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宗教财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其在财产归属的认定上,理论和实践一直存在争论。这一状况不利于宗教财产的经营与管理,也不利于宗教活动的开展,更不利于宗教事业的发展。因此,明确宗教财产及其范围,解决宗教财产的归属问题确有必要。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宗教财产的归属。理解宗教财产这一概念则需要把握宗教财产的来源,宗教财产的来源大致有财产继承、捐赠财产、宗教服务性收入、政府投入以及经营性收入五大类。宗教财产作为特殊财产,其在范围的认定上向来存在争议。为了更好的界定宗教财产,笔者主要采取的是三要素界定法即对宗教财产的归属主体、宗教财产的客体、宗教财产的特有目的三个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对宗教财产进行界定。明确宗教财产这一概念,将其归属于哪些主体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基于宗教财产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可以依据不同类型的宗教财产,分别确定宗教财产的归属。根据宗教财产的物质形态可以将其划分为宗教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宗教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所占有的土地、草地、林地等;宗教经献、法物和宗教无形财产;以及其他宗教财产这几种类型。结合每类宗教财产的特有特征,分别探讨其宗教财产的归属。这种类型化的解决思路是基于宗教财产的复杂性和宗教财产归属主体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一种处理方式。只有确定了宗教财产的归属,才能更好的对宗教财产进行经营与管理,这对我国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