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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敕令中的政教关系
发布时间: 2020/12/10日    【字体:
作者:花威
关键词:  米兰敕令 政教关系  
 
 
 基督教诞生于当年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在1世纪就已经传遍罗马帝国主要城市。对于这一新兴的一神论宗教,罗马皇帝们采取了怀柔与限制、迫害与默许的交替政策。在313年,基督教迎来了历史性的命运转折,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与李锡尼在米兰会晤,承认所有臣民可以自由选择其崇拜形式,且明确支持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具有同样的地位和权利。这一决定的正式文书被称为“米兰敕令”。从根本上说,米兰敕令的实质是承认基督教为一种宗教,从而适用于罗马帝国长期坚持的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政策,使得基督教会也可以被纳入罗马帝国既有的政教关系模式中。
 
  承认基督教为宗教
 
  承认基督教为宗教,这一看似不言自明的说法其实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在宗教信仰上,罗马主要继承了希腊的奥林匹斯神系,在从共和国到帝国的开疆拓土中,不断接纳被征服地区的宗教,将其神像运到首都万神殿中供奉,同时认可地方的各种神祇信仰。
 
  在罗马人看来,宗教是以有具体形象的神为崇拜对象,而不可能崇拜没有形象的神。但是,基于十诫的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犹太人不能为其所信仰的上帝制作形象,耶路撒冷圣殿的至圣所中也没有神像,这使得犹太教被怀疑为一种无神论。而基于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犹太人也不崇拜皇帝的雕像,这使得他们被怀疑政治上是否忠诚。犹太教是犹太人的民族宗教,经历了三次起义失败和大流散,犹太人才得到罗马帝国的特别许可,可以保有其会堂崇拜,不受滋扰。
 
  基督教虽脱胎于犹太教母体,却热衷于向外传教,因此非犹太人很快成为基督教会的主体。而基督徒继承犹太教神学,不制作上帝的形象,不崇拜皇帝的雕像,由此也被指控为无神论。基督教的传播引起了罗马帝国官方的注意,其信众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崇拜皇帝引发不满,但他们在其他方面顺服于罗马帝国的统治,不主动卷入各种叛乱,由此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得到默许。不过,由于基督教没有被承认为宗教,因此教会不能得到宗教宽容政策的保护,容易成为罗马帝国在应付内忧外患时的陪绑者。
 
  无论是出于个人信仰,还是出于政治考量,米兰敕令的发布都意味着,罗马帝国首次正式认定基督教是一种宗教和有神论。“其中最优先的事项乃是,我们决定颁布敕令,确保对神的尊重与敬畏;也就是说,把自由给予基督徒和其他所有人,让他们可以遵循各自喜欢的崇拜仪式。”基于如此定性,基督教随即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合法化,在政治层面上则适用于宗教宽容政策,可以享有与罗马传统宗教同样的权利。
 
米兰敕令虽是针对罗马帝国内所有宗教发布的,但目的是解决基督教的问题,因为罗马帝国以传统宗教为国教,一贯宽容各地方宗教,没有必要重申这一政策。米兰敕令在使得基督教合法化的同时,赋予了教会以财产权,要求将迫害时期充公变卖的财产立即归还给教会和信徒。
 
    教会欢迎帝国权力介入
 
  由于相信基督很快就会再临,在纳粮上税之外,初代教会普遍冷淡对待帝国权力。但由于基督再临被不断推迟,教会不得不重新思考与帝国的关系。虽然德尔图良主张基督徒应该全面脱离社会生活,例如,不参军、不出任公职和不参与公共庆典等,但到3世纪,基督教已经吸引了各阶层人士,包括宫廷官员和军队。这就使得《新约》中对罗马帝国权威的有限认可和护教作品中对皇帝的祝福得到了发扬,教会在经历戴克里先的“大迫害”之后也更渴求罗马帝国的正式承认。基于上述理论和心理上的准备,在米兰敕令发布之后,主教和教会史家尤西比乌就在著作中热情颂赞了君士坦丁,称他为“上帝的朋友”和“主教中的主教”。
 
  除了获得合法身份而结束被迫害的命运,教会欢迎帝国权力的介入还有其他重要原因。首先,经过三个世纪的发展,基督教会面临着愈发严重的异端和分裂问题,但缺乏有效的应对能力。除了与罗马传统宗教和摩尼教论战,基督教会内部在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新旧约关系、洗礼的本质等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虽然地方性宗教会议可以决定何为正统和异端,但开除教籍或剥夺圣职根本不足以压制异端派和分裂派。其次,基督教会需要索回之前被充公的聚会场所,确认其财产所有权,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扩张。正因如此,在获得信徒的财产捐赠和遗产继承权之后,基督教会很快成为罗马帝国财富的主要持有者之一,并广泛修建教堂、洗礼堂、避难所和修道院等一系列建筑,供养神职人员和朝圣者,最终形成了完整的信仰生产与消费的生态系统,增强了自己的生存能力。
 
  旧瓶装新酒
 
  从共和国到帝国,宗教信仰一直是罗马的公共事务,从属于政治学范畴,是维护政制稳定和君主权威的重要策略。对于基督教会来说,米兰敕令是其命运的转折点;但对于罗马帝国来说,基督教的合法化不过是延续着帝国既有的政教关系模式,即政主教从和皇帝主导宗教事务。在动力上,米兰敕令是皇帝主动做出的决定,而不是教会有了左右皇帝的能力,更像是赐予而非赢得。在目的上,这只是为了扩展皇帝对罗马帝国范围内宗教事务的主导权,而非将之让渡给教会。作为第一位基督徒皇帝,君士坦丁仍然是罗马传统宗教的大祭司,是非基督徒臣民的崇拜对象。狄奥多西虽然在380年就签署了帖撒罗尼迦敕令,使基督教成为帝国国教,但到了5世纪初,主教奥古斯丁在处理多纳图派的分裂时仍然要求助于皇帝和帝国官员,以获取法律和政策的持续支持。
 
  在帝国与教会的关系上,皇帝主导着教会的发展进程,君士坦丁及其后继者宣称“自己在灵性上顺服于教会,但在现世上则统治着教会”。例如,君士坦丁下令召开地方和帝国范围内的主教会议,调查裁决北非多纳图派的分裂问题和东方阿里乌派的异端问题。后者史称尼西亚大公会议,其所颁布的尼西亚信经成为教会的第一部信经。以法律为手段,以暴力为后盾,对分裂派和异端派处以流放、罚金或剥夺公民权等,罗马帝国的举措有效地维护了正统教义的地位。以信仰内容上的一致来塑造政治身份上的认同,这使得君士坦丁在教会中的威望达到了顶点。虽然有些主教可以影响皇帝的部分决策,但更多时候是依赖其政治权力来处理内部纠纷,并成为帝国基层治理的有益帮手。正如4世纪的历史所表明的,教会占有财富并享有特权,使得大量贵族子弟开始谋求成为神职人员,进入教会的权力系统,从而改造了教会的阶层构成和神权结构,成为皇帝和贵族阶层的同盟者。
 
  由此可见,基督教在征服帝国的同时也被帝国所吸纳,经历着深刻的罗马化和帝国化。这为教会在中世纪有能力挑战蛮族国家的政权奠定了基础,使得政教关系模式可以转变成政教博弈,甚至教权高于政权。
 
转自社会科学网
http://www.cssn.cn/zjx/zjx_zjyj/zjx_jdjyj/201801/t20180116_3816645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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