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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尼·斯达克的宗教市场理论
发布时间: 2015/5/29日    【字体:
作者:彭睿
内容提示:斯达克的宗教市场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的“需求—供给”模型在宗教研究中的成功应用,其意义在于,“理性选择”假设在宗教研究中显现出巨大研究优势并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其缺陷也十分明显。
关键词:  罗德尼·斯达克 宗教市场理论  
 
      
    过去三个世纪以来,宗教研究领域逐步形成了一种被罗德尼·斯达克(Rodeny Stark)等人概括为“旧范式”的研究范式。该范式认为,宗教活动是一种“非理性”行为;宗教信仰是一种心理现象,且只是社会发展的副现象,注定衰亡。应该说,“旧范式”很大程度上是对欧洲社会宗教现象的解释和总结,但与美国宗教历史并不相符。因此,20世纪下半叶以来,宗教研究领域以斯达克为代表的学者,借助调查和统计数据,经由数量化分析与论证,提出了被称之为“宗教市场论”(或“宗教经济学”、“宗教研究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宗教研究“新范式”。
 
    基于“理性选择”的“新范式” 理论
 
  宗教市场论的思想最早源自亚当·斯密。他认为,宗教活动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是理性的,因而可用世俗方法来进行分析。这个思路在韦伯和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中得到应用,并逐步统一在“理性选择”理论。“理性选择”表明,宗教活动是内在理性的,人们加入教会、委身宗教或接受一种信仰,都是从他们自身偏好出发并权衡其成本和收益的结果。
 
  20世纪70年代、90年代,学者们在前辈研究者的基础上,借鉴相关学科的理论,对宗教市场理论作了拓展。最具代表的是“宗教家庭生产”模型和“宗教人力资本”模型。阿兹和艾仁伯格所建立的“宗教家庭生产”模型、艾纳孔所提出的“宗教人力资本”模型都是从宗教需求端来研究宗教行为。斯达克则将宗教需求视为稳定的和多样化的,而将研究重点放在宗教供给端。斯达克将宗教的核心定义为超自然的假定,包括超自然性质以及终极意义的说明,因此,宗教需求是指涉及人类与超自然的交换关系。在他看来,“宗教经济的构成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信徒(需求)市场、寻求服务于这个市场的一些组织(供应者)以及不同的组织所提供的宗教教义和实践(产品)”,因而,宗教需求是长期稳定的,而宗教变化主要是供应方面的变化。这决定了,宗教委身(religious commitment)和改教(conversion)是个人基于自身特定宗教偏好并受到个人社会资本和宗教资本的约束下的选择。
 
  基于上述宗教“需求—供给”的分析,斯达克得出了“宗教参与的总体水平是宗教供给差异性和能力来决定”的结论。这个结论及其证据是对“世俗化理论”最重要的反击,也就是说,宗教多元化,不会带来世俗化,只会带来宗教繁荣。在斯达克的分析中,宗教供给是决定宗教市场的关键力量,但宗教供给受政府影响而起伏波动。当宗教市场处在竞争的情况下,宗教供给水平会不断提高,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宗教需求,宗教参与的总体水平也随之提高;而当宗教市场因宗教管制或者宗教补贴偏离竞争而形成垄断或者寡头垄断时,宗教供给水平则会降低,宗教参与的总体水平也随之降低。因此,斯达克支持宗教自由而反对宗教管制,认为宗教自由推动宗教和社会稳定。
 
    反思宗教“新范式”理论
 
  斯达克等人提出的宗教“新范式”是理性选择和数量分析在宗教研究领域的应用,研究表明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新范式”理论在西方和中国国内也遭到诸多批评和议论。
 
  首先,学者们认为,理性选择是一种“工具理性”而非“价值理性”,并不适合宗教研究。
 
  其次,研究也表明,斯达克的结论并非完全正确。比如,中世纪天主教垄断时期,宗教参与度非常高;美国犹他州的宗教自由政策并没有导致摩门教份额的下降;英国阿伯丁和荷兰等欧洲地区实施宗教自由政策后,民众的宗教参与水平却大幅度下降;不少地区的宗教自由政策导致宗教冲突而非正常的宗教竞争,更谈不上宗教和平与繁荣。
 
  再次,宗教市场论采用实证方法对推翻一个“错误理论”有效,但由于其数据间的相关性并不强,因而“新范式”理论要达到斯达克所宣称的如物理学和生物学一样具有普适性还有很长的路。
 
  最后,一些学者认为,某些国家的“宗教市场”与斯达克所研究的“宗教市场”具有很大的不同。而且,这些国家的宗教需求并非偏好性的需求,而是不同的功能性需求;宗教供给也并非是市场区位的供给,而是一种满足人们不同的功能性需求的供给。这意味着,这些国家的宗教的需求和供给世俗性非常强,同斯达克所谓的“与超自然的交换”有极大的不同。
 
    “新范式”的出路在哪里?
 
  简言之,斯达克的宗教市场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的“需求—供给”模型在宗教研究中的应用,其意义在于,“理性选择”假设在宗教研究中显现出部分的研究优势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缺陷也十分明显。因为斯达克将宗教“需求”视为稳定的和多样性的,而不对“需求”进行更多分析,试图仅依靠“供给”端的分析来解释复杂的宗教问题,并企图提出普适性理论,这显然存在方法上的缺陷。尽管不少其他研究者从“需求”端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以丰富“新范式”的“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但总体上,“需求—供给”分析框架仍局限于“个体理性”的假设,这与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事实上,现代经济学已经超越了古典的“需求—供给”阐释框架,而发展出更多的分析工具和理论,比如: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融合、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经济学、产权理论、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委托代理和激励理论,等等。上述经济学理论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将“个体”与“整体”(或“社会”、“市场”、“外部性”、“宏观”)纳入一个统一分析框架。例如,博弈论表明,单一强调“个体理性”(尤其是短期个体理性)会导致“囚徒困境”,但这并不完全符合社会历史和现实,因此,还有一种我们暂称之为“集体理性”(或“合作机制”)的存在。由此可见,斯达克的“新范式”目前还局限于“个体理性”假设下的“需求—供给”分析,而没能将“个体”与“整体”纳入统一性分析,这必然会带来其理论的普适性问题。事实上,宗教最关涉“个体”和“整体”(或“社会”),某种意义上说,宗教的一个极重要功能就是如何将“个体理性”适应(或转换为)“集体理性”。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宗教市场论下一步应该将更多现代经济学工具应用到宗教研究中来,其“新范式”才会有更坚实的基础。
 
转自《中国社会科学报》709期,2015年3月4日;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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