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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德公益展望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的发展
发布时间: 2008/2/3日    【字体:
作者:张士江
关键词:  宗教 社会  
 


                                                              张士江


      公益事业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一种观念”、今日中国社会的一种新理念。社会公益水平的高低是有效检验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健康、和谐的重要尺度之一。

      公益事业作为社会第三部门中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为社会进行第三次财富分配,从而填补因第一次(市场)和第二次(政府)社会财富分配而留下的一些空白。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透过爱心奉献,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因此,公益事业有改善社会、平衡社会和稳定社会的特殊功能作用。

      人类社会的公益事业在二十一世纪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公益魅力通过一些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全球首富们的慷慨乐捐、普通民众的积极参与而日益得到展现。

      本文拟以中国天主教公益事业作为研究对象,把正值创立十周年的进德公益(1997—2007)作为个案来研究,并尝试展望中国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的发展。因此,本文希望能推动跨宗教间公益事业上的接触对话,推动有信仰背景公益事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引起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对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的重视和研究。

      一、 中国天主教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 中国天主教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年5月,中国天主教基层教会的教区、堂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全国各地开办了345个公益实体组织(不包括麻风病院)。其中,212个诊所或医院、68个养老院、35所幼儿园、4所学校、13家残婴院、8家慧灵智障人士康复机构和5个防治艾滋病关爱机构。

      二、 从教会公益事业看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 发展不平衡,机构总数不多。就总数而言,中国天主教仅有345个公益实体机构,与数百万信友总数极不协调;18个公益事业组织机构与全国100多个教区的数量也不协调。数字显示,全国大多数教区还没有成立社会服务办公室,有的几乎没有公益实体机构,对社会和弱势群体提供的服务还很有限。在分布上,212家诊所或医院集中在陕西(66所)和河北(51所)两省,分别占总数的31%和24%;68家养老院河北有14所,占总数的21%,说明这两省教会的服务实力和雄厚基础。与此同时,各教区应重视社会服务工作,尽快成立机构,在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委员会的协调下,加强全国教会公益组织之间的纵横联系和交流及合作。

      (二) 政教关系影响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的发展。在政教关系通畅和友好的情况下,宗教团体可以为社会公益事业发挥很大作用。但当政教双方出现冲突时,将严重影响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组织的海内外募捐及其正常发展。 

      (三) 有的教会公益慈善事业实体组织至今尚未注册 

      (四) 社会还没有完全接纳。教会公益组织时常受到一些个人、团体和机构的质疑、不信任和不合作。 

       (五)国家有关法规不完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在这方面,不仅仅是教会公益组织,其他多数社会公益组织都很难享受到已经有的不折不扣的优惠政策。

       三、 服务弱势群体是教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强项服务。

      实际上,中国天主教在残婴院和麻风病院以及防治艾滋病的一线服务,是选择了别人不想选择的卑微服务,是社会上没有竞争的服务,也是教会从古至今服务弱势群体的优良传统,是一项强项服务。

       四、 进德公益的实践与启示

      (一) 以仁爱理念构建公益事业,多种渠道服务特殊人群

      (二) 向社会各界呼唤爱心,共同参与公益事业

      (三) 以仁爱精神构建公益文化

      (四) 通过多种培训,使公益事业更加专业化

      五、 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组织的理念基础

      当社会关注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组织的时候,马上就会注意其理念,及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理念的区别。公益理念应是很好的研究起点,因为它是不念旧恶公益组织机构赖以成立、服务和生存发展的根基。其信仰理念是公益事业及组织的灵魂,是一个公益事业魅力的支撑点。信仰理念为社会所有公益事业都应有启发和现实意义。

      大爱是不图回报的爱、无条件的爱,但有条件的爱、要求回报的爱就会约束限制人,甚至伤害人,有时也让自己受到伤害。今日热心公益的世界和当前倡导“以人为本”的中国社会更需要的是无私的大爱,这样的爱更有人生价值和意义。

      虽然信仰理念对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非常重要,但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又特别强调“不分信仰”的原则。在用五饼二鱼饱数千人的奇迹之中,基督只强调了给予服务,不区分信仰。(路9:12-17)如近代诞生的国际明爱,只代表教会从事专业的服务社会,见证信仰,从来不参与传教事务。为此,教会现代的社会训导强调“爱德不应该成为今天所说的宗教扩张主义的工具。爱是无偿的,不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而实行 …… 以教会的名义实行爱德从来不应该将教会的信德强加给别人。”(本笃十六《天主是爱》,31:C)信仰可以不同,信仰可以有不同表达,但不同的信仰都可以有大爱精神。这种理念应该成为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的共同文化遗产,对所有从事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团体组织都应有所启发。不区分信仰的原则和大爱的精神不但为今日的公益事业,而且为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积极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结语

     (一)非物质性捐献及其公益事业的新概念

     公益事业既有有形可见的物质捐献,如资金、食物、药品、设备和建筑等爱心捐献;也有非物质性的捐献,如聆听、接纳、陪伴、尊重、侍候、做义工和志愿者等。后者作为“非物质性捐献”或“非物质性的公益事业”一样弥足珍贵,有时更重要。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及其组织在非物质性捐献或非物质性的公益活动中更能扮演无法代替的角色。

     (二)加强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

      中国宗教界和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组织已有合作的实践。

      2004年12月12日,首都宗教界联合发起为麻疯病人举行献爱心募捐义演。

      2005年8月12日,由中国宗教杂志社和宗教文化出版社发起,中国宗教界积极响应,共同在青海大通县捐建了“麻其同心小学”。

      2006年8月29日,进德公益与爱德基金会联合自发在湖南地灾区合作赈灾。

      中国有信仰背景的公益事业组织应加强合作。

      (三)更多合作、广泛的服务

      快速发展的中国既需要政府部门做好各种社会福利和工作,也需要民间机构、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益事业。中国社会的公益事业不但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也需要大型公益组织的贡献,更需要基层民间公益组织的爱心服务。中国社会正在呼唤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公益事业。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既不会影响其它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更不会越俎代庖政府事务,只会在与社会各界合作的同时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更大范围地将一些社会福利事业开放给包括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如果政府更大范围邀请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参与麻风病、救助站、探监辅导等服务,那么,将极大地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更多个人、团体和民间组织会自发地热心参与,最终有效减轻政府的负担,也使更多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关心照顾。

      有信仰背景的公益组织不必在乎事业大小,而要重视质量、效果、自身定位,强调见证信仰的力量,发挥信仰理念的感召作用,鼓励和带动全社会奉献爱心,共同关心公益事业,一起参与建设和谐、健康和幸福美好的社会。


  (作者系河北信德文化研究所所长)

                                     (本文转载自:中华宗教文化交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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