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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NGO崛起之路
发布时间: 2009/4/17日    【字体:
作者:杨团
关键词:  公民社会  
 
 
                                            杨团
 
    今年4月21日我去台湾学习台湾农会的组织经验,6月19日凌晨才回到北京。我在台湾知道汶川地震,连夜赶写政策意见通过社科院上送。但是,还能为抗震做什么?我选择了实地考察台湾“9·21”抗震经验,力争将他们的经验带回来。
 
     一、民众对NGO评价超过政府
  
    台湾“9·21”地震至今已九年。不过,上下一谈起“9·21”,都会立即提到民间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对民间的赞誉的确超过了政府。NGO的主动和全面参与,成了“9·21”抗震的标志。从物资配给、心理咨询、社会工作到政策构建、捐款监督以及发起成立“9·21”抗震基金会,台湾NGO的组织性、系统性、完善性和快速反应能力都超过了政府,这一点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公认。通过“9·21”抗震,台湾NGO组织形成了聚散有度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机制。是“9·21”抗震这个机会成就了台湾NGO——有意识、有组织、有作为,能够号召全社会最积极的那部分力量站起来抗灾的社会主体。“9·21”震后三天,台湾联合劝募协会——一个有很多NGO加盟的非营利组织联盟就开始了联合行动,直接派出资深社工到一线组织资源调剂中心,有组织地分发各地运来的捐赠物资。七天后,经一位NGO律师提议,一个覆盖全台的NGO联盟的雏形铸就。第十四天,这个180家NGO参与、简称“全盟”的机构就拉开架势正式办公了。
 
  一开张,全盟就通过表决建立了资源调配组和捐款监督组。捐款监督组负责向所有的捐款机构(包括政府)征集(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迅速发信、问卷和打电话,希望受访机构主动报告捐款捐物数额、投放地区、时间和数量。还没有投放的要公布计划,过一个月后再征信时要说明计划执行或者变更的情况,而这些,都按月公布到网站上。半年之后,全盟的捐款监督组公布了一份非常翔实的报告。据报告执笔者“中央研究院”历史所副所长谢国兴教授和台湾大学学务长冯燕教授告诉我,迄今为止,这份报告所披露的数据,是“9·21”抗震全台最完整的数据。政府没有做出来,而NGO全盟做出来了。而且报告的整体设计、资料征集方式、统计方式都非常完善。著名律师、会计师直接介入,以增加公信力。在那个阶段,全盟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没有公权力,但有公信力。”
 
  台湾“9·21”抗震的民间捐款共有新台币360多亿元,其中,有140亿元通过各种渠道转赠给了政府。台湾社会认为,这些钱既然是老百姓捐的,如何使用就不能不让老百姓知道。所以,在“9·21”后半个月,全盟就倡议成立“9·21”抗震基金会,最后由政府立法成立。转赠给政府的140亿元,从政府账户拨到基金会的账户,用财团法人的机制非常透明地使用这笔巨款。两年后“9·21”抗震基金会成立,全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向社会宣布解散。
 
  谢志诚的构想对我很有启发。大灾难是全人类的苦难,需要所有人的臂膀来扛。每个人都要对解救自己和他人负责,而不是单单依靠政府。当然,政府的公权力这个时候所起到的作用最大,绝不可缺,不过,政府同时也有责任承认和支持来自民间的巨大救援行动。将民间救援纳入法治的轨道,的确是一种思想创新和法律创新,应该提出来共同讨论。
 
  二、知识分子主导NGO
 
  台湾NGO能做的这样出色,他们并非一夜长大。1987年“解严”,台湾政府放开对社会组织的禁令,各式各样的NGO在台湾蓬勃发展。在1999年9月21日之前,他们经历了12年发展历程中曲曲折折的磨砺。这一点很重要,我们不可不看历史背景,将大陆NGO盲目地与之攀比。
 
  台湾的NGO能发展起来,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学者介入。他们的NGO负责人大多是著名大学的教授或者某研究所的所长、副所长,都是知名人士。他们将自己的理性、理念和追求成效的精神传给了NGO。这些人形成了不结盟群体,在NGO的发展方向上起了很重要的导向标和稳定器作用。这使得台湾NGO的发展方向一直比较健康。

  这些知识分子都有教职,在NGO服务都是志愿者,不拿工资,只有很少的车马费和会议补贴。他们介入NGO的程度很深,比如直接任执行长、副执行长,也就是我们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他们有职有权,并不因为兼职、不拿工资就只说好话,怕得罪人就不作抉择。比较而言,我自己虽然也在很多NGO中任理事、顾问,但是介入程度没有他们深。很多事情看到不对,也想纠正,不过没有权力这样做。NGO请我们主要是做参谋而不是做决策。
 
  这些深度介入NGO的知识分子在关键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9·21”全盟能在半个月内建立并聚集了180多个NGO组织,是因为有冯燕、陆宛苹(海棠基金会执行长)等一批优秀知识分子出面,调动他们所在的NGO以往的社会网络关系,迅速集结。为什么全盟能够获得政府和民众的支持?是全盟的一些骨干组织以往为台湾社会、为台湾老百姓所做的好事有目共睹。这些就是公信力的源泉。
 
  另外,全盟的策略也很有作用。这就需要一个社会声望高的人出来做总召集人。参与NGO的台湾知识分子们,都属于台湾社会的主流群体。他们是在1987年“解严”后逐渐冒头并形成一个整体的。我看到,台湾社会在走向民主化进程中,有一大批这样的知识分子,把他们的理想和追求,物化到NGO组织过程中去。所以他们最后所做成的组织,不仅整体结构非常出色,具体细节也让人叹为观止。
 
  在台湾期间,我亲眼看到NGO工作的高效率。比如“9·21”基金会的执行长谢志诚教授,带了10个人作基金会,其中还有兼职的学生。谢教授领的是台大的工资,将80%的精力用于基金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多,工资不高,人事总成本相当低,但是完成了非常重要的工作。台大社会系的冯燕教授,多年前就做NGO的兼职工作,现在做大学的学务长,管理几万学生,天天忙到深夜。在这种工作状态中,她还做儿童福利联盟的副理事长,一个月一定要挤出一天为NGO工作。就是这样一批人把台湾NGO的素质提上去了。
 
  三、大陆知识界极需自省
 
  抗震救灾是一个全民族的事业。尽管中国大陆社会的飞跃不会那么快,但是这次汶川地震是一个整体提升的信号,如何认识、保护和弘扬汶川地震中全体国民表现出来的这种人性,是精神层面最重要的事情。中国的发展要有大的突破,首先在于人性的苏醒。我觉得最重要的,是重建中国的人文价值体系。
 
  我和台湾NGO的实施分子交往,总觉得有一些很深的东西值得思考。大陆学界与台湾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我以为,不同点在于,学界以什么为最高追求?将人格追求或者人性放置在什么位置?是在所有的追求(包括学术追求)之上,还是只放在做人的底线的位置?
 
  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轨迹和台湾不一样。我们是跳跃式,台湾是渐进式。在我们,市场经济是突如其来的,做慈善公益更多是出于反对市场经济的负面效果,是有目的的去做,大都不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当然这一次汶川抗震大大地例外。而台湾在平日里也是如此。
 
  实际上,台湾知识界也是经过了较长的历史阶段和“9·21”地震这样的考验逐渐整合起来的。我只是觉得,大陆的知识界非常需要自省精神,总要自己认识了问题,才有可能从自行发展到行为的改变。
 
  与一切物质的、技术的东西相比,人性当然更重要,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受诱惑很深,忘记了自己的本性。大灾难结结实实地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真理摆在我们面前。
 
  中国现在和未来走向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与政府、执政党、我们自己把人文价值的地位放在哪个位置,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在痛定思痛之后,我们可以一起讨论哪些东西是对的,哪些东西是不对的,哪些东西是可以改变的,哪些是不可以改变的。抗震的热情和干劲能不能始终坚持下去?这不仅需要政府长远规划,有一套制度化的东西,也要靠每个人的人性。
 
  “9·21”抗震基金会继承全盟的精神,审慎地使用每一分捐款,直到九年后的今天,资金才基本用完。所剩的44亿,是当时基金会贷款给农户盖房的,经过九年的努力,重新站起来的农户大都将这笔贷款还上了。所以,捐款的使用方式是自助助人、透明高效。我在台湾的两个月内,“9·21”抗震基金会向社会宣布,基金会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于2008年6月30日解散。
 
  从资源调剂中心到全盟再到“9·21”抗震基金会,台湾NGO一步一个脚印,步步掷地有声。而且,当这个群体能够做到聚散有度、开合有节的时候,对于自己的使命和能力就已经具备了坚强的自信。
 
  法治精神是NGO的根基,台湾“9·21”抗震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法律作为救灾运作的机制。
 
  抗震九年,台湾在安置阶段和重建阶段都有系统的规划,而且都作为法条公布,还有十分明确的、甚至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很繁琐的细则。所有的法条都明确了生效的时间。例如,“9·21”抗震基金会的法条规定,该基金会存在时段为五年。预估五年大约能把抗震救灾的工作做完,到那时,这个基金会就要解散。结果做不完,就又延迟到今年。可见,可以将基金会视为危机时期资源聚散的一种财务处理机制,它并不见得一定要永存。这种创新的思路就把危机机制法律化了。
 
  台湾大学的谢志诚教授是“9·21”基金会的执行长。我访谈他时,他就提出人类遇到的灾难这么多、这么大,需要研究一种为应急时期所用的法律机制。大灾难来临,全社会自发地汇聚资源,立即成立一个组织(基金会)迅速集中全民的捐助用来救灾,让资源配给做到迅速、系统、公开、公正和有序,救援结束,这个基金会就应时解散。若研究出这样的特别行动法的法律机制,大灾难就会成为这种法律启动的号令。
    我认为,台湾“9·21”抗震的过程已经在初步实践这个法律机制,只是还没有做到事先防御。法律本是后置的,如果这样做,法律就有了前置性、预防性,作用就大了,它等于直接宣布民众自发聚集民间财富奋起抗灾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一旦到了法律规定的危机时刻,民众就可以迅速地依法行动。汶川地震触发了台湾的知识分子,他们认为,需要研究这样一种以法律为本的紧急救灾机制,为了这个目的,谢志诚在收集阪神、“9·21”和汶川地震的法律法规并进行潜心研究,希望几年后能够提出成果报告。  
 
              
                          (本文转载自:《自然之友通讯》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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