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民间信仰和新兴宗教
 
村落、生命与性别:社坛与“十一”灯酒
发布时间: 2019/3/21日    【字体:
作者:柳云龙
关键词:  村落 生命 性别 社坛 “十一”灯酒  
 
 
社坛:分与合
 
社坛在我的家乡,除祖堂、宗祠外是最为重要的的祭祀场所,那么何为社坛呢?《说文解字》里说:“社,地主也”,《孝经·援神契》里也说:“社者,土地之神,能生五谷”,社,其实质就是土地神,是一方土地保护之神。关于“坛”:《说文解字》里说:“坛,祭场也。”故所谓社坛,就是人们供奉和祭拜社神即土地神之场所。
 
社坛的设立是和农耕人群对土地的崇拜有关的,农业的兴衰一方面决定于天,另一方面则决定于地,设立社坛用以供奉和祭祀社坛公(即社神、土地神)是共同生活于一块土地上的人们对于土地所赐予的各方各面恩惠的回报,更希望这种恩惠可以世代绵延,因而这一民间信仰充分体现了具有功利性的互惠原则。社坛是一方土地的人们所表达的对这片土地的情感,因而在我的家乡,通常一个村只有一个社坛[①],社坛的设立是以村为单位的,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由于村庄内部各种分离因素的运动,导致了这种理想状态的破灭,因而从社坛的设立可以看到一个村庄的分与合。
 
我在读本科的时候,曾以社坛为对象做过一点调查,下面的一份数据呈现的是家乡的一些村庄社坛的数量:
 
村名         社坛数量(个)         所属村委
 
六零村                      1              昆仑村委
 
红显村                      1              昆仑村委
 
罗塘村                      2              昆仑村委
 
万福村                      3              昆仑村委
 
龙进村                      1              马岭村委
 
大桥村                      1              马岭村委
 
镇阳庙背村               2              马岭村委
 
马官村                      2              六盘村委
 
公发村                      2              六盘村委
 
仓田村                      2              贵龙村委
 
路先村                      1              黄冠村委
 
大田村                      1              黄冠村委
 
樟木坪村                  3              平安村委
 
六为村                      1              秀英村委
 
六七村                      1              六岑村委
 
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到,社坛的数量在不同的村庄有所不同,虽然仍以一个社坛为多数,但是出现两个社坛甚至三个社坛的村庄也不在少数,出现多个社坛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一个同姓村庄里,因村庄人数众多,一个社坛不便于祭祀,于是便分立多个社坛,比如万福村,整个村庄都姓万,该村人口达700人以上,是当地少有的大村;二、一个村庄居住着不同姓氏的人群,由于没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甚至因为居住时间的先后引发的一系列纠纷,所以导致不同姓氏修建了自己的社坛,比如仓田村,村中有梁姓和柳姓两姓人家,又如樟木坪村,其姓氏更多。当然,并非一个村庄里姓氏不一就会导致社坛分化,六七村有唐姓和韦姓,但是并未分化为两个社坛。
 
社坛的分化与否,在于村庄中不同人群(无论以房分还是以姓分)的关系能否正常维持和睦的状态。三、因部分村民迁居他处形成新村而分立社坛。比如公发村,因为修建水库导致部分村民迁居他处,为了方便祭祀,于是在新村有修建了一个社坛。再如马官村,该村位于偏远的山中,近十多年来,人们为出行方便,逐渐从山上搬到山下靠近道路的平地建房,遂形成新村老村,于是便又分化出一个社坛来。社坛的分化与否,在于村庄中不同人群(无论以房分还是以姓分)的关系能否正常运转。
 
以上说的都是其他村庄,下面来说一说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安马村。我们村的社坛之情况较之上面这十数个村庄都为复杂,说出来都令人难以置信,一个仅有五十余户,二百四十余口人的村庄竟然存在4个社坛。安马村的四个社坛坐落在三个地方,上屋的社坛位于同堂顶之被称为鲤鱼头的地方,底屋的社坛则位于红梅坡,内村的社坛和总社则并排位于安马村与万福村的交界处。
 
具体情况是:一个总社和三个分社。三个分社的划分依据在哪里呢?以男性世系来看,我们村全为柳姓人,之所以有三个分社,是因为我们村有三个房支,习惯以聚落的分布地域称为上屋、底屋和内村,因而三个房支各自设立了一个社坛,其原因何在呢?我听到的解释有两种:
 
一、四婆告诉我,在很久以前,在安马村的内塘、黄梅坡等处有外姓人居住,他们都修建了社坛,后来迁走,但没有把社坛拆掉,随后而来的柳姓人便继承了他们留下来的社坛,于是便有了几个社坛;
 
二、安马村在很久以前只有一个社坛,后因人口繁衍,形成三大房支,又因后来三大房支闹不和,处理不当,遂各自建立了社坛。在这两种说法中,第二种说法最为流行,第一种说法我只听四婆说过。据我做调查时(2015年)村中已经90岁的抗美援朝老兵九公说,安马村存在四个社坛,在他小的时候就已经见到,可见安马村社坛分立的历史最少已有近百年的历史。
 
安马村社坛的分立总不外乎各房支之间闹矛盾,由于处理方式不当,导致不能够再在共同的祭祀场所里祭祀同一神灵,从中亦可见俗世的纷争,人所建构起来的神灵世界亦不能独立于外,神灵世界也是俗世的人斗争的领域。
 
虽然曾经有村中经济实力很强的人家呼吁把分社拆掉,然后由他家捐资修建一个新的总社,但由于这一人家企图独占欲建社坛地址的选择权,遭到全村人的反对没有进行,因为这一人家所选的地址只利自家而并不利于村中所有人家,风水之事在家乡乃极大事,任何人都不敢漫以轻心,因而再强的经济威权都得让位于风水这一超自然的事物。[②]
 
像安马村这样一个小村出现4个社坛,在当地是绝无仅有的,社坛分立情况如此严重,征示着安马村历史上内部人群的不和,这种历史上的不和之“韵”至今仍有遗存。现在的安马村延续着社坛分立的状态,和社坛分立状态似乎形成一种同构关系的是村庄内部不同房支乃至房支内部的人群亦呈现一种离散的状态,我寒暑假回家偶与家中长辈聊起村庄内部诸多散而不合的事情时,都会提到社坛分立——“难怪说旧时老人会分出几个社坛”。
 
和社坛的分立表征着人群的不合,坟墓的分祭同样也表征着人群内部的分裂。在我家乡那里,同一个家族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公墓,每逢清明都是一个家族的人祭扫这些公墓的,但这种和合的状态并不能永远保持下去。以我的家族为例,我的爷爷和四公同一个祖父,他们是堂兄弟,但是他们二人在八十年代的时候闹不和,最后闹的实在不可开交,四公提出分坟,即把家族公墓分了,各自祭扫分到的部分,爷爷同意了。因而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族内部是处于分裂状态的,表征之一即在于分祭家族公墓。但到了后来又重新合祭家族公墓了,一直到现在都如此。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人之关系的好坏与分合通过祭祀这一层面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反过来,祭祀系统的稳定与否也与人的关系之分合有密切的联系。
 
上面说到的都是分的部分,事实上,分中也有合,这就是总社设立和存在的最大意义所在。据九公说,在他小的时候就见到过总社,又据六婆说,总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了破坏,一直到八十年代才重新修建了起来。总社的存在说明了一点,在安马村人群长时期的不合之历史过程中,总是存在着合的因素。
 
每年的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六,凡是在这20多天里吃节气的那天人们都要到社坛祭拜社坛公(家乡话称为“雅社”),在某些特殊的日子也要雅社,例如结婚,三朝酒,满月酒,订婚,升学,参军入伍等,人们在各自所属房支的社坛雅社之后,都要到总社祭拜。到总社祭拜时,一般所放的鞭炮、所烧得纸钱都比在分社时候的多。在每年的正月初二凌晨,村里有“抢头社”的风俗,即比一比哪家第一个到总社祭拜社坛公。更为重要的是,以往每年的十一灯酒节都是在社坛举行,这些都足见人们对总社的重视。村民同到总社一同祭拜社坛公,意味着所有的人共同拥有同一种祭祀权利,承认同一块祭祀场所,这自然是合的表现。但是即使共同祭拜总社,但是这并不能消弭人群内部的分散,不同房支的人们仍然要到分社去祭拜,表明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群的身份和归属。
 
下面又回到分的部分,在我们村存在一种特殊的分祭社坛的形式[③],即不祭拜自己所属房支的社坛而是到另外一个房支的社坛去祭拜。三细公从房支来看属于底屋,但是他们这一家族却不在底屋的社坛进行祭拜,而是在我们上屋这一房支的社坛祭拜,为什么会这样呢?
 
具体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我的一位先辈A是道公,而三细公的一位先辈B则是A的徒弟,有一次A同底屋人发生了纠纷,作为弟子的B站在了A的一边,即站在了上屋的这边,其实从理上和师徒关系上B的做法都是正确的。但是B由此遭到了底屋人的排斥,进而波及到B的整个家族,怎样排斥呢?即不让B的家族到底屋的社坛祭拜社坛公,这便剥夺了B家族的祭祀权,这对于传统乡土社会的人来说是极不好的事情。后来,我的先辈A为了报答B的恩情,接纳B家族来我们上屋的社坛祭拜土地神,所以便出现了人属某房支而祭祀却不在某房支社坛的情况。一直到现在,三细公的家族仍旧在上屋的社坛里祭拜社坛公。
 
社坛的设立本是一群共享同一块土地的人群团结与和睦的象征,也是一个村庄同一祭祀场所确立的体现,所有人都享有在同一场所祭祀同一神灵的权力,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断变动的,这种变动在重视祭祀权力的乡土社会里往往会导致祭祀系统的动荡和分裂。但是这种分裂又是具有张力的,并非完全决裂,安马村的总社和分社的共存就说明了这一点。考察安马村社坛的设立情况,使我对于村庄过去的人际关系和当下的人际关系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不能绝对地说当下已经“人心不古”,其实在“古”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存在着各种令人心痛和失望的分裂,而我们之所以对当下的人际关系在情感上表现得更为激烈,“只缘身在当世中”罢了。
 
十一灯酒:男和女
 
在前面的内容里我们提到了和社坛关系密切的十一灯酒(或叫“十一灯酒节”),十一灯酒在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一日举行,是我家乡所在的宾阳县之各地很重要的节气(即“节日”),届时全村的男子齐聚一堂,欢饮畅聊,极其热闹。
 
那么何为十一灯酒呢?关于十一灯酒,《宾阳县志》中有两条记载:
 
1、“十五日为元宵节,向来各村集社饮酒,观灯以为乐,自十一夜起至十五夜乃止”。(《宾阳县志》1961年广西档案馆铅印本)
 
2、“十一日为灯酒,新生男孩子的人家,献阉鸡一只,给灯酒会会餐。有些没有儿子的人取花灯祝愿得子。”(1987年版《宾阳县志)
 
其中的第一条不知道是因为文化变迁还是记载有误,宾阳县农村到社坛饮酒只有在正月十一的白天,即所谓的灯酒会。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关于十一灯酒的信息。从这两条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十一灯酒有五个要素:添丁,阉鸡,集社,饮酒,观灯,但在农村一般没有放花灯或者观灯的习惯。所谓十一灯酒,是指村里为庆祝村民添丁进子并祈求村庄人丁兴旺而举行的集会活动,时间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一,地点一般在村中的社坛,届时全村男子齐聚社坛,欢饮畅聊。可以看到,男性是十一灯酒的主角,或者换句话说,十一灯酒是男人的节日。但是近些年来十一灯酒参会人员的性别构成发生了变化,女性逐渐参与到了传统上并不能参与的十一灯酒。这在我们村曾经引发过不少的争论。在叙述这一场争论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十一灯酒的内容。
 
在十一灯酒未到之前,由当年的头人(三房各有一个头人)征收男丁钱,用做当年十一灯酒的支出,男丁钱10元到20元不等。然后采买置办灯酒会所需各项物品,包括食品,祭品,燃料等。同时接受添丁户赠献给公家的阉鸡和米酒。采买结束后是杀鸡宰鸭,做灶埋锅。在灯酒会开始之前的那个晚上(初十夜)或是十一日的凌晨或清晨,头人们汇聚在一起,宰杀灯酒会所用的鸡鸭。在十一日清晨,头人们会将锅,水,柴以及食材,祭品运到社坛,在社坛附近做灶埋锅,烹制食物,等待男性村民来参加酒会。
 
十一灯酒举行的目的是为了庆祝村民添丁进子,祈求全村永远人丁兴旺,简单地说就是使整个村庄和各个家族、家庭的香火延绵,子嗣生生不息。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在十一灯酒中得到了突出的体现,而所传所接是就男丁而言的。在整个十一灯酒中,阉鸡是最富有象征意义的事物,阉鸡象征着添丁进子,子嗣不息。每年的十一灯酒,添丁户都要向公家赠献一只公鸡,既是表达自己添丁喜悦之情,也是为了感谢社坛公保佑之恩,而村民共享添丁户赠献的阉鸡也有从中获取添丁福气的意思。进行祭祀的最主要祭品也是阉鸡。在当天,村民见面都会互相开玩笑,互道“明年到你屋(家)着(出)鸡阉(阉鸡)了”,这种玩笑其实是一种祝福,出阉鸡意味着添丁进子。
 
除了阉鸡象征着添丁进子,子嗣不息外,在十一灯酒的头人制度中也体现着人们对传宗接代,子嗣不息的渴望。头人是全年村中较大节日和祭祀活动的组织者和负责人,以每年的十一灯酒作为工作的起始。每年都要轮换,头人所做是一种义务劳动,。人与神灵是互动的,头人殷勤地祀奉社坛公,为村民义务劳动,人们相信做头人必定得到社坛公的回报,获得添丁的好运气,尤其是那些儿子刚订婚或是刚结婚的家庭。在村中颇有威望的四爷的儿子在2015年的十一灯酒那一天订婚了。在2015年十一灯酒那天村里通过抽签的方式重新安排头人,四爷恰好抽中了2016年,即第二年的头人,他喜出望外,他憧憬着明年能为村中敬献鸡阉和好酒。而我的二伯母为他的次子(即我的堂哥)的婚事操白了不少头发,当年她的次子终于把女朋友带回了家。女朋友带回后,老人就期盼着添丁进子,所以二伯母非常愿意做明年的头人,结果抽签的结果并不如人意,她很沮丧,想和四爷调换,不曾想,抽到明年头人的四爷和二伯母是同一房支的,两家都想添丁,而且二伯母家有三个男孩,长子已经结婚生子,而四爷家只有一个独子,于情于理,都是不可能调换的。此外,一些儿子结婚多年仍然没有子嗣的家庭对十一灯酒这一天异常地看重,往往会在这一天进行一些祭祀活动。因为十一灯酒这一天的主题就是祈求人丁兴旺。
 
以上不论是阉鸡还是对头人的竞争或是在十一灯酒这一天特地进行祭祀活动,无一不是为了一个家庭能够传宗接代,子嗣不息,安马村村民对子嗣绵延的极度渴望,归根到底是受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渴望传宗接代,子嗣繁衍这种男权观念在当下的安马村仍然根深蒂固,很难动摇。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在十一灯酒的文化蕴涵中关注的只是传宗接代,子嗣绵延,突出的是男权而非女性或女权。尽管十一灯酒之后不久的二月初二这一节气是女性的集会,但是其主旨仍旧是关乎添丁进子的。十一灯酒集会所用的费用来自头人征收的男丁钱,同时按照传统,女性是不能参与十一灯酒的集会的。但是近些年来,女性越来越多参与到了十一灯酒之中,这引发了村中不少的争论。
 
村中主事的人因为看到来参加十一灯酒集会的男性较之以往少了许多,而女性却越来越多,这有悖于传统的风俗,因而在平日里主事的人时常就此大发议论和愤懑。终于,在六年前(七年前?)的十一灯酒会上,一位主事的人发出“命令”:男人不能叫女人来代替自己参加十一灯酒集会,不能来的就托人把菜带回去。和十一灯酒一样,村中只要举办喜酒,主家都会邀请其他房支每户的户主(在安马村的观念里,只有男人才是真正的户主)参加酒席,但是安马村的不少户主并不去参加,而是由妻子代替,这也引起了村中主事的人不满,在宣布上面提到的这道“命令”的时候,同样提到了女人不能代替男人去参加喜酒。
 
主事的人之所以发出这道“命令”,其实并非是对女性的歧视,而是因固守传统却看到了传统式微而引发的忧思,其实质是为了让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们对村中的集体活动持一种重视的态度,只有男人们都重视村中之集体活动,才会有一村的凝聚力。
 
我之所以把主事的人说的话称为“命令”,是因为这些话并非协商出来的,而是主事的人一厢情愿的,之所以打了引号,则是因为村众点头应允的并不多,而且从后来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能阻止女性参与到十一灯酒的集会中来。
 
虽然村中仍有一些固守传统的人不时对此现象表示不满,但是更多的人采取了旁观的态度。但即使如此,村中仍有女性坚持传统,从不参加传统上村中本为男性参加的集体活动。而以女性为构成人员的二月初二集会却不存在任何有关参会人员性别的争议,因为男人几乎是不会参与到其中的。
 
十一灯酒从其文化蕴涵来看,确是一个突出男性的节日,不论是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是把女性排除在外的,但是随着男性人口的外出,传统的十一灯酒集会人员单一的性别组成已经很难维持,只有女性的参与才能保证十一灯酒的运行,这一变化的过程遭到了固守传统的村民的抵制,但是毕竟时势比人强,这股新风潮是人力所阻挡不了的。
 
女性加入十一灯酒的集会在所难免,但是即使有女性的加入,十一灯酒的内在文化蕴涵仍旧没有发生变化,而作为在传统上被排除在外的女性亦是认同这种文化蕴涵的。归根到底,安马村的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仍旧十分牢固,而安马村亦只是中国广大具有此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之乡土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已。                                   
 
 2019年3月8日于云大鼎鑫公寓
 
[①]我问一位红显村80多岁的老人星亨公:“你们红显村几个社坛?”星亨公很直接的说:“哪个有几多个社坛?一个就准,你安讲有几多个社坛?”(哪里有几个社坛?一个而已,你以为有好几个社坛啊?)可见在星亨公的观念里,社坛一村只能一个。                                                        
 
[②]据村中时年近九十岁的六婆说,八十年代重建总社时,负责修建的两位村民所选的朝向不对,导致当年他们的孩子受了难。
 
[③]此外,安马村的邻村六零村亦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分祭社坛的形式。六零村只有一个社坛,但是村中并非所有人都能在这个社坛进行祭祀。不能进行祭祀的这部分人祖上是从六零村的邻村岸坡村迁来的,虽然从户口上来说,他们已经是六零村人,但是他们仍然要回到岸坡村的社坛进行祭祀。听老人说,这部分人也曾努力争取在六零村的社坛祭祀,但由于六零村原住民的反对,未能如愿。
 
转自民俗学论坛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僧侣遗产继承问题研究 \黄琦
摘要:僧侣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身份具有双重属性。从宗教的角度讲,由于僧侣脱离世俗…
 
新教对美国政治文化的影响 \汪健
摘要:美国政治是在自身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中宗教,特别是基督新教从美…
 
从习惯法价值谈法律信仰 \于红
摘要:伯尔曼曾经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这一观点近年来遭遇了…
 
阿根廷天主教行动“再基督化”实践及影响(1931-1976) \孙雪利
摘要:天主教行动是天主教徒为维护教会的利益而组成的社会团体,19世纪末兴起于欧洲,…
 
会通之路:儒教对韩国现代法律的影响 \杜文忠
摘要:以"礼"为核心的传统儒教制度与近代西方法的冲突,成为近代以来以中国、日本、韩…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信仰惯习”:一个分析海外华人民间信仰的视角 ——基于新加坡中元祭鬼习俗的田野研究
       下一篇文章:民间宗教:保持多元通和宗教文化生态的基础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