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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公益事业在中国的困境
发布时间: 2008/3/7日    【字体:
作者:赵晨
关键词:  宗教 社会  
 
                                      
                                          赵晨

    从历史上看,中国的慈善事业是具有悠久的历史,汉唐时期寺院被视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施舍饭粥、、收养孤寡在宗教界很普遍,宋元时期由朝廷推动的慈善救济事业得到发展,明清时期民间慈善事业在中国兴起。无论从古代还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在形形色色的慈善团体中,宗教界慈善组织依然受到群众与政府的信赖。这些都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最初的雏形。

    我国近代的慈善事业是在鸦片战争后,一批批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从此中国的宗教慈善由于传教士的带动而一步步的发展壮大起来。在西方,慈善事业一直都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而这种宗教色彩也是在强调意识形态的年代阻碍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在传教士来华后,以传教为使命,在中国的许多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积极慈善事业的痕迹。他们兴办公益学校,收养孤儿,照顾老弱病残者,无偿为百姓治病疗伤等等。虽然传教士从一开始就是将医药作为传教的重要手段,但同时,治病救人本身就是宗教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传教医生本人的在行医时要克服许多困难,付出辛勤的劳动,这也体现了慈善的精神。美国宗教史学家安德鲁斯曾经说过,“宗教是慈善之母”。此话形象地反映了宗教与慈善事业的关系。“在美国,任何有人群的地方,宗教机构的慈善事业都随处可见。美国宗教组织对美国慈善事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对于慈善需求的呼声也越来越大,但社会对慈善公益事业的需求与宗教慈善目前所拥有的实力之间的落差却非常大。
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初步统计,2007年度我国接受来自国内、国际社会捐赠总额达到百亿元,占2007年全国GDP总量的0.35%。见表一:
 
                      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表
来源
数额
公众和企业的慈善捐赠
223.16亿元
境外捐赠
86.09亿元
彩票公益
356亿元
带捐赠性的社会责任投资
200多亿元
总计
865亿元
注:2007年慈善捐赠呈现以下特点:全年平民捐赠32亿元;全年过亿捐赠13起,亿元捐赠渐成风气;助学、扶贫济困、救灾三项占善款比重近六成;
(来源于民政部慈善协调办公室)
 

    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较之过去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从整个社会来看,人们还没有自觉自愿的投入到慈善事业当中去,慈善精神还没有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其次,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依然无法摆脱政府行政管理指导的总模式,这使得宗教在内的慈善公益事业难以破壳,公众参与慈善的渠道单一、数量少、分布不均、慈善理念难以深入人心,大大限制了公益慈善在中国的发展(表二)。与发达国家宗教组织的成就相比较,中国当代宗教的慈善公益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见表二:
 
                           中国公众普遍参与慈善的方式
参与方式
百分比
单位组织的捐款捐物
70.8%
给街边乞丐扔些零钱
67.6%
买福利彩票
54.7%
捐献血液/骨髓
28.6%

    政府倡导仍是中国慈善市场最大的推手。单位组织的捐赠活动一般是由专人收取钱、物,捐赠之后以张贴红榜公示,但并不详细通报钱、物的具体去向及如何管理和分配。

    宗教界除了信教群众的支持外,广大公众参与宗教捐赠的人数寥寥无几。宗教界缺乏进入为社会服务、取得社会认可的合法途径。
 
    长期以来,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宗教慈善捐赠的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救灾、扶贫、助学、残障、孤寡救助等,这也是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主体信仰特点。现有的这种模式具有颇浓的管理性质,这使得宗教公益的社会活动受到了制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宗教界开展宗教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从功能上看,宗教天生具备独特的慈善理念,使用宗教发挥社会慈善事业具有很多优势。因此,“是否允许宗教组织成立基金会或作为组织者在社会上为慈善事业募集资金是个影响宗教组织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重大问题”。

    如何使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国公益事业如何进一步发展,这与宗教界建立自己独立、合法的慈善机构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每个公民都能依照法律成立慈善组织,但目前在中国这还不可能做到。中国的慈善组织必须找到一个‘婆婆’,挂靠在一个政府机构下面,才能成为合法组织”。但要让这些慈善组织找到一个主管部门又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如果有一天宗教团体真正实现了拥有合法、透明的慈善机构,那么便可以将信徒捐助的资金更加合理地用到实处,也有了向社会大众经常性募集资金以开展慈善活动的可能性。而宗教团体募集资金的多寡,则取决于宗教团体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优劣。良好守信的服务是取得大众信任的前提。宗教组织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上,争相取得大众的认可,无疑,最优秀的宗教组织便获得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
    进一步发挥宗教在社会慈善事业上的优势,让宗教界参与更多的社会慈善活动,最大限度的调动宗教组织为社会服务的热情。让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其积极作用。
 
___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 刘澎:“宗教组织与美国的慈善捐赠”
2. 李谦:“关于宗教组织进入社会服务领域的途径问题”
3. 杨团:“慈善中国:不缺爱心但缺信任”

 
                                       (本文为普世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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