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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和古典自由主义对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影响
发布时间: 2012/10/19日    【字体:
作者:李婉君
关键词:  宗教 经济  
 
 
                                        李婉君


                     先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的理论缺陷说起

    公元16世纪至18世纪这二百年间,荷兰、英国等一些西欧国家随着宗教改革的推进,这些国家的封建制度残余,以及一些有关妨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国家法令、行政措施受到了摧毁性的打击,代之以新的社会和国家组织形式和新的经济体系。这种新的国家社会组织形式与体系,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2在这一段影响深远的改革年代中,加尔文教派(Calvinists)所提出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最具有开拓性,虽然其神学解释具有非理性神秘倾向,但却能为多方所接受,引起社会高层的有主见人物和思想家的重视,其中有些人从预定论中引发出﹕「我个人之命运非人间其它威权可以左右」的豪迈气慨,并自信自身已被神所拣选得救,历史证明有这种豪迈气概的人往往具有努力使事业成功的倾向,并以事业之成功来证明他是预定受神拣选的人物,这就形成了造就一批精英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精神。马克斯韦伯则从瑞士、荷兰和美国的几个例子中引发出了《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理论。

    然而,当我们在近五百年以后的今天,再重新来看待这些历史时,问题也并没有像韦伯所说的那样简单。他认为《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完成了西欧社会除旧布新的格局,建立起了社会新组织的全貌的理论未免显得牵强附会。

    事实上,公元13、14世纪时资本的商业方式已经在威尼斯出现,3当时新教尚未产生。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已经开始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4后才改奉加尔文派。至于比利时和法国直至目前,天主教仍然占着绝对优势……在这一些具体的实例中,已经说明「资本主义精神」并不一定同「新教伦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它同样也可同「天主教伦理」产生直接关系。因为要推行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首先需要几个必须的条件,而其中最重要的条件就是立法和司法。如果没有法治,不用说人生之自由,即使商业资本主义也难以进行正常运营,这就不能产生一个现代经济的体系,5马克斯韦伯却以为现代商业法律是由新教思想体系孕育而成的了。事实上,虽然现代商业的根源往上一直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罗马法上,但是现代商业的发展却是这近四百余年来(从公元10世纪到公元16世纪),在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米兰……等意大利一些自由城市的具体的社会商业活动中,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需要,逐渐具体地形成的。以后随着荷兰、英国、比利时,甚至法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现代商法也按照各国的国情不断地日益改善。因此,民法、商法和法制理论并不像马克斯韦伯所强调的那样,是由「新教伦理」所产生的。应该说资本主义的法制和法律条文是人们的社会活动具体实践的产物。

    后来也意识到自己所提出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理论的狭隘性。他说﹕「这些观念不仅曾在资本条件下存在,我们也可在资本主义发生之前追溯到它的根源。我们更不能说现代资本企业中各个人包括企业家及劳工,仍在自信地保持着这些伦理信条。今日资本的经济组织是个庞大的世界,各个人出生于其中,它将许多不能更变的事物交付给他,他只能与之共存。当各个人牵涉到市场关系的时候,他只能就范与资本主义的条规。要是制造者长久违反着这些成例,他必在经济生活中被淘汰,犹如工人不使自己迁就与这些成例,则必会失业而流落街头。」6马克斯韦伯这段话讲的比较中肯,但是从总体来讲,无论马克斯韦伯鼎鼎大名,我对《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的评价是,其理论在当时已具有很大的缺陷性,可惜的是,它在理论的覆盖面上还显得不能自圆其说。不过,本篇论文不是为了评价马克斯韦伯和他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而写的,我们论述的主题是﹕基督教信仰对资本的市场体系能起什么影响﹖

                        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需要「自由」和法治基础
 
    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理论,只是他总结了并不太多的资料而得出的片面结论。他在论证自己理论的正确性时,忘记了﹕资本的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最主要的条件就是需要一种「自由」发展的环境和严格的法制条件。当我们探讨「自由」和「法治」这一对共同依存的问题时,让我们先从抽象意义上谈论「自由」这一概念(人们喜欢从抽象意义上谈论「自由」),即所谓的真正的「自由」,其意义的范围被限定在﹕只要我们按照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时,并不剥夺他人享有同样地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那么,这个「自由」才被允许。因此真正的「自由」必然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使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本性和愿望自由公平地发展,只有这样,「自由」才能保证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7

    然而这种类似辞典式的解释,缺少社会生活的气息。一般来说,在一个社会里(无论基督教新教还是天主教),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充分的自由时,其可检测的标识是﹕(1)宗教信仰自由﹔(2)在意识形态上,人们享有最广义的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3)有充分的言论、出版、行为、伦理道德和情操上的自由﹔(4)拥有自我爱好、志趣和趣味上的自由﹔(5)有个性发展的自由﹔(6)有工作的自由﹔(7)有按照自己愿望去发展的自由(当然也不能回避由此带来的后果)﹔(8)拥有对政府的方针、政策、措施,拥护和批评的自由﹔(9)有集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党派的自由。……等等,归纳起来即在﹕宗教信仰、思想言论、舆论传媒、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享有人类真正的人权、尊严和自由。

    然而,在人类社会中,并非都是「至善」,并非都是「爱人如爱己」,因此在「自由」这个词汇化成为行为时,往往因为某些个人在利益和行为上的「自私自利」或「损人利己」,而将「自由」这一概念变得毫无意义。对于这种情况,早在摩西时代,就以「十诫」作为规范以色列人的行为准则。因此为了使人人都能享有「自由」,就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法律,执行法律,使每一个人能按照规矩享用自己「自由」的权利。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使人类的「至善」和「爱人如爱己」这些上帝教导得到充分的发扬。这就是说,每一个人既然事实上都生活在社会之中,那么他对于其余的人也就必然需要遵守社会的准则(共同的游戏规则,犯规则即触犯法律)。这种准则,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或在法律明文中应当认作权利的某些相当确定的利益(按照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规定的)。总之,一个人的行为一旦发展到有害他人,影响他人应有的利益时,法律对他就有了裁判权。不过,在这里必须指出,每一个人都享有行动的自由,并为自己的行动的后果负起责任的自由。当我们弄懂了「自由」和法治的关系以后,对于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才可能有个历史的和现实的认识。例如1609年,阿姆斯特丹银行初成立时其主要的业务以存款为主,由于当时货币系统十分复杂,一时又无大量符合各地区标准的货币汇票可以通行,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国际间「自由」的贸易。后由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出面保障并经立法﹕凡转手在六百荷兰盾以上的交易,一律可用这家银行的信用货币支付。阿姆斯特丹银行因此业务愈做愈大。这件尚被人纪录在案的历史说明,如果没有明确的立法条文和坚决的司法行动,荷兰盾就不可能在当时的国际贸易间「自由」通行和得到公开认可。

    因此,当我们注意到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其要求的「自由」范围在于﹕(1)经营管理自主自决﹔(2)自由买卖劳动力﹔(3)自由竞争的市场﹔(4)资本主义市场的自由投入等等时,这就必须要有一个开放的「自由」社会。而这个开放的「自由」社会必须具备十分明确的宪法,民法,商法和刑法,以保障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和正常发展。

                           信永恒的神和资本的市场体制的长存

    因此,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同神的永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回顾历史,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确实的证明。早在四百年前(公元1600年算起)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在荷兰发展起来。加尔文宗的伦理观念对于当时的荷兰人冲破思想中的封建残余束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西欧各国的逐渐形成,早期的资本主义有很多资本家在资本的运行中忘记了神,忘记了神的「爱人如爱己」等伦理道德规范的教导,贪婪地、肆无忌惮地压榨劳动阶级的血汗,「忘记了神」的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似乎成了一架只知道榨取无产阶级血汗的机器。这就使整个社会上两大阶级的对抗日益加剧。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这种状况愈益尖锐,于是像卡尔‧马克思等政治家提出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况」是资本主义无法克服的基本矛盾,指出「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的掘墓人」等理论。而在这一段日子里,社会在分配问题上的贫富悬殊状况,使不少人对「神」的爱和「神」的公义产生了疑惑,尽管这时候基督教的各种复兴运动一再地掀起各种活动,但是人们的生活现实使这些活动只是成为「活动」而已,并不能加深人们对于神的信靠。而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在几个「列强」大国之间,更将法律成了他们「自由」侵略「别国」,「自由」压榨本国劳动阶级的理由。他们背离了神。

    然而这些问题很快地爆发出来,公元1917年11月7日,俄国首先发生了「打倒资产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革命」,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宣布实行同资本的市场经济相对立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宣扬「无神论」,抑止对神的信仰。

    然而,事情很快地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系很快地失去了它诞生时的「活力」,官僚主义,平均主义和否定自由竞争的一切做法窒息了计划经济体系的生产关系。

    然而,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在经历了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后,表面看来真有点「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朝不保夕」的样子,似乎它面临着无法克服的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困扰,在这内外交困之下,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一系列痛苦的反思后,资本的市场经济首先从生产关系和分配上作出了重大调整,劳动者的人身权利,个人尊严,享受民主、自由的社会权利,逐步得到了立法保障,劳动者的最低收入标准,劳动者的福利,以及工会的作用……等都逐渐通过法律的形式,在社会中实行起来。虽然,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当生产关系的劳资双方都能按照神的教导﹕「爱人如爱己」等道德规范来对待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那么对于取得自由而有尊严的人们,又有哪一种活力不能被激发出来﹗因此,到了20世纪六十年代后,整个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劳动阶层的生活改善,必然导致了对商品的大量需求,这又刺激了资本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逐渐地进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阶段。卡尔‧马克思所断言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资本主义无法克服的基本矛盾,这一理论似乎正在为人淡忘。特别是在IT技术进入经济领域运用以后,人的自由主动精神和由IT技术带来的宽广视野,以及及时的信息使整个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在克服经济危机的手段上有了更多的选择,WALMART的经营理念和成功的业绩就是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例子。

    不过,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还远远不是那样完美,其问题还远远不是那样简单。因为(1)要考量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的生命力,还得从它的「利润分配」问题上继续观察,看它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是否能按神的「爱人如爱己」的教导办事。因为,我们还必须认识到﹕资本主义体系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具备了强烈的个性﹕即追逐利润。目前的问题是﹕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是用何种方式来追逐利润的,是﹕泯灭个人的良心,以榨干劳动者的血汗追逐利润呢﹖还是用「爱人如爱己」的心态同劳动者分配利润,使贫富间的悬殊人为地缩小,使贫者能够比较宽裕的生活,富者也不至于过分奢侈。这实际上还是资本主义市场体系能否兴旺的关键。

    特别是,目前的世界随着科技的发展,全球经济的发展,一体化的趋向已经提到日程上来,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这实际上给了资本的市场经济一个难遇的发展空间和商品市场。

    但是,如果我们不能以圣经「爱人如爱己」等伦理道德规范的教导作为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准则,不能将人权和自由的原则带到穷国、邻国和发展中国家去,那么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就只能局限于西方国家的有限地区。目前,西方世界所出现的经济衰退,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经济原因,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但是在极大程度上是同目前西方世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已远远超过了西方世界百姓的社会购买力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用全球利益的眼光来代替狭隘的国家利益的眼光,来重新审视整个世界的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也就是说,只有用圣经的「爱人如爱己」等伦理道德规范教导作为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在全世界各民族中发展的准则时,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才能长足发展。

                                         结语

    当我们论述了人的自由,法律对每个人「自由」的保障和人的尊严时,事实上是在论述﹕在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每个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只有具备了法律保障下的真正人身自由,只有取得了人的真正的尊严和权力,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才能真正地发挥出它无穷的效能。而要做到这一点,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就必须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以「爱人如爱己」等伦理道德规范作为生产关系和利润分配的准则,只有这样,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必然会得到长足发展。这也是基督教同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关系。或者也可以说,资本的市场经济体系只有信仰了基督教(或天主教),才能够得救,才可以永生。正如罗马书10﹕9-11所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______________
注释﹕

1.这里所指的「资本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一种经济的运行体制。并不指属于政治学范畴的「资本主义」概念或「资本主义社会」体制。
2. Proudhon给这个名词下的定义是「一种经济与社会之体制,当中劳工以劳动力使资本主义产生作用,使之成为收入之来源,而此资本主义并不属于劳工。」对于这一词,卡尔‧马克思直到1867年前并没有运用过,也没有给予过任何定义。直到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这一名词才在政治论坛中被看作「社会主义」的对立面。很有意思的是,这个卡尔‧马克思从未使用过的名词,居然被后人归到他所提出的社会演进论中的一种形态,即继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后的一个社会形态。转引自黄仁宇着《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P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
3.参考以下文献﹕
(1) Braudel,The Wheels of Commerce. pp.99-103,392
(2) James Westeall Thompson ;Economic and saial History of Europe in thelatey Middle Ages(New York,1966),p.245.
(3) John Julius Norwich,A History of Venice(New York,1982) p.273.
(4) Frederick C. Lane,Venice,A Maritrime Republic (Baltimore,1973)pp.52,107,144,146.
(5) Oliver C.Cox,The Foundation of Capitalism(London,1959.)
4.参考以下文献:
(1)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 Vo秭.秞(1967)pp.531-538.
(2) Richard H.Tawney,Religion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 Pelican ed.,
p.226.
(3) K.H.D.Haley,The Dutch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N.Y. 1972)
pp.40-41.
5. 摘自密尔《On Liberty》。初版于1859年,中译本根据美国纽约乔治‧卢德利治父子出版公司版译出,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p.125。转引自《外国学术名著精华辞典》第二集,林骧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7月第一版,p.679。
6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马克斯‧韦伯的代表作之一。初版于1920年由德国图宾根出版社出版,中译本根据美国纽约查尔斯‧斯克利布纳兄弟出版公司1958年塔尔科特‧帕尔索斯英译本译出,Protestant Ethic 作者自序,p.25。转引自黄仁宇着《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p.7。《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
7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Protestant Ethic pp.54-55。转引自黄仁宇着《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p.7.《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5月第一版。
 
               (本文转载自:《维真学刊》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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