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立法
 
完善宗教自由之研究——以美国经验为视角
发布时间: 2023/2/23日    【字体:
作者:林清兴
关键词:  宗教;宗教自由;政教分离;宪政视角;  
 
 
摘要:宗教自由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自由,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通过考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关于保障宗教自由之相关判例,从中可知宗教自由的核心乃是对超自然存在的确认,并已形成"信仰与行为区分"检验、"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检验等检验标准。政教分离是宗教自由的前提,也已形成莱蒙检验、背书检验、强制检验等检验标准。国家应在政教分离之下,除非基于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内,应优先考量宗教自由之保障。最后对中国视域下宗教自由现状进行检视,以期完善我国宗教自由之保障。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美国印第安人宗教政策研究(1978-1994) \刘贤明
摘要:19世纪末以来,美国对印第安人的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与此同时,…
 
近代早期荷兰共和国宗教宽容研究(1572-1620) \李瑞林
摘要:荷兰共和国建立之初,宗教宽容的争论便已开始。荷兰人民对西班牙统治时期宗教迫…
 
图拉真时期达契亚地区罗马化研究 \吴英深
摘要:达契亚(Dacia)在二世纪初期被罗马征服后开始了罗马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达契…
 
《大宪章》渊源:罗马法还是蛮族习惯法 \王栋
摘要:近年来学者不断争论英国法和共同法对《大宪章》的影响。《大宪章》小部分章节受…
 
宗教活动场所税收征管协作制度研究 \王禹柯
摘要: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印度《宗教自由法案》探微
       下一篇文章:农村寺庙财产制度的法律探究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