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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对外承包工程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时间: 2016/10/20日    【字体:
作者:朱宏文
内容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3月28日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进一步阐述了“一带一路”战略,明确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和行动计划。在此,阳光所国际业务总监朱宏文律师将从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角度,分析“一带一路”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背景下对外承包工程的风险防控建议。
关键词:  一带一路 承包工程  
 
     (一)对外承包工程的机遇

      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421.1亿美元,合人民币8000亿元,同比增长3.8%;新签合同额1917.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继续较快增长。同时,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一些传统国家的市场不断在萎缩,“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将“走出去”的重点聚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集中亚洲乃至世界的资源加强亚洲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对外承包工程开创了新的市场,必将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带来更多的机遇,具体可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主要合作内容来看。

      首先,设施联通将直接催生对外承包工程新的项目机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目标是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其中包括大量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从《愿景和行动》来看,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础设施将是重点,相关市场机遇尤其值得关注。

      其次,贸易畅通通过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及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有利于推动对外承包工程新的项目机会的落地。贸易畅通将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愿景与行动》提出,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将有利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拓市场和实施项目。2014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工作方案》,推行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模式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国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这些措施将有利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实施。

      第三,资金融通将为对外承包工程提供急需的资金支持。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市场的竞争已从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管理的综合能力的竞争演变为企业融资能力的竞争。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的统计,亚洲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需求每年大约为80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所提供的约为300亿美元,如果没有资金支持,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市场机会无法变现。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已感受到融资渠道不通和成本高等瓶颈制约。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组建运营,将缓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使得更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落地成为可能,其他金融合作也有利于对外承包工程的融资和结算。

      此外,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作为合作重点,也有利于创造对外承包工程较好的双边和多边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合作。

     (二)对外承包工程的风险与挑战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海外驰骋数十年,取得不少成绩,项目运作日渐成熟。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从外部环境来说,相当的市场上存在政局不稳、业主甚至政府诚信度不高、当地保护、技术壁垒阻碍等问题,给对外承包工程的开展造成困局甚至引发纠纷。例如,北京城建2014年底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就承建的也门机场项目提起了针对也门政府的投资争议案,以维护自己在承包工程项目中的权益。从自身角度而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差不齐,在一些市场上因经验和能力不足,项目实施出现较严重问题,以至影响整体的市场口碑,如波兰高速公路项目等,同时,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存在不少恶性竞争的问题。

      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上述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承包工程的特殊环境,“一带一路”战略在国际上引起的关注,要求在利用“一带一路”市场机遇时需关注一些特殊的风险因素。

      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绝对风险水平处于相对高位。根据中国信保国别风险研究中心2013年底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四个角度对“一带一路”沿线65个重点国别的国家风险参考评级,风险等级为5-9级的国家占84%。具体而言,尤其关注以下风险与挑战:

      首先,地缘政治风险。“一带一路”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连着中亚、西亚咽喉地区,是大国角力的地带,也是政治经济事故频发的地区,这将使在这些国家承包工程面临较为复杂的环境。同时,“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沿线国家的响应,一些国家必然持有谨慎、戒备的心理,可能使其政策具体不稳定性以及不能较好执行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这些区域执行承包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容易被放大,对如何更好实施承包工程项目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其次,区域内文明冲突剧烈、国内矛盾突出和政局不稳的风险。“一带一路”沿线跨越东西方多个文明交汇区,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矛盾冲突,不同民族种族冲突,区域内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处于政治转制、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矛盾突出,政局不稳,国内环境较为复杂。例如,希腊政府换届后叫停比雷埃夫斯港口的私有化计划,斯里兰卡叫停科伦坡港口城项目的施工,反映出这些国家较高的政治风险。

      此外,各国法律体系差异,相当国家立法不健全,执行标准不清晰。与基础设施欠发达一样,“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的立法也不够健全,标准缺失,为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造成障碍,例如,往往因为法律和标准不完善或不清晰,容易以一些原则性标准来否决项目,如维护人民的利益、生态环境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体系特点各异,很多国家受宗教影响明显,但即使是同样宗教背景的国家,法律体系也可能差异颇大。譬如同为穆斯林国家,土耳其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和早期对西方法律体系的吸收,法律体系不同于其他大多数穆斯林国家,总体上仍然是大陆法系,有较为完善的贸易法规、外国投资法规等,因而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点国家。

        二、“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对外承包工程的风险防控

       1.国别风险评估与政治风险防控

      “一带一路”对整个国家而言是战略,就每个国家、每个项目而言仍是独立的,因此企业仍需就每个国家的单个项目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其中最核心的风险防控工作是,首先结合国别情况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做出适宜的决策;然后在此基础上设计好项目的法律架构,落实相应的合同条件,譬如提供融资的项目中如何落实担保措施;同时,通过保险、总分包衔接、项目管理等措施转移一定的风险。

      以往案例不断表明,如对项目当地的社会和法律环境没有充分调研,对风险了解和评估不够,对政治形势预判不够,未能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的“组合拳”,往往给项目执行留下后患无穷。“一带一路”带来了机遇,但到其中风险较高的国家更要提早做好准备,避免“亡羊补牢”。对于政治动荡的国家,中国企业习惯只与主管领导打交道的方式也需有所调整,需同时遵循法律的路径,关注更多的利益方,注重造福当地社会,以建立更加稳固的合作基础。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以为真正了解国际惯例,按自己理解的国际惯例去对接,对方可能也是如此,但最后发现还是按各自的惯性思维为前提,那么问题又来了。也许总觉得只有一步之遥,但“走进去”往往差的就是这一步,需更好了解、融合、互通。

       2.从承包工程向投资带动承包转型的风险防范

      过去几年对外承包工程的模式以EPC为主,同时也出现EPC+F等多种与融资结合的模式,现在市场上对承包商带资、融资、投资需求越来越大,BT、BOT、PPP等集工程建设、投资和项目运营类于一身的项目大幅增长。市场的激烈竞争已迫使一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始向投资带动承包转型,“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市场机遇以及融资支持,使这些打算转型的企业看到了更多的希望,但是企业必须对这样的转型有充分的准备。

      对外投资项目运作架构和模式更复杂,对当地法律涉及面更加广泛、深入,投资方需直接面对的利益相关人更多,如政府、合作方、当地民众、非政府机构等等,不像对外承包工程的关系较为单纯,既可能是较承包利润更为丰厚的“蛋糕”,也可能是布满荆棘和风险的“陷阱”,是把“双刃剑”,如果运作失败,往往给投资人造成较大的损失。对于转型的企业来说,首先应从人才和综合投融资项目运作能力方面作好储备,在具体项目中首先站在长期投资的角度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策划好整个交易模式和项目合同体系,不能象工程承包项目中只关注承包合同,需转变风险防控思路和方式,从复杂的投资架构整体考量和把控项目运作和风险防控。

      在为对外投资项目选择融资模式时,对外承包企业应注意选择稳健的、风险低的融资模式,原则上应采用“项目融资”而不是“股东融资”的融资模式,以相对独立的项目公司为平台运作项目,隔离母公司的风险。

      实践中也出现以“假投资”带动工程承包,例如,承包商与业主达成“共识”,承包商在项目公司参股一定比例并实际出资,以满足贷款银行对项目公司自有资金的比例要求,获得银行对项目的贷款,而承包商实际参与或不参与管理、利润分配等,主要是通过工程承包获得收益。一些中资企业往往过分信赖与业主内部达成的约定,忽视其在法律上股东地位已成立的事实,忽视当地法律对股东退出以及贷款银行对股权结构变更的限制,造成实际不得不承担投资的风险。对这些变相、复杂的交易安排,应请专业机构识别和分析,了解交易在法律上所处的状态。

       3.属地化经营的法律风险防控

      “一带一路”是整体战略,具体到在每个国家实施项目,须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在“一带一路”颇受国际关注的背景下,中资企业更应重视从项目开发到项目完工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风险,否则在当地以及复杂的国际背景下,违反法律将成为剥夺项目权益最强硬的理由。例如,在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中,政府提出叫停项目的理由是在获得项目过程中违背法律的程序,尽管实质性的原因可能有其他因素,但如果真正存在违背法律程序的情况,企业将难以重新争取项目或获得法律救济。

      中资企业在当地承包和实施项目,须坚守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有钱不能任性,遵守规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对外承包工程中,尤其要关注安健环的风险管控,否则,在全球对环境问题日益关注、对“一带一路”战略非常关注的背景下,政府、企业、NGO会特别关注中国企业是不是把污染转移到当地,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劳工事故,引起的后果将难以平息。遵守法律是一方面,企业在当地还有必要建立起危机公关处理机制、舆情引导机制,从多方面防范和应对此类事件。

      4.技术的标准衔接与知识产权风险管控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从技术方面,如何适应项目所在国的标准,或者在项目所在国标准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适用何种标准,是经常面临的难题。同时,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如承包商自身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如何避免因与合作方的知识产权、技术许可使用的纷争影响海外市场和海外资产安全,也是对外承包工程中经常面临的问题,中国承包商在海外投标中因被指控侵犯其他竞标者、海外技术合作方知识产权而丧失竞标机会的现象屡屡出现。

      除了解项目所在国标准和争取在具体项目中争取适用中国标准外,以及为“走出去”做好知识产权规划,在具体地域做好知识产权调查等工作外。《愿景与行动》中提出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值得关注。中国企业如果能利用“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合作和交流机制,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参与区域合作规则的制定,以及协助有关国家完善其标准体系,将有利于“中国建造”的推广。

      5.海外纠纷解决与维权

      在对外承包工程市场中,索赔和纠纷经常出现,随着“一带一路”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项目里也会出现索赔和纠纷,企业需要处理应对的能力。

      海外纠纷往往具有连锁反应,因此最好的防范措施是在项目开发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对项目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在合同中按“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的原则分配风险,包括对索赔、纠纷处理机制作出妥善的约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2014年12月3日受理了北京城建集团向也门共和国提起的一宗投资争议仲裁,该案例进一步表明,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条款也为对外承包工程中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可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维护海外权益所利用。
 
转自穆斯林在线
http://www.muslimwww.com/html/2015/kuaixun_1202/28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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