主管理主要通过他们来处理,但是与那些其成员准入资格装得与以前一样的官方教会的管理相比,也有段时间不同)在1768年以来,禁止牧师担任普通的中产阶级职位,于是一个新的“神职阶层”产生了。 
46. 事实上,至少在英格兰,大部分的“巡回团”都几乎没有什么教区,牧师的流动几乎成了一个虚幻。不过虽然如此,到目前为止还坚持这一点,即同一个执事不能在同一个巡回团中服务超过三年。他们是职业牧师。不过,“本地牧师”(巡回牧师是从他们中间招募的)是一些有中产阶级职位的人,并且拥有讲道的执照,有一段时间这一执照原本只被授予一年。这种现象是必然的,因为礼拜与侍奉的位子太多了。但是首先,他们是“班”(组织)和灵魂治疗的中坚。所以,他们乃是教会纪律[维持]的中心器官。 
47. 在其它问题上,克伦威尔对“圣徒国会”(Parliament of Saints’)的反对成为了大学的一个敏感问题。(在大学中所有什一税都被彻底废除,薪俸层[教牧]也消失了)尽管这样,克伦威尔无法废除这些文化机构,对于神学教育来说尤其如此。
48. 在此根据1652年的规议,本质上也是根据1654年的教会宪章。 
49. Gardiner给出了一个例子,见Fall of Monarchy, vol. I, p. 380。 
50. 威斯敏斯特忏悔(Westminster Confession)也(XXVI, I)建立了互相帮助的内外义务之原则。在所有教派中都有很多这样的规则。 
51. 循道宗经常试图以开除来惩罚那些诉诸世俗司法的人。另一方面,在某些例子中,他们也会建立某种权威机构,如果债务人不肯还钱,他们就会诉诸于此权威。 
52. 在早期的循道宗,没有付薪的每一个案例都要被一个弟兄委员会所调查。因不能付报酬而导致债务是会招致开除的,这也是建立信用评级的方式。(Cf.见注解9中所引荷兰宗教大会的决议)帮助处于危难之中的弟兄是被要求的,例如在Baptist Hanserd Knollys Confession(c. 28)中就保留如此特征,不过这并不至于对财产的神圣性产生偏见。偶尔地,也是非常严肃的(就如在1647年Cambridge platform中那样,见edition of 1653, 7, no. VI)长老们被提醒他们的责任是反对那些“没有天职”生活的成员,或是“惰于其天职”行为的成员。 
53. 循道宗就有这样的表述。 
54. 在循道宗中,这些行为的认证最初每三个月就更新一次。旧的独立派,就如前面指出的那样,只给持证者授予圣餐。在浸礼会中,一个新加入社区者必须要有其原来的聚会团体的介绍信才能被接收。(cf. the appendix to the edition of the Hanserd Knollys Confession of 1689, West Chester, Pa., 1827)甚至16世纪初的阿姆斯特丹的三个浸礼会群体就已有了相同制度,从此以后它在每一地方都产生了。在马萨诸塞州是1669年开始,资格证是从牧师和关心正统教义及行为的选民那里发出的,它可以证明持有者是有资格获得政治公民身份的。这一资格证最初是用于行使圣餐准入功能的,后来也就代替了后者。 
55. 我们前面一再引用过道利(Doyle)的著作,他把新英格兰地区与农业殖民地相对的工业化特征也归因于此。 
56. 例如,道利谈到了新英格兰地区的地位状况,那里构成贵族的不是“有产阶级”,而是承担着旧的宗教文本传统的家庭。 
57. 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58. 我们还要重点强调两文(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首篇中的绝对定论。没有将这一事实公布出来是我的评论家们的基本错误。在讨论和埃及、腓尼基和巴比伦的伦理体系中的交易相关联的古代希伯来伦理时,我们处在一个非常相似的位置上。 
59. Cf.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166页的其它评论中。在古犹太民族聚会团体的形成中,和古代基督教一样,在相同的大方向上各自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我们所看到的,在犹太民族中,对亲缘的社会重要性的拒绝是其条件,故而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影响) 
60. Cf. The Livre des Métiers of the Pré? ?tienne de Boileau of 1268 (éd. Lespinasse & Bannardot in the Histoire Gégérale de Paris) pp. 211, sect. 8; 215, sect. 这方面可能还有许多其它的例子。 
61. 在此我们不能分析这种相当偶然涉及的关系,只能一笔带过。
 
 
(翻译:欧阳旻)
 
 
                          (本文转载自:中国艺术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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