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立法
 
宗教信仰自由与服兵役义务的冲突与协调 ————兼论《兵役法》第3条的合宪性解释
发布时间: 2023/3/30日    【字体:
作者:赵宗
关键词:  良心自由;服兵役义务;合宪性解释;  
 


摘要:宗教信仰自由和服兵役义务的冲突问题,已成为不同法律体系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该问题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德国等欧洲国家在本国宪法中规定了替代役制度,拒服兵役者可以转服替代役。美国虽未在宪法中规定替代役制度,但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总体上会豁免公民的服兵役义务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台湾和韩国则在二者发生冲突时,选择服兵役的义务优先,即使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也在所不惜。欧洲人权法院和人权委员会不承认公民有拒服替代役的权利,但判决对拒服替代役者的处罚违反比例原则,这反映出间接承认该项权利的倾向。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台湾和韩国的解决模式仅仅属于特例,允许良心反战者基于宗教信仰而服替代役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本文通过研究不同法律体系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以期为我国提供借鉴。同时,对《兵役法》第3条进行合宪性限定解释,在不修正法律的前提下力图寻求《兵役法》第3条之合宪性的法律解释方案。

 

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着重研究不同法律体系对宗教信仰自由和服兵役义务冲突的处理模式。为后文中《兵役法》第3条的合宪性解释奠定基础。第二章研究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和服兵役义务的性质,宗教信仰自由既包含内心信仰的自由,又包括外在行为自由和结社自由。服兵役义务不是“基本义务”而是“义务”。同时,研究了宗教信仰自由从比例原则出发,能够受到的最大限度的限制,得出强制良心反战者服战斗役将过度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从而违反比例原则的结论。第三章研究了合宪性解释的概念,分析《兵役法》第3条最大的文义射程,同时分析在该条最大的文义范围内,哪些解释方案会侵害宗教信仰自由,并排除涉嫌违宪的部分,最后得出解释结论。


Zongjiaoxinyangziyou.pdf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从超越世俗到走向神圣 \曾润波
摘要:本文分析了俄罗斯总统普丁在公开国家发言中所涉及的宗教和神秘元素,选择了能够…
 
阶级投票、宗教投票与德国两大“人民党”的选举表现——基于北威州与巴伐利亚州的比较分析 \张孝芳 李祉球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在德国两大"人民党"中,联盟党的支持率保持相对稳定,而社民党…
 
南京国民政府基督教团体立案政策与实践 \杨卫华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试图以立案为抓手,加强对基督教团体的管理与控制,并进行…
 
试析新教参与韩国政治的过程及特点 \郑继永
摘要:宗教对韩国政治有着重要作用。解放之后,新教在政治上处于有利地位,在政治和组织…
 
中国近代的基督教社会主义 \周伟驰
内容提要:在基督新教向全球传教的过程中,曾发生过“优先传文明还是传福音”的讨论,…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论宗教在宪政发展过程中的法治价值
       下一篇文章:清末宗教自由请愿运动研究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