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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民族观与宗教观探析
发布时间: 2010/2/5日    【字体:
作者:张天圣
关键词:  孔子 民族 宗教  
 
 
                                        张天圣

 
[内容摘要] 孔子民族观的出发点是明“华夷之辨”,“华夷之辨”的首要标准是文化。在华夷之防方面,孔子提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在处理华夷关系上,孔子提出“修文德以来之”的民族怀柔政策。在宗教观方面,孔子除了提出“敬天法祖”这一基本信仰外,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敬鬼神而远之”,这是孔子宗教观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儒家宗教观的核心。孔子民族观与宗教观中的理性精神对中国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孔子;民族;宗教
 

    一
孔子的民族观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早在夏商时期,我国就已存在着华夏及夷蛮戎狄五大民族集团。西周时,夏夷的区分虽然已经比较显著,但是夏夷尊卑的观念还不明显,夏夷之间的限域也不太严格,“华夷之辨”的观念还没有明确提出来。直到春秋中叶,夏尊夷卑,界限分明。在处理华夷关系时十分强调“华夷之辨”,并表现出了强烈的夏贵夷贱、歧视四夷的色彩。有的甚至把夷狄说成是“禽兽”。

   《左传》闵公元年(前661):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桓公)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

   《左传》襄公四年(前569):晋国魏绛主“和戎”。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曰:“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

   《国语·周语中》周襄王(前651至619年在位):“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大臣富辰极力反对,说:“狄,封豕豺狼也,不可厌也。”

    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当时诸夏对四夷具有歧视心理。当然,这也是由当时社会历史背景造成的。西周末叶到春秋中叶的一两个世纪,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时期。游牧民族戎狄内迁,与诸夏交错分布,对诸夏造成了威胁。南方自称“南蛮”的楚国也北上威胁诸侯国,甚至危有及周王室。南北这种蛮夷之势,《春秋公羊传》僖公四年(前656年)载:“夷狄也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在这种情况下,民族矛盾激化,民族意识高涨,华夏族为保卫自己的生存空间不被夷狄占领,自己的传统文化不被夷狄所同化,便十分强调“华夷之辨”。

    孔子的民族观首先回答的是“华夷之辨”,这也孔子民族观的出发点。他在民族观上最有代表性的一句话是:“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这是孔子就文化方面论夷夏。文化是“华夷之辨”的首要标准,而不是种族或血缘。当时华夏族居中,四周是夷狄。华夏族是民族大融合的结果,而华夏族又有一部分分化出去融入到其他民族中。《史记》载夏、商、周、楚、秦、赵及姜姓诸侯,都有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的情况,说明华夷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华夷之间在血缘或种族上已没有绝对的界限。因此,以文化为论夷夏的标准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

    在孔子之前就已经有把居住地域及由此而形成的风俗习惯作为区分民族的标准,认为民族可以因居住环境和风俗习惯的变化而变化。这其中就包括了以文化论民族的思想。在孔子看来,周礼是先进的文化,“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孔子终生为之奋斗的目标是恢复和发扬周礼,他对周礼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由于华夏民族长期受周礼的熏陶,其文明水平高于夷狄。孔子以文化论夷夏暗含着夷夏之间是可以转化的,行周礼者为华夏,拒斥周礼者为夷狄。夷狄接受周礼为华夏,而诸夏不守周礼,则可变为夷狄。韩愈在《原道》中说:“孔子做《春秋》,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之进于中国者,则中国之。”罗泌在《路史·国名纪》中也指出:“《春秋》用夏变[于]夷者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可见,华夷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孔子主张用先进的华夏礼仪感染夷狄、教化夷狄,使他们成为华夏族的一员。为此,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他的学生中就有来自夷狄地区的子弟,这就打破了种族的界限。

    明“华夷之辨”是为了“华夷之防”。孔子提出华夷之防的一个重要原则,即“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左传》定公十年)。裔指夏以外的地,即夷地,夷指边远地区的民族,即夷狄。孔子强调不能让夷裔乱华夏,不允许少数民族用武力干涉中原地区的国家事务。孔子认为,中原诸国应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外族入侵,保卫华夏民族的利益,尤其要保卫华夏文化。对保卫华夏文化的人,孔子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例如管仲。孔子对管仲的变法改革活动极为不满,并把管仲视为破坏周礼的罪人,认为“管氏而知礼,而孰不知礼。”(《论语·八佾》)但是,他对管仲抵御外族入侵给予了肯定,“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管仲维护了华夏民族的统治地位,保卫了华夏文化不受外族的杂染。这就能称得上“仁”。孔子从不轻许“仁”给任何人,但是他能对管仲称为“仁”,可见,孔子对华夏文化的重视程度。

    在处理华夷关系上,孔子提出了“修文德以来之”。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就是说应采取怀柔政策使夷狄亲附。暴力镇压不会使他们心服,只能使他们远避他方。《子路》中亦云:“子曰:‘近者说,远者来。’”“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这里的“远人”、“四方之民”指华夏之外的夷狄之民。孔子主张华夏族应“修文德”、“好礼”、“好义”、“好信”,吸引夷狄主动归附,并且“既来之,则安之”。孔子把各民族都当作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希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二孔子的宗教观

    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核心是天神崇拜和祖神崇拜。然而,西周末年,随着礼崩乐坏,古代宗教意识形态解体。作为古代宗教信仰核心的“天”和“祖”也随之动摇。疑天、怨天、骂天思想十分流行,主宰之天失去了往日的魅力。并且,人们对祖神也产生了怀疑。在这样的背景下,孔子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宗教。
    在孔子之前的宗教思想中,天是至高无上的,具有赏善罚恶的作用。而在孔子这里,天具有了自然属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的神秘性、人格性减少,天的自然性被显现出来。天向一种客观力量转变,天是自然之神,天是自然之天。孔子更为强调的是天命的决定性,“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孔子把天的作用仅限于生死寿夭、富贵贫贱和事业成败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天是决定人们命运的力量。天的哲理性增强,天乃义理之天。

    孔子十分重视祭祖崇拜活动。在祭祖崇拜活动上,孔子曰:“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他把丧祭看成与民生同样重要的问题,可见,丧祭在他心中所占的份量。曾参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慎终指丧礼,追远指祭礼。隆重地举行丧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们的孝道,丧祭活动是培养孝道的最佳方法。孔子还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这是说孔子非常重视祭礼的规范性。“子入太庙每事问”(《论语·八佾》),“斋,必有明衣,布。斋必变食,居必迁坐。”(《论语·乡党》)“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论语·乡党》)这些表现出孔子对祭祖活动的慎重而又认真、虔敬的态度。因此,孔子非常鄙视那些不符合祭礼的行为,“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论语·八佾》)更为重要的是,在祭祀过程中,不能流于形式,要诚心敬意,“祭思敬,丧思哀。”(《论语·子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在祭祀过程中,要至诚至敬、全身心地投入。通过祭祖活动培养孝道进而维护宗法血缘制度。

    孔子虽然强调祭祖,但是他绝口不提鬼神的情状与有无。“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因此,孔子对鬼神之事或避而不谈,“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或谨慎从事,“子之所慎:斋、战、疾。”(《论语·述而》)但是,孔子主张祭祖,又不可避免地陷入“执无鬼而学祭礼”(《墨子·公孟》)的两难境地。为此,孔子提出“敬鬼神而远之”这一命题。“敬鬼神而远之”是孔子宗教观中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儒家宗教观的核心。朱熹赞叹道:“专用力于人道之所宜,而不惑于鬼神之不可知。”[1]程子说:“人多信鬼神,惑也。而不信者又不能敬,能敬能远,可谓知矣。”[1]对鬼神敬而远之“要求人们与鬼神保持一定距离,用一种冷静、理智的态度思考宗教的社会作用,以便合理地利用它们。”[2]人们不应沉迷于鬼神的有无或听任鬼神的摆布,而应把鬼神为人所用,为人和社会服务。孔子后学从这发展出“神道设教”,神道应为人道服务,神道应归属于人道。
 
    三孔子民族观与宗教观的积极意义

    孔子在民族观与宗教观上表现出了一种理性的态度,这也是他的中庸思想的反映和体现。中庸是在解决问题时寻求最佳的平衡点,也就是要把握事物的度,要恰到好处,反对过与不及。孔子的中庸思想本身就蕴含着理性精神,孔子的民族与宗教思想也必然具有理性精神。这种理性精神对中国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在民族观上,孔子虽然认为夷狄是文化落后的异族,但是他们也是与我们同类的人,具有相通的人性,因此他们也能接受先进的文化。孔子的民族观具有一定的民族平等色彩。他的民族观较齐桓公、管仲等人已有明显进步。孔子以文化作为区华夷的首要标准,促进了民族间的认同,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孔子提出的“修文德以来之”对中国历代统治者产生了积极影响。汉族统治者向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汉文化,使少数民族向汉族靠拢。有的少数民族证明自己不外于中国,积极学习先进的中原文化。还有的少数民族深感自己文化的落后,自觉学习中原文化。汉族与其他民族相互吸收、相互补充,使中国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共生共荣的国家。

    在宗教观方面,孔子用中庸之道解决难以言说的宗教问题。他提出的“敬鬼神而远之”这一具有宗教理性精神的新命题对汉族的宗教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对鬼神的敬而远之使汉民族对各种宗教持“一是敬而不慢,一是远而不迷”[3] 的态度,而且,也使中国对宗教形成了特有的宽容精神。无论是土生土长的道教,还是外来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中国历代政府都表现出礼敬的态度。只要他们服从统治者的管理,都会宽以待之。中国遂成为了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国家。孔子的宗教观给宗教及无神论都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这使中国历史上少有宗教迫害或因宗教而引起的战争。这“便是世界文化史上一大奇迹”[4]。

    中国在民族及宗教问题上的成功得益于孔子民族观与宗教观中的理性精神。中国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的成功也给当今世界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当今世界,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已经成为威胁世界和平的三大公害。这与其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缺乏理性精神不无关系。理性可以使人们更好地解决本国及世界的民族宗教问题,促进各民族宗教间的和平共处。相反,如果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缺乏理性精神,就不利于本国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心愿,而理性则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理想思维方式。
 
__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89-90.
[2]张践,齐经轩.中国历代民族宗教政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28.
[3]牟钟鉴.探索宗教[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283.
[4]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4:3.
 
 
                                 (本文转载自:《黑龙江史志》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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