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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冲突到和解 ——政治思想史中对政教关系的三种经典表述
发布时间: 2014/6/6日    【字体:
作者:敖翔 董长城 范天运
内容提示:摘要:基督教不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还一直作为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存在,到今天依然发挥着极大的影响力。在历史上教会为实现自身理想曾与封建王权间发生过激烈的斗争,由此引发的教俗论战更是延绵数个世纪,期间有涌现出众多对政教关系的著述。从政治思想史的范畴看,对政教关系有三种经典的表述:英诺森三世——教权至上,霍布斯——否定教权强化主权,托克维尔——二者间达成和解。其中托克维尔的理论对当前我国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应当正确理解他笔下的政教分离原则以达到正确处理我国政教关系的目的。
关键词:  基督教;政治思想史;英诺森三世;霍布斯;托克维尔  
 

    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表现形式,在西方文明的历史上,基督教更是长期以来作为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存在。即使在各种新思潮冲击下失去了这一地位,依然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发挥着自己的独特影响。教会作为上帝在人间的唯一代表,一直致力于按照自己的想法改造世界。手段须与目的相称,这是政治学的公理[1]150;所以,为实现这一目的教会就理所当然的会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力来实践它的主张,教会到处行使的不仅限于宗教的统治,而且行使政治、行政、经济和社会的权力[2]261。这显然与俗世国家统治者的利益是相悖的。这种矛盾冲突引发了从十一世纪开始历时250余年的教俗权力之争,而针对这一命题的讨论更是延绵至今,期间涌现出众多杰出的理论家,他们之间的论战与各自的著述是政治学的一笔宝贵财富,这些理论对于正确处理当前我国的政教关系也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从政治思想史的范畴来看,对政教关系有三种经典的表述,它们的提出者分别是:教皇英诺森三世,霍布斯,托克维尔。 
  
    一、英诺森三世:教权凌驾于俗世王权之上 
   
    在这场权力之争的早期,教权派是主动进攻的一方,其中的首位代表人物是以逼迫德意志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向其低头而闻名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而继承格里高利七世衣钵并将教权推向巅峰的则是英诺森三世。英诺森三世是基督教历史上曾出现过的最有权势的教皇,权力与声望让人们忽视了他作为一个理论家的才华。就既有的证据而言,英诺森是当时最聪明睿智的人,在其早先30年中,曾写了四部神学的作品,既富有学术性且笔力千钧[3]595。在担任教皇一职后,他在扩大教权的同时,进一步阐述了教权派的理论。 
  
    英诺森三世首先从教皇权力的性质入手,论证教皇的权力是神的而不是人的[4]152-153,将教皇权力神圣化。他不满足于做彼得的传人,将教皇描绘为基督在人间的代表和《旧约》中身具国王与祭祀双职的麦基洗德[5]210,与仅拥有部分权力的主教不同,教皇享有“完满的权力”。在一次授职布道中,他把自己说成是低于上帝但高于凡人,凌驾于所有民族和王国之上的存在,被授予充分的权力;他有权审判所有的人,但是除了上帝外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审判他。英诺森三世不仅将教皇的权力拔高,更拓展了其权力的范围,他认为教会不仅有权管辖人们的精神世界,更有权干涉俗世的政治生活,他说:“主所留给彼得来统治者,并非整个教会,乃是整个世界[3]595。”如此强大教权必然与俗世王权相重叠,因此英诺森三世很注重处理教俗权力之间的关系,他明确要求王权服从于教权:尽管皇帝在世俗事务上是最高的,可是这种权力却与教皇无涉;而教皇在精神事务上是最高的,精神高于世俗犹如灵魂高于肉体,因此教权高于王权是理所当然的。英诺森三世在教皇拉西乌斯一世的“双剑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著名的“日月论”:“宇宙的造物主在穹苍上安置了两个发光体:大光统治白天,小光统治黑夜。同样,他在人们通常叫做上天的普世教会的穹苍里,安排了两个显贵:大的管治灵魂,小的管治身体。这两位显贵是罗马教宗和世俗君主。月亮的光来自太阳,事实上月亮在形体和品质上,以及在地位和影响上,都次于太阳。同样,王权的尊严来自罗马教宗:他和教宗的权威贴得越紧,他需要的装饰光便越少;他离得越远,他需要的光辉就越多。”[5]王权的权威来自于教权,正如同月亮的光来自于太阳,所以王权应当服从于教权。 
  
    在实际的权力行使中,英诺森三世通过积极干预皇帝选举来展现自己的影响力,他掌握了皇帝选举中的审查权,发生分歧时的裁决权以及仲裁王公间争端的权力。在英诺森三世在位的18年间,靠他的杰出才干使教权凌驾于世俗王权之上,当其去世时,教会无论在组织、外观、威望、及权势各方面均达到巅峰状态,那是教会前所未闻,以后也稍有和难长久出现的现象[3]597。可是这滔天的权势带给教会的并非全是好处,教皇职权过于卷入俗世事务,致使它的精神权威不免黯然失色[6]228。当后继者的才干不如英诺森三世时,就没有力量能够遏制教皇政治权威的日益衰退了,直至教皇博尼法斯八世败于菲利普四世之手。 
  
    二、霍布斯:彻底否定教权以强化王权 
  
    在教俗斗争史上,双方都出现过杰出的旗帜型人物,回顾11-17世纪这段论战,假如只能选择一人做王权派的代表,那么这一殊荣当属于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生活在一个战乱频发的时代,从霍布斯出生(1588)到他写作《利维坦》一书(1649)为止,欧洲经历了法国的胡格诺战争(1562-1598),德国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这两场战争都与基督教有着直接的关系。彼时在英国国内天主教复辟与教会干涉的威胁依旧存在。新教教徒内部也意见不一,争斗激烈,各派教士常常利用宣讲的机会,将自己的政治观点包装成教义四处兜售。这些因素都使霍布斯对于越界的教会异常反感,所以他不满足于仅仅打到教权,而是想要通过哲学、政治学上的论证彻底否定教权,将权力全部收归王权,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霍布斯先是从经验主义哲学出发,对宗教的产生做了合乎理性的解释。在他看来,宗教根本不是玄妙难明的或者至高至圣的神所创造的,它产生于人类旺盛的求知欲和有限的知识:对于所见事件好探究其原因是人类特有的本性,[7]79当他对事物的真正原因感到没有把握时,他就会对一切不可知的东西产生焦虑与恐惧,在这种情况下便只有将原因归之于某种不可见的力量。宗教便是这样在恐惧的作用下,被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霍布斯剥去了宗教身上的神秘外衣与神圣光环,从根本上否定了教权派理论的根基。此外,霍布斯还在君主的权力来源上排除教会的影响。他在构建自己的国家理论时,独辟蹊径创立了“社会契约论”的范式,将君主权力的来源建筑在人们自愿同意的契约基础上,否定了流行数个世纪的“君权须由神授”的观点,让王权可以独立地获得政治合法性,杜绝了教会胁迫君主的可能。 
  
    霍布斯清醒地看到了教权-王权二元结构的危害:基督教体系国家中,引起叛乱和内战的最常见借口,长期以来一直是当上帝和人的命令互相冲突时,两面同时服从的困难[7]473。所以他在巩固王权后积极向教会进攻,重新划定了教俗关系。霍布斯认为教会根本不是一个统一的人格,他不具有任何权威;它既不能下命令,也不能有任何行为,对任何事物也不可能具有任何权力或权利[7]306-307。连教会官员都可以由任何教会权威授以圣职的观点,只要这个教会权威不完全依赖世俗政权,他也予以否定[8]87-88。 
  
    对于霍布斯来说,宗教不过是一种想象中的虚构事物;教会不过是个和其他法人团体一样奉主权者为领袖的团体;教会权力更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名词。在他眼中,教俗之间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什么斗争与冲突,因为在事关宗教的任何一点上都完全受到法律和政府的支配[9]533。在《利维坦》的最后一章中,霍布斯更是毫不掩饰的对罗马教会进行尖锐的批判,将教皇斥为“已死亡的罗马帝国的鬼魂带着皇冠坐在帝国的坟墓上”[7]565。 
  
    假如说菲利普四世实际上击败了教权派,那么直到霍布斯的《利维坦》发表后,王权派才真正从理论上获得了胜利。霍布斯可以说是这场持续数百年大辩论的最后胜利者,他给予神权在政治学中的地位以决定性的一击,并根本改变了西方政治思维的特征,使信仰、神权的思维方式为经验科学的思维方式所取代[5]237。 
  
    三、 托克维尔:二者间达成和解,各自解放 
  
    随着人民主权学说的空前发展与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神权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英、美等国家先后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宪政民主制度,这一时期的政教关系有所缓和。在理论界,政治学者们不再将基督教视为敌人,反而注重从宗教经典中寻求对自由、权利等政治价值的支持;在现实层面,政治家们也不再将教会看成意图分割主权的篡夺者,开始正视基督教对民主国家中人民精神世界的正面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托克维尔踏上了去美国的旅途。 
  
    在托克维尔这位年轻的法国贵族眼中,美国的一切都是新奇的,尤其是人们的政治生活。他很快发现在这样一个严格按照政教分离原则立国的国度中,基督教在人们精神世界的地位反而更加崇高,并且还深刻影响着政府施政。这种影响不仅没有损害民主制度,反而使有效地保卫了美国的民主。这引发了天主教徒托克维尔的极大兴趣,他以在美国游历时的所见所闻为依据,在前人学说的基础上对教俗关系做了新的阐发。 
  
    托克维尔先是阐述了在民主国家中宗教作为一种政治设施的功用。他认为基督教对民主的生长与培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美国主要宗教派别的新教在许多方面掺有极为绝对的民主共和理论[10],而且在新教中蕴含着让人趋于独立自由的理念[11]334。而基督教的另一派别—天主教发挥了促进平等的作用。托克维尔指出:把天主教说成是民主的天然敌人,那是一个错误[11]333。天主教是最主张身份平等的教派,它认为所有人在资质上处于同一水平,在宗教仪式上无视贫富、强弱的差别;在裁决坏事时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基督教不仅促进了自由、平等理念在美国社会的传播,还培育了乡村自治精神,美国乡村社区就是基督教徒以教区为基础创立的。就维持巩固美国民主的意义而言,基督教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民主国家中最大的威胁是人民变得贪得无厌且胡作非为,这样就会催生多数人的暴政,基督教却可以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托克维尔指出:法律虽然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但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11]339。这样一来法律为人们的外部行为划定了大的范围,宗教为人的内心划定一个小的范围,这就使美国人得以享有真正可行的自由。同理,从反面来看,假如离开了宗教信仰的保护和约束,人们便易于被他人的暴力或者自身的欲望所奴役,最终葬送掉整个民主制度。一言以蔽之,在美国宗教从来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但却被视为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设施[11]339。 
  
    那么美国的基督教何以做到了历任教皇都做不到的事情呢?托克维尔在广泛听取意见后断言:这是因为政教分离原则,正是由于美国的宗教主动放弃了俗世权力,才获得了如此崇高的地位和巨大的影响力。他通过考察发现:美国的神职人员中没有一人担任公职,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党派[11]343,唯恐与其发生关系。这是因为神职人员们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与政治结合是得不偿失的。宗教与政治结合会使本来永恒的宗教有了寿命,本来受人尊敬的教会变成了一个能犯错误、可以被人攻击的党派。这样一来它在党派的斗争中到哪里去找它应当享有的尊重呢?[11]346宗教参与政治实际上是为现在而牺牲未来,为取得它不应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力[11]344。在托克维尔眼中,这种以放弃宗教影响力和神圣性为代价的权力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托克维尔以一个基督徒的热诚和一个政论家的敏锐深刻地指出:随着一个国家的社会情况日益趋向民主,社会本身日益走向共和,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然增强,[11]346这种危险不仅是对俗世政权的,更是对宗教的。教俗之间合则两害,分则两利;宗教应专注于人们的精神世界,“宁愿不要政权的支持而分享国家兴衰的苦乐”[11]346。在这一部分论述的结尾,托克维尔针对欧洲基督教衰落的状况写道:“过去,基督教曾准许人们把它与世间政权紧密结合起来。今天,与基督教结合的那些政权已经衰落,而基督教本身则好像被埋在那些政权的废墟里。它还活着,但被死去的政权压在底下,只要清除压着它的瓦砾,它会立刻站起来。”[11]349 
  
    在霍布斯终结了教俗论战后,托克维尔的理论使二者从历史上的冲突与敌视中走了出来,达成和解。俗世政治从基督教的教义中获得了有益的补充与完善;而基督教从政治权力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发现了一片更广阔的天地,重新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同时也让人们能够正确地认识基督教,使基督教这一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现代政治文明做出贡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托克维尔圆满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作为一个基督徒和一个政治思想家的任务。通过回顾政治思想史上政治上教俗关系的三种经典表述,我们可以发现政教关系经历了由剧烈冲突到达成和解的过程。在评价基督教与政治的关系时,应当站在历史的高度,全面客观地进行研究。基督教确实曾为保全自身权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压抑人的天赋理性与自然科学的发展;但不应忽视的是,基督教也为人类文明保存了火种,从其教义中也引申出了平等、法治、自由等对现代政治文明有益的观念。在现实世界中,基督教守护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让在暴政与奴役之下的人能够找到到一片可以庇护他的心灵净土。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信仰被十年浩劫严重伤害,人们的精神世界在几乎毫无防范的情况下又遭到市场经济观念的冲击,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社会戾气渐重,矛盾频发;在这种情形下,托克维尔将基督教视为一种民主国家中的政治设施与政治资源的理论就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在理解和应用托克维尔理论中的政教分离原则时,要注意所谓政教分离指的是在国家主权的归属与行使上排除教会干涉的可能,即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这种分离不是政治与宗教的分离,即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Religion,这是国人对于政教分离原则的误解。假如宗教与政治之间被彻底割裂,那就无法发挥宗教这种特殊的政治设施的功用了。过去一些人错误地理解政教分离原则,简单的将基督教视为封建统治的精神枷锁,有意无意地忽略托克维尔所重视的,基督教对现代国家的重要意义,这是不客观的。 
  
    如何妥善处理当前我国基督教与政治的关系,二者间的关系在未来具体会如何演变,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和关注的问题。尽管上述问题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但是只要研究政教关系就不能不对过去的思想进行梳理。在托克维尔的著作中有这样一句话“知道过去,憧憬未来,正视现实”[11]352可见能够了解过去是正视现实和憧憬未来的前提,而这也正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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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吴鸣.托克维尔论民主社会中的宗教——以《论美国的民主》为主要视角[J].研究生法学,2006,(4):142-148.
[11]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本文原载: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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