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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廷对宗教改革的回应
发布时间: 2024/7/26日    【字体:
作者:张锐
关键词:  天主教会 罗马教廷 宗教改革 教义  
 


要:1517 年宗教改革运动爆发,1545 年罗马天主教会在意大利北部城市特兰托召开大公会议,旨在应对宗教改革,澄清传统教义,推动自我革新。特 兰托大公会议断断续续进行了近 18 年,得到欧洲多国君主的支持,并吸引了新教诸侯的参与。会议围绕教义和改革两个主题展开,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涉及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特兰托大公会议巩固了教廷的权威和天主教在欧洲的 地位,对欧洲社会与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1545 年,罗马天主教会在意大利北部城市特兰托召开会议,俗称“特兰托大公会议”(Council of Trent)。1517 年,德国奥斯定会修士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掀起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改革运动,特兰托大公会议则是天主教会应对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始。历史学家帕斯托尔(Ludwig von Pastor)认为,教皇保罗三世(Pope Paul III1534 1549 年在位)当选后的一个世纪,是天主教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特兰托大公会议是理解近代早期天主教发展和欧洲格局变迁的切入点。当马丁·路德 呼吁改革时,只有部分基督徒应声而起,而后改换门庭投奔新教(Protestantism)的也是少数。历史学家估计,“在 1570 1650 年间,欧洲大陆的新教‘份额’从百分之四十下降到百分之二十”。为什么新教未能赢得大多数教众的推崇?天主教会面对宗教改革的呼声无动于衷吗?西方学界对此虽有研究,但从一开始就卷入到教派纷争之中。而我国学者的认知大多仍停留在宗教改革阶段,对罗马天主教会自身改革的论述十分有限。很多人将特兰托大公会议定性为“反宗教改革”,笔者用“回应”一词,意在说明天主教会绝非死水微澜,会议集中体现了教会自我改革的意图;尽管特兰托大公会议起缘于宗教改革运动,但会议不完全是与宗教改革针锋相对,会议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改革要求,对欧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缘起

 

1517 年,马丁·路 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维藤堡发表《九十五条论纲》,邀请众人就罗马天主教会出售赎罪券一事进行辩论,由此掀起历史上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赎罪券起源于中世纪,它与苦行赎罪的宗教思想有关。根据天主教教义,信徒通过教会的“帮助”,可以对所犯下的罪过获得暂时的宽恕。作为修道之人,路德起初并不希望与教会决裂,他抨击的仅是教会出售赎罪券的行为,反对过分夸大赎罪券的功效,让人产生金钱可以赎罪的心理。当时西欧已经掌握了活字印刷术,因此路德的思想得到广泛传播。他反对赎罪券,同时挑战了教皇甚至是整个教会的权威。

 

路德的言论传到罗马。1520 1 月,时任教皇利奥十世(Pope Leo X, 1475-1521)召开御前会议(Papal Concistory),反对《九十五条论纲》。作为回应,利奥十世颁布了一道名为《主,请起来》(Exsurge Domine)的诏谕,谴责路德犯了四十一条错误,限定他在两个月内承认自己的过失,否则将遭到绝罚,逐出教会。与此同时,教廷派出特使杰罗姆·阿利安德(Girolamo Aleandro, 1480-1542)前往神圣罗马帝国,公布并执行教皇的命令。同年12 10 日,路德在维藤堡的广场上烧毁了教皇诏书。三个星期后,即 1521 1 3 日,罗马教廷宣布开除路德教籍,在后来的沃尔姆斯议会上路德被定为“异端”。

 

教廷特使阿利安德在寄回罗马的一封书信中提到,德意志的王公贵族们极力呼吁,有必要尽快召开一场大公会议。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 1500-1558)也认为,欧洲局势动荡,大公会议是维护和平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此背景下,即位不久的教皇保罗三世一方面鼓励查理五世维护天主教会的统一,必要时可采取军事行动,打击“异端”,镇压新教徒;另一方面又于 1536 4 8 日召集了包括特兰托主教在内的八位枢机,共同商议大会的筹备工作。1542 年,他派遣使节前往施派尔,成功说服众人在特兰托召开期待已久的大公会议。

 

教皇执意在特兰托召集大公会议,是因为此城地理位置和政治环境特殊。帝国皇帝要求在德意志召开会议,而教皇希望在意大利。特兰托恰好位于阿迪杰(Adige)河谷,在欧洲南北交通要道布伦纳(Brenner)路线之上,是连接威尼斯港与内陆地区的重要枢纽。这里的居民以意大利人为主,但政治上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受采邑主教 Prince-Bishop)的统治。11 初,帝 世(Konrad II, 9901039 年)在此创建了特兰托主教公国(又称特兰托采邑主教区),特兰托的主教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既有权征收通行费,又可以铸造自己的货币。特兰托满足了教皇和皇帝两方面的心愿,因此成为会议地点的不二之选。

 

1542 5 22 日,教皇保罗三世发布诏书《就任伊始》(Initio Nostri Huius Pontificatus),邀请欧洲各国君主参会,由于法国与神圣罗马帝国之间发生冲突,此次号召无果而终。1544 年《克雷皮和约》(Treaty of Crépy)签署之后,两国关系有所改善,在教皇的协调下,双方和解,自此消除了召开会议的最大障碍。事实上,查理五世原本还打算以武力攻破新教的政治势力,尤其针对施马尔卡尔登同盟(Schmalkaldic League),迫使新教徒投降,让教会重新回到教皇的领导之下。如今,大公会议恰好成为解决宗教分裂的最佳途径。

 

二、特兰托大公会议的经过

 

1544 11 19 日,教皇保罗三世颁布了另一道名为《耶路撒冷,喜乐吧》(Laetare Jerusalem)的诏书,宣布转年召开大公会议,会议三大要务为“信仰分裂的愈合、教会改革、建立和平”。教会改革是会议主旨之一。倘若 25 年前罗马教廷接受教众呼吁召开会议,面对的问题可能会简单一些。事实上,早在 1415 世纪,人们就意识到了教会内部的腐败和弊端。长期以来,众人相信,教会若要避免分裂,就必须进行深刻反思和彻底改革。可惜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教皇大多缺乏自我革新的意愿和动力。仅有一 些世俗君主、教区主教和修道士尝试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来推动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当特兰托会议召开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形成了新教和天主教两大阵营,二者不断对抗。宗教改革运动方兴未艾,罗马教廷的势力受到重挫,北欧天主教会逐渐瓦解,新教思想在南欧也悄然传开。20 多年的宗教改革运动迫使罗马教廷做出正面回应,特兰托大公会议为时不晚。参会人员来自不同国家,包括主教、神学家、法学家、使节等,他们大多学富五车,就教会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且持久的讨论。由于欧洲局势动荡,大会前后持续了近18 年时间,经历了三个阶段,直到 1563 年才落下帷幕,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1545 1549

 

1545 12 13 日,几经反复,克服重重障碍,特兰托大公会议终于拉开帷幕。教皇保罗三世派遣了三名特使莅临会议,他们分别是意大利人乔瓦尼·玛利亚·德尔·蒙泰(Giovanni Maria del Monte, 1487-1555),即未来的教皇儒略三世(Pope Julius III);意大利人马塞洛·切尔维尼(Marcello Cervini, 1501-1555),即未来的教皇马塞洛二世(Pope Marcellus II),以及英国神学家、人文主义者、国王亨利八世的亲属雷金纳德·波尔(Reginald Pole, 1500-1558)。三位特使的任务是选择议题,监督整个讨论过程。德尔·蒙泰担任大会主席、教廷使团团长。当出现重要分歧时,三人须请示罗马,等待教皇的最终裁决。

 

会议开幕典礼在特兰托主教座堂举行。德尔·蒙泰宣读教皇诏书《耶路撒冷,喜乐吧》,宣布会议开始。与会人员包括 4 位枢机、21 位主教、5 位托钵修会总会长、42 位神学家、8 位法学家、2 位大使和当地的一些贵族代表,他们多半是意大利人。会议被分成不同场次的全体会议(Session)、神学会议(Congregation of Theologians)和常规会议(General Congregation)。出席神学会议的成员均为知名神学家,他们就宗教改革中出现的种种神学问题发表己见。之后,这些意见被汇总至常规会议讨论,与会的主教、托钵修会总会长和修道院院长有权进行投票表决。在神学家和法学家的协助下,教廷使节再将表决结果上奏教皇,确认无误后制定成法令(Decree),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公布。

 

1546 1 7 日,意大利主教、人文主义者科利奥纳诺·马尔蒂纳诺(Coriolano Martirano, 1503-1557)在会议上严厉批评了教会内部的腐败现象。他认为当前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推崇早期教会贫穷、谦逊和博爱的理念。他将教会比作“一艘小舟,而大公会议则是一道港湾,当小舟一次次触礁时,必须缓缓驶入港湾,稍作停留, 修补创伤,如此才能再次高高扬帆”。教廷特使、英国人雷金纳德·波尔主张与新教对话,他颇为犀利地说:“当前发生的所有灾难,包括‘异端’的兴起和教会的衰落,我们自己负有主要责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是世上的盐,但失去了其本味。因此,有必要改过自新。” 特使强调“改过自新”,表达了罗马教廷的态度和决心。但是,会议应该先讨论改革问题还是教义问题,与会人员争论不休,而会议背后两位主人也看法不一。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面对不断壮大的新教势力,主张首先讨论教会改革;而罗马教皇保罗三世认为,教义是一切问题的根源。隶属于帝国的东道主、特兰托采邑主教克里斯托弗·马德鲁佐表示,首先要讨论教会改革,因为教会人员的腐败和权力的滥用是“祸之根本”;若能解决这个难题,其余问题必将迎刃而解。相反,熟悉新教思想的圣母忠仆会(Servite Order)总会长奥古斯丁·博努乔(Agostino Bonuccio, 1542-1553)指出:“新教徒们相信,是错误的教义才带来了不好的修行。因此,教义问题需放在首位。”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之时,德高望重的西班牙主教佩德罗·帕切科 Pedro Pacheco, 1488-1560)发表意见,他主张将两个问题平等对待、同时讨论,会场气氛才缓和下来。

 

事实上,当路德掀起宗教改革后,不少新教徒否认了天主教的部分教义,尤其是圣事礼仪。天主教传统的圣事包括七件:洗礼、坚振、圣体、告解、圣秩、婚姻、终傅(临终傅油);而路德只承认其中两件,即洗礼和圣体(新教称为“圣餐”);其他圣事如告解,他认为只是一种谦逊的行为而已。为此,罗马教廷希望通过大公会议纠正其“错误”观点,澄清天主教传统教义。在 1546 4 8 日的会议上,众人一致反对路德“凡事以圣经为准则”的思想,号召信徒在尊重圣经的同时接受教会的传统,因为传统也是来自圣神的启示。

 

1547 1 13 日,会议还就“称义”这一概念进行了讨论,驳斥了路德的“唯独因信称义”说。路德认为,“一个罪人是否得救,唯独出于上帝的恩典,单凭信德,而不依赖个人的行为”。会议承认“信德的力量,但这并不是得救的充分条件。因为称义还需要行为,即多做善功”。信德只是“救赎的起点、基础和根源”。正如经文上的记载:“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德,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因为,假如有人忍饥挨冻,信徒只是在言语上安慰,希望他“穿得暖暖的,吃得饱饱的!却不给他身体所必需的,有什么益处呢?信德也是一样:若没有行为,一切都是枉然”。通过对上述关键教义的讨 论,教会回应了新教的质疑。对教会改革问题,会议强调神职人员独身制的重要性,规定了其传教职责,规范了主教选举制度,要求在教堂和修道院中设立圣经教席,为后世的神学发展打下了基础。

 

1547 3 月,特兰托不断传出噩耗,一些主教因流行性斑疹伤寒相继去世。疫情爆发,引起人们极大的恐惧和担忧。在教皇默许下,会议转移至教皇国城市博洛尼亚,人们继续讨论教会改革和教义问题。然而皇帝拒绝变更地点,少数忠于帝国的人留在了特兰托。不仅如此,查理五世还决定召集新教代表参加奥格斯堡议会,通过 《奥格斯堡临时敕令》,答应在宗教和神学问题上做出让步。世俗君主干预宗教事务激怒了罗马教皇,1549 9 13 日,教皇决定会议暂停。两个月后,教皇保罗三世驾崩,会议随之进入了漫长的休眠期。

 

第二阶段:1551 1552

 

保罗三世去世后,教皇的三重冠传给了大公会议前任主席德尔·蒙泰枢机。在加冕仪式上,他选用名号儒略三世(Julius III, 1550-1555),下令 1551 年在特兰托重新召开大公会议。会议由教廷特使、枢机主教马塞洛·克雷森齐(Marcello Crescenzi, 1500-1552)主持,塞巴斯蒂安·安东尼奥·皮基诺(Sebastiano Antonio Pighini, 1500-1553)和路易吉·利波马诺(Luigi Lippomano, 1496-1559)两位主教协助。这次法国国王亨利二世意外地禁止本国教士参加,因为罗马教廷和神圣罗马帝国卷入了一场针对帕尔玛公国和法国的冲突。一时间,法国教会岌岌可危。相反,来自美因茨、特里尔和科隆的德意志选帝侯纷纷来到了特兰托。总体上,第二阶段的参会人数较上一阶段有所增长。

 

会议再次就圣事礼仪展开讨论,并陆续颁布了有关圣体圣事、告解和终傅等教义的规定,以及涉及神职人员权力的改革法令。从 1551 10 月到 1552 3 月期间, 特兰托还迎来了德意志的部分新教代表,如勃兰登堡选帝侯约阿希姆二世(Joachim II, 1505-1571)、符腾堡公爵克里斯托弗(Christoph, 1515-1568)和萨克森选帝侯莫里斯(Maurice, 1521-1553)的使节等。在入城前,他们要求大会发放“安全通行证”,以防被定为“异端”。在会议上,他们又提出了一系列极为苛刻的条件,如要求参会人员拒绝效忠教皇,撤销并重新讨论此前已颁布的所有法令,宣布大公会议的权力凌驾于教皇之上等,罗马教廷显然无法接受。尽管会议接纳了新教代表,但仍然没有消除新教与天主教会的对峙。此前,查理五世在西班牙阿尔瓦公爵(Fernando Álvarez de Toledo, Duque de Alba, 1507-1582)的协助下打败了新教诸侯。新教诸侯抗议称,皇帝依靠“境外”势力获胜,有违他加冕时的诺言。原本与查理五世结盟的萨克森选帝侯莫里斯,这时选择“背叛”,重新开启了双方的对峙。大公会议的主教们担心新一轮战争爆发,无奈之下 1552 4 28 日宣布再次休会。

 

第三阶段:1562 1563

 

会议的第二和第三阶段相隔近 10 年。此间,1555 9 25 日,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与新教诸侯在奥格斯堡帝国议会签订了和约,俗称《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提出了“教随君定”原则,允许新教和天主教两派在帝国共存。1556 9 12 日,查理五世退位,帝国权杖传给了他的兄弟、德意志国王斐迪南一世(Ferdinand I, 1503-1564)。

 

1559 12 26 日,新教皇也登上了圣彼得的宝座。来自美第奇家族的乔万·安杰洛(Giovan Angelo Medici, 1499-1559)成为庇护四世(Pope Pius IV)。当他得知加尔文思想在法国迅速传播时,深感担忧。法国是“教会的长女”,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对抗愈演愈烈,战争一触即发。在此关键时刻,庇护四世呼吁停火止战、重启和谈、恢复特兰托会议。

 

1562 1 18 日,会议第三阶段在特兰托重新启动。尽管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开幕当天仍有 113 名主教出席。正如威尼斯共和国大使米歇尔·苏里安(Michele Sorian)所言,小小的特兰托再次成为“各国人民欢聚的大舞台”。庇护四世任命了五名枢机主教,作为特使莅临现场。大会由特使埃尔科莱·贡扎加(Ercole Gonzaga, 1505-1563)担任主席,他的母亲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女性领袖伊莎贝拉·埃斯特。第二名特使是奥斯定修会前任总会长、神学家吉罗拉莫·塞里潘多(Girolamo Seripando, 1493-1563)。塞里潘多曾参与特兰托会议的第一阶段,他主张与新教改革者对话,以避免发生更大规模的冲突。第三名特使是卢多维科·西蒙内塔 Ludovico Simonetta1500-1568),罗马教廷中“保皇派”的代表人物,也是教皇最为信任的幕僚。第四名特使是瓦尔米亚采邑主教(Prince-Bishop of Warmia)、波兰人斯坦尼斯劳斯·霍西乌斯(Stanislaus Hosius, 1504-1579),他是当时最杰出的天主教领袖之一,在处理新教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最后一名是教皇庇护四世的侄子马克·西迪希·冯·霍亨内姆斯(Mark Sittich von Hohenems, 1533-1595)。

 

第三阶段会议继续推进此前未完成的工作。从 1562 4 月起,大会重点关注了主教的驻辖(Residence)职责和管辖权。为了防止教会腐败,以西班牙神学家佩德罗·格雷罗(Pedro Guerrero, 1501-1576)为首的改革派认为,主教的驻辖职责源于神法(Ius Divinum),其管辖权并非来自教皇,而是直接源自上帝。对此,大多数意大利人尤其是教廷中的保皇派坚决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对教皇“至高无上”权力的亵渎。因为早在中世纪,教皇格里高利七世(Pope Gregory VII, 10201085 年)就颁布《教皇训令》(Dictatus Papae),指出罗马教会由上帝创建,教皇具有唯一的“普世”权力,可以随意任命或罢免主教。1562 11 13 日,法国枢机主教路易·德·洛林(Louis de Lorraine, 1527-1578)在 13 名主教的陪同下抵达特兰托。他主张在保皇派和和改革派之间寻找一条妥协之路。然而结果不理想,谈判陷入僵局。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德·美第奇则敦促停止反对,意大利菲耶索莱主教回答说:“我按照良心投票,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辞。”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这场争论重新点燃了主教与教皇之间的古老对立,会场上弥漫着一股前所未有的紧张气氛。

 

1563 3 月,教廷的两位重要特使贡扎加和塞里潘多在抑郁中相继去世,会议几乎陷入瘫痪。正当众人一筹莫展时,庇护四世将信任的目光投向贝尔纳多·纳瓦格罗(Bernardo Navagero, 1507-1565)和乔瓦尼·莫罗内(Giovanni Morone, 1509-1580)。二人均为教廷最富经验的外交人员。在成为特使之前,纳瓦格罗先后担任过教廷驻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国的大使;莫罗内则长期关注新教改革,以“德意志问题” 专家著称。或许是过于提倡双边对话,莫罗内曾一度被宗教裁判所误判为“异端”,被关押在罗马的圣天使堡。庇护四世为其平反,并任命他为使团团长,寄予厚望。事实证明,教皇的决定挽救了局势,改变了大公会议的发展路径。

 

长期以来,莫罗内相信“教会改革是大势所趋”。他抵达特兰托后,先是获得保皇派的拥护;在教皇权力问题上,又得到法国主教们的支持。他充分利用自己精湛的外交技巧,多次奔赴神圣罗马帝国,成功说服了斐迪南一世,并制定出一份思路缜密且考虑周详的改革计划。计划巧妙地规避了主教权力“神授”的说法,只提主教职位由上帝确立,而驻辖职责是“上帝要求的准则”。此外,莫罗内还就主教的任命、职责以及教区年度会议等问题作出了说明与规定。针对神职人员,他提倡一种“精神导师”的牧人形象,呼吁通过驻辖、讲道、牧灵访问等方式更加亲近民众。如此,不同派别之间的争端才得以平息。

 

1563 12 4 日,在经历了一次会址变更、两度被迫中断和三个不同阶段后,特兰多大公会议终于步入尾声。在闭幕式上,有 6 名枢机主教、3 名宗主教、193 名主教、 7 名修道院院长和 7 名托钵修会总会长在内的两百余人出席,共同签署了各项法令。1564 1 26 日,庇护四世颁布诏书《应受赞美的天主》(Benedictus Deus),批准法令通过。值此,为期多年的特兰托大公会议正式落下帷幕。

 

三、特兰托大公会议的影响

 

特兰托大公会议比以往任何一届大公会议的时间更长,克服的困难也更多。与历次大公会议相比,教廷在本次会议中拥有更大的独立自主性,教皇通过特使和线人,时刻掌握着特兰托所发生的一切状况。会议维护了中世纪教会的传统,澄清了关键教义,推动了教会复兴,对欧洲社会与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大公会议开辟了欧洲社会的新格局。在此期间,代表“反宗教改革”势力的耶稣会致力于统一天主教各派势力,成功地将德意志南部大片区域重新天主教化;法国的宗教战争也因亨利四世改信天主教而结束,新旧教之间的冲突得以暂时平息;教廷再次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了重要角色,这里既是宗教冲突的发源地,也是调解和结盟的场所。为了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天主教会成立了大公会议部(Congregation of Council)。教皇试图树立起基督教捍卫者的形象,针对不同地区,进行不同的布局:在欧洲大陆,他将驻外使馆从原先的维也纳、巴黎、马德里和里斯本,拓展到了卢塞恩、格拉茨和科隆等地。他还呼吁建立新时代的“十字军”,联合西班牙和威尼斯等基督教国家,组成对抗伊斯兰势力的“神圣同盟”(Holy League),并在勒班陀战役中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巩固了其在地中海的权威。针对欧洲以外的地区,教廷成立了传信部(Congregation de Propaganda Fide),旨在联络、协调及统筹世界各地的教会,将大会的决议层层传达,使大会的精神得到贯彻。此外,教皇还赋予世俗君主“保教权”, 支持耶稣会、方济各会、道明会等修会奔赴远东和美洲传教,促进了全球文明的交流与互鉴。

 

其次,大公会议推动了欧洲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会议召开之前,教廷就意识到有必要系统性地培育神职人员,向他们传授文化知识。多位教皇曾就此发表意见, 认为可以将当时已经存在的一些公学作为范式推广,比如位于罗马的卡普拉尼卡公学(Capranica College),创立于 1475 年,招收年龄在 15 35 岁之间、出生贫穷的年轻人,为他们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特兰托大公会议召开之后,一些教区和修会开始行动,不少学校自此诞生。1555 年,曾任教廷特使的英国人波尔在伦敦召开的有关教会 改革的主教会议上,要求每个教区都开设学校。这些学校“不应排除富人,但要优先接收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在罗马,耶稣会成立了罗马公学(Roman College),随后发展成为宗座额我略大学(Pontifical Gregorian University),是著名的天主教高等学府。学校提倡一种“基督教人文主义精神”,为学生设置哲学和神学课程。从罗马公学走出了无数名人大家,其中包括中西交流的开拓者利玛窦。1552 10 28 日, 在耶稣会的倡议下,教廷又创办了日耳曼公学(German College),用于培育来自德国及周边地区的神职人员。这些学生要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哲学、神学和教会法,“以便学成归国后,能够传播正统教义、对抗‘异端’”。

 

作为对新教改革的回应,1563 7 15 日,特兰托大公会议特别通过了名为《从青少年时代起》(Cum Youthium aetas)的 令,提 国开办学校,一方面为青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为了保证圣召的来源。在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 Pope Gregory XIII, 1572-1585)的大力支持下,一系列国际公学应运而生,如 1574 年在奥地利成立的维也纳公学,1577 年的希腊公学,1579 年的瑞士公学和匈牙利公学,1580 年摩拉维亚的奥洛穆茨公学,1582 年立陶宛的维尔纳(Vilna,今维尔纽斯)公学,1584 年施瓦本的迪林根公学、富尔达公学、普鲁士公国瓦尔米亚教区的布劳恩斯贝格(Braunsber,今布拉涅沃)公学,以及位于杜埃的英国公学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在教皇的委托下,这些公学大多由耶稣会管理。到 16 世纪末,仅耶稣会运营的学校就达到 245 所,足以体现罗马教会改革之决心。

 

最后,大公会议带来了欧洲艺术的繁荣。关于“反宗教改革”时期的艺术,历史学家尼古拉斯·佩斯纳(Nikolaus Peusner)将其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16 世纪的矫饰主义(又称“风格主义”,Mannerism)和 17 世纪的巴洛克风格。其中,矫饰主义代表了教会内部的改革,是唯心主义对人文主义的回应,最早出现于16 世纪初,代表性人物包括布龙齐诺(Agnolo Bronzino, 1503-1572)、帕尔米贾尼诺(Parmigianino, 1503- 1540)、瓦萨里(Giorgio Vasari, 1511-1574)、丁托列托(Tintoretto, 1518-1594)等。这种风格旨在回归中世纪的理想,打破文艺复兴时期那种紧凑、静态、平衡的和谐美感,体现了大公会议时期的紧张情绪。随着会议的顺利落幕,巴洛克艺术逐渐成为主流。它所表达的是改革的成功、教会的复兴以及对“异端”斗争的胜利,其典型代表包括意大利的卡拉瓦乔(Caravaggio, 1571-1610)和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 1598-1680)、佛兰德斯的鲁本斯(Pieter Paul Rubens, 1577-1640)、西班牙的委拉斯开兹(Diego Velázquez, 1599-1660)和法国的乔治·德·拉·图尔(Georges de La Tour, 1593-1652)等。

 

宗教改革期间新教团体曾抵制在教堂中使用圣像,而大公会议于 1563 12 3 日全票通过了有关圣像崇拜的决议。对于天主教会来说,圣像崇拜是正统教义,其历史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 787 年的第二次尼西亚大公会议。天主教信仰随着圣徒的热血四处传播,无论是在英国、法国、荷兰、日本、印度或是美洲。16 17 世纪,天主教会内部涌现出无数圣徒和众多的修会。圣徒画像成为巴洛克艺术永恒的经典, 其特征可用英雄、神秘、情欲、禁欲等词语来形容。在巴洛克式样的教堂中,主祭台的用料往往更为奢华,位置也更加突出。艺术家们透过绚丽夸张的造型、精美绝伦 的雕琢和明暗色彩的对比,反击以简单朴素为主旨的新教势力,以此拉拢信徒、争取信众。在罗马,耶稣会修建了著名的耶稣堂和圣依纳爵堂,成为巴洛克艺术的代表作。在新教势力盛行的神圣罗马帝国,本笃会的隐修院则构成了最伟大的艺术中心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在巴伐利亚小镇韦索布伦(Wessobrunn)周边,一度出现过 600 余名艺术家,这些人游历欧洲各地,参与建造和绘制了3 500 多座巴洛克教堂。人们置身其中,感受到的是庄严与神圣。这种风格很快在天主教国家开花结果,而欧洲人也习惯性地将巴洛克称为最后一个具有“欧洲性和世界性的艺术”。由此可见, 天主教作为当时的正统宗教,根植于欧洲的社会土壤,不少民众通过信仰与艺术结合的方式,继续维护着千年传统和教义。那些令人震撼的画作和雕塑,无不传达着教会复兴的喜悦和自我改革的胜利。倘若没有特兰托大公会议,很难想象这一切还能否成为现实。

 

特兰托大公会议是欧洲近代史上最为重要的转折点之一,是天主教会走向现代的里程碑。它满足了人们对教会改革的强烈愿望,纠正了教会内部的腐朽制度;虽然它未能带来欧洲的宗教统一,但挽救了拉丁国家的天主教会,确立了教皇的“首席”地位,重构了教会的绝对权威。到 16 世纪末,天主教会逐渐走出了因宗教改革而带来的**影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信仰与艺术得到融合;耶稣会等天主教修会也恢复了与远东的联系,推动了历史上的中西文化交流。宗教改革运动极大地促进了教会的革新与复兴,这是历史发展中否定之否定的结果。

 

《经济社会史评论》2023年第四期

韦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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