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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政教关系的变与不变 ———评 《救赎与自救:中华基督教会边疆服务研究》
发布时间: 2014/6/13日    【字体:
作者:王立桩
关键词:  政教关系 基督教 政教分离  
 
    基督宗教来华,自唐至清,几番进出,真正立稳根基并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则始于晚清。此番福音东传,用蒋梦麟的话说是 “骑着炮弹来的”。耶稣 “骑炮弹”的比喻虽未尽妥贴,却生动地道出了基督教对于中国所具有的 “异质”、“强势”特征。与明火执仗的暴力征服相较,基督教 (新教,下同)通过引介西学、移植现代技术以及弘扬行善济世的博爱理念促成中国社会近代转型,却在更深层意义上挑战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破坏中国既有社会秩序并插足国家政治。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撤出之后,基督教与中国的 “文化冲突”延续 不断。相对于隐性的个人及社会心理层面,显性的基督教与中国政府在政治上的关系紧张时有爆发。因此,中国政教关系在一般意义上的政教二元对立背后,还有着因文化差异、传统迥别产生的内在张力,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其研究内涵也格外丰富。
 
    杨天宏教授的新著 《救赎与自救:中华基督教会边疆服务研究》①以中华基督教会全国总会发起的 “边疆服务运动”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相关档案及文献资料的发掘爬梳,使中国基督教会这一事工得以呈现。知识拓荒而外,作者注重边运与同期中国抗战、国共内战、中共建政及国际两大阵营冷战等历史事件的连接互动,为解读这场具有教会背景的社会改良运动提供了宏大的阐释域。1930年代民族危机加深以后的边疆局势与国民政府边政特点、边疆研究热潮及边政学的勃兴、基督教在中国实践 “救赎与自救”的生存处境、国家政权更迭对教会的影响冲击等,均纳入关注视野,可谓中国教会历史研究的典范之作。尽管政教关系并非边疆服务所涉复杂关系中的主要构件,但运动缘起、运作及终结之全过程,则为观察同期政教关系演变提供了一个具体清晰的剖面。
 
    基督教会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不仅是政教双方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中国政教关系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代嬗替中,基督教经历了由 “基督教会在中国” (Church in China)到 “中国基督教会”(ChineseChurch)的转变,其试图 “占领”(Occupation of)的中国则处于从清帝国到民国再到人民民主专政共和国的不断建构之中。双方的自我更新丰富了政教关系的内涵,也为梳理两者关系的演变增添了难度,以至专门探讨政教关系的贯通性研究至今阙如。从晚清、北洋、南京国民政府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个时期,既有研究虽描绘了从基督教在华甫传至 “三自革新”两者关系变迁之梗概,但明显着力不均,特别是抗战及其后的研究几近空白。《救赎》一书的价值,加强了从抗战到 “三自运动”这一时段故事叙述的完整性,一定程度上改观了这一领域研究薄弱的现状。尤为难能的是,杨著贯通抗战、国共内战、中国的政权更迭及政制转型,其跨越几个时代的 “代际研究”模式较之某一特定时段的研究,更易凸显政教关系在不同时代语境中的变与不变。
 
    边疆服务运动期间边部与政府的关系,不仅是作者关注的重心,也是教会在边运实践中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作为在国民政府取得法人地位的唯一合法教会团体,中华基督教会全国总会如何在边疆服务过程中因应政局变化并自我调适,为此项研究的难点所在。困难成因有三:其一,政教关系的现实敏感性与学术研究复杂性交织,政府、政制、教会、宗教等概念彼此对应之后形成对 “政教关系”阐释的多维语义;其二,中西历史不同的政教模式演进路径, “政教分离”原则在不同文明体系中形成截然相反的理解。对欧美国家来讲, “分离”的实质是基督教会的权力从世俗政权的权力系统中退出;对于中国而言,则是对其传统政教主从的文化结构之消解,让政府权力放弃对宗教领域的管制,西方国家政府用来拓展自身权力的政治机制移植到东方则成为压缩中国政府传统权力的话语工具;其三,就边运指向的时段而言,政教双方自身变动不居,基督教的本色化以及中国政权的更迭,亦给这一研究增加了难度。边疆服务跨越中华民国及人民共和国两个 “时代”,作者不仅要处理教会与国民党、共产党两个政党,国民政府、人民政府两个政府的关系,还须关注教会因应政权易手之际政治动荡的方式。
 
    就作者描述的边运在国民政府时期的具体运作看,政教双方大体维持了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合作关系。基督教会对国民政府的借重,在于争取国家财政对边运的专项补助及政府行政系统给予行事之便宜。经费是开展服务的物质基础,政府资金的注入构成边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尤其在运动肇兴的头两年,所有经费几全赖政府补助。其后资金来源虽趋多元,但国民政府从未中止对边疆服务的资助。政府此举具有政治宣示意义,不仅表达了对教会服务边疆事业的肯定与支持,亦可利用行政权力对教会行为隐为操控。从中央到川、康、滇省府再至相关各县,行政系统的全线介入,给运动的开展提供诸多支持。教会则全力借重这一资源。在 “边疆”局势不稳、 “边患”日趋严重的情势下,与军政机关接洽不仅是政教合作的必要手续,更为边部生存所必须。
 
    教会因经费不足且缺乏安全保障而倚重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对教会亦有所借重。在政教合作的二元关系中,双方可以说是互有需求。这不仅涉及两者的合作基础,还决定着合作能否持久。在构建 “抗日大后方”、“民族复兴基地”的国家战略中,政府如何改良边政、化导边民、振兴边务,直接关涉大后方的稳定,更与抗战大局息息相关。国民政府面对自身 “治边”剿抚兼施却无成效的现实,改弦易辙势所难免,欧美传教士在边疆貌似 “亲善”的表现,让其看到了解决边务问题的潜在可能,遂将教会主导的边疆服务运动纳入自己 “柔性治边”政策框架,允其介入政府力所不逮的边务问题,从而形成在此前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新的政教互动关系。
 
    不过,国民政府在与教会合作的同时,并未放松对后者的控制。作者注意到,在通过行政、法律手段进行常态管理外,国民政府特别规定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社会服务,不能用于宗教传播,试图通过选择性资助控制边疆服务的发展方向,强化自己对教会的管控,并将其纳入政府施政方向的框架之内。而作为对应一方,边部的态度值得玩味,在得享政府 “专项补助”及行政系统支持实惠同时,标榜自身为 “纯粹宗教团体”、 “绝无政治及党派关系”。杨教授认为这是教会遭遇尴尬的表现。对其借重政府的做法,教会固然可用 “身在俗世、心向天国”的两维世界认知模式给以圆说,但其对现实政治的 “不超越”、“无距离”的具体例证却俯拾即是。边疆服务运动开展过程中,边部对国民政府 “专项补助”的寻求、对 “行政系统”之借重,何尝从政治中 “超越”,又何尝与政治保持过 “距离”?倒是相对置身事外的外国人柯乐智 (R.Crouch)道出了实情: “操作伊始,边部便竭其所能,希望获得负责任的政府权威机关对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第75页)
 
    孤立考察边疆服务运动本身,尚不足以完满解答上述疑问。探究教会在 “竭其所能”介入政治过程中又标榜自身 “纯粹宗教团体”的微妙心态,还需考察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的宗教政策。查时杰认为,国民党宗教政策的基调, “是要朝 ‘政控制教’、 ‘党控制教’的方向走”,“来自党、政方面的反教行为,多少影响了双方关系的调整,而此种反教情绪,又有来自上一阶段反教的余绪,因为上一阶段来自反帝国主义思想,来自民族主义思想的反教,不是很容易化解的,因此党员、政府官员中仍有人存有这种思想,以致影响着本阶段对待教会的看法;此外还有来自因党员、官员对三民主义的独尊而来的反教,认定三民主义主导下的训政时期,三民主义思想可以包含各种宗教思想,可以取代各种宗教的地位,宗教的 存 在 只 会 有 碍 政 党、政 府 在 各 方 面 的 运作。”②无论是反帝余绪,还是对 “三民主义”的自信,国民政府在维持与基督教 “合作”的同时,亦不忘加强对后者的管控,试图以 “本党主义”涵化基督教 “教义”,体现了国民党 “以党领政”、 “以政控教”的治国思路。边疆服务运动中边部对自身 “纯粹宗教团体”的标榜明显带有对这种情势的因应,反映出教会在力争与国民政府合作的同时,对政府日渐压缩其生存空间政策的保留态度。
 
    其实,试图控制基督教会的努力并非始自民国,教会因不平等条约保护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晚清时代,政府就开始了这样的尝试。表面上,斯时在华教会不仅游离于中国政府 “治外”,甚至中国教民亦因袒护而逸出“王化”。从教会在中国的运作实践看,这一时期的政教关系,已不是教会与政权的分庭抗礼,而是前者凌驾于后者之上并行干涉之实。然而,基督教貌似强势的表象难掩的事实是:一旦中西交恶,无论是底层民众的非理性盲动还是知识精英诉诸 “理性”的反教或国家政权的体制化排外,基督教必然首当其冲成为国人泄愤打击的对象。当中西矛盾激化,国人忍无可忍或暂时忘却 “违约”必遭惩罚后果的时候,久被条约体制遮蔽的国人对基督教的排斥态度、政府对基督教的施政取向,就会袒露于中国的现实政治之中。
 
    严格地说, “袒露”前后均非纯粹的待教之道。其前,由于条约体制的遮蔽,基督教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亦即真正意义上的 “政教关系”并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呈现,表面是 “政教关系”,实质为 “政政关系”,即中国政府与差会母国政府的关系。其后,基督教因国人泄愤所向而成为列强侵华 “原罪”的替罪羊,历史积怨和民族情绪一起构筑了另外一层遮蔽。双重遮蔽之下,历史并没有给中国政府与基督教 “纯粹政教关系”以展现的空间。就政教关系史研究而言,晚清时代中国政府与基督教关系,不是 “例外”而是 “异化”,留给研究者的仅仅是中国 “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在政教关系上折射的幻影。
 
    从政教关系角度视之,清季条约体制建构以降的中国近代史,仍有明暗两条主线可以辨认:显性的是历代中国政府奋力挣脱条约体系束缚的努力与实践,隐性的则为不同性质的主政者均试图将基督教纳入传统政教关系模式的诉求与尝试。清廷、北洋军阀、国民政府,其各自代表阶级不同、治国方略各异、主政时期面对的内外形势亦有很大变化,但就两条主线而言,无论观察其施政举措还是剖析政策制定之内在逻辑,虽存因情势而生的表征差异,却无根本之不同。原因正如赖皆兴所言,传统中国从来都是 “政”对 “教”有绝对的操控与掌握能力,宗教强大与生存的正当性基础通常来自政权的赋予,宗教必须依附在政权的统治向度下才能受到保护或分享权力。在中国传统观念里,政府 (王权)始终是权力的集中者与拥有者,从来没有其他力量能具备与之抗衡的正当性,宗教也不例外③。
 
    1949年再次发生政权更迭,新执政党坚定的无神论信仰、对基督教与帝国主义关系毫不含糊的指控,使基督教面临前所未遇的新局面。中共执政之初主导的 “三自革新”、 “控诉运动”,对基督教尔后的历史发展发生了重大影响。这段历史的梳理多见于港台及海外学者的著述,大陆学界对此关涉甚少。边疆服务运动跨越两个时代并在共和国初期寿终正寝,就时间维度而言,可谓提供了打通新、旧中国教会历史研究的理想个案。作者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在其著作中,依据丰富翔实的档案资料,对边部在建国初期因应形势图谋继续发展却最终被接管的过程予以白描叙事,在保存事件的完整性之外,揭示了新政府与基督教的关系特点,为近代中国政教关系演变的总体特征提供了新的观察角度。
 
    建立全国政权之后的中共在各种运动中均发挥着“主导”作用是不争的事实。与既有研究仅作出这一结论不同,作者还进一步探究了基督教会在此次政制转型中扮演的角色。曾经使中华基督教会感到自豪的在国民政府成功注册、成为 “惟一合法”教会团体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新政权建立后处境极为尴尬。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对新生人民政权的政治表态。在此问题上,对国民政府统治秩序混乱的不满,对中共取代国民党统治不可逆的大趋势认知,对中共基于唯物主义信仰所持无神论主张的恐惧,以及因社会主义与基督宗教社会理想相似而怀抱的期许交织在一起,主导了中华基督教会与中共及人民政府关系的处理。
 
    成都解放后,边部机关刊物 《边疆服务》刊发专文,代表尚未解放的川康服务区同工 “欢迎解放军”。无论出于对形势骤变之因应,还是其内心认知的真诚表达,边疆同工在 “边疆”即将 “解放”之际欢迎新政权的明确宣示,无疑有助于自身在未来政治格局中占据一个适当的位置。在 “边部同工对新时代的认知”部分,作者再现了一幅教会人士为迎接 “光明伟大的新时代”而 “自我改造”的图景。探讨教会人士 “自我改造”的原因,不能排除其对新政权有好感而生的 “主动”因素,对这一点以往的研究有意或无意间给忽略了。杨著用中国基督徒贺超凡 (Chao-fan Ho)写给国外教会人士的一份重要信件来证明当时部分教会人士对中共政权的认知: “我现在生活在新政府统治之下,我猜想你一定乐于知道,在这一政权统治下究竟发生了些什么?直到现在,我尚未发现新中国在理论上有何错误,当然,会有一些技术性的缺陷存在,但它们是革命进程中不可避免的。总的 来说,在 广州这个城市,一切均安然 无恙。关于新政府的统治形式,可以说是在运作一部新的政治机器,既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我们所说的 ‘新民主主义’。……中国长期以来缺乏有效治理,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甚至权威的政府。我知道,那将使我们失去很多个人自由。然而,我们情愿选择这条道路,也不愿让国家处于依赖外国的亚殖民地状态。中国太古老了,必须有新的东西去促使她更新血液。我担心,这样的认知美国朋友会很难理解:怎么中国人会愚笨到乐于接受这样的社会变化!”(第366页)
 
    杨著揭示的这一现象在建国初期并非 “特例”,吴耀宗作为宗教界的代表在政协会议上宣称: “我们宗教界单位的八个代表,包括了佛教、回教和基督教的代表,愿以最愉快最兴奋的心情,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三个重要文件,表示我们完全的同意,和绝对的拥护。”④吴氏所言应该反映了部分客观事实。
 
    基于求实的学术立场,作者在客观描述这一事实层面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事实的另一性状,即教会异见人士的存在。不过,教内各派对共产党无论是迎是拒,都不妨碍其为寻求 “自救”而因应现实,不同的只是 方式。就革新派而言,接受政府主导的革新方案是通过承认并断绝与帝国主义的关系,谋求福音在中国之续传;就保守派来说,保证基督教在中国的继续存在为其根本诉求,异于革新派之处在于试图更少承担中共对基督教“勾结帝国主义”的指控;宣示眼下仅实施 “新民主主义”的中央政府,出于谋取广泛社会支持以稳定全国局势的考虑,无论是政策制定本身还是具体施政举措,均没有反映出要消灭宗教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以吴耀宗为代表的革新派最后的胜出,根本原因在于其 “革新”方案因应建国初期国家必欲对 “旧社会过来的一切”加以改造的政治形势,选择了当时惟一可以协调政教关系的发展路径。对在华基督教而言,这种 “胜出”的实质性意义在于,通过 “革新”,教会取得了新政治体制赋予的合法性,并维持了自身作为一支社会力量在新中国的存在。
 
    就政教关系研究而言, 《救赎》的另一特点在于观察视点的下移。边运的活动范围多处西南边地,参与人2013年第2期员与既有研究关注的明星人物相较,相对边缘,与边部同工打交道的也多为地方政府。政教双方的 “基层性质”不仅弥补了既有政教关系史研究偏重上层的结构性缺失,更有助于观察政策推行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层面特征。《共同纲领》规定的 “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是指导中央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宪法性依据。但地方政府在国家政策的实施过程,在基本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同时,还呈现出一些 “区域性”特点。杨著以西昌专员公署处理辖区内边运事务为例,揭示了这一为研究者忽略的政教关系表现形态。作者注意到,当边部同工纷纷表态拥护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参与教会 “革新”并虔诚地进行 “自我改造”之时,西昌专员公署下属公安处却在对边部性质、同工身份进行 “调查”,对有 “历史问题”的人展开调查 “了解”,对经 “了解”而被认定在政治上有 “不法行为”的教会人士予以打击,最终达到预设的 “彻底摧毁了基督教在该地的活动基础”这一目的(第396页)。作者对边疆服务区域内国家宗教及统战政策在执行上的严重偏差现象的揭示,无疑深化了学界对建国初期政教关系情势的认识理解。
 
    作者同时也注意到,西昌专员公署公安处 “调查”、“了解”的内容,多着眼于教会 “在历史上曾经与国民党政府及帝国主义国家有过某种特殊关系”,如 “庐山受训”、“接受外国资助”等,而没有指向宗教本身,在认定教会有 “不法行为”之后的打击策略上也有意回避宗教,且实施逐级审批,这与任由基层政府或群众随意批斗尚有区别。在对 “不法教会人士”的审讯中,地方当局采取 “以非法剥削将其拘押审讯”, “对宗教问题不提”的策略,原因显然是碍于国家信仰自由的规定和统战政策,有投鼠忌器的顾虑。(第396页)这从侧面反映出国家的宗教及统战政策在当时具有实质性效力,即使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理解而对基督教采取压制措施,也须限制在统战政策的框架内不得逾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处理宗教事务上虽不同步且不完全同质,但共同纲领和 “统战”政策所欲维系的统治秩序依然构成建国初期宗教施政的底线。
 
    统战政策不仅拓展了新政权的群众基础,也为教会发挥影响预留了空间。政教双方均在统战框架内寻求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并形成互动。最终决定边疆服务归宿的 “接管”过程,两者互动的痕迹亦清晰可辨。作者精心筛选出的边运领袖崔德润致王贯三的信件,生动反映出当时政教关系的特点: “政府对吾部卫生工作甚为重视,似乎希望我们自动请求政府接办。可否以兄个人名义先给乔科长一封信,表示我们愿意交给政府,但不知应经何种手续,请他答复,我们可以照办,免得我们办完了,政府直接接收,反不方便。” (第416页)揆诸当时形势,国民政府垮台、海外援助断绝,边运的经济基础遭到毁灭性打击,加之新政府实施币制改革,对边部更有如釜底抽薪。摆在边部面前的选择只有让政府 “接管”一途。但有着 “社会主义改造”背景的政府接管,表现形式却是当局 “希望我们自动请求政府接办”;而边部虽不愿意 “被”接管,却担心为 “政府直接接收”,自己反而被动,故情愿 “主动”交出所办事业。双方的微妙心态,可见一斑。
 
    教会边运事业被政府 “接管”,堪称建国初期政教关系的缩影,新政府极力将教会纳入自己的管理体制之中,教会也试图在统战框架内调适自身的角色和位置。在此过程中,国际政治的因素不可忽略。一定意义上,新中国建立之初政教关系中的 “政”,也包括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及其对中国国家政治的影响和制约。 《拯救》对1949年后政教关系研究而言,揭示出一个更大权力政治场域的存在。作者认为: “中国政府之所以在此时大力推进教会三自革新,与所面临的国际形势有密切关系,其中中美关系的变化至为重要。”中国政府处于当时国际政治场域之中,不仅不是超然全能者,其内外施政均受限于权力场域的政治运作,教会 “革新运动”在国际形势突变之际的提速,明显与此有关。朝鲜战争爆发使中美两国处于事实上的战争状态,美国政府宣布制裁中国,冻结中国在美国的一切财产,并对以往的援华资金实施严格控制。面对美国制裁,中国政府号召全国基督徒 “最后地、彻底地、永远地”割断与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差会的一切关系,是作为对美反制措施中的一部分而出台的。作者认为: “如果不是因为美国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实施孤立及封锁中国的政策,一向宣称 ‘信仰自由’、不久前还告诫不要 ‘硬性’处理教会事务的中共最高领袖会如此大力度直接干预教会宗教活动,要求教会人士割断与美国等 ‘帝国主义’国家及差会的联系。”(第373页)
 
    研究教会 “革新运动”,不仅应注意中共、教会革新派及守旧派三方的斗争与磨合,而且应将其置于中美两个国家甚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阵营构筑的权力场域中去观察,两个不同政治场域间彼此影响、交相互动所产生的合力,规定了中国基督教会在20世纪50年代 “革新”的具体模式甚至具体步骤。中共当然是教会“革新运动”重要的参与者,但仅为诸派政治力量中的一支。虽然强调外力的作用并不能改变 “三自革新”之后教会已被纳入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事实,但这一历史过程本身,绝非哪一支政治力量所能绝对控制,任何一方的主观诉求均会在复杂多样的政治力量作用下被修正,最终结果取决于各种政治力量间的折冲樽俎。
 
    于是中共对基督教施政的最终结果,与其既定方针呈现出一定差距。中共革命的理想是建立 “新中国”、建设 “新社会”、开辟 “新天地”,但在建国之初 “帝国主义”政治、军事及外交的多重压力下,其宗教施政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则呈现为向中国传统政教关系模式的回归,不仅继承了国民政府强化宗教管理的政策取向,甚至遥接晚清以前以政控教的传统,体现了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布罗代尔说 “传统”既是美德,又是牢笼。年鉴学派的长时段结构学说及各种地理决定论,学理上也许并不周延,却在在提醒我们,历史中的 “时间”与“空间”,并不只是为历史事件提供了一个舞台。在政治的运作中,具有实质影响的文化传统亦参与了新政权执政初期基督教政策形成的历史过程。作为历史学者,在研究中能避免左右偏袒,客观的重建历史,洵属难能。
 
    《救赎》在重建边疆服务的历史事实过程中,折射从抗战爆发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政教关系的整体走向,中国政府对宗教的控制逐渐增强为其总体特征。若将政教关系这一 “专门史”纳入近代通史中考察,晚清、民国及人民共和国时期呈现出明显的形态变化。晚清因不平等条约而忍辱,又因激愤而反教。民国因信仰自由载在约法,看似宽松的布道环境,实则受到诸多限制,民国时期教会团体甚多,仅 “总会”一家获准注册成为 “合法”,可以说明这一点。新中国成立后,基督教在历史上与 “帝国主义”的联系受到强调,加之社会主义改造的内在规定性,教会在政府主导下走上 “三自革新”发展路径。虽然政教关系表现形态变化巨大,但是国人饱受列强侵略凌辱激发的民族主义情绪,则始终未变。在近代中国政教关系 “变”与 “不变”的同现格局中,基督教长期处于 “救赎”与 “自救”的紧张之中。基督教在华传播伊始就开始了一个谋求 “自救”的故事讲述,只是 “自救”是以 “救赎”方式展开,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民族主义的一种回应。基督教之济贫、赈灾、医疗、教育等事工,虽不乏自身信仰的内在理路,但在近代国人普遍的 “洋教”或 “异教”的认知中,欲 “救人”需先 “救己”,而 “救己”的首要途径,则须在中国传统政教关系模式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对此,作者也作了完整的事实重建和严密的实证分析。
 
    马敏教授指出,杨著 “把对历史的思考置于事实建构过程中,孜孜以求历史的真实面相与复杂联系”,认为杨著的特点在于 “据实”、 “求实”、 “崇实” (封底评介)。三个 “实”字的归纳,可谓精当。作者没有拘守简单的事实重建,中国的边疆政治、基督教发展的路向转变、中国政制转型等一系列重大学术问题均纳入其研究视野,作者一贯追求的 “自在”,即强调研究者自身主观认知在历史叙事中的存在、力图站在超越立场对事件作 “解释”的学术取向从中清晰窥见。不过,鄙意以为 《救赎》似仍有进一步提升质量的余地。作者采用以小观大、从具相达至抽象的写法固然是该著成功的基本支点,但为避免旁逸斜出,势必难以兼顾其它时空范围的事实呈现,因而,从整个近代中国政教关系史研究的角度审视,尚存较大的提升空间。此外,边疆服务运动政教双方合作的基础在于谋求 “边务”的解决,而边务之症结在于边民国家意识的淡漠,为此,对边民进行现代国家观念教育,着手针对边疆的国家建构是边运的工作重心, 《救赎》虽有所涉及但并未系统探讨。另外,中共建政后处理基督教事务过程中的国内外政治情势的变化,作者虽已触及并披露了大量珍贵的档案资料,但亦点到为止,未曾深入发掘内涵。当然,此著并非研究政教关系的专论,不必对其存在的不足过于苛责,能够启发读者更多的思考,为这一领域今后的研究奠定一个较高的思维起点,斯亦足矣。 
   
 
①杨天宏著: 《救赎与自救———中华基督教会边疆服务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
②查时杰:《民国训政时期的基督教;训政时期政教关系初探 (1928-1931)》,郑梁生主编:《第二届中国政教关系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淡江大学历史系1990年12月21-23日。
③赖皆兴:《当代中共宗教论述建构之研究-兼论中共政教关系发展》,(台湾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博士论文2007年),第109-110页。
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发言、报告、讲话》,新华书店发行,1949年,第191页。
 
 
 
本文原载:《宗教学研究》2013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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