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匈奴内附之后,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儒家所提倡的正统观、家庭伦常、忠孝观逐渐取代匈奴旧有的风俗观念,成为其行为与道德准则。究其原因,匈奴自认夏后氏苗裔、汉室之亲,有责任匡扶一统、承续礼乐文明,故重回中原之后,进一步实行儒家纲常伦理。统治阶层的积极推广外,儒家文化教育和学习、汉匈交往与通婚、汉匈各阶层的接触与融合、生产方式由畜牧业转向农业,都加快了儒家纲常伦理向匈奴的输入,带来匈奴族文明程度的提升,加速了融入中华民族的进程。
建武二十四年春(48年),南匈奴正式附汉。经过两百多年的内地生活后,建立了第一个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汉赵政权。匈奴代表的是草原游牧文化,汉民族代表的是儒家文化,在混居同处的情况之下,开启了汉匈大规模融合的进程。关于这一问题,以往研究多是从“汉化”这个层面讨论, “汉化”带有被动特色,是后进文明被先进文明征服的理论表达,正如马克思提出“落后民族征服先进民族,最终被先进民族的先进文化所征服”的论断。人们很少从匈奴的文化自觉层面考察匈奴对儒家文化价值观念的思考,在匈奴文化中,匈奴本就为夏后氏苗裔,加之又与西汉宗室有着血缘关系,自然有责任匡扶一统、承续礼乐文明。因此,当他们有机会回到中原,当然要大张旗鼓地采纳礼乐文化。相较于以往研究相对零散的成果,本文希望通过钩沉史料,选取儒家的正统观、家庭伦常、忠孝观作为典型表现,较为系统地展现出南匈奴的儒家文化认同及原因,以探究汉匈融合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进程。
一、对儒家正统观的认同
儒家以大一统作为最高的政治理想,所谓“一匡天下”“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而在乱世之中,政权更迭频繁,同一时期存在着多个政权,于是就存在树立合法性也就是正统的问题。汉赵政权作为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第一个政权,在与西晋的战争中成长壮大,如何取得汉民族特别是地主集团的支持,是其统治集团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汉赵统治者吸收儒家文化中的相关政治理念,阐述自己的正统观念。
中国古代的大一统政治观滥觞于西周,秦汉时期逐渐盛行于世,东汉进入内地的南匈奴统治阶层,也深受这一观念的影响。南匈奴正统意识中的“大一统”观念,文献中最早出现于西晋惠帝末年。五部匈奴乘八王之乱起兵,刘宣等贵族提出“方当兴我族邦,复呼韩邪之业”的目标。对于从小就接受中原文化熏陶的刘渊看来,恢复呼韩邪单于草原政权的要求,不过是一个小土丘,他说:“当为崇冈峻阜,何能为培塿乎!夫帝王岂有常哉”。因此,从起兵伊始,刘渊就是要当统一天下的帝王,对正统的西晋王朝取而代之。永嘉二年(308年)“太史令宣于脩之言于元海曰:陛下虽龙兴凤翔,奄受大命,然遗晋未殄……”,匈奴官员“遗晋”的称谓,正显示了刘渊的宏图壮志。刘聪即位后继续推进军事行动,最终俘获晋怀帝、晋愍帝。他曾对刘曜说:“长安擅命,国家之深耻也。公宜以长安为先”,可见刘聪继承了刘渊的遗志,不愿与晋室共存。灭亡西晋王朝、将广大地区纳入版图后,他逐渐耽于享乐,大造宫室,太宰刘易及大将军刘敷、御史大夫刘元达、金紫光禄大夫王延等谏曰“今遗晋未殄,巴蜀未宾,石勒潜有跨赵魏之志,曹嶷密有王全齐之心……陛下心腹四支何处无患!”提醒刘聪不要松懈,“今有晋遗类,西据关中,南擅江表;李雄奄有巴、蜀;王浚、刘琨窥窬肘腋;石勒、曹嶷贡禀渐疏”,还有关中司马邺和江南司马睿的西晋残余势力,以及成汉等其他割据势力的存在,统一天下的目标并没有最终完成。
中原王朝的正统观一般是建立在“华夷之辩”的基础之上,以刘渊儒家文化修养,应该熟悉“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思想传统。作为第一个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如何破除这种民族歧视,建立一套正统话语权,是南匈奴必须解决的问题。面对中原战乱,天下分裂,刘渊遂以夏、周兴本夷狄为依据,说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惟德所授耳”,认为不是只有汉人的政权才能称为正统,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同样有资格成为正统王朝,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德治”。作为天下共主的最高权力,虽然得自天命,但统治者无德,从而失去民心,上天把权力从旧王朝那里收回来,转交给新王朝的统治者,得天命的统治者享有天下共主的地位,这一从周代开始的“敬德保民”观念构成了中国古代正统观的基本框架。作为质子长期生活在洛阳的刘渊,这个观念应该是不陌生的。此前,匈奴贵族刘宣指出“今司马氏父子兄弟自相鱼肉,此天厌晋德,授之于我。单于积德在躬,为晋人所服……”,刘宣的这番话也点醒了刘渊,走出天命在晋、华夷秩序所构建的政治氛围。八王之乱证明了“天厌晋德”,“今天假手于我,不可违也。违天不祥,逆众不济;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其后,刘渊建立政权时选择“汉”为国号,缘于“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希望用之“以怀人望”。事实上,在刘聪问及司马家骨肉相残的原因时,晋怀帝也承认了王朝覆灭源于统治集团无德,“此殆非人事,皇天之意也。大汉将应乾受历,故为陛下自相驱除。且臣家若能奉武皇之业,九族敦睦,陛下何由得之!” 王朝的兴衰秉承上天的意志,“汉既据中原,历命所属”,即使是少数民族政权,只要可以做到德治,一样可以取代汉族的统治,成为天命所归。于是,经过一番消化吸收、融会贯通后,“有德者得天下”成为匈奴政权建立正统论的思想基础。
南郊是汉人帝王常规祭祀天地的典礼,为了表示自己是应天受命的合法政权,永兴元年(304年)刘渊实行儒家这一仪式,向天下宣告一个新王朝汉政权的建立。建社稷、立宗庙时,他没有祭祀匈奴祖先冒顿、呼韩邪等人,而是从血缘上攀附汉宗室,“昔我太祖高皇帝以神武应期,廓开大业。太宗孝文皇帝重以明德,升平汉道。世宗孝武皇帝拓土攘夷,地过唐日。中宗孝宣皇帝搜扬俊乂,多士盈朝。是我祖宗道迈三王,功高五帝,故卜年倍于夏商,卜世过于姬氏……我世祖光武皇帝诞资圣武,恢复鸿基,祀汉配天,不失旧物,俾三光晦而复明,神器幽而复显。显宗孝明皇帝、肃宗孝章皇帝累叶重晖,炎光再阐……孤今猥为群公所推,绍修三祖之业……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借由冒顿开始与西汉和亲,宗法上具有汉皇室的血统,匈奴认同自己为汉室之外甥、兄弟。再加上匈奴文化中,本就有“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的说法,既然远古祖先与汉民族同出一源,刘渊起兵遂以恢复汉朝为号召,把国号定为“汉”,追封西汉、东汉、蜀汉的列祖列宗们立先庙之举,一方面表示改朝换代的“易姓革命”,一方面是出于统治意识的政治需要,强化自己“刘氏嫡宗”的身份以明正统,以获取汉人的认同。
匈奴统治者还仿效中原历代帝王,炮制“感生神话”,以证明天命所归。《刘元海载记》载:“豹妻呼延氏,魏嘉平中祈子于龙门,俄而有一大鱼,顶有二角,轩鬐跃鳞而至祭所,久之乃去。巫觋皆异之,曰:‘此嘉祥也。’其夜梦旦所见鱼变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半鸡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氏,曰:‘此是日精,服之生贵子。’寤而告豹,豹曰:‘吉征也。吾昔从邯郸张冏母司徒氏相,云吾当有贵子孙,三世必大昌,仿像相符矣。’自是十三月而生元海,左手文有其名,遂以名焉”。“祈子于龙门,俄而有一大鱼”这一情节,与华夏神话历史上“鱼跃龙门”“登龙门”等典故异曲同工,跃入龙门的鱼是同类中的幸运儿和佼佼者,它们脱胎换骨化身为龙,而龙又是天子的象征,是至高无上的权力象征。“大如半鸡子”也不是随意的比附,早在上古时期,卵便与人类的生育产生了联系,最为典型的莫过于简狄吞玄鸟卵生契。刘渊之母服半鸡子状之物遂“生贵子”的说法,应当与先秦以来的卵生神话有直接继承关系。至于刘渊生后“左手文有其名”,也可以在春秋初期典籍中找到依据。据《史记》记载,晋国的始封之君、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故遂因命之曰‘虞’”,从而有了“受命自天”的涵义。与此类似,刘渊的出生也染上了浓厚的神话色彩,试图通过神话故事将其打扮得与众不同,进而树立神性权威,以达到现实的政治目的。
作为刘渊的族子,刘曜即位后北方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改变,他因时制宜对正统观进行了一些改造,提出“以大单于为太祖”,回到匈奴冒顿单于后裔的身份,表现出了更为强烈的民族意识。一来西晋已于317年灭亡,作为与西晋争夺正统的手段,“汉”的旗号意义已不如从前,二来靳准之乱后,匈奴贵族对于汉国统治根基的破坏使得刘曜不得不重新打出“冒顿之后”重新团结匈奴五部,继而巩固自己统治的基础,故“尊高祖父亮为景皇帝,曾祖父广为献皇帝,祖防懿皇帝,考曰宣成皇帝……缮宗庙、社稷、南北郊……冒顿配天,元海配上帝,大赦境内殊死已下”,以加强民族凝聚力。观其内容,较接近于东汉郑玄的“一祖四亲庙”之说,即“一‘祖’(始祖庙)+四‘亲庙’(高祖父以下四世近代祖先)”,《孝经·圣治章第九》“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然观其内容,较接近于东汉郑玄的“一祖四亲庙”之说,高祖、曾祖、祖之外,以冒顿为“始祖”以配天,刘渊以“父”的身份充当周文王的角色可见,在恢复了匈奴血统的同时,刘曜仍沿袭了儒家文化的宗庙祭祀体制。他还因自己的封地中山属于战国赵国的疆域,接受汉族士大夫的建议,“光文始封卢奴伯,陛下又王中山;中山,赵分也,请改国号为赵”,将国号改为中原文化色彩颇为浓厚的“赵”。与此同时,为了与江南的东晋王朝争夺正统,刘曜对五德终始说加以充分利用,“以水承晋金行,国号曰赵。牲牡尚黑,旗帜尚玄”,以论证新朝的正统地位。自东汉至南北朝,“五德终始说”是中原统治者改朝换代合法性论证的重要环节,刘曜承认西晋在五行秩序中的正统地位,确定前赵政权的德运为水德,表明自己继承西晋王朝的合法身份。
二、对儒家家庭伦常的认同
匈奴社会与中国传统社会之间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家庭伦常方面。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中庸》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交为天下达道,孟子进一步提出其人伦内涵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作为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对维持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安定和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力量。具体到家庭内部,依据亲亲、尊尊、年龄、性别等因素,父子、夫妇、长幼的差异伦理关系自然生成。匈奴社会则与之相反,“无冠带之饰,阙庭之礼”,家庭伦常与中原大相异趣。南匈奴内附后,这种情况逐渐发生了改变,在婚俗与讳名两个方面均有所体现。
匈奴社会盛行收继婚,“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父亲去世,儿子娶后母为妻,兄弟去世,娶寡嫂为妻。这一婚俗的存在源于恶劣的生存环境、频繁的战争,匈奴以此来防止氏族成员丧失、保持种族延绵不绝、家产不外流。然而,儒家婚姻受到人伦礼制的规范,在父母、嫡庶、长幼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强调“夫为妻纲”“出嫁从夫”“从一而终”等,故此匈奴的婚俗简直惊世骇俗,“常妻后母,禽兽行也”,两种思想观念的激烈冲突在与匈奴的和亲中表现尤为明显。汉元帝时,王昭君作为和亲使者嫁给呼韩邪单于,生有一子。“及呼韩邪死,其前阏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求归”,两年后呼韩邪去世,呼韩邪的长子复株累单于即位,将要依照人尽皆知的胡俗收继昭君,先嫁父再嫁子是昭君完全无法接受的,遂向皇帝请求回归华夏。汉成帝接到上书以后,出于汉匈关系的大局考虑,令其遵从匈奴的风俗习惯,“遂复为后单于阏氏焉”。
南匈奴内迁后,这种风俗与儒家伦常秩序遭遇时,匈奴收继婚的旧俗虽然并未消失,但大体而言,烝母渐渐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刘聪即位后,“伪太后单氏姿色绝丽,聪烝焉”。单氏是氐酋单征之女,嫁给刘渊成为第二任皇后,在刘渊死后辈分变为太后,也就是刘聪的后母,因此这一行为导致单氏子刘乂的不满,在言辞上多次表现出来,最终“单氏惭恚而死”。刘聪本人的态度虽然没有直接记载,但他婚姻的行为模式肯定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例如,他打算纳汉人刘殷之女为贵嫔,“子弟辈”以华夏有“同姓不婚”的传统为理由予以反对,于是找来刘延年、刘景等宗老对二刘的祖源做了一番考证,从血缘上划清分野以排除障碍。就在刘聪去世后一年,石勒颁布诏书“禁国人不听报嫂”,依靠行政的力量明令禁止。以此可知,其婚俗是趋向儒家文化的。
站在儒家文化的立场观察,与收继婚具有内相照应关系的是“有名不讳”。儒家的伦理纲常,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长幼有序。有了与中原王朝的长期接触,匈奴人对此也是颇为了解的。武帝后期,“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尽归汉使之不降者路充国等于汉。单于乃自谓:‘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 汉天子,我丈人行。’”关于 “丈人”,师古曰:“尊老之称也。” 从记载来看,中原的长幼之礼为单于所熟知,遗憾的是,这只是单于作为外交手段使用的权宜之计。实际匈奴社会风俗恰好与之相反,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有名不讳,而无姓字”,讳名是指对尊长的名字避而不称,以示尊敬。《礼记·曲礼》“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家中避讳的对象主要是父祖名,言谈书写时要避免君父尊亲的名字,从而凸显出儒家特别强调尊卑有序的家庭伦理。而匈奴则是父子同住一室、毫不避忌地直呼尊长之名,对尊卑之序没有概念。这样原始粗陋的习俗,正如宋意所说“夫戎狄之隔远中国,幽处北极,界以沙漠,简贱礼义,无有上下”,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了匈奴上下班辈概念的模糊。
与中原汉人杂居后,对应着婚俗的变化,原本是儒家文化特有的避讳一事,在少数民族中也渐有记载。后秦高祖姚兴有两位叔父姚绪、姚硕德,《晋书·姚兴载记上》载:“班告境内及在朝文武,立名不得犯叔父绪及硕德之名,以彰殊礼。兴谦恭孝友,每见绪及硕德,如家人之礼,整服倾悚,言则称字,车马服玩,必先二叔”。匈奴别部、后赵高祖明皇帝石氏名勒,《广韵·入声·二十五德》“勒”下注引《邺中记》曰:“石虎讳勒,呼马勒为辔”,石虎是石勒之子,此为避尊长讳;后赵太祖武皇帝石虎,外祖张氏名羆,《魏书·临渭氐苻健传》云:“健初名罴,字世建,又避石虎外祖张罴之名,故改焉”,苻氏父子在战争中归降后赵,受到重用,此为避君主父祖之讳;《猗觉寮杂记》卷上曰:“石勒据长安,北人以罗勒为香菜,至今不改。必是当时犯讳,令严,故人不敢犯”,又《清异录》卷上云:“石虎时,号虎为‘黄猛’……以避讳故也”,此为避君主讳。史料中虽然没有关于匈奴避讳之行的直接记载,但匈奴入居中原之后,氏族名大为增加,有卜、尸逐、元、王、石、白、次、先贤、宇文、成、伊、呼母、呼延、沮渠、金、郁、徐、郝、高、宿、陆、陈、曹、张、乔、黄、复、董、敞屠、贺遂、路、赫连、托跋、綦毋、靳、卢、厉、刘、赵、罗、兰、謼毒、卫等,其中很多便是以汉字为姓。至于讳名,大字不识的后赵石勒政权尚且讲求,以刘渊等人儒家文化程度之深,汉赵政权的实行是可想而知的。讳名一事折射出伦理亲疏、上下班辈概念的逐渐形成,而下文孝道的践行则更清晰地反映出匈奴家庭伦常的儒家化。
三、对儒家忠孝观念的认同
常年的草原游牧和战争,造就了匈奴“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的风俗。“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更是将强者为王的理念推向了极致。五胡入主中原以后,凡有为之君皆欲以中原正统自居,为改变“暴长虐老”“灭人伦、悖人性”的形象,南匈奴积极提倡儒家忠孝伦理。
“孝”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明确把《孝经》列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程,**元始三年,安国公奏立学官“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四民月令》载“十一月,研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篇章》、小学”。内附以后,匈奴贵族对《孝经》也深为推崇。安昌王刘盛年轻时,“不好读书,唯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刘聪与儿子东平王刘约的一次对话中,“汉王聪戏之曰:‘汝诵何书,味何句也?’约曰:‘臣诵《孝经》,每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未尝不反复诵之’,聪大悦”,《孝经》全面阐述和系统论证孝的情感和行为,形成了完整的孝伦理思想,是千百年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些孝道观念对南匈奴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史书中多有记载。
(一)尊奉亲长。“刘聪皇后呼延氏,渊后之从父妹,有美色,恭孝称于宗族,渊后爱聪姿貌,故以配焉”。呼衍氏为匈奴四姓贵族之一,最常与单于家族通婚,刘渊和刘聪的皇后多有出于该家族者,入中国改姓呼延氏。
“太子(刘熙)孝友仁慈,志尚冲雅,亦足以堂负圣基,为承平之贤主”。刘熙为后赵君主刘曜之子,其母羊献容,出身汉族高门世家泰山羊氏。
“陈元达字长宏,后部人也。本姓高,以生月妨父,故改云陈”,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东汉应劭《风俗通》之《正失》篇云:“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五月生者,以为妨害父母”,推测陈元达妨父改姓可能与汉族习俗相关。
(二)感恩报恩。刘渊之兄刘延年,“年十五丧二亲,奉叔父孝闻。子良孙及弟从子为啖人贼所掠,延年追而请之。贼以良孙归延年,延年拜请曰:‘我以少孤为叔父所养,此叔父之孤孙也,愿以子易之。’贼曰:‘君义士也。’免之”。
刘曜皇后刘氏病重,“曜亲省临之,问其所欲言。刘泣曰:‘妾叔父昶无子,妾少养于叔,恩抚甚隆,无以报德,愿陛下贵之。妾叔皑女芳有德色,愿备后宫’”,这位皇后出自匈奴刘氏宗族,其叔父刘昶任后赵侍中、大司徒、太保、录尚书事,封河南公。
(三)报尊长之仇。“部人张兑为父报仇,母老单身,有妻无子,智明愍之,停其狱”。张兑杀死仇人而犯罪,家中留下寡母和妻子。“为父报仇”之举令人同情,没有后嗣也是孝道有亏,出于这两个原因,乔智明宽法倡孝,助张兑进一步完成孝行。
(四)举丧以哀。“(元海)七岁遭母忧,擗踴号叫,哀感旁邻,宗族部落咸共叹赏”。刘渊七岁母丧后的悲痛情形,不仅赢得了宗族部落的叹赏,“时司空太原王昶等闻而嘉之,并遣吊赙”,当地汉人大族太原王氏、上党李氏等也深为赞许推崇。
(五)哀恸守丧。乔智明“少丧二亲,哀毁过礼,长而以德行著称”。乔氏为《晋书》所载匈奴四姓贵族之一,乔智明字元达,匈奴前部人,在汉赵政权中先后任廷尉、冠军大将军,领单于右辅,后又任司隶校尉。
“忠”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孝延伸扩大到君臣关系就是忠,《孝经》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主要表现为忠于君主、忠于国家社稷,《论语·八佾》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苏武牧羊北海、宁死不投降匈奴是忠君的典型代表。早期匈奴政权的统治结构是以挛鞮氏为核心,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分配权力的。匈奴诸王拥有封地的行政、经济、军事等全权,其身份世袭,因此独立性和离心力比较强。匈奴崇拜强者崇尚武力,冒顿杀父夺得单于之位,尊奉冒顿是对强者的服从。反之,当单于能力不足时则容易发生分裂,故此君尊臣卑的忠诚政治伦理尚未建立。呼韩邪奉藩称臣,在汉王朝荫蔽之下,休养生息六十余年,“臣等生长汉地,开口仰食,岁时赏赐,动辄亿万,虽垂拱安枕,惭无报效之义”,君臣关系既成,对汉王朝尽忠乃是应有之义,这也是汉王朝对呼韩邪的要求和期望。“匈奴数有乖乱,呼韩邪、郅支自相雠隙,并蒙孝宣皇帝垂恩救护,故各遣侍子称藩保塞……而呼韩邪附亲,忠孝弥著。及汉灭郅支,遂保国传嗣,子孙相继”,“匈奴骨肉相攻,国几绝,蒙中国大恩,危亡复续,妻子完安,累世相继,宜有以报厚恩”,可见汉朝的忠君强调臣民对君主个人的效忠,也很重视对超越君主个人的汉家政权的忠诚。汉匈杂居后,忠君观念逐渐深入匈奴社会,成为自觉遵守的道德准则,文献中有如下记载:
(一)有的一旦归汉成为汉朝臣民,便忠心无二。“初,左伊秩訾为呼韩邪画计归汉,竟以安定。其后或谗伊秩訾自伐其功,常鞅鞅,呼韩邪疑之。左伊秩訾惧诛,将其众千余人降汉,汉以为关内侯,食邑三百户,令佩其王印绶。及竟宁中,呼韩邪来朝,与伊秩訾相见,谢曰:‘王为我计甚厚,令匈奴至今安宁,王之力也,德岂可忘!我失王意,使王去不复顾留,皆我过也。今欲白天子,请王归庭。’伊秩訾曰:‘单于赖天命,自归于汉,得以安宁,单于神灵,天子之佑也,我安得力!既已降汉,又复归匈奴,是两心也。愿为单于侍使于汉,不敢听命’。单于固请不能得而归”,曾经为呼韩邪谋归汉的左伊秩訾遵守践行“忠臣不事二主”的道德规范。
(二)有的宁死也不愿谋逆叛国。安帝延光三年(124年),“夏,新降一部大人阿族等遂反畔,胁呼尤徽欲与俱去。呼尤徽曰:‘我老矣,受汉家恩,宁死不能相随!’”
(三)有的在宗室内争之时,超越政治小集团利益,心向王室。八王之乱,司马越借惠帝名义讨伐邺城的时候,作为司马颖的部下,乔智明“劝颖奉迎乘舆,颖大怒曰:‘卿名晓事,投身事孤。主上为群小所逼,将加非罪于孤,卿奈何欲使孤束手就刑邪!共事之义,正若此乎?’智明乃止”。八王之乱起,刘渊提出返回五部,发兵助举主司马颖。后他得知司马颖挟天子南下洛阳后,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然吾与其有言矣,不可不救。’于是命右于陆王刘景、左独鹿王刘延年等率步骑二万,将讨鲜卑”,在不利的形势下,仍然没有背弃诺言,表现与忠臣的行为几无二致。
(四)匈奴统治者表彰中原王朝官员为国尽忠之举、处死不能为王室死节之臣,树立榜样,宣扬忠君观念。刘曜攻下洛阳后,又派军向长安进发,南阳王司马模投降。刘粲杀了司马模及其子司马黎,遭到刘聪责备。刘粲为自己辩护“臣杀模本不以其晚识天命之故,但以其晋氏肺腑,洛阳之难不能死节,天下之恶一也,故诛之”。刘曜攻陷三渚,刘聪追赐晋司徒傅祗为太保,对傅祗之子说:“尊公虽不达天命,然各忠其主,吾亦有以亮之。司马模因不救洛阳而被杀,传祗因忠于西晋而被尊重,可见匈奴汉国对“忠”的认同与倡导。
(五)有的为国家社稷,不顾个人安危,直言敢谏。史载汉国廷尉陈元达“在位忠謇,屡进谠言”。刘聪欲为左贵嫔刘氏营造宫殿,元达劝谏:“臣闻古之圣王爱国如家,故皇天亦佑之如子……陛下之所有,不过太宗二郡地耳,战守之备者,岂仅匈奴、南越而已哉!孝文之广,思费如彼;陛下之窄,欲损如此。愚臣所以敢昧死犯颜色,冒不测之祸者也”。提醒刘聪居安思危,不要奢侈浪费。刘聪大怒,“将出斩之,并其妻子同枭东市,使群鼠同穴”,元达抱树叫曰:“臣所言者,社稷之计也,而陛下杀臣。若死者有知,臣要当上诉陛下于天,下诉陛下于先帝”;刘聪委政小人、诛杀忠良,侍中卜干泣谏曰:“陛下方隆武宣之化,欲使幽谷无槃,奈何一旦先诛忠良,将何以垂之于后!昔秦爱三良而杀之,君子知其不霸。以晋厉之无道,尸三卿之后,犹有不忍之心,陛下如何忽信左右爱憎之言,欲一日尸七卿!诏尚在臣间,犹未宣露,乞垂昊天之泽,回雷霆之威。且陛下直欲诛之耳,不露其罪名,何以示四海!此岂是帝王三讯之法邪!”以至于叩头流血。
(六)匈奴统治者通过对忠臣予以奖励和提拔,推动臣民对忠君观念的认同。前赵靳准之乱时,刘曜的儿子藏于黑匿郁鞠部而幸免于难。光初六年(323年),黑匿郁鞠送曜子还,刘曜“嘉郁鞠忠款,署使持节、散骑常侍、忠义大将军、左贤王”。随着长期的接触与交往,匈奴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日益向中原社会靠拢,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和浸染,忠孝观念逐渐渗透到匈奴社会,尤其是贵族、官僚、知识分子阶层,忠孝观念逐渐成为践行的行为规范,使得匈奴原有的风俗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四、儒家文化认同的推动因素
东汉初年内附后,儒家文化在南匈奴中逐步传播并得到接受,传统文化教育是最有效的方式,以国家的力量行教化具有很大影响力,汉匈各阶层的相互交往和融合是重要因素,汉匈通婚加快了儒家文化向南匈奴的输入,生产方式由畜牧业转向农业是儒家文化滋生的经济基础。
东汉一代,统治者崇尚儒学,以之为治国安民的思想基础,“(汉明帝)其后复为功臣子孙、四姓末属别立校舍,搜选高能以受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匈奴贵族子弟也入官学接受教育。在中原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南匈奴掀起了习读儒家经史的浪潮。《晋书·刘元海载记》“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晋书·刘聪载记》“幼而聪悟好学,博士朱纪大奇之。年十四,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工草隶,善属文,著述怀诗百余篇、赋颂五十余篇……弱冠游于京师,名士莫不交结,乐广、张华尤异之也”。五胡之中匈奴较早内附,贵族阶层不少从小跟随汉族名儒,与汉人子弟一同学习中国传统典籍和文化,整体儒家文化修养较高。至于匈奴的平民阶层,因家境贫寒、无力承担学费,接受教育的机会较少,故以个人的自学为主。后部人陈元达“少而孤贫,常躬耕兼诵书,乐道行咏,忻忻如也”。西河人王延“昼则佣赁,夜则诵书,遂究览经史,皆通大义”,西晋时受州郡辟召而不应,结庐于父母墓旁,自给衣食。后随刘渊迁于平阳,还常常教育宗族子弟,“农蚕之暇,训诱宗族,侃侃不倦”。前部人李景年“少孤贫,见养于叔父,尝使牧羊。景见其叔子讲诵,羡之。后从博士乞得百余字,牧羊之暇,折草木写之”。这样靠着自学成才,三人具备了士大夫的知识和教养,后均成为汉赵政府官员。
匈奴建立政权之后兴办教学、培养儒生,以国家力量行教化的代表人物是前赵刘曜。《刘曜载记》云:“曜立太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选拔一千五百名青少年进入太学、小学,授以经学,对一个规模不是很大的政权而言,实在是一件盛事。他还着手恢复创办和大力提倡官学,“曜临太学,引试学生之上第者拜郎中”,从考试优异的学生中选拔官吏。汉赵国继承魏晋传统,政府设有国子祭酒、博士,崇文祭酒,博士祭酒,专门教授生徒,学习儒学典籍。如刘均以中书监领国子祭酒,“散骑侍郎董景道以明经擢为崇文祭酒”,台产“拜博士祭酒、谏议大夫,领太史令”。可见实行学校试经入仕制度外,通晓经学也是官吏选拔科目之一,儒学成为前赵治国安邦的重要指导思想。
作为儒家文化的直接传播者,汉族士人官员的行为规范、文化修养给匈奴树立了榜样。由于汉族在北方人口中占据优势,刘渊起兵之初就极力网罗汉族士大夫、世族豪门,并且打出了“汉”的旗号以争取支持。永嘉之乱以及刘曜改国号为“赵”时,也曾有大批汉族士人加入到前赵政权之中。“汉赵政权中,汉族官员的人数占了全部官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位至“七公”及大将军的占全部官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强”,匈奴与数量众多的汉族官吏共同执掌政权,久而久之他们的思想、习尚逐渐就与汉族士大夫、官僚合而为一了。范隆是刘渊的同门,“父方,魏雁门太守。隆在孕十五月,生而父亡。年四岁,又丧母,哀号之声,感动行路……疏宗范广愍而养之,迎归教书,为立祠堂。隆好学修谨,奉广如父”,汉政权建立后,他受到刘渊父子的重用,担任了中书监、光禄大夫、大鸿泸、尚书仆射等职务。韦忠“少慷慨,有不可夺之志。好学博通,性不虚诺。闭门修己,不交当世,每至吉凶,亲表赠遗,一无所受。年十二,丧父,哀慕毁悴,杖而后起。司空裴秀吊之,匍匐号诉,哀恸感人。秀出而告人曰:‘此子长大必为佳器。’……后仕刘聪,为镇西大将军、平羌校尉,讨叛羌,矢尽,不屈节而死”。《孝友传》刘殷、王延,《忠义传》王育、韦忠、辛勉,《良吏传》乔智明,《儒林传》崔游、范隆、董景道,《艺术传》卜珝、台产,这十一名《晋书》诸传载录的匈奴汉国人物当中,除乔智明、卜珝为匈奴人外,其余九名均为汉人,学者指出“以孝友、忠义、儒林等为题目的汉族士人佼佼者,确曾不同程度地参与汉国政权的建立与政治运行中来……相对于石氏后赵以及其他诸胡割据政权,匈奴汉国之所以能在与华夏人群的交流中获得更多的信任与互助,根本原因应当是由其自身的发展程度决定的”。
南匈奴内附后,民众与广大汉族同处一国之中,通过各种渠道接触,加速了融合的过程。比如,汉国初期的军队大多为匈奴及其他少数民族的部落兵,随着占领区域的扩大,汉人大量被征入伍,后来刘曜率“中外”胡汉精锐出征,汉赵军队内部形成各族大混合的状态。又如,南匈奴作为统治民族,为拱卫政权将族人分驻各地。刘聪前后两次占领长安,匈奴军队进驻关中,后又扩大到陇右等地,这必然改变所在地区的民族布局。更进一步造成民族混杂错居的则是人口的迁徙,如刘曜平陈安后,迁秦州杨、姜大姓二千余户于长安等等,大大促进了各族的交往融合。杂居环境下民族界限被打破,胡汉百姓接触成为寻常之事。“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也。攸七岁丧父,寻丧母及祖母,居丧九年,以孝致称。清和平简,贞正寡欲。少孤,与弟同居……永嘉末,没于石勒……勒夜禁火,犯之者死。攸与胡邻毂,胡夜失火烧车。吏按问,胡乃诬攸。攸度不可与争,遂对以弟妇散发温酒为辞。勒赦之。既而胡人深感,自缚诣勒以明攸,而阴遗攸马驴,诸胡莫不叹息宗敬之。”胡人为了免遭惩罚,撒谎将失火烧车的责任转嫁给邓攸,邓攸未加辩解打算认罪,被石勒赦免。这之后胡人深为愧疚,向石勒自首并暗自补偿邓攸。这一事例,正是在普通人群日常生活交往中潜移默化的教育和认同。
汉匈通婚更加快了儒家文化的输入。新兴人刘殷一家以至孝闻名,刘聪在皇后呼延氏去世后,纳刘殷二女为左右贵嫔,“性孝友,善风仪,进止如珪璋焉”,“与诸兄争论经义,理旨超然,诸兄常深叹谢”,又纳殷女孙四人为贵人,“皆姿色超世,女德冠时”。刘曜之妻羊献容,出身于汉族高门泰山羊氏,“内有特宠,外参朝政”。前赵殷州刺史杜广,“初为刘景厩卒,以马肥良,引为直士。侍立通夜,未曾休倦。景因问之,广流涕申曲,有章条。景执其手曰:‘吾罪人也,久负贤者。’谓妻曰:‘为女求夫三年,不觉厩中有麒麟。’于是妻之”。杜广是前赵著名的文士,“既而中州版荡,戎狄交侵,僭伪相属,士民涂炭,故文章黜焉……若乃鲁徽、杜广、徐光、尹弼之畴,知名于二赵……”,因仕宦于胡人政权,史乏其传,声名少闻于后世。“申曲有章条”体现了杜广言谈中的才学,匈奴宗室刘景以女妻之,应是欣赏其优秀的文化素养。有研究表明,两汉之间匈奴族与外族的通婚共得十七例,除一与乌孙一与车师外,其余均为汉族,这类婚姻的动机是基于政治考量的权宜之计。与汉人接触频繁之后,推测汉匈同居之地和邻近之地,两族之间的通婚必不在少数。这样一来,将亲族范围扩张到了汉族社会,对胡汉血统混一与文化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除了上述因素外,南匈奴的生产方式也逐渐纳入了中原农业经济系统之中。由于战乱,魏晋时期人口锐减,为补充劳动力和扩大兵源,统治者逐渐加强了对南匈奴的控制。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呼厨泉单于入朝于魏,曹操把他扣留在邺城,接着将其部众分为五部。又通过委派的并州刺史梁习,对南匈奴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吸收贵族豪强担任地方官与部落脱离关系,一般平民则编为义从、勇力,分遣各地打仗、驻防,其余“勤劝农桑”,鼓励他们参加农业生产。经此以后,南匈奴上层失去了实际控制权,匈奴部众于所居郡县编入户籍,接受地方官员的管理,等同于编户齐民。由于一般匈奴平民并没有自己的土地,很多人不得不沦为汉族私家的奴婢与田客,“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陈泰任并州刺史、护匈奴中郎将,“京邑贵人多寄宝货,因泰市奴婢”,由此沦为贵族官僚的奴隶的匈奴人也不在少数。南匈奴与汉人一样参与农业生产,必然削弱民族“尚武”的风气,这是儒家文化滋生的经济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随着生存土壤发生改变,南匈奴原有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必然相应发生改变,文化融合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另一方面中原王朝一直对少数民族因俗而治,对南匈奴采取间接统治的方式,两百多年内地生活南匈奴聚族而居,起到了保护旧有风俗文化的作用。汉赵政权建立后又学习中原的制度,延续了胡汉分治的策略,因此受到儒家文明影响的同时,南匈奴仍然程度不一地保留了本民族特点,汉匈融合趋势并非全面和迅速的。南匈奴贵族士大夫有较为优越的条件,具备了更多的机会可以密切接触儒家文化、享受中原文明的成果,文化面貌更易趋同。平民则更多则是随着胡汉民众相互交往和通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民族特性保留的更多。
结语
自东汉以来,南匈奴游牧文化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逐渐发生了改变,这源于汉匈建立起君臣关系以后,中原王朝强大的政治作用与文化影响。此外,《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对匈奴先民的记述都明确其夏后氏苗裔的传说。不管事实真假,都在思想层面说明匈奴以正统自居。大一统是正统的政治核心,晋室分裂,取而代之,理所当然。汉匈民族的亲缘关系,也能唤起匈奴民族的血统尊贵感。五胡之中,匈奴上层贵族集团儒学水平本就较高,而汉赵政权建立,当时北方的大环境是以少数匈奴人统治多数汉族民众,族群身份危机使其更需要表现的像一位中国之君,于是刘渊等人积极主动地向儒家文化靠拢,进一步地实行儒家纲常伦理。
南匈奴对儒家文化的认同,加快了社会道德规范的转变,缩小了民族之间的差异,长期以来存在于胡汉之间的华夷界限逐渐淡薄,汉匈思想观念渐趋一致,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北方的民族融合,加速了匈奴族融入中华民族的进程。匈奴之名,在南北朝后期便已开始渐渐消失,隋唐时期居住在黄河流域的汉族,实际是十六国以来北方胡族与汉族融合而成的汉族。例如唐代诗人刘禹锡的祖先是匈奴族,其七代祖刘亮是随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而成为河南人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历史的演进,刘禹锡身上已经看不出匈奴的影子了,完全与汉族融为了一体,隋唐辉煌的多民族统一国家正由此最终酝酿而成,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民族大团结也由此形成。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
历史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