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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应当在国外宣扬宗教自由吗?
发布时间: 2014/3/14日    【字体:
作者:《纽约时报》编委会
关键词:  美国 宗教  
 

 

    
    2月6日美国华盛顿,总统奥巴马在全国祈祷早餐会上发言。总统在讲话中强调了宗教自由。(Olivier Douliery/盖蒂图片社)

    1948年联合国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说:“每个人都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但是,跟人权宣言所保护的其他权利一样,宗教自由在全世界广受侵犯。美国应当干涉此事吗?总统奥巴马给予了肯定的答案,他是对的。

    全国祷告早餐会应该是最支持总统该讲话的听众,不过在此之前,奥巴马强调:“促进宗教自由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他重申,美国反对那些禁止亵渎和诽谤宗教的法律和国际决议,这些法规“通常都能被用来压制宗教少数群体”。

    有些美国人不满政府强调国外的宗教自由,认为这是基督徒群体为了对穆斯林和其他国家传教而游说的结果。但是,国会及其执行机构对国外宗教自由的看重程度,远不只是为讨好美国宣教士或宗教右派的小举措。虽然基督徒确实重视国外的歧视和逼迫,但其他宗教的信徒和无信仰者也是如此。此外,就如奥巴马在祈祷早餐会上说的,不支持宗教自由会“播下不稳定、暴力和极端主义的苦种”。

    但是,在国外推动宗教自由,美国需要认识两个事实。第一,一个国家,对宗教自由以及对民主、言论自由和女性平等核心价值的认可,常常受制于其他利益。奥巴马在谈话中同样承认:“与我们合作的政府并非总是能符合我们的最高标准,但是他们在美国国家安全等核心利益上仍是我们的合作伙伴。”

    第二,若发现某国侵害宗教权利,即使它是地理或其他原因上的同盟国,美国也不该保持沉默。讲话中,奥巴马适当呼吁朝鲜和伊朗释放被囚的基督徒宣教士,并提及埃及、巴基斯坦、中国和叙利亚宗教少数群体的困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宗教自由问题的报告,在沙特阿拉伯,“宗教自由没有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政府严重地限制宗教实践”,但奥巴马讲话未提及这个国家。

    美国欲证明良心自由的重要性是正确的,但它需要向朋友和敌人宣扬同样的信息。

   (翻译:马冰珂)

   (英文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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