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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穆拉比:冷酷又精于节制的政治家与立法者
发布时间: 2022/5/27日    【字体:
作者:乔治•鲁
关键词:  汉穆拉比 政治家 立法者  
 
 
对四个强大王公的胜利和统一两河流域的非凡成就本身就足以凸显汉穆拉比为两河流域最伟大的君主之一。但是,这位巴比伦国王不仅是一位成功的战争领袖:对其竞争对手的处理,反映出一位成熟外交家的品质;他的《汉穆拉比法典》显示出对正义的热情,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了令人厌恶的残酷惩罚;他的铭文显示了他对其臣民利益的真正关心和对于一个国家传统的虔诚尊重,而这一传统对其种族来说毕竟是陌生的;他的信件证明一位阿摩利人酋长的后代能够像一位苏美尔城邦统治者那样,可以以同样的谨慎和对细节的关注来管理一个广阔的王国。汉穆拉比将巴比伦城提升到一个核心都城的地位,使其城神马尔杜克成为最伟大的神灵之一。
 
此外,他43年的漫长统治(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年)标志着一系列文化变革的顶峰,这些文化变革开始于前一个世纪,持续到他死后155年巴比伦第一王朝的突然衰落。这些变革深刻地影响了两河流域人的艺术、语言、文学和哲学。直接源于阿卡德和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官方雕刻仍然保持着冷静而有力的美,但是,一种以现实主义和对运动的热爱为特征的“流行”艺术应运而生。它被表现在一些青铜小雕像上(如一位不知其名、来自伊斯嚓里[Ischali]的四头神雕像,令人吃惊地展现出正在行走的状态),表现在一些特定的石碑上和一些圆形雕塑品上(一个正在咆哮的狮子头,一位正在嗅花的女神),表现在马瑞王室宫殿美丽的部分壁画上(一个椰枣采集工正在攀爬椰枣树,一只即将飞走的小鸟),尤其表现在大量描绘日常生活情景的赤陶片上(例如一个正在工作的木工,一个骑在瘤牛背上的农夫,一个正在喂小狗崽的妈妈,甚至正在做爱的夫妇)。两河流域的艺术在任何其他时代都没有如此活跃和自由。
 
汉穆拉比统治时代也是阿卡德语日益完善的时期,不仅仅体现在它的语法上——《汉穆拉比法典》是亚述学学生学习语法的经典范例——还体现在它清晰而优雅的楔形符号上。从那时起,仅用在王室铭文、信件和所有行政与法律档案上的阿卡德语被称为“古巴比伦语”,它成为一种文学书面语,其“活力和新鲜感后来的语言永远无法匹敌”。书吏们继续抄写主要的苏美尔文献,但是他们可以自由地进行改编,赋予它们一种塞姆语的味道。同时他们也写作原创作品,产生了许多令人钦佩的文学作品,如埃塔那的传奇和抢劫了恩利勒命运泥板的暴风雨神安祖的传说、《阿特腊哈西斯神话》(Atrahasismyth)和《吉尔伽美什史诗》(Gilgameshepic)。
 
最后,这个时代也是个人宗教蓬勃发展的时代,无数代表神灵或恶魔的泥土雕塑和还愿匾额、虔诚的祈祷者、“写给神灵的书信”和街角的小神庙都证明了这一点。但尽管被告知“神灵感同身受地深切关心着人类”,两河流域人们开始去疑惑、怀疑和考虑生与死或善与恶的巨大神秘性。在对他们周围世界异常好奇的驱使下,他们将前辈们和自己所获取的知识提炼和分类,运用他们的才智,去尝试预测他们的未来。因此,智慧文学在加喜特时期得到了全面发展,各种类型的科学文献包括占卜和巫术也大量涌现。所有这些变革使公元前18世纪的前半期成为古代伊拉克历史上的决定性时期,毫无疑问,具有政治家和立法者身份的汉穆拉比值得我们给予特别的关注。
 
政治家
 
当汉穆拉比登上王位时,他从他的父亲辛-穆巴里特那里继承的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王国,长约155千米,宽约60千米,从西帕尔延伸到马腊德,用现代地形学术语来说是从费卢杰市到迪瓦尼亚市。王国四周都是更大的城邦和更强大的国王:南面,完全处在拉尔萨的瑞姆-辛统治之下,在两年之前他占领了伊辛并结束了这一敌对的王朝(公元前1794年);北面,矗立着伟大的两河流域北部王国;东面,底格里斯河对面与埃兰人结盟的达杜沙依然统治着埃什奴那。这位新任巴比伦王扩张领域的决心不亚于他的祖先们,但在第一步行动之前他耐心地等待了5年。然后,当他感到在王位上足够安全了,他在三个方向上向外出击:他从拉尔萨王手中抢走了伊辛,并沿着幼发拉底河继续前进,向南直至乌鲁克(第六年);对位于底格里斯河和扎格罗斯山脉之间的埃穆特巴勒进行了征服,并占领了那一地区的关键城市马勒古姆(Malgum)(第十年);最终占领了西帕尔上游的腊皮库姆(第十一年)。此后,根据他的年鉴表,似乎连续20年他仅仅将他的时间用于修缮神庙和加固城镇。
 
一系列短暂的军事行动侵犯了拉尔萨和埃什奴那的领土,无疑激起了来自瑞姆-辛和在公元前1779年继承了达杜沙王位的伊巴勒-皮-埃勒二世(Ibal-pî-ElII)的敌意,但是我们无法知道他们是否和如何进行报复。至于亚述人,如果他们没被严重的问题所困扰,他们会因“埃什奴那人”被羞辱而感到高兴。直到最近才确定沙姆西-阿杜和雅斯马赫-阿达德可能都死于公元前1776年发生的一场战斗中(比之前的估计晚了5年),这两位人物的死使马瑞面临着亚赫顿-林的儿子(或许仅有亲密的亲戚关系)金瑞-林(Zimri-Lim)的攻击。然而,伊什美-达干仍然掌控着埃卡拉吞和亚述。金瑞-林最紧迫的任务是维护他对一个比之前小的、开始瓦解的王国的权威。为此,他或是使用武力,或是使用精明的外交手段:他粉碎了一次雅米尼提斯人在哈布尔下游河谷的叛乱,召集伊达马腊斯和辛贾尔地区的王公们举行了一次集会,在会上说服他们承认他为“主人和父亲”。此外,他将他众多女儿中的几位嫁给了他的属臣。金瑞-林外交政策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保证和平,同时阻止任何形式的侵略。在他统治之初,他与延哈德国王建立了一个联盟,之后迎娶了他的女儿西布图(Shibtu)。他还为阿勒颇的保护神阿达德奉献了一座雕像,出于一些未知但和平的目的,他还远行至叙利亚海岸的乌伽里特(Ugarit)。为对抗传统的东方敌人埃什奴那,他努力将埃兰人作为一个屏障。在马瑞和巴比伦军队的帮助下,埃兰人成功地占领了埃什奴那这一防御坚固的城市。不幸的是,这次成功刺激了埃兰统治者(苏卡勒,sukkal)的欲望,他在次年派遣两支军队进入两河流域:一支进军巴比伦,一支进军埃卡拉吞。汉穆拉比在希瑞吞(Hiritum,一个尚未被识别的遗址)击败了第一支军队,但埃卡拉吞、舒巴特恩利勒和杰济拉东北的一些城镇则被占领了,这在这些小王国之间激起了骚乱和动荡。公元前1771年,达杜沙精力充沛的继承人、埃什奴那的伊巴勒-皮-埃勒采取了同样的双管齐下的策略进行报复:一支军队在底格里斯河河谷,另一支军队沿着幼发拉底河。埃卡拉吞再一次被占领,但是马瑞幸免于难。在辛贾尔地区一场结果不确定的战役之后,伊巴勒-皮-埃勒倾向于谈判,最终迫使金瑞-林签订了一个承认其霸权的条约。然而,在埃什奴那人刚一离去,马瑞王的属臣们就恢复了对他的臣服。
 
埃什奴那和埃兰统治者的活动被金瑞-林最友好的朋友汉穆拉比以同样的焦虑密切关注着。因为巴比伦和马瑞掌握着整个幼发拉底河线路,这两位统治者联起手来掌控着一切。金瑞-林在巴比伦宫廷的使者使他能充分了解这个王国“所有重要的事件”,反过来,巴比伦人的信使也向汉穆拉比报告他们在马瑞听说的所有消息,似乎这一双边“情报机构”在这两位君主们的充分了解和认可下得以运行。这两位国王彼此提供军队——当汉穆拉比毁灭敌对的拉尔萨王国时,金瑞-林的士兵为他提供帮助——并互相提供睦邻所期待的或大或小的服务。但是,根据后来的事件,汉穆拉比的态度或许没有看起来那样无私,他可能仅仅利用他的同盟去巩固他的势力。渐渐地,从这些档案中浮现出一位有耐心和狡猾的政治家的形象,他观察多于行动,然后等待合适的时机,带着必胜的信念出击。
 
终于在很久之后,在他统治的第二十九年,这一时机来了——或许比汉穆拉比预期的时机要早。因为根据他自己对事件的描述,巴比伦被埃兰人、库提人、“苏巴里人”(Subarians,即亚述人)和埃什奴那人组成的联盟攻击了:
 
在击败了埃兰人……苏巴尔图人(Subartu)、库提人、埃什奴那人和马勒古姆人组成的联军之后,这位为马尔杜克所宠爱的统治者在群众中赢得了极大的声望,并且凭借着众神的强大力量巩固了苏美尔和阿卡德的基础(30年年名)。
 
在接下来的一年(公元前1763年),“被一个神谕所鼓励”,汉穆拉比采取了攻势并进攻了拉尔萨。瑞姆-辛——他轻蔑地称呼其为“埃穆特巴勒之王”,埃穆特巴勒是瑞姆-辛家族的故乡——在60年的统治之后被推翻了,这是两河流域年表中时间最长的统治。
 
在第三十一年,一个由与以前相同的敌人组成的新联盟成立了。这位“英雄”不仅“瓦解了他们的军队”,而且“沿着底格里斯河河岸”前进至“苏巴尔图的边界”。这含蓄地表明了埃什奴那的终结。
 
现在,两河流域南部和中部的主人汉穆拉比,不是一个能停在那里的人,而是有着更大的野心。当他决定进攻他的老朋友金瑞-林时,伟大的阿卡德和乌尔帝国一定在他的脑海中浮现。进攻的借口是在汉穆拉比与埃什奴那的战争中,金瑞-林没有站在他那边:
 
他在战斗中推翻了马瑞和马勒古姆,并使马瑞和……还有一些苏巴尔图的其他城镇,通过友好协议(听)从他的命令。(32年年名)
 
最后的这些文字似乎暗示金瑞-林没有丢掉他的王位,但成为汉穆拉比的一个属臣。然而,两年以后,巴比伦人的军队再次被派到马瑞,或许是镇压一次反抗。这一次,该城市的城墙被拆毁,金瑞-林美丽的宫殿被洗劫并被付之一炬,这座幼发拉底河中部的大都市成为一片废墟(公元前1761年)。
 
最后,在他统治的第三十六和三十八年,汉穆拉比“打败了苏巴尔图(亚述)国家的军队”,并“击败了远至苏巴尔图的所有的敌人”。我们不知道阿淑尔受到了怎样的对待,亚述人的王朝以某种方式成功地幸存了下来,但是亚述人在伊拉克北部的支配地位不得不结束了。
 
如此,在10年间,两河流域的5个王国除了一个其余的都相继消失了,两河流域现在形成了一个处于巴比伦人统治之下的单一国家。汉穆拉比的势力延伸至多远难以确定。一个带有其铭文的石碑据说被发现于迪亚巴克尔,在土耳其东南部,但是埃兰和叙利亚仍保持独立。当时,他们是更强大的国家,征服他们需要付出比汉穆拉比统一两河流域更多的时间和力量。这位巴比伦人统治者称自己为“强大的国王,巴比伦之王,全部阿穆如国土之王,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但毫无疑问,他很明智,并没有试图去获得对“宇宙”的有效控制。
 
立法者
 
当通过武力完成两河流域统一时,汉穆拉比实行了一系列行政管理、社会和宗教改革,其目的在于将一个国家的政府集中掌握在他自己和他的那些继承人手中。这一国家政府是由多元化的民族群体构成,并因其法律和习俗的多样性、万神殿的复杂性、当地传统和特殊主义的持续性而引人注目。汉穆拉比国王在处理国内事务时,既有冷酷的精力,又有精明的节制,正如他在外交政策中所成功地运用的一样。汉穆拉比与两位居住在拉尔萨的高级官员之间交流的书信集表明,他们屈从于异常严格的王室控制。另一方面,巴比伦人可能有一种自治的幻想,因为在每一个城市里,负责裁决小的法庭案件、收税和处理纯粹本地事务的管理系统由市长(rabiânum)、长老(the Elders)、富裕和有影响力的公民们组成的大会以及“商会”(kârum)组成。但更重要的任务(管理王室地产,确保地区资源的合理开发)由那些国王任命的官员们执行,王室巡视员不定期地进行巡视。士兵们驻扎在主要的城镇,在那里充当警察、预备役军队和从事公共工程的劳动力的警卫。这些军队处于一位被称为“阿摩利人的督察员”(wâkilamurri)的高级官员的管理之下。一位“商人的督察员”(wâkiltamkari)在“商会”会议上代表国王。在汉穆拉比统治中期,这位国王在他的独裁统治上迈出了一大步:他将他的控制扩展至众神庙的法官。从此之后,他们在印章上称呼自己为“汉穆拉比的仆人”,取代了传统的“某某神的仆人”。为了使其王朝合法化,为了限制未来对苏美尔和阿卡德王权的任何要求,汉穆拉比在万神殿中给予巴比伦城神马尔杜克——迄今为止是一个第三等级的神灵——一个很高的等级。但是,他巧妙地宣称:这一等级是由安奴和恩利勒授予马尔杜克的,而且他汉穆拉比是被同样的大神们“呼唤”去“促进人们的福祉”。遵循于王室的命令,祭司们重新排列神的谱系,赋予马尔杜克其他众神的品质。但是,古老的苏美尔-阿卡德信仰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包括尼普尔在内,各处的神庙都以真正的两河流域王室传统重建、修复和装潢,任何可能伤害人们宗教情感的行动都被小心地避免。
 
汉穆拉比颁布的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
 
为使在这一国家实行正义,
为消灭邪恶和罪恶,
为使强不凌弱,
 
不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即便不算乌如卡吉那的“改革”,现在我们有了来自乌尔-那穆、里皮特-伊什塔尔和比拉拉马统治时的类似档案——但它仍是最完整的,因此值得多说几句。但我们必须强调,“法典”一词是有点误导的,因为我们在这里没有遇到一次彻底的立法改革,也没有遇到像查士丁尼(Justinian)的《法学阶梯》(Institutes)或拿破仑(Napoleon)的《民法典》(CodeCivil)那样符合逻辑安排的法律条款的详尽文本集。实际上,除了“习惯法”,两河流域人们从未被任何其他体系统治过。“习惯法”由一个朝代流传到下一个朝代,偶尔会被调整以适应盛行于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和经济环境。至少从乌如卡吉那开始,每一个统治者最初的行为之一就是“颁布”mêsharum,“mêsharum”是一个可以被翻译为“正义”的词。但在这一背景下却涵盖了许多其他内容,例如:减轻某些债务和劳役,固定某些商品的价格——一种有效调节国家经济的方式,这就是“正义”的含义。例如,根据汉穆拉比第二年年名:“他在国家建了正义”,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正义法案”幸存于汉穆拉比的一位继承人阿米嚓杜喀(Ammisaduqa)后50年颁布的“敕令”中。在所有其他事务中,这位新任国王简单采用了他前辈们的法律,从而确保了在该领域传统的延续性,其他领域也如此,这是两河流域文明的一个主要特征。然而,在统治过程中,社会和经济变革的发生要求法律上的调整,在一些孤立的、对其而言没有前例可循的案件方面,国王做出了判决。这些国王判决(dînatsharrim)被按时记录,最终汇集到一起,供后代法官参考,形成了所谓的“法典”。我们有几个刻在泥板上的《汉穆拉比法典》副本,时间范围从古巴比伦时期到迦勒底人(Chaldean)王朝(公元前6世纪)。
 
在统治即将结束之际,汉穆拉比下令将他的王室裁决刻在那些竖立在神庙里的石碑上,以证明这位国王令人满意地履行了他“正义之王”的重要职责,并根据众神的心意行事。这些石碑中的一块以一种保存得非常好的状态被发现,它本身就是一件卓越的艺术品。最初被竖立在西帕尔的太阳神庙中,后来被埃兰人在公元前12世纪作为战利品运到苏萨,1901年被法国人考古发现并运回罗浮宫博物馆。它是一块8英尺(约244厘米)高的抛光玄武岩石碑,形状大致呈圆锥形。在它的上半部分,雕刻着汉穆拉比以祈祷者的姿态面对一位坐在其王座上的神——马尔杜克或沙马什,太阳神和正义之神——的场景。石碑的其他部分,前面和后面,刻有竖列的文本栏,文本雕刻优美并以最纯正的巴比伦语书写。在一篇长序言之后,列举了这位国王的宗教行为,然后是至少282条法律。法律条文处理各种违法行为,涉及贸易和商业、婚姻、家庭和财产、职业人员的酬金和义务,与农业、工资和租金有关的法律问题,以及奴隶的买卖。最后,一篇长的后记要求对任何损毁这一石碑或更改“高效国王汉穆拉比竖立的正义法典”之人给以神的惩罚。
 
根据这一法典和各类其他档案,巴比伦社会似乎分为三个等级:自由人(awêlu)、穆什根奴(mushkênu)和奴隶(wardu)。穆什根奴这一术语在这里没有翻译,通常被认为是“平民”“普通人”“隶农”或“穷人”(参照阿拉伯人的meskîn)。但实际上他似乎属于某种军人或平民的“国家依附民”,他们服从于一定的义务或限制,以换取一定的特殊利益。奴隶的补充部分来自战俘和他们的后代,部分来自那些将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孩子卖给其债主的因贫困而破产的自由人。剃去胡须,烙上一种独特印记,奴隶被认为是属于他们主人的财产,帮助和藏匿逃亡奴隶的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但他们的状况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无望:他们可以被释放或是被他们的主人收养。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至少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获得财产,甚至与自由人之女结婚(第175条至第176条)。酬金和惩罚根据社会状况不同而变化。例如,一种“挽救生命”手术的酬金被固定为一个自由人10舍克勒(shekels)银子,一个穆什根奴5舍克勒银子,一个奴隶2舍克勒银子(第215条至第217条)。类似地,“如果一个人戳瞎了一个自由人的眼睛,他们应该弄瞎他的眼睛”;但“如果他弄瞎一位穆什根奴的眼睛或是打断他的骨头,他应该赔偿1马那(mina,约500克)银子”;如果案件中(受害者)是一个奴隶,则(赔偿)他价值的一半(第196条,第198条,第199条)。构成苏美尔社会惩罚制度基础的实物或银钱赔偿部分被死刑、肉刑或体罚所取代,并且当受害人或是原告是自由人时,即使犯罪行为是无心的,通常也会采用可怕的“同态复仇法”(Law of Retaliation),例如:
 
如果一位外科医生用一把青铜刀为一位自由人进行一项大的手术,并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他们要切断他的双手(第218条)。
 
如果一个泥瓦匠为一位自由人建房,但是他没有加固他的工程,如果他建的房子倒塌了并造成了房主的死亡,这个泥瓦匠要被处死(第229条)。
 
如果他(泥瓦匠)造成了房主的奴隶的死亡,他要给房屋的主人赔偿一个奴隶(第231条)。
 
有时就文明的角度来看它是残酷的,但《汉穆拉比法典》的许多条文与我们现代的正义理念惊人地相似。这一法律尤其关注家庭和财产,在保护妇女和儿童免受任意处置、贫困和忽视方面做出了显著努力。如果某一条条款规定的惩罚非常严厉,则可通过承认宽恕和有情可原的情节来减轻惩罚。妻子的通奸行为要被处以死刑,但是如果丈夫能原谅他的配偶,国王宽恕她的情人,他们就免于“捆绑在一起并扔进河中”(第129条)。被俘士兵的妻子,在他丈夫不在期间“进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房子”,如果她这样做是因为“在她的房子中没有食物可以食用”则免于惩罚(第134条)。一个男人可以离弃他行为不当的妻子,并不给予任何赔偿(第141条);但如果他离弃她,因为她没有给他生下儿子,“他要付给她价值相当于结婚礼物的银钱,并将她从她父亲的家中带来的嫁妆偿还给她”(第138条)。一位患病妇女的丈夫可以再娶另一位妇女,但是他必须让他的妻子生活在他的房子中,并长期供养她,“只要她活着”(第148条)。当一个男人死了,他的财产要在他的儿子中间分配,但他的寡妻拥有这一财产的使用权(第171条),并且能够自由地处置任何他赠予她的“田地、果园、房屋或奴隶”(第150条)。当一个女人死亡时,她的嫁妆不能返回她父亲家中,而属于她的儿子们(第162条)。类似的条款保护“第一个妻子”的儿子地位高于“女奴”或妾的儿子们,并保证了儿童的正当权利,以免被冤枉地剥夺继承权(第168条)。
 
该法典另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频繁地提及被称为伊尔库(ilkum)的制度(第26条至第41条)。很明显,这是某些特定的职业,例如警察(rêdum)、水手(ba‘irum)或纳贡人(nashbiltim)等。他们从国王处收到谷物、土地、绵羊和牛并回报以某些职责,其中最明确的就是军事服务。因此,获得的伊尔库份地,在份地所有者活着时是其私有财产,死后在其继承人之间分配。伊尔库份地既不能出卖,也不能被所有者指定给他的妻子或女儿。如果他(所有者)在为国王服务时被俘虏,则可以用来做赎金。如果他拒绝或放弃他的军事服务职责,他可以将伊尔库份地让给一位替其服役者。那么,很显然,授予一份伊尔库份地不仅仅是为王室提供服务的简单奖励,而很可能是汉穆拉比本人提出的一项措施,目的是将他的一些臣民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在他们与国王之间创造一种可以与中世纪欧洲封建关系相媲美的联系主人与封臣关系的纽带。
 
简而言之,上述就是这一著名法典的一些主要特征。或许没有想象的那么有原创性,但它仍然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的长篇幅,因为它优雅和精确的风格,因为它对那一时期粗野而又相对高度文明社会的揭示。书写于汉穆拉比统治的最后几年,它为其长期而成功的统治加冕。看一看那些成就,这位巴比伦王可以骄傲地宣称:
 
我将明里和暗里的敌人连根拔起;
我终结了战争;
我促进了这一国家的福祉;
我使人们安居乐业;
我使他们不被任何人恐吓。
伟大的众神呼唤我,
所以我成为仁慈的牧羊人,
我的王权是正义的;
我仁慈的影子遍布我的城市。
我将苏美尔和阿卡德国土上的人们拥抱于我怀中;
他们在我的保护之下繁荣;
我和平地统治着他们;
我用我的力量保护他们。
 
本文选编自《两河文明三千年》,注释从略。
勿食我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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